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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三百三十章 投杼逾牆
再見宗澤,其穿了一身藍衫,略略有些褪色,想來是清洗過多造成的,除去四方平定巾的髮絲斑白可見,倒是給他柔和的面容增添了幾分儒雅氣度。

雖已年逾五旬,宗澤的精氣神很是不錯,待馮過猶若相識經年的老友,毫無疏離:「吾與陳龍川乃是多年好友,他在信中對汝可是讚賞有加。」

馮過心想這算是吃了陳亮的福利,朋友的朋友自是有天然的親近感,口中隻道「同甫兄謬讚了」。

宗澤隨意的擺擺手:「不必太過自謙,汝的詩詞文章吾皆讀之,真真是後生可畏,實乃大定青年士子第一人。」

馮過咳了聲,又謙虛一二,擺足了後輩的姿態,很是認真的請教政務職事。

宗澤不疾不徐的有問必答,知無不言。

一番問答下來,馮過確定宗澤並沒有給自己「下絆子」,那些懸而未決的案件大抵是這二年積壓下來的,威勝軍雖與大府無法相比,治下四縣七十餘鄉鎮亦有五十多萬人,發生命案的幾率其實不高。

案件的偵破與審理是有責任製的,皆由轄區負責,作為上級部門當然可以插手問訊,但不應太過指手畫腳,除非下級求助。

命案嘛,若第一時間未能偵破,後期的難度會越來越大,哪有說破就能破的。

馮過深以為然,黃金二十四小時,案件的偵破最講究時效,尤其是現場勘查更是需第一時間展開,時間越長物證湮沒的可能性便越高。要知道,即便是在科技發達程度極高的那個時空,也存在不少無法偵破的懸案,甚至還有冤假錯案……

宗澤自非讓馮過不去理會積壓的案件,之所以這般說算是減壓,畢竟大定只出了一位提刑官宋慈。

拜那部電視劇之功勞,馮過知道了宋慈其人,還去專門了解了一番。這個時空亦有宋慈其人,且人生軌跡相同,他的《洗冤集錄》乃是官府衙門斷獄判案之工具書,馮過已然通讀。

二人聊了約莫一個時辰,馮過感覺受益匪淺,不敢多打擾,正待告辭,卻聽宗澤道:「有一事,且需告知於汝,以免生事端。」

馮過見宗澤面色有些嚴峻,自是正襟危坐,凝神傾聽。

聽罷,當宗澤很是隨意的問可有啥應對之策,馮過一句「這道題我會做呀」險些脫口而出。

他是真可以,因為宗澤所言之事他知道始末和解決方案,那個時空的歷史就曾發生過,只不過是人物地點不同罷了。

話說上個月,一則流言悄然在市井中散播開來,說是在洛陽(西京)上空忽然出現了一個怪物,那怪物狀似帽蓋,在空中盤旋飛舞,還會發光。

幾天后,城西的賣油郎聲稱親眼看見這個怪物變幻成了犬狼,差點要了他的命,幸好他逃跑了,最後隻傷了胳膊。

事情傳開後,洛陽城中人心惶惶,每到了晚上,人們就要關緊門窗,瑟瑟發抖地躲在家裏,或者是拿著武器,伺機驅逐。

對於這個怪物,人們將其稱作「帽妖」。古代還真有帽妖的說法,它是一種狀如席帽的精怪,所以又叫席帽精。

而後帽妖出現傷人的事情越傳越廣,引起了不小的恐慌。

西京留守是王嗣宗,對城中的這些流言嗤之以鼻,沒有及時上報,也沒有採取任何措施。

由於沒有及時遏止,這則流言不到一個月就迅速蔓延開來。

最新的邸報如是稱:

十月,西京訛言有物如烏帽,夜飛入人家,又變為犬狼狀。人民多恐駭,每夕重閉深處,至持兵器驅逐者。本月乙巳,傳及京師,雲能食人。裡巷聚族環坐,叫噪達曙,軍營中尤甚,而實無狀,意其妖人所為。有詔嚴捕,得數輩,訊之,皆非。

帽妖也傳到了威勝軍,它的危害還進一步被擴大了,從最初的「微能傷人」,盛傳到了「雲能食人」的地步。各家各戶把帽妖的故事傳得有鼻子有眼的,巨大的恐慌頓時籠罩在整個威勝軍的上空。

更有甚者,說是有天晚上有兩個巡夜的禁軍士兵失蹤,被發現後人頭卻已消失不見,於是軍營也激烈騷動起來。

宗澤嘆道,其實這個事件的重點不在於到底有沒有帽妖或者帽妖長什麼樣,而在於它已經擴散並引起了社會大恐慌,不要小瞧了這種人之間相互感染的恐懼情緒,如果不加以乾預阻止的話,很可能會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所以就算是將帽妖換成其它妖都沒有差別,重要的是事情出現後該如何解決。

為了平息恐慌情緒,崇寧帝一方面下令調查情況,一方面開始問責。西京留守王嗣宗因此事受到懲處,被調離此職。皇帝把這次事件歸咎於妖人作祟,下詔令捉拿「為妖者」,鼓勵民眾檢舉揭發。

威勝軍這邊來官衙舉報的人一撥接一撥,結果還真抓到了三個人——僧人天賞和方士耿概、張剛,據審此三人行蹤詭秘,常在半夜外出。

宗澤審查的結果是這三人「坐嘗為邪法」,即曾經有過不法活動,但是他也發現,他們和帽妖事件似乎並沒有確鑿的關係。

事實上,這種舉報的方法不用想都知道最後肯定會累及無辜,因為歷史上這樣的前車之鑒太多了。

怎麼辦?到了這一步,宗澤也感覺無計可施了,總不能將天賞三人推出來作「替罪羊」吧。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嘛,反之亦然。倒非是病急亂投醫,亦非考校,宗澤之所以告訴馮過此事,實乃心下苦結無處排遣,說將出來舒心些。

這……三人成虎,眾口鑠金,難怪銅鞮縣城行人稀少,大概是被帽妖鬧的不敢上街了。馮過倒不致於瞠目結舌,汴京不也有黑眚作怪嘛,都說謠言止於智者,可這時空不信這些「精怪」的人畢竟還是少數,如何不令人心惶惶?

呃,他馮過還寫了鬼怪故事《夷堅志》和《西遊記》呢,前者尚好,後者可是一版再版風靡天下,非止是滿城盡呼孫大聖,而是普世皆喜美猴王。

「有物如帽蓋」,帽蓋,在他看來還不如說是UFO更有可信度。

當今皇帝大搞天書、封禪活動。各地也陸續奏報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事。比如靈芝、麒麟、蚊龍什麼的。這些東西雖然稀少,但看來都是有史可查,有跡可循,這帽妖麽……信了也就輸了。設立道場,祭祀各路神仙,祈求驅妖除魔,免災降福等等,皆是作無用功。

馮過咳了聲,慢慢的說了可以一試的方法。

宗澤聽罷,一拍案幾:「正當如此,改之此策甚妙。」

馮過笑笑:「但請一試,或有收效亦是未定。」

宗澤朗聲道:「便依汝之策,謠傳可解矣。」

馮過心下默默的說:「不過拿來罷了,若有奇效亦不敢居功。」

的確,「帽妖」事件在那個時空的北宋出現,西京、東京皆裹於其中,直至傳到南京應天府方被名臣王曾化解。馮過提出的方法便是王曾平息謠言所使用的處理方式,收效極速。

次日,宗澤下令夜晚將縣城和軍堡的城門全部打開——帽妖不是夜晚出沒嗎,那就讓它來好了,就怕它不來。

他同時又派出巡邏隊到街上巡邏,只要聽到有人在說帽妖的事,立刻逮捕詢問:你不是見過帽妖嗎,在哪裏見的,時間地點事件經過,有沒有傷人,在哪裏傷人,傷的人是誰,通通給我說出來。說不出來是吧,那就治你個妖言罪!

什麼是妖言罪呢?《定刑統》規定:凡是編造神奇怪誕的事跡迷惑三人以上就是妖言罪。嚴重的可被處以絞刑,最輕的懲罰也是杖六十。

此令一出,不過區區三日,「帽妖」之說煙消雲散。

第一天,巡邏軍士逮住四波議論帽妖之人,各杖一百;第二天,捕二人,各杖一百二十;第三天,捕一人,流千裡。

百姓驀然發覺,向來和善親民的宗知軍竟是個雷厲風行、言出法隨的官長,是真下狠手的,口舌之快與皮肉之苦相比孰輕孰重心裏還會沒數?說到底,「帽妖」吃人咱真沒見過呀,只不過是聽張嬸李姨王二嫂子她們說的有鼻子有眼才信的呀,不是說法不責眾麽,好好好,別人不敢再傳,俺才不會那麼頭鐵。

謠言始終是謠言,當人們發現傳謠會被判刑懲罰,再怎樣言之鑿鑿的「確信」都成了「聽說」,想「各抒己見」是要付出高昂代價的,光怪陸離的玄幻傳說自是如輕風般消逝。

就這……

宗澤轉回頭想想說話時雲淡風輕的馮過,不由暗嘆「果非常人也」,當即書寫奏報上薦此法,當然,他並未貪功,直言皆本軍通判馮過之策。

嗯,另邊廂,馮過也寫了奏報,作為皇帝的「耳目」,有些事得及時彙報。不過,他卻是極力淡化了自己而是濃墨重彩的描述了宗澤的「英明果決」。

好吧,這波商業吹捧要得,兩人都不虧。

雖然,百姓並不大知曉馮通判在「帽妖」事件中做了什麼,但於馮過而言,來威勝軍算是打響了第一炮,至少在宗澤處落下了好印象,而這正是他想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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