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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一百八十三章 想入非非
歌裡有唱:「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別猜,你猜來猜去也猜不明白……」

董小宛想些什麼呢?來金陵說是為了「事業」,這才多久又要去汴梁見識天下最繁榮的娛樂事業。

其實,僅就娛樂文化而言,兩京相差無幾,甚至南京還稍勝一籌。東京有七十二家正店,南京又差哪了?「十裡秦淮生春夢,六朝煙月薈金陵」。況且,還有大名鼎鼎的「秦淮八艷」,質量數量俱佳,能比不過李師師、聶勝瓊那幾位?

是以,這根本就不是促成她東京之行的原由,她甚至都懶得去尋找光明正大的理由。說到底,不管是來金陵還是去汴梁,她都是為了馮過。

至於馮過能否在會試被取中則完全不在考慮選項之中,對他,她總是有著迷之信心。

雖未曾明言,但她從未掩飾過對馮過的愛慕。這份情因才而起,因才而深,她對他的崇拜與癡迷就那麼cll的擺在那,正大光明,反而令人生不起絲毫褻瀆之心。這樣的一個女子,如空谷幽蘭,又淡雅如菊,不爭不妒,不急不躁,聰慧豁達,卻是堅韌無比的。

或許,又因了她的出身,讓她不會太過主動去索取,隻願靜靜的守在他身邊,靜靜的望著他,偶爾第一時間讀到他的新作,那也是極好極好的。

這樣的女子啊,讓馮過不忍傷之分毫。若是依了他的性子,一夫一妻嘛,娶了她也是人生無憾了。什麼戲子歌ji,在那個時空可是能造成萬人空巷的大明星,粉絲們不就恨不得為所追的明星奉獻所有麽?

是了,粉絲群體便是所謂的「飯圈」,本應當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個文化小圈子,無可厚非,應予以支持,接受社會多元化,但是一部分人的做法破壞了這個初衷,令「飯圈」變了味兒。變味兒的初級階段各種打卡、打榜、社交app上的互相競爭,這種行為給人感覺追星變成了負擔,佛系追星會被抵製,不打卡,粉絲群不發言會被清除掉。變味的中級階段必須花錢購買自家偶像的代言的產品,化妝品、雜誌、付費歌曲……看誰買的多,誰為自家偶像花的錢多誰是資深粉絲,而不花錢或者少花錢的就有點……變味的高級階段是無條件支持自家的明星,無論他(她)做了什麼觸犯法律、觸犯道德、甚至上升到國家層面的東西,依然雷打不動的支持、對抗和狡辯。即使事件已經發酵到無法收拾的局面了依然在各種平台上為其開脫,在粉絲群說暗語內部交流。這些變了味兒的「飯圈」文化對社會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非常大的負面影響。

選秀節目打榜倒牛奶事件了解一下,以前的資本家就是這麼乾的,寧可把牛奶傾泄溝渠也不會給饑寒交迫的貧苦民眾。要不怎麼會說是萬惡的資本家呢?但為了打榜倒牛奶的這些狂熱粉絲可都是青少年哪,他們倒的哪是牛奶?難道不是父母的血汗?為了與你八杆子打不著的所謂明星,肆意糟踐著父母的辛苦努力,何其悲哀!

0K,牢騷發完,話題迴轉。

馮過是敬重董小宛的,敢愛敢恨,卻又蘭質蕙心不爭不搶,這反而讓他心生愧疚——再如何都不可能娶她為正妻的,可她甘心做個妾室麽?

或許,她是願意的,從她與資南嘉的相處中便足以窺視究竟。

最難消受美人恩。饒是心理年齡已是大叔級別的馮過也覺感動,紅顏藍顏的莫提,愛情是自私的,即使退一萬步,還是需要一個名份。三妻四妾,終是這個時空法理道德皆認同的生態環境。

當然,尋常百姓可享受不了這待遇。

《莊子》載曰:「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根據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記載,漢人除了「嫡妻」外還有「偏妻」、「下妻」、「禦婢」等,可見「三妻四妾」的習俗由來已久,《陔余叢考》考證:「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並不僅僅局限於正妻。

自古以來,男子結婚娶妻的目的非常明確:一為祭禮掌家;二為傳宗接代。正妻可以參加家庭大事的決議,也能夠到家廟宗祠裡參與祭禮。正妻所生的子女是家族的延續及血脈、財富的傳承者,如果男主人外出不在家,那麼身為「當家主母」的正妻就是家裏一切大權的擁有者和決定者。

即便是一個大富大貴之家擁有著「三妻」,這「三妻」中也只有正妻才是真正有名有實的當家主母。

「平妻」即庶妻,最早是對商人在外地所娶女子的一種稱謂,「平妻」雖然也佔著一個「妻」字,但其真實的法律地位依然是妾,區別在於「平妻」不需要像妾那樣給正妻行禮作拜。平妻的地位始終是低於正妻,略高於小妾。

妾室的存在有何意義呢?

妾室的主要職責就是服侍好男主人及正妻,妾室可以身份低微、也可以不誕育子嗣,就算家中沒有正妻,妾的身份也不能提高,妾室時時刻刻都要受到家規的管制,不得僭越。而且就算妾室生養了子女,她的孩子在家中的地位也依然要低於正妻所生育的孩子。

男子之所以要納妾,主要是基於以下幾種考慮:第一,妾大多都是以色侍人,能滿足男主人的好色之需;第二,妾室還能給家庭帶來勞動力和子嗣;第三,妾室眾多還是男主人財富和身份的象徵。

而《昌律疏議·戶婚律》和《楚刑統·戶婚律》均規定:「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也就是說,家中有妻而再娶,不僅男方要被判處徒刑一年,若女家明知男子有妻而將女兒嫁給對方,也要減一等處罰,若女方不知而被騙嫁人,則女方不受懲罰。當然,雙方的婚姻關係則必須解除。《大定律》則規定,「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離異」,「有妻更娶妻,並耦匹嫡,有乖正義,亦杖九十,後娶者,離異。」

雖然允許納妾,但也並非想納就能納。

正如前文所說,自古以來實行的乃是「一夫一妻多妾製」,對於正妻人數限制極為嚴格,但對於妾的人數限制卻相對較為寬鬆,然而即使如此,納「妾」也不是想納就能納的。也就是說,並非所有人都有納妾的資格。

漢朝時便明確規定,「功成受封,得備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婦」。也就是說,只有因功受封者,才可以納妾八人,卿大夫則隻可以納妾兩人,至於普通百姓,就只允許娶妻一人,而不允許納妾。而這一制度被後世朝代所繼承。

當然,歷朝歷代以來對於民間納妾,實際上管控並非那麼嚴格,尤其是對於商賈之家,雖說沒有納妾的資格,但憑藉財富卻可以行納妾之實,而朝廷一般也是默許的。但如「平妻」一樣,朝廷雖然默許,但卻並不合法,一旦有人鬧到官府,還是會遭受處罰。

大定自也遵循了歷朝歷代的一夫一妻的制度,親王級別經過皇帝的允許才能最多娶十個老婆,到了郡王的級別只能娶四個妻妾,除非是這四個妻妾沒有子嗣,否則是沒有機會再娶妻子的。所以說三妻四妾是不可能的。

所以,通常能娶妾的也只要王公貴族能夠娶的起,對布衣老大眾而言,這也僅僅一種奢望。大眾的收入水平不高,能娶一個傳宗接代就已經很不錯了,再多納妾根本負擔不了。

呵呵,馮小七想的似乎有點多,事實上這事很是棘手。

馮、資兩家已有約定,待殿試後(是的,兩家人認定馮過中進士乃是板上釘釘之事)就商議馮過與資南嘉的婚事。對此,無論是十六歲的馮過還是十四歲的資南嘉都是沒有發言權和自主權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能聽從不可反對。好在二位當事人相識,彼此都無異議,夠幸運的了,既非政治聯姻,更非盲婚。

定三年嘛,十九歲的男子結婚早了些,但十七歲的女子出嫁可不算早了,一切剛剛好。

至於三妻四妾,齊人之福?任重而道遠哪,需為此孜孜以求,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資南嘉的柔,董小宛的婉,應素白的憨,方蘭芝的颯,以及甄金蓮的俏……誒,亂花漸欲迷人眼,淺草才能沒馬蹄。

得,這一波又讓他裝成了。

舞台上一幕演罷,贏得一片喝彩叫好。

觀眾買帳,演員們自是成就感滿滿。

但一片和諧聲中卻傳出很是另類的鴨公嗓:「那誰,演七仙女的那個,進來陪本衙內喝酒。」

說話的是一個油頭粉面的綠色錦衣青年,帶著幾個手下攔住剛下舞台「七仙女」扮演者。

臥艸,衙內耍流氓誒,有好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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