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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191.第191章 反駁判定!提出異議!
  第191章 反駁判定!提出異議!
  對於陳斌的這個案子,關注的人員很多。

  宋遠輝的考慮非常到位。

  目前只是通過庭審直播網觀看的人員。

  就已經達到了將近20萬人次。

  這還是剛開庭半個小時的人流量。

  那些通過法評人直播間的人流量疊加起來更多。

  如果判決不好的話.…

  那麽,對於他這名主要的審判人員來講的話,肯定是會有一定的影響的。
.
  ….…

  與此同時。

  羅大翔的法評直播間內,不少人都在觀看著庭審的內容。

  評論區也很有意思。

  “蘇律師,不愧是蘇律師,一出手就是無罪辯護!”

  “哈哈!不得不說,這個案子我支持陳斌,別人帶著十幾個大漢子進去羞辱人家母親並且還做那種惡心人的動作,我只能說一句,活該被刀,要是我,我得多刀兩個!”

  “沒毛病!”

  “說實話,每個人都可能遇到這種情況,如果真的判陳斌敗訴的話,我沒有什麽意見,但是.…心理上還是有些不太舒服。”

  “嗯!不過這個案子有轉機吧?”

  “咱們看到剛才蘇律師針對檢方提出來的證據進行了反駁,誰能講講這個證據是怎麽回事?”

  “該不會是說執法方涉嫌做假證據吧?”

  “.…”

  “這話可不能亂講!!”
.
  ….
  羅大翔看見評論區對於這個證據進行了討論,開口笑著解釋道。

  “這個證據沒有提交法院,不涉嫌作假證據。”

  “只是檢方將這件事情給提了出來.…蘇律師對於這一點進行反駁。”

  “不過.…這也否定了檢方提出來的,關於陳斌的主觀意願。”

  “所以目前的主要答辯點在於,對陳斌當時用刀具攻擊李飛,徐冰等人的主觀性,做一個大致的判定。”

  “但是由於陳斌親口承認了自己有殺人的念頭,所以想否認掉故意殺人的主觀性還是比較麻煩的。”

  “說實話,我沒有深入的了解過這個案子,對於具體的情況不是太了解。”

  “但是被告方律師作為全國頂尖的刑事律師,對於這方面應該有所應對。”

  “咱們接著看吧,這場庭審接下來的答辯應該還是比較精彩的。”

  羅大翔笑著開口,直播間裡面的人把注意力又重新放在了庭審場上。
.
  ….
  庭審場上。

  宋遠輝在聽完陳斌這個當事人的陳述後,敲響法槌。

  “針對於檢方提出來,陳斌的犯罪主觀性是看到了自己母親受辱,所以產生了殺人的念頭。”

  “陳斌的口述觀點是:”

  “在看到自己母親受欺負,心裡面產生了想要殺人的想法。”

  “根據陳斌的當庭口供:”

  “以此來判定,陳斌有故意殺人的主觀,各方有沒有異議?”

  呂安:“沒有異議。”

  ???

  這還用說?

  肯定有異議啊!

  這個判定如果真的達成了,那麽這個案子想要再繼續通過防衛進行答辯的話,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蘇白舉手示意:“審判長,我對這一點判定有異議。”

  “有什麽異議?”

  宋遠輝微微皺了皺眉。

  蘇白沒有理會宋遠輝表情的不悅,繼續開口:
  “首先,根據審判長剛才的判定是——

  陳斌在看到自己母親受辱,產生了想要殺人的想法,判定陳斌的主觀性是故意殺人。”

  “我方對於這一點並不認同。”
.
  …

  “你方為什麽要認定不同?陳述你方的法律依據。”

  “好的!”

  蘇白開口:
  “根據常理以及當時情景的客觀事實,陳斌是因為在其母親何麗娟受辱的情況下,產生了想要犯罪的想法。”

  “但是想要犯罪的想法並不等同在犯罪行為中。”

  “根據刑法學上所說的故意犯罪,指的是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行動過程中,明知其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故意犯罪的重點是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行動過程中。”

  “那麽,陳斌產生殺人的想法是,在實施犯罪的行動過程中嗎?”

  “並不是。”

  “陳斌是在看到自己母親開始受辱的時候,產生了殺人的意願,這個時間點還沒有行使犯罪行為。”

  “如何判斷行為人故意,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必須堅持著主觀和客觀一致的原則。”

  “既要考慮行為人的認知能力,還要考慮到其他案發時的客觀環境,案發中的全過程。”

  “所以我方認為僅僅因為一句曾經有過殺人的想法,就判定陳斌在當時手持刀具的過程中,主觀意願是想殺人。”

  “太過於武斷,並且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

  “考慮一下案發中的過程。”

  “當時陳斌的母親正在受到欺辱,陳斌站在房間內,另外還有好幾人在盯著他。”

  “在這種情況下,陳斌的母親是受害者,那麽陳斌是不是受害者?”

  “我方認為,應當從陳斌在手持刀具的行為過程中,來考慮陳斌的主觀意圖。”

  “而不是在一開始陳斌有殺人的意圖,去判定陳斌有故意殺人的主觀。”

  “所以對於剛才的判定,我方認為完全屬於法律適用錯誤!”

  “我想請合議庭成員,考慮到這個因素,再繼續判定陳斌是否故意犯罪以及故意殺人的情節。”

  “如果合議庭成員能夠拿出法律事實或者依據,對此進行判定的話,我方願意聽合議庭成員的法律解釋。”

  嘶.…

  審判台上。

  審判長宋遠輝默不作聲的向著自己左右兩邊,另外兩名審判員看了一眼。

  注意到另外兩名審判員的臉色嚴肅。

  心裡雖然對於蘇白這種當庭質疑的做法感到生氣。

  但是人家說的有理有據!

  按照蘇白所陳述的法律解釋來講,他剛才的這個判定的確有些站不住。

  故意犯罪是在行為人實施犯罪時,而不是根據其心理狀態。

  既然蘇白提出來了這麽一個異議。

  並且提出來了相關的法律依據。

  那麽根據程序來說,就要對這麽一個判定進行駁回,重新進行判定。

  咚咚!

  法槌敲響。

  “被告方針對這個判定有異議,並且提出來了相關的法律依據,法院對於被告方的異議采納。”

  “那麽被告方認為,陳斌當時在手持刀具和去拿刀具的過程中,主觀意願是什麽?”

  “請被告方訴訟代理人對陳斌的主觀意圖進行相關的陳述。”

  “好的審判長。”

  蘇白在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微微點了點頭開口:“審判長,關於陳斌的主觀意圖。”

  “我想當庭請陳斌回答幾個問題。”

  “申請通過。”

  “好的,謝謝審判長。”

  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蘇白看向陳斌,開口詢問:
  “陳斌,你當時在拿刀捅向李飛和徐冰的時候,心裡的想法是什麽?”

  “我當時的想法是他們欺負我媽,我不允許他們欺負我媽。”

  “那麽伱在拿刀前的前一刻,是不是想著要殺了他們?”

  “我沒有.…”

  “我隻記得當時李飛擺弄著他的隱私部位,我真的很生氣,特別的生氣,直到看到徐冰去拉扯我媽的衣服的時候,我控制不住了。”

  “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不允許有任何人欺負我媽,誰都不能。”

  “那你是在什麽時候有想殺了他們的想法?”

  “是在他們把我媽的頭按進馬桶裡面的時候,當時馬桶還有汙漬。

  我看著我媽不停的掙扎著,可是那群人依舊把我媽的頭按進了馬桶裡面,我心裡面就有這股衝動和想法。”

  “我真的很恨當時自己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我看著我媽受到其他人的欺負,我心裡很不是滋味。”

  “他們憑什麽欺負人?”

  “對,我家是借高利貸了,是應該還,可是他們的利率,他們自己心裡難道不清楚嗎?”

  “我們才借了一個月,利息都快翻倍了!”

  “他們找那麽多人來討債,為什麽不願意好好說?”

  “我們可還沒有到還款日期呢,他們為什麽不聽我們的解釋,硬逼著我們要還錢?”

  “就是覺得我們拿不出來錢,所以想要硬逼著我們變賣資產!”

  “可是我們從來沒有說過我們不還錢!”

  “憑什麽要侮辱我媽?”

  “我媽年紀那麽大了,憑什麽還要受他們的侮辱?”

  陳斌越說越激動,整個人的情緒不受控制。

  咚咚!

  宋遠輝敲響了法槌,陳斌激動的心情才平複下來。

  蘇白繼續詢問:

  “當時你看到你的母親何麗娟受辱,產生了瘋狂的念頭,為什麽不立刻付諸行動?”

  “我不敢.…我害怕。”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

  蘇白在詢問完,轉頭看向審判長席位:“陳斌已經陳述的很清楚。”

  “他當時的主觀意圖是為了保護他的母親何麗娟。”

  “而不是所謂的氣憤殺人。”

  “利用刀具導致了李飛和徐冰的死亡,並不是陳斌想要看到的結果。”

  “根據對於故意犯罪的解釋,雖然說陳斌產生了這麽一個想法,可是實際上,陳斌當時的內心是懼怕的。”

  “在實施犯罪的行為時,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沒有持有希望或者是放任的態度。”

  “根據這一點,陳斌的行為並不能構成刑法學上所說的犯罪的故意。”

  “所以我方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陳斌所做的,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母親而進行的防衛行為。”

  “我方申請合議庭成員,對於陳斌當時的主觀進行判定。”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在蘇白陳述完以後,審判長席位上,宋遠輝微微皺了皺眉。

  實際上,他都沒有想到蘇白會做無罪辯護。

  畢竟這個案件是導致了兩死三重傷的場面!

  並且是陳斌主動持刀進行犯罪行為。

  他想著蘇白可能會做一個減刑辯護。

  例如做無期徒刑和死緩的判決辯訴。

  這和他對於這個案件的認定不太一樣。

  但是!

  重點是,蘇白所講的都是依照法律依據和事實證據。

  就算和他認定的不太一樣。

  但是對於宋遠輝來說,一個案件最重要的就是依照法律依據和事實進行判定。

  他可不能瞎胡判.…

  面對蘇白提出來的申請。

  宋遠輝看向了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史家明和孟浩。

  史家明和孟浩都微微搖了搖頭。

  面對這種情況,他們也是有些意外,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商討,才能做出判定。

  咚咚!

  宋遠輝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敲響法槌:“現在法院做休庭。”

  “半個小時後,繼續開庭審理。”

  伴隨著合議庭成員站起身,離開庭審現場。

  蘇白愣了一下.…

  休庭.…?
  這是合議庭成員和自己所陳述的法律依據,意見不相符?
  所以做休庭後的商討?

  嘶.…

  要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麽這個案子,到後面可能更不好打了。

  到後面的答辯.…

  那麽就要看合議庭成員的傾向了.…

  不過這種問題不大。

  如果判決結果和事實有過大的傾向性的話。

  先不用說熱搜,北都監察審查部門,他先前已經讓李雪珍探過路了。

  到時候去北都的監察審查部門,那還不是輕車熟路?

  PS:求月票~

  祝大家七夕節快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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