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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三百二十三章 白紵新成
五代梁開平二年,晉將周德威解潞州之圍,聞晉王李克用病篤,退屯亂流。又後唐清泰末,趙德鈞奉命攻河東,將幽州兵取潞州,合澤、潞兵至亂柳,盤桓不進。定太平興國四年,親征北漢,駐蹕於此,始有駐蹕台。

這是一段「金戈鐵馬,氣吞萬裡如虎」的英雄爭霸故事,甚至連定太宗常嚴,率兵出征,也曾在此「駐蹕」,這亂柳如何能不出名?

可,這顯得有些破敗雜亂之處便是威勝軍治所?馮過暗自慨嘆不已。

大定軍方在此置威勝軍軍堡,是在亂柳石圍中建起來的,用以屯兵屯糧。而此前這裏是一片亂石橫陳、叢柳茂密的地方。軍堡建起後,故稱其為「亂柳塞」或「亂柳寨」。

但據本地人稱,「亂柳」其實早年被稱為「亂流」的。因亂柳這一帶地方,漳河及其支流,或南或北,縱橫交織、流淌,走不遠的幾裡路,就要過一道河,蹚一次水。將此名稱作「亂流」,也不無道理。

臨行之前和上任途中,馮過做足了功課,對任地有了相當的了解,比如這銅鞮縣早前其實不太被重要,沁州改作威勝軍後治所搬遷至此,乃大築軍堡、城區,方使此地「改頭換面」。

另外,不止漳河貫流本境,沁河亦只在數裏外。

而關於沁水,可是大有來頭。

東漢永平三年,漢明帝劉莊為其女兒沁水公主劉致在封地沁水縣興建了一座園林,史稱沁水公主園,簡稱沁園。到了漢明帝的兒子漢章帝年間,大將竇憲的妹妹被冊封為皇后。竇憲倚仗自己是當朝國舅,橫行不法,大肆兼並土地,並且看中了風景幽雅的沁園。於是,出低價強買沁園。沁水公主懾於竇氏的威勢,不敢計較,於是竇憲便將沁園佔為己有。

後來漢章帝出行,路過沁園,指著沁園問竇憲,竇憲支支吾吾地不敢應答。後來章帝知道了竇憲奪園的事情後,極為震怒,召來竇憲嚴厲斥責說:「現在連尊貴的公主的田園尚且被你兼並,一般小民的田產就更不用說了!現在國家誅棄你竇憲,只不過像除去一隻孤單的雛鳥和一隻腐死的老鼠罷了。」章帝要治竇憲的罪,竇憲非常恐懼,後來靠他當皇后的妹妹百般求情,才得以倖免。章帝勒令竇憲將沁園歸還了沁水公主。雖然這次因為皇后的緣故,沒有治竇憲的罪,但從此章帝不再重用竇憲。

大昌天佑三年冬月的一天,河內清化街王順興字型大小的老掌櫃王老先生,進入沁園戲樓。只見他銀須飄然,清瘦文雅,眉宇間散發出一種謙和的淡定。當古懷樂奏起,他慢慢地掂起長袖,拱手與眾文客相示後,以河內方言略存太原口音,唱出了一首題為「沁園春」的詞曲,詞意為頌明帝,諷皇后,歌章帝,譏竇憲,褒善美,贊沁園。其字正腔園、渾厚高雅,頓驚各路高人,就連洛陽來的文壇名手馮贄等一行也拱手相拜,讚嘆不已。王老先生祖籍太原,在清化街持花炮生意,繼祖德,尚書香,精通詩書琴韻,很有「王而不王,不王而王」的王氏謙恭風範。他以一個多月的時間,寫出了這首「沁園春」,全詞共一百一十四字,上片十三句,下片十二句,平仄有韻、朗朗上口、章法長短有致、結構疏緊順理。

後來,也用「沁園春」泛指公主的園林。

而沁園這座名園,歷經東漢、三國、兩晉、南北朝、昌、楚、五代、定,雖物是人非,換了主人,卻仍存世。

開封距此八百裡,馮過路上不敢多加停留,十天后風塵僕僕到此。

新官赴任,自有迎接儀式,五天前馮過便讓賈小春遣快馬送文書至銅鞮,曰:

「某積誠淺薄,莫效畝忠;彈罪播聞,至煩台疏。特借沁士,大儆國人。念所累朋儕之多。豈不為封部之辱?奔歸屬苦於就道,引咎未容於杜門。猶當收佔牌匿行影,豈期候吏尚識纍臣。至徹崇聽於大府之尊,乃遣迎書於百裡之外。得存意垕,捧讀手驚。」

地方上知道官員任免信息的途徑主要是官方的邸報,雖然大定的文書傳遞系統十分的完備,但是依舊不能使得官員百分百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到達,天氣狀況往往會影響到了官員的行進路程。所以在文書上就會有滯後性,原本就是簡單的任免文書並非是那種八百裡加急的緊急文書,所以說為了避免與迎接者的信息傳遞不通,一般赴任的官員在到達地區之間都會有有與地方官進行書信往來,這種書信類型多樣,會根據任免官和地方官的關係不同,內容是也有所差異,但是最為主要的就是通知。

迎接官員是一種比較擁有儀式性和複雜性的一種禮儀,官員到達地方的時候,地方官往往會攜帶著文書去迎接,這種禮儀使得官員的迎送制度更加的規範化。而通過這種方式,也能夠讓對方感受到尊重,隨著這種禮儀的普遍化,迎送官員的文書格式也是逐漸的規範,內容上也是豐富起來。

大定官員的迎送禮儀進一步的完善,這也是標誌了制度上逐漸走向了成熟。為了保證官員能夠順利的赴任和出使,開始制定了一系列比較詳細的官員迎送制度,並且根據當時官員等級的不同,迎送的規模也是不同的,但是最終的本質上還是為了能夠順利的迎送官員,為了能夠有效地獲取迎送官員的信息,除了原本的任命文書之外,還需要官員與官員之間的書信往來,這樣的話就能夠提前使得地方官做好迎接的準備。

另外,異地當官的話有兩大憑證,即敕牒和告身。而這兩大憑證是官員的立身之本,姑且稱之為委任狀和身份證明。

委任狀(敕牒)是朝廷下發給你的將要授予你的官職,一般一式兩份,一份派遣快馬傳遞到某地的最高執行領導那裏,另一份由你隨身攜帶,並且到達任職地後與之前那一份和放在一起以備檢查。

而身份證明(告身)則需要地方官府甚至由朝廷給你單獨開出來,用來證明你的個人身份,只要有這兩樣東西到地方任職的時候就可以順利辦理交接儀式。

理論上有了這兩樣物件,就可以去做對應的官員。如果官員在任職途中,被劫匪盜竊委任證書和身份證明的話,極有可能將這兩樣物件帶到該官員的所屬地,並且堂而皇之的去當偽官員。

事實上朝廷也意識到這樣做有很大的漏洞,而且官員在就任的過程中會出現諸多問題,所以有雙方保險來控制這樣的事情。

第一種保險就是官員先行家屬跟上,一般情況下在官員到地方任職之後,家屬才會接到當地的自動發出的通知,並且由所在地前往官員任職地。是騾子是馬牽出來遛一遛,只要家屬發現情況不對勁,直接報案的話,就可以將涉事官員全部抓獲,一般情況下是判處死刑。

第二重保險則是門派師生關係以及當時特有的交通方式和聯繫方式。在古代講人情的時代,最主要的聯繫方式就是飛鴿傳書或者飛信傳書,通過寫書信來表明深厚的友誼。可是一旦這個官員就任之後,三五個月甚至一年半載都不給自己的親朋好友以及朝廷當中自己的老師寫信的話,就很有可能引起懷疑,在之後的徹查之下,難免會有破綻。而執行官員一旦抓住你一兩個破綻,便可以將偽官員一網捕獲。

一路波瀾不驚的抵達銅鞮城外二十裡的沁陽驛,恰是十一月初十上午,待見到數十個新著光鮮和十數位官員簇簇著一位身著五品官服的中年官員候在驛站前時,馮過愣了愣,趕緊下馬。

新的官員到任時,在到達所轄地前(一般為距離還有二三十裡時),需先令人報知禮房吏員,告示官屬及父老人等出城來會,令灑掃合祀神祇祠宇,預備牲醴祭儀,以候謁告。然後在城外齋宿三天,第四天清晨,由父老人等將新官員領進城中,祭祀城內諸神祠。

威勝軍知軍帶著本軍團練判官、團練推官(掌書記)以及都監、巡檢、執事等官員以及孔目官、勾押官、押司官、開拆官、糧料官等各級官吏一併候迎。

本朝承襲楚、五代以來的藩鎮格局,州軍按照規格的高低分為都督、節度、防禦、團練、軍事(刺史)州(軍)幾個檔次。晚楚和五代地方官員除了州鎮長官和律令內的州縣人事設置外,就是多數由藩鎮自行辟署幕僚,他們是節帥的親從,忠於藩帥,朝廷基本無權干涉任免。

大定立國,在收藩鎮人事權這一環節中,著重把藩鎮幕職全部納入中央的流內銓,和原律令製內的州縣官——諸曹參軍、縣令、尉、簿等統一歸為幕職、州縣官,即選人。

其中諸州判官作為佐僚,是選人七階的一部分,一般由選人充任,如果以京朝官充任判官,稱為簽書(節度、觀察、防禦、團練、軍事)州判官廳公事,其中節度判官系節度軍額名。

至於通判,那是大定新發明的次於州府軍監主官的二號人物,需要京朝官階秩,知州、通判是一州之長貳,而簽判(判官)等幕職是佐僚,只是大定繼承了太多晚楚五代一些虛頭巴腦的東西,顯約頭銜比較複雜,實際很簡單,看到一個頭銜,做減法去找到實質就可以。

是以,馮過這位通判的品銜比及本地簽判可是高出了六級,身份尤為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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