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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三百二十二章 西風裊裊
大定開國之初國家百廢待興,加之又不斷收復失地,疆域面積擴大,需要更多的官員來治理地方,在定初官員數量少的情況下,會出現員少闕多的現象。尤其在太祖時期,經常出現缺官的問題,「諸道幕職、州縣官闕八百餘員。」「時國家取荊、衡,克梁、益,下交、廣,闢土既廣,吏員多闕。」隨著疆域面積的不斷擴大,對官員的需求增加,而國家初立,人才稀少,所以對於守選之人經常放選,以解決缺官問題。

太宗在意識到缺官問題的嚴重性之後,便開始不斷擴大科舉取士的規模,官員人數開始增加,但太祖、太宗時期還沒有出現官員待次、待闕的現象。擴大科舉取士的規模的確解決了官員人數不足的問題,但在官員人數已經足夠多的情況下,仍然沒有減少入仕人數。

雖然在這一時期還沒有形成嚴重的冗官問題,但祖宗時期所開創的放選和擴大科舉取士規模的先例被之後的大定統治者所繼承,科舉取士的人數不斷增加,也會對守選的官員放選,這導致官員人數迅速增加,造成了大定嚴重的冗官問題,為官員的待次、待闕現象埋下了隱患。

從真宗朝開始,隨著科舉取士人數的進一步增多,冗官問題開始出現,員多闕少的矛盾突出。真宗曾問陳堯叟:「今員多闕少,四時許選猶慮壅塞,況鎖銓乎?」陳堯叟回答可以復置六曹官,這樣一百個州就可以有六百個官闕位。

而王旦卻說:「今選集待闕者二千餘人,縱增二三百員亦無益也。」這裏的「待闕」指的是還沒有注授官職,也就是待次。可以看出此時官員待次人數已經過多,員多闕少,雖然可以通過增加官闕位來減少待次人數,但因待次人數達兩千餘人,僅增加幾百個官闕位是不夠的,依然不能很好地解決員闕矛盾問題。

仁宗時官員人數更是迅猛增長,慶曆四年,宋,仁宗對臣僚說:「仕進多門,人浮政濫,員多闕少。」因為入仕途徑多,官員人數增加,導致出現員多闕少的現象。當時判流內銓的張方平向仁宗上言:「大約三員守一闕,略計萬餘人,十年之間,所增官數如此,若更五七年之後,其將奈何?」三員守一闕在大定是很普遍的現象。

隨著官員人數的增多,選人改京朝官的人數自然也增多,在仁宗皇祐年間出現了選人在改官時需要待次的現象,選人改官需要有舉主的舉薦,為了減少改官的人數,對監司可以奏舉的人數進行限制,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待次人數還是有增無減。

「皇祐中,始限監司奏舉之數,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減六七十人。」在待次人數增加的同時,待闕的人數也在增加,慶曆六年,權禦史中丞張方平言:「約在銓選人僅以萬計,以此逐處率遞用一年半闕,比罷任候差待闕,五六年間未成一任。」銓選人數較多,官員的任期被縮短了一半,但因待闕時間長,即使縮短了官員的任期還是五六年難成一任。

德宗時,選人待次人數增多,皇帝難以在短時間內引對完畢,等待引對的選人即待次人數達二百多人,禦史中丞賈黯言:「吏部奏舉磨勘選人,未引見者至二百五十餘人。」

理宗朝,官員人數的增長亦十分迅速,冗官問題嚴重。選人改官是官員仕途中的大事,選人改官時需要等候皇帝依次引對才可注擬官職,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湧入官場,改官人數也隨之增多,等候引對的時間即選人待次的時間也就越來越長。「至是,待次者多,有踰二年乃得引。帝閔其留滯,詔每甲引四人以便之」。

英宗時,冗官問題更為嚴重,上官均言:「今之士大夫列於版籍者,可謂至冗矣。京官自承務郎至朝議大夫,凡二千八百餘人,選人一萬餘人,大使臣二千五百餘人,小使臣一萬三千餘人,舉天下之員闕,不足以充入仕之人。」官員人數太多,現有的官闕位不能容納過多的官員人數。

官員人數膨脹,選人和小使臣的數量尤其多,不管是文臣還是武臣都以中下級官員人數較多,是高級官員的五倍之多,待次、待闕的主體正是這些中下級官員。而將所有的官闕位都利用起來,也不能容納如此多的人數,結果就是讓更多的人待次、待闕。

入崇寧以來,冗員問題依舊十分嚴重,「以冗員猥多,雖略曾裁損,其數尚繁。」雖有減少冗員,但官員人數依然很多,員多闕少的問題依然不能解決。不管是皇帝還是朝臣都意識到冗員問題的嚴重性,但都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如果不從源頭上減少官員的人數,控制入仕之源,任何企圖緩解冗官問題的措施都是徒勞的。

是以,馮過能只在翰林院不到兩年便外放一軍通判,絕非輕而易舉之舉。

資哲透露了其中相關內情,馮過此次升遷外放與他在金陵倭寇入侵事件中的表現不無關係。其時,區區數十名倭寇闖入金陵城逞惡行兇,所過一處雞犬不寧,守備軍士防禦不力導致城中多有百姓受到侵害。馮過卻率人不退反進,殲俘倭寇數名。要知道,倭寇來去無定,鮮有被俘獲者。馮過勇鬥倭寇,可謂是奇功一件。只是此事關係朝廷顏面,被壓了下來。有功不賞算是事出有因,但並非是抹去了他的功勞。這不,此次越格提拔便是吃了金陵殺倭的福利,否則資哲幾人再如何爭取只怕也未能競功。

珍惜吧,馮七郎。

前往河東赴任,有一個月的上任假。

之員上任,指官員前往任官之處,之官上任有一定的時間規定。官員如期赴任關係到朝廷權力的強化,關係到行政效率的高效運轉。比如明確規定川峽、嶺南、福建官員任命,給兩個月的上任假,這兩個月的上任假不包含路程。

超過期限不得再上任,遣送到朝廷,不再有任官的資格。本朝之官限滿不赴會受到懲罰,其規定可見於《定刑統》卷九《職製律》載:「諸之官限滿不赴者,一日笞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也就是說,之官上任違限會受到懲罰,輕者會受到鞭笞,重者會受到徙一年的懲罰。

馮過自是不會犯此低級錯誤。

上任前,他拜訪罷師長,又與同年鄉友聚了幾場,大抵是有求托之意。此去沁州,董小宛幾人留在京中,還得請資哲等人照拂著。

資南嘉雖剛過及笄之年,性情嫻雅,落落大方,已顯名門大婦之氣度,平素與董小宛、應素白相處融洽,時常交流琴棋書畫之道,借用劉幾與徐元傑私下裏所言真真是「羨煞旁人」。

娶妻娶賢,更何況是資南嘉這等容端貌美、蘭質蕙心的女子,實為良配也。

而對於董小宛數女的存在,資南嘉所表現出來的大度更是讓馮過心生「羞愧」。

本朝「納妾」現象隨著士大夫的享樂頻頻發生,雖然有著王安石、司馬光等人公示「堅決不納妾」,但終究抵不過潮流,如蘇東坡就和妾王朝雲上演了一段浪漫的愛情故事。

可在「納妾」現象的背後,大定還有奇怪的「租妾」現象,彼時稱為「典妾」,租意味著「女性」成為一種商品,在市場開始流動,這可以說是商業發達的大定所演變的一種畸形現象,挑戰著人性,但令人咂舌的是,這種現象被風靡起來,時人樂此不疲。

「典妾」之所以用「典」,是因為這種現象起源於欠款者以及急需錢財之人,以自己的「妻子女兒」作為「質押物」向另一方借錢,於是號之為典。妻子女兒不同於物品,是活生生的人,但是因為社會地位低下,不論是典當的一方,還是「受典」方都毫無心理壓力,將這種情況看作天經地義。

敢質押「妻女」的往往都是社會中的小商人,他們的出身和困境,只有出賣尊嚴才可以換來轉機。於是便有了「本朝蓄婢,蔚成風尚,不以為恥,即士大夫之流,亦不例外」。

但是質押妻女,並不是一鎚子買賣,典「妻女」者隻典當一段時間,與典當貨物借款一樣,還了本錢和利息,又可以把妻女取回來。但越是這樣,才越讓人感到荒謬,因為這意味著,「典妾」之風,對女子而言是無盡的災難。比如一位名為「高文虎」的士大夫,他就是著名的「租妾」者,他的妾名為銀花:「同往新安,供事三年,登城亭,覽溪山,日日陪侍,余甚適也」。

所謂「供事三年」,實指「租妻」的時間,銀花本為人妻,但奈何夫家變故而被典到高文虎處,這期間,他們勝似情侶,但事實的本質卻是讓人震撼,這對僅僅是臨時夫妻,還是光明正大的如膠似漆,其之親密背後讓人匪夷所思。

在汴京互近,甚至還誕生了一條「租妻女」的產業鏈:「京師中下之戶,不重生男。每育女,則愛護之如擎珠捧壁。稍長則隨其資質,教以藝業,用備士大夫採擇娛待」。這種扭曲的風氣,因為士大夫階級的喜好,直接將「生女」當作樂事,但這卻不是女性地位變高的象徵,反而是落入進一步悲慘命運的循環。

都說女人何苦為難女人,資南嘉待董小宛幾人如姐妹,自是因馮過之故。

也正因如此,馮過又怎能辜負伊人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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