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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佬德魯伊在異界》198.第197章 野路子修行
  第197章 野路子修行

  羅博和維克多劫持了康納利後十五分鍾,LAPD刑事組趕到,又十分鍾,佛波勒接受了這一案件。

  佛波勒接收的理由很充分,一,跨州。二,恐布份子。

  佛波勒早就想搜察康納利的‘巢穴’了,一直苦於缺乏借口。

  畢竟在資本的社會,有錢人倒究不比死老百姓。且不說政治獻金和各種上流社交帶來的與利益有關、盤根錯節的人脈關系,單單是綠鈔武裝起來的律師團隊,就能讓佛波勒都束手束腳。

  當然,具體也分情況,要是有大佬坐鎮,那就是另一說。

  佛波勒針對康納利,目的較為純粹,就是搞錢,非要說還有其他目的,就是跟CIA撕一下。

  雖然一個主內,一個主外,但雙方不對付由來已久。

  佛波勒嫌CIA行事跋扈,揣著明白裝職業病,將用在殖民地的手段用在國內。

  CIA則嫌佛波勒擋了道,地頭蛇的做派十分討厭,渾然忘了CIA也是姓阿美利加的國字頭。

  這次瞄上了白手套康納利,就是希望搞錢的同時,讓CIA吃個啞巴虧。

  康納利的那筆不記名證券消息,就是他們放出去的,然後才是掮客墨菲、向維克多介紹生意……

  不得不說,這次事件,從佛波勒的角度看,一直有些荒腔走板。

  維克多一夥,太會加戲了。一會兒專業,一會兒不專業。

  行動劫案變成命案,就很不專業。

  佛波勒一開始並沒有打算明著介入,那樣容易打草驚蛇,他們就是想萬一出借力打力,就像黑客操縱肉機進行網絡犯罪般,一步步引導著劫匪們幫他們把事辦了,最後把鍋一背,完美!

  結果維克多一夥表現的先蠢後聰明。

  當然,他們後來也查明了,不是維克多一夥蠢,而是詹姆斯拉胯。

  維克多一夥兒作為積年老劫匪,業務水平還是挺牛嗶的,計劃得宜且靈活知變通,反刑偵、反追蹤能力強,執行力上也沒毛病,每個角色都能將自己的那份活兒保質保量的完成,甚至還有所超越。

  具體說兩個細節。

  首先是載具,維克多小組從未在載具方面掉過鏈子,其盜用車輛時,連失主會在何時以何種方式報警,都能預估出來。

  並且其選擇的車,總是那種不起眼,性能卻十分好的,
  再說時間觀念,維克多足夠權威,在行動期間,哪怕再有十秒鍾就能拿到錢,只要維克多說撤,凱恩他們就會二話不說,立刻撤離。

  尋常劫匪往往一身惡習,見錢眼開,臨場反目的都不罕見,更別說放棄近在咫尺的錢財。

  維克多不但有時間觀念,還有重量觀念。但凡認真上過幾天學的都知道,那些大部頭的書本,死沉死沉的,錢也一樣。

  維克多團夥,就能做到為了重量不超標,放棄一部分盡在咫尺的鈔票。甚至,主動放棄一些劫取現金的買賣。

  當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佛波勒作為國家級暴力機構,其成員那是非常自信的,也確實有自信的本錢。

  所以,他們一直覺得自己Hold住。

  尤其是詹姆斯被他們控制之後,自認為是徹底捏住了維克多團夥的蛋蛋。畢竟身份都已經暴露了,人物側寫不斷完善中。可以說,在佛波勒一流的情報支援的運作下,特工們很快就會比維克多他們自己,更了解他們。

  這可不是吹牛嗶,人有時候不會關注自己的一些細節,也就不會察覺自身的一些選擇,其實是符合某種邏輯,有跡可循的。

  而佛波勒情報這等專業機構,以科學的縝密較真態度去研究一個人,只要時間和資料湊手,自然是將之底褲級的成色都能扒個乾淨。

  結果,出了羅博這個變數。

  當羅博和維克多化妝為一對母子,前往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時,佛波勒的資深探員劉易斯,拿著金盾大廈凶案現場的資料眉頭深鎖。

  性質惡劣與否,他並不關心。他入職三十年,有二十五年身處第一線,啥凶殘的鳥人和慘烈的案子沒遇到過?提案件性質都對他而言都顯得矯情。

  可這次,是真的被震撼到了。

  他是相信自家刑偵和法醫的專業性的。

  正因為如此,這份資料的內容才顯得格外匪夷所思,他嚴重懷疑凶手是個超人!
  奧運金牌都打不出這種效果。畢竟康納利的保鏢,是職業級的,只不過是因為歲數上來了,才選擇了相對沒那麽鬧騰的安保工作。

  而且,這些人也知道暗流湧動,因此警惕性很高。

  在這樣的背景下,他們面對槍手的突然襲擊,反應是無可挑剔的,這一點老刑偵+法醫都已經從多個細節證明了。

  甚至就連那打歪的一槍,都是因為凶手的射擊,子彈動能影響到了保鏢的瞄準。

  簡白的說,當時的情況,保鏢們沒失誤,總統特勤組,都未必就比之更專業,表現更好。

  也就是說,當時誰在那個位置上,都是死路一條!
  這就格外的恐布!
  那可是六個人!

  而凶手使用的加了槍口製退器的蟒蛇,也就六發子彈。

  可以說,只要有一槍失誤,變數出現的可能性都會幾何倍數增加。

  而凶手一槍都沒走空。

  金盾大廈的一樓大廳是監控的,雖然角度問題,效果不是很好,但仍舊能從凶手的肢體語言,感受到對方的自信和從容。

  那是真的牛嗶,就是確信一槍一個沒跑,就是確信從容上彈,都足以應付當時的情況,包括大廈的安保等等。

  神乎其神的槍法+極其強大的心態,再加上堪稱無法無天的表現,也難怪佛波勒說此人是恐布份子,LAPD重案組的人屁都沒多放一個,就將這燙手山芋直接移交了調查權限。

  可以說,追獵這樣的凶手,必然會有執法人員殉職,就看能不能少死一點。

  事情怎就變成了這個樣子?
  鬧得太大,影響太過惡劣,媒體輿論關注度太高,初衷反而不容易實現了。

  要是這種情況下搞康納利,怕是很多人會說佛波勒不務正業,放著窮凶極惡的殺人犯不去追捕,可勁的挑受害者的不是。

  當然,佛波勒也不怵這種情況,如何玩弄輿論,佛波勒那也是專業級的。

  這個時代也不比25年後的自媒體時代,信息傳遞沒那麽發達。

  這意味著捂蓋子是能做到的,只不過需要調動不少資源,可謂成本激增。

  劉易斯現在頭疼的,就是一時竟然找不到合適的辦案人。

  更具體些說,他找不到那個能Hold住此等凶人的專業團隊。

  而這意味著,情況大概率會進一步失控。

  怎麽辦?
  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最新的壞消息送到他面前——三個行動小組,都沒能及時將康納利抓到手裡,而是讓其與法務團隊匯合,還聚集了一幫媒體,記錄下苦主慘象,大打同情牌。

  當天夜裡,已然來在燈塔國中部的羅博和維克多,通過汽車旅館的電台新聞,看到了康納利的表演。

  維克多嘲諷:“這家夥不去拍電影,真是浪費才能。”

  羅博笑笑,沒說什麽。

  按理說應該將康納利嘎了,以祭奠肖恩一家的。

  之前的刑訊已經確認,確實是這家夥買凶殺人,具體操辦者是毒梟。有錢能使磨推鬼,每年大量非法進入燈塔國的墨裔,可不是所有人都安著掙牛馬錢、過老實日子的心思。

  又或者說,很多墨裔是懷揣夢想來燈塔國的,但呆了一段時間後,夢想就破滅了。落差感非常的強烈,這個時候是很容易被誘惑墮落的。
    說的難聽點,就老墨那社會環境,少年輕狂≈幫派生涯,走灰線而來的潤人,大多數有蠱惑前科,走上犯罪道路遠比走正道概率高。

  當然也不光是墨裔,南美國家幾乎就沒個安生的,
  也正因為如此,亡命徒其實不缺的,只要情報到位,血氣上湧的蟊賊也能乾飯老手,在江湖上揚名立萬。

  所以,真要找元凶,一個是康納利,一個是毒梟,都是死有余辜。

  但羅博要的更多,因此他暫時放康納利一碼,讓其吸引眼球,以方便他做正事。

  用維克多的話說,就是跟死神跳舞。

  他要搞佛波勒。沒十年腦血栓,不會定下這麽瘋狂的目標。

  羅博卻覺得成功的可能性很高。

  燈塔國號稱本土從未發生外敵入侵戰爭,而這麽多年來,也確實是只有他們欺負人,鮮有人能欺負他們。

  羅博覺得其認知上有所松懈,而這就是機會。

  當然,機會在那裡,抓住需本事,不是誰都能行的。

  他覺得自己沒問題。

  他也極度想讓這幫裝備至上論的人領教一下,什麽叫人才是最終決定因素。

  第二天上午,羅博在丹佛市,與維克多分道揚鑣。

  一方面,羅博認為兩人在一起,更容易被佛波勒發現和抓捕。

  料敵從寬,他現在就當佛波勒已經確認金盾大廈槍擊事件的凶手是他,維克多也被牽連而遭到通緝。

  在這樣的背景下,分頭行動更穩妥。

  另一方面,維克多有些事務要處理。具體些說,維克多仍舊負責後勤,包括搞事後如何撤離,關鍵是新的身份,整形易容的需求。

  面對佛波勒的追捕,這兩個方面的問題若是不能解決,被逼到山窮水盡將只是時間問題。

  必須說,在具體操作這一塊兒,羅博和維克多起了爭執。

  簡單的說,羅博的意思是,走到這一步,除了彼此,誰都已經不可信,什麽好友、妻兒,其旁邊都可能站著佛波勒,軟硬兼施令其配合演戲。

  而維克多卻認為,道上還是有講究人的。

  也即是說,他打算依靠一些可靠的人,解決新身份,整容等問題。

  羅博也沒有深勸,各行其是便好,反正他的相關覺悟事到位的,對維克多並沒有多少依賴心。

  就連兩人越好的BP機暗號,以及去華盛頓之後的接頭暗號,他都防了不止一手,甚至沒打算用。

  跟維克多分開後,羅博沒有急著上路,他仗著身手了得,向棒子電影{空房間}致敬。

  他倒是沒有借發廣告傳單以確認房間空置,而就是常規的溜門撬鎖,進去後拿些吃食、衣物,離開時房間內部都不會被翻亂,即便主人回來,也很難及時發現遭了賊。

  等到了夜晚,就選擇那些掛牌出售的房子住一宿,反正營帳、睡袋啥的他都自己備著,也不費多大勁。

  之所以在丹佛逗留,是因為隨著他的金手指實踐,自信進一步提升,對身體的影響也在加大,脫胎換骨持續中。

  傳說中的洗筋伐髓,一次性排廢,就宛如新生,他這個不是,他這個就像是加速度生長般,是一輪輪的代謝淘汰。

  那些被淘汰掉的,甚至有可能是不久前才新換的。

  羅博也沒去深究這算不算正常。

  他更多的是讓自己堅信,一切以他的實際情況為基準,而不是某些成規教條,更不應該去信傳說軼聞。

  畢竟真實走在超凡進化道路上的是他,而那些傳說的締造者,基本都是靠腦洞和意淫。

  在丹佛停留了四天,他的外形在加速度的異變過程中,有了明顯的變化,個頭從原本的接近一米九,降到了182CM。

  腦袋也變小了,這一點可以通過頭圍的變化確定。

  骨架卻是較之過去更寬大以及堅固。

  腳大了一號,體重上升到兩百一十多磅,但看起來卻比過去消瘦不少。

  臉型也變了,以前兩腮很明顯,有些像羅伯特·帕丁森那樣的五方臉,現在雖然沒變成錐子臉,但棱角沒那麽明顯了。

  還有就是中年裘德洛般岌岌可危的發際線回歸了,且由微卷變成了直發,根根颯爽。

  總而言之,羅博自己都能感到自己再向著‘美型’轉變。

  這不是他刻意再調整,而是自然而然的改變。

  當然,他承認潛意識中,是由向美好形體、英俊樣貌追求的強烈意願的,並且也有著相應的喜好標準。

  而從目前的變化來看,貌似確實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他自己認為,這差不多就是仙俠小說中築基修士調整形體的現實版,可惜他沒有高明的修行法,完全就是靠著強大的精神力,影響軀殼,繼而產生的利好變化。

  他變得更帥了,也更致命了,給他兩秒的蓄力時間,他甚至能原地跳起三米多高,這明顯已經越過了人類的極限,至少明面上沒有人能做到這一步。

  但這也不全是利好,比如他就得花費大量的時間,去適應這種新變化,否則反而會因為靈肉不匹配,而令這有利變化成為負累。

  他見自己在高速成長的道路上飛奔,自然不舍得就此中斷。

  他知道實力才是囂張的本錢,而由於他是野路子,是不可能一直在這種快車道中馳騁的。

  所以既然狀態在,那就緊緊抓住。

  與之相比,其他的搞事計劃啥的,都算不得什麽。

  於是他在跟維克多的定期通話中簡單言明原因,並表示維克多大可以潛伏一段時間,同時花更多的時間,更穩妥的辦法來籌備新行動。

  之後,羅博向{越獄}中的小偷大衛·阿波斯基致敬。這位綽號牆頭草的蟊賊,靠著一張小帥容貌,跟一名找伴兒‘自駕遊’的女大學生搭上線,雖然最終結果並不好,但羅博覺得創意思路很不錯。

  而且羅博對自己有自信,不會因為素養不足,以及容貌問題而令搭夥人起疑。

  當然,他選擇的目標,並非是車伴兒,而是跋涉愛好者,驢友。

  他現在並不趕時間,反倒需要大量的運動,來適應軀殼的變化。

  因此他覺得,混跡於一幫驢友中,是個好主意。

  就像後世網上的那個梗:歐美人少,是有原因的。

  燈塔國還真就不缺戶外愛好者,乃至喜歡極限運動的人。

  於是,羅博靠著年輕俊朗的外形,自信昂揚的氣質、不算差的談吐、以及大方肯花錢的做派,很快就加入到一支跋涉愛好者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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