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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三百四十章 罪惡剋星
蕭達遠聽後一愣,怎麼也沒想到這位通判大人要親自去驗明屍身,但官大一級壓死人,他隻得硬著頭皮帶著馮過前往義莊。

馮過忍著腹部往上湧的陣陣噁心,和馮七仔細查驗一番屍身過後,並沒有在段阿放身上發現傷口,反倒是意外在屍身的嘴裏發現濃重的酒氣,衣服的褶皺還夾著幾片白色花瓣。

通判大人大怒道:「既然死者是被孟大寶用菜刀殺害,那為何屍體上沒有發現刀創?想必此案另有隱情!來人啊!回縣衙帶人犯孟大寶,本官親自審理此案!」

蕭達遠哪敢不從,一陣忙活後,孟大寶就被押上大堂。馮過高坐大堂正位,瞧見這帶著鐐銬的孟大寶渾身上下傷痕纍纍,一進大堂便倒頭就跪,不敢言語。

馮過一拍驚堂木,朗聲道:「本官乃新上任的威勝軍通判,得知你殺害段阿放一案,倘若你有冤情速速招來,本官定會明察秋毫!」

孟大寶聽後,鼓起勇氣抬頭看了一眼,渾濁的雙眼有了亮光,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急忙說道:「望大人明鑒,段阿放絕非草民所殺!草民是冤枉的啊!!」

馮過滿意地點點頭,接著說道:「你將此案的前後起因如實招來,假如你有冤屈,本官定會為你洗刷冤屈,還你一個清白!」

孟大寶自是全盤托出:「我與死者段阿放素不相識,只是常常能在悅客來酒樓見到他做雜活……對了!那天我在鄰縣忙完布匹生意回家恰巧遇見他段阿放,當時他在酒樓對我說道,『孟老闆一定賺了不少錢吧?改日要來酒樓喝酒啊!』這幾句話。」

「你可知段阿放死的時候手裏抓著的錢袋是你的嗎?」馮過問道。

「草民知道,那錢袋正是我的,裏面有草民做生意賺來的銀子五百兩,因為是小女縫製的錢袋,所以對這個印象特別深,只是沒想到這段阿放居然不明不白死在我家院內,手裏還抓著我的錢袋……」孟大寶如實回道。

馮過心想,這錢袋一事確實和孟蘭描述的一致,案件審到這裏,他已是明白了此案的來龍去脈,對一邊的蕭達遠說道:「本官已知曉此案的實情,你與本官一同前往孟家。」

蕭達遠連忙答應,額頭上的汗珠卻是愈發止不住了。

聽說新任通判大人要重審孟大寶殺人案,沿途不斷有百姓跟隨,到了孟家時聚集了有四五百人之多。

一眾人到了孟家後,馮過卻沒進院,帶著眾人直接站在大門外,指著不遠處的一處枯井道:「這口枯井早已廢棄,但卻深不見底,孟大寶家離這枯井不足百步,能夠輕而易舉地把段阿放丟入井中毀屍滅跡,何必自找麻煩偽造盜竊現場?此外,就是那個段阿放手中發現的錢袋,足足五百兩銀子,足夠普通人家十幾年乃至幾十年的開銷了,倘若這孟大寶真的殺人,為何不帶走這五百兩銀子和家中全部錢財遠走高飛,何必留在家中蒙受不白之冤?」

講到這裏,頓了頓,馮過接著說:「更何況,事發當晚,根據孟蘭所說孟大寶飲酒至酩酊大醉,一個喝得爛泥一般的醉漢哪裏是一個頭腦清醒的精壯漢子的對手,更何況最重要的兇器菜刀沒有被發現,倘若真的是孟大寶用菜刀行兇殺人,為何案發地沒有絲毫血跡?為何死者段阿放身體上沒有刀創?這一切該如何解釋?」

話音剛落,蕭達遠臉色蒼白,立馬跪倒在地,聲音顫抖道:「馮……馮大人,此案是下官的過錯……」

「吾有一物!蕭知縣看看可否認識?」馮過提高聲音打斷正在說話的蕭達遠,拿出一朵白花問道。

蕭達遠抬頭望去,接連擺手道:「恕下官愚鈍!並不識得此物!」

「請蕭知縣看看門窗前的那口水缸,看看周圍有何物?水缸又有何物?」馮過道。

蕭達遠趕忙走到水缸旁邊仔細端詳一番,拱手道:「水缸飄著厚厚一層的不知名白花,底部有一些碎銀子……」

馮過見時機成熟,拿出那朵白花向眾人解釋道:「本官也是問一名老郎中才得知此物名為洋金花,也就是大家俗稱的『曼陀羅』,它本是一味藥材,但此花的種子、果實、花和葉子均有毒性,誤食能使人昏迷麻痹中毒致死,但一般人通過外表是發現不了中毒的癥狀……」

見眾人似乎想到什麼,馮馮過放慢語速:「本官派人去過悅客來酒樓,了解了一些段阿放的事情,他原本是酒樓的一個雜役,平日裏就是遊手好閒,在一次喝酒幹活時偶然遇見做生意歸來的孟大寶,見其裝點錢財的錢袋子,是以起了歹念,便藉著夜色翻過孟家院牆竊取錢財。」

他侃侃而談,為圍觀百姓說起案發經過,猶若親眼目睹一般,令人信服:「因為喝酒較多,那段阿放一時口渴便來到門窗前的那口水缸狂飲起來,正是如此水缸內才會有了掉落的碎銀。但水缸內有著不少曼陀羅花和其他葉子,經過水的浸泡和太陽的晾曬導致這水缸內的水具有劇毒,本想翻牆出逃的段阿放便因此中毒昏迷暈厥,待起夜的孟大寶發現他時,段阿放早已沒了氣息……」

方蘭芝和馮七聽後,恍然大悟道:「原來如此,怪不得要帶著這白花去找郎中辨認呢!」

這時的蕭達遠已是面若死灰,渾身上下被冷汗打濕,正欲解釋,卻被馮過打斷:「身為朝廷命官,一縣百姓的父母官,卻不認真調查案件起因,濫用職權、草芥人命、嚴刑逼供……蕭知縣你這等作為又與那匪徒段阿放何異?」

蕭達遠聽後嚇得一屁股癱坐在地,早已沒了之前縣老爺的威風,只聽馮過說道:「本官判決孟大寶無罪,立刻釋放,而知縣蕭大人則要賠償這段時間孟大寶在牢裏承受的刑罰,罰你賠償他五十兩銀子,作為冤枉和逼供的賠償!此外,本官會奏報你蕭知縣的所作所為,且靜待上面的處置吧!」

圍觀百姓先是沉默著,稍後爆發出震天價的掌聲,「馮青天」、「神探」的叫好聲長久不息。

望著那一張張真摯的面孔,雖然大多面帶菜色、衣裳破舊,但眼睛裏泛著光,那是對生活的期盼,馮過心生感觸:老百姓永遠是最易滿足的。

老子說,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滿足社會各階層人員的基本要求,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最大的穩定莫過於讓百姓安居樂業。老百姓只有有房住,有飯吃,穿得起衣,看得起病,孩子上得了學,能夠娶妻生子,老百姓就會非常珍惜。

「我無欲而民自樸」;

「合抱之木,生於毫未」。

老百姓的要求很低,能保障最起碼的衣食住行就成,沒有什麼大理想大抱負,平平淡淡即可。

可,至少這個時代的統治者並不如此……或者說並未將百姓的事真真正正放在心裏。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No,「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才對。「十年寒窗無人曉」不就是為了「一朝成名天下知」嘛,苦盡自需甘來,熬了那麼多年做了官,不撈錢?別搞笑,正經點。

自古以來,清廉一直是評價官聲的基本準則之一,無論是道德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來分析,貪官都是不可取的。在現實生活中,貪官雖然口碑不好,但貪官確實能辦事;庸官確實是好,但什麼事都不能辦。

但俗話說的好,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做官的,就是拿人民錢財為人民謀利的人。但是,人都是自私的,都會為自己謀利,所以,貪官,不可避免,但是為人民做實事的貪官不一定就不是好官,也許真正的好官並沒有為人民做多少好事,反而貪官為了面子,為了堵住別人的嘴巴,且做了很多的好事、實事,這也可以看得過去。

無論是「好貪官」,還是「壞清官」,皆不可取。此乃品行與能力的取捨問題,猶如魚與熊掌不可得兼。讓有能力的官員不貪、讓不貪的官員更有能力,這是當權者最需要去做的。

很顯然,蕭達遠屬於那種既貪又沒有能力只能靠擺官威以壯其聲勢掩其心虛的無能官員,一個國家,即便有三分之一這樣的官員,那也離亡國不遠矣。

馮過感覺自己算得上是罪惡……貪官剋星了,到沁州不及一月便擼了兩個知縣,嘖嘖,厲害了,反正頭痛的是宗澤,得請京中派新知縣赴任了。

蕭達遠自是罪有應得,那張汝舟也是咎由自取,腳踏實地的一步一步往前走不好麽?非得絞盡腦汁攀高枝走捷徑,需知捷徑通常都在懸崖峭壁邊,說不定就會摔個粉身碎骨。

「曼陀羅」一案罷,馮過更是坐實了「神探」之名。見微知著,能在僅存的證據中層層剖析、有理有據的反推,還原案情始末,使案件明朗化,讓人覺得「原來如此」……此般嚴謹的推斷真真是令人折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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