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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天字七書》第51章 五朝元老求俯首,骨骾之臣仗後來
案件本身非常簡單。

謀反之說,肯定是子虛烏有,但出言不遜,也是板上釘釘。

但是,楊堅並沒有追究,他只是賜給他們一杯酒,壓壓驚,再敘敘舊情,君臣相對,一飲而盡。

似乎一切和平常一樣,並沒有什麼不同。

但這是一個不祥之兆,楊堅並不準備就此了事。

不久之後,有一個胡僧,再一次將王誼和元諧私下的話,檢舉告發,直達楊堅。

對於朝廷重臣,一而再,再而三地告密,背後顯然得到了楊堅一朝權力核心層,或明或暗的支持。

在中國歷史上,皇帝為了維持統治,採用密探和告密方式,是一種通行的馭下之術。

他們對告密者許以高官厚祿,讓臣子們人人自危,互相監視,互相防備,失去結成一塊,共進共退的氛圍。

各自為戰之下,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都需要巴結和依仗最頂層那個唯一的皇帝,皇帝再進行平衡,從而維持王朝的穩定。

胡僧的告密是致命的。

因為,他爆的料,直擊楊堅最虛弱的內心深處,是關於他篡位,關於他的薄情,關於其私德等大逆不道的言論。

這雖然不是謀反,但卻是楊堅最不想被人知道的黑歷史。

他們和胡僧交結時,妄稱自己是明王,有天下之望,這一點,也戳中了楊堅最軟弱的缺陷。

楊堅一生堅信符瑞之說,於天道感應等近於盲目迷信。

天命是否真的歸於自身,是他最大的逆鱗。

他登上皇位,是人為。

他是被一群佞臣強推上位的,雖然他有天下之名,或許在私心之中,他並不認為自己是天命所選中的那一個。

但是,楊堅又非常信奉天命,那就存在一個悖論,也許那個真正的天命所選之人,就在自己朝廷之中。

任何時候,任何人都不可以觸犯他的這個逆鱗。

於是,王誼被定了一個罪,以下犯上,大逆不道。

這是不赦之罪。

楊堅展現出冷酷的一面,也展現出他性格之中,古板刻薄,嚴於律己,同時也嚴於律人的一面。

以律己之心律人。

楊堅對於法律和秩序,有一種狂熱的信仰和徹底的執行力。

他認為規則就是規則,需要絕對信奉和遵守。

除非影響到自己和帝國的權威,他才用皇權去凌駕於法律和規則之上,另外去解釋法律的嚴正。

當年,他的第三子秦王楊俊任職並州總管時,盛治宮室,窮奢極欲,無法無天。

他被楊堅認定為「奢縱」而免官。

武衛將軍劉昇認為他們父子連心,楊堅不過是故作姿態,便想在政治上投機取巧,順勢拍了個馬屁。

他對楊堅進諫道:「秦王(楊俊)非有他過,但費官物營廨舍而已。臣謂可容。」

意思是天下之物,還不都是你楊家之物,用天下之物,營造幾間楊家的宮闕,這並不是什麼大的罪過。

按常理而言,楊堅完全可以就坡下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這個馬屁拍到了馬腳上。

楊堅冷漠地回答:「法不可違。」

劉昇以世俗的父子之情考量楊堅內心的信仰,認為楊堅不過是故作姿態,楊堅越是推辭,他更加堅定,多次重複進諫,想讓楊堅赦免楊俊的罪過。

楊堅大怒,他要翻臉了。

劉昇不得已,才停止為楊俊開脫。

這件事情,並沒有完結。

因為楊俊此案,確實處於一種可處理,可不處理的狀態。

當朝大臣,權傾朝野的楊素,也站出來求情道:「秦王之過,不應至此,願陛下詳之。」

楊堅這才說出了,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

他說道:「我是五兒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別製天子兒律?以周公之為人,尚誅管蔡,我誠不及周公遠矣,安能虧法乎?

楊堅到最後,也沒有赦免楊俊。

楊俊免官事件,體現了楊堅冷酷而堅定的以法治國之心,即使親如父子之愛,都可讓位於國家的規章制度。

楊堅並不是一個好的父親。

他是一個既薄情,又講規矩的天生的政治家。

楊俊受罰也透露出他對幾個親生兒子的嚴苛。

這種一意孤行,完全以己為中心的風格,十幾年後,會引發一場重大的政治風波,從而改變帝國的走向。

楊堅對於法律和規則的嚴苛遵守,於此可見一斑。

王誼一直處於一個危險的境地。

他本來就是需要被清除的對象,遵紀守法尚且擔憂不能善終,更何況現在犯了大逆不道之罪?

在眾多公卿上奏王誼當死的呼聲中,楊堅裝模作樣,對著王誼滿懷愴然地說:「朕與公舊為同學,甚相憐湣,將奈國法何?」

楊堅的心中鬆了一口氣,王誼自己找死,他可以名正言順地除掉一個最大的潛在對手。

楊堅光明正大地下了一道詔書,數落王誼的罪惡,「又說其身是明王,信用左道,所在詿誤,自言相表當王不疑。此而赦之,將或為亂,禁暴除惡,宜伏國刑。」

但在最後,楊堅給予他的同學王誼一個體面的告別方式,他派大理正趙綽,傳話給王誼說:「時命如此,將若之何!」

這說明在最後一刻,楊堅依然想告訴王誼,自己才是天命所在,是上天選定的唯一,不是經營所得。

而你,就認命吧。

王誼,四十六歲,被楊堅賜死於家。

在這次「牢騷謀反事件」中,楊堅的另一個同學元諧,也犯有和王誼同等罪過,卻不知因為什麼原因,他並沒有被治罪,而是被認定為無罪。

但從此之後,元諧也遠離朝庭中樞,恩禮雖有,卻不掌實權,成為被邊緣化的人。

同一事件,二種不同的結果,這可以解釋為楊堅當時還不想對元諧動手。

可能楊堅認為,如果自己同時誅殺二個同學和重臣,會在歷史之上留下薄情的罵名,而這並不是楊堅心之所往。

更大的可能是當時突厥未清,江南未平,楊堅還需要保留一些元老級的軍界人物,去穩定軍心民意。

但免死狐悲,鳥盡弓藏是自然之理,當突厥臣服,一統天下之後,河宴海清,隋朝的國力,已達巔峰。

楊堅大宴群臣,元諧在宴會之上,乘著酒興再一次拍了拍楊堅的馬屁。

他向楊堅說道:「陛下威德遠被,臣請突厥可汗為候正(探子),陳叔寶為令史。」

楊堅並不領情,他直接駁斥了元諧的進奏,「朕平陳國,以伐罪吊人,非欲誇誕以取威天下。公之所奏,殊非朕心。突厥不知山川,何能警候!叔寶昏醉,寧堪驅使!」

元諧所奏,本來就不是實意求允,不過是適逢其會,以酒助興而已,但楊堅當眾駁回,完全沒有一點故舊之情。

可見自己在楊堅心中,已是邊緣之外的最邊緣群體了。

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元諧長於政道,熟諳人心,他心下默然,知趣退下。

果然,元諧很快迎來他的宿命。

他被捲入一宗謀反案,非常弔詭的是,可以說是複製了王誼一樣的罪名,因為他也犯了大逆之罪。

他曾私下對人說:「我是主人,殿上者(楊堅)賊也。」

他還令術士望氣,想看看天命所歸,吉凶禍福。

術士不過是半吊子水平,不過,察言觀色的本事當然是有的,他心知肚明,元諧想要聽什麼內容的話。

拿人錢財,為人辦事。

也可能純粹是,為了過過口癮,以發泄對楊堅的不滿,術士口無遮攔地說道:「彼雲(楊堅)似蹲狗走鹿,不如我輩有福德雲.」

這種頗似潑婦罵街,純粹圖一時之快的話語,明白無誤地記載在二十四史之《隋書》上,也成為元諧被定罪的根據。

楊堅大怒。

元諧曾經對楊堅說過,「臣一心事主,不曲取人意。」

當時,楊堅內心也曾經設想過和元諧的未來,他簡單明確地肯定了元諧的表態,「宜終此言。」

但元諧終於沒有撐到善始善終的那一天。

元諧其人被殺,其家被誅,其財被抄。

元諧之死,標誌著楊堅已經徹底完成了,對於原北周軍政二界遺老的清洗。

他現在擁有和開創了一個全新的世界。

一個以他為中心,集權的政府,他可以毫無顧忌和阻力,大力地推廣他重開天地的各項政策和制度。

他顯然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楊隋一朝,很多的典章制度,都足為萬世之法。

隋朝雖然二代而亡,但楊堅卻足以稱為歷代帝王之中的偉人。

以至於在盛世唐朝之際,唐太宗李世民依然親自,找出楊堅一朝高熲的傳記,還有楊堅本人的事跡來閱讀,以寄託自己思古之幽情。

當然,楊隋一朝,青史留名的遠不止高熲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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