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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480之新世界》第六百八十八章:憧憬(下)
元末明初,倭國諸侯割據,互相攻伐。在戰爭中敗北的諸侯組織武士、商人、浪人到明朝沿海地區進行武裝走私和搶掠騷擾。對此,洪武年間,老朱為防沿海軍/閥殘黨與海盜滋擾,下令實施海禁正策。

但自洪武年間開始的海禁經歷了一個多變的過程:從明初嚴厲海禁,到永樂年間海禁的鬆弛,再到永樂後(洪熙-弘治)海禁正策恢復,嘉靖年間的海禁正策高度強化,最後到隆慶年就有些玩不下去了。

為何玩不下去?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沿海百姓生計無著,不得不鋌而走險。本時空雖沒有倭寇襲擾,但宋洲的襲擾絲毫不輕,搞得明朝神經兮兮,沿海各州府官員為貪圖省事,不管船只有沒有桅杆,一律不準下海,許多走投無路的漁民乾脆投身到了海盜或走私等有「錢途」的職業。

1564年,福建巡撫譚綸就在《條陳善後米盡事宜以備遠略以圖治安疏》中指出:「閩人濱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幾也,大抵非為生於海,則不得食。海上之國方千裡者,不知其凡幾也,無華夏綾棉絲帛之物,則不可以為國。禦之愈嚴,則其愈厚,而趨之愈眾。私通不得,即攘奪隨之。昔人謂:源如鼠穴,也須留一個;若還都塞了,好處俱穿破。」

1567年,繼任的福建巡撫塗ze民利用隆慶改元而正治布新之機,再次請求朝廷在福建開放海禁,這次終於得到朝廷批準。

明廷之所以接受這一請求,是基於「於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也就是說,明廷希望通過有限地開放,更好地貫徹「海禁」正策。

二是嘉靖朝的財正窟窿實在太大,北方又戰事連連,明廷不得不選擇開源節流,而海關關稅無疑是一記大補丸。

後世,根據學者研究,隆慶五年(1571年)馬尼拉大帆船貿易興起到崇禎十七年(1644年)明朝滅亡的七十多年裏,通過馬尼拉一線輸入明朝的白銀就多達7620噸。

本時空,宋洲截留了大量本該流入明朝的白銀,可這些白銀很大一部分又通過棉花、藥材、生絲、漆器、瓷器、古玩字畫等商品,再次流入了明朝這隻貔貅,使得明朝白銀凈流入的趨勢沒有改變。

三是明朝雖然實行海禁,但走私和私自出海嚴重,特別是在浙、閩、粵一帶。

走私和私自出海的商賈背後牽扯著利益的博弈,浙、閩、粵之外的朝廷官員有誰不想分一杯羹。

既然決定有限度的放開海禁,怎麼放,在哪裏放,就值得細細思量了。

明廷議來議去,最後決定開放閩地漳州府月港,並以月港為治所設立海澄縣,設立督餉館,負責管理私人海外貿易並徵稅。督餉館對私人海外貿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出海貿易的船隻不得攜帶違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餉館領取船引並交納引稅。此外,對倭國與宋洲的貿易仍在禁止之內,所有出海船隻均不得前往倭國與宋洲。若私自前往,則以「通倭」、「通夷」之罪論處。

為何在南方數地中,選中漳州府月港?主要原因是因為月港「外通海潮,內接山澗」,地處九龍江入海處,以「其地之形水滎之如月然」而得名。由於其「僻處海隅,俗如化外」,不為明朝政府要員所注意。早在正統(1436-1449年)、景泰(1450一1456年)時期,月港就已成為走私活動的活躍地區之一,「居民多貨番且善盜」。成化(1465一1487年)、弘治(1488-1505年)之際,月港已出現「風向帆轉、填舟、家家賽神,鐘鼓響答,東北巨賈競鶩爭馳」的局面,並享有「小蘇杭」之譽。

另一方面,葡萄牙人在盤踞粵地不成後,經常在南方海面溜達,時有「福人導之改泊海滄、月港,浙人導之改泊雙嶼,每歲夏季而來,望冬而去」,而閩地走私商民,也可由月港出海,「與番舶賣商貿販方物,往來絡繹於海上。」

因走私太過頻繁,1530年,根據福建巡撫胡璉的建議,福建巡海道移駐漳州,又在月港東北的海滄建立安邊館,並委漳、泉等府通判一員輪流駐紮。(安邊館又稱捕盜館,其職責是為了彈壓當地商民的走私貿易和海盜活動。)

1551年,明朝正式在月港設立靖邊館,「以通判往來巡緝」。1557年,海盜勢力大鬧月港。迫於無奈巡撫譚綸隻好招撫這些海盜,並在月港「設海防同知,顓理海上事。更靖海館為海防館。」

相比之下,宋洲收到明廷要開放海禁的消息後,曾積極派人活動,希望能將地點選在泉州,但由於泉州海面太過「安靜」,結果意外落選,還真是應了那句話——會哭的孩子有N吃!

對於明朝能開放海禁,宋洲是舉雙手歡迎的。雖說在明朝眼中,宋洲已與倭國同列,成了最不受歡迎之二,但宋洲並不在乎,掙錢嘛,不寒磣,宋洲有無數小馬甲可以更換。

明廷決定開放漳州府月港後不久,宋洲也決定將澎湖馬公港作為自由港,向琉球、佔城等盟友開放,並鼓動朝貢不太勤快的滿剌加、滿者伯夷積極前往月港貿易。

除貿易外,有更多的東南沿海漁民和商人通過這個窗口移居海外,距離最近的夷州得了地利之便,成了吸引這些人從事商業、手工業、農業的首選,對此,恐怕明朝官員們都心知肚明。

就在宋洲為隆慶開關高興時,從李朝傳回了一則壞消息。

隆慶元年(1567年)六月二十八日,明宗李峘病逝,王大妃沈氏按照兩年前的既定方針,傳河城君李鈞入繼大統。於是,還在為母親服喪的李鈞被迎入宮中,改名為昖,以明宗養子的身份於七月初三日即位於景福宮,養母王大妃沈氏垂簾聽政。

十二月初五,司憲府持平金孝元開始為己卯士禍平/反鼓吹,上書痛批了南袞、沈貞、尹元衡等前朝官員,其中將「向宋洲租讓義州、釜山浦等協定」,認定為賣果之舉。很快,李朝軍隊開始調動,準備強行收回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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