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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三百二十七章 為吏之道
大定出家為僧、為尼是需要持證上崗的,這個「出家許可證」的官方稱謂便是度牒,而度牒是需要出錢才能買到的,這是官方的規定,不違法。

蘇軾在給朝廷的上書中闡明了自己的想法:發二百道度牒,籌資四萬貫。並一再聲明:「官衙目前需要大修之處就有二十七處之多,如再拖延維修,以後就不是四萬貫能解決的問題了。」

蘇東坡知道即便如此,事情也不好辦,於是乾脆舍下老臉,直接給當時掌政的高太后上書祈求:

「如蒙朝廷體訪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

就是說,朝廷可以實地考察,如果發現我申請的資金有半點不實,我願意承擔欺君之罪。

但,朝廷並沒有同意。

第二年杭州發生特大水災,蘇軾藉機再提以度牒換修繕款的建議。這次朝廷算是看在災區的面子上,同意了度牒方案,但批複的數量不是二百道,而是三十道。這點錢真是杯水車薪,他隻好又將自己的五百貫公使錢,也就是地方長官的特殊津貼捐出來,挑破敗最嚴重的官衙,按短期內不至於砸死人的標準草草打理一下,湊合完事。

蘇軾為何不利用自己的聲望從民間富商籌集資金呢?」答案是:他不敢。其實在定之前,地方官員還是有自行修衙的權力的,但是到了大定,地方官員如果不經過朝廷審批,就修繕官衙的話,是會受到嚴重處罰的。

比如說,蘇軾的前前……前任薛映,在太宗朝時,就曾因「擅增修廨宇」被人告發,朝廷查證後,送大理寺審查,後來被貶到一個鳥不拉屎的小地方去當芝麻小官去了。前車之鑒在此,蘇軾怎麼敢再重蹈覆轍?

總而言之,雖然辦公環境破敗,甚至是危房,對每位官員來說,都會是令人苦惱的事情,但對於在任的官員來說,修衙門既不能討好上司,也不能有利於自己的仕途,沒有政績還給自己找麻煩。這麼一來,即便衙署再破爛,自然也是沒有官員樂意牽頭,乾這種出力不討好的差事了。

嗯,這些都是楊廷和、費宏、資哲等前輩的提點,外放地方官與在京為官有大不同,雖說山高皇帝遠的,但卻更容易犯官場忌諱,地方上的監察官可是盯的緊著呢。尤其是新官上任更需躬身自省,萬萬不可無意間做出些落人口實之事。

資哲更是語重心長的耳提面命了一番,讓馮過通讀《虞人之箴》、《為吏之道》等官箴官戒之書。

官箴指的是有關做官的箴言,官戒是對官員提出的警示或誡勉。官箴和官戒是一種專門的文體,這是一個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文體門類,構成了中國古代的官箴文化。

官箴和官戒的具體形式不僅有箴言、戒言一類的文章和著作,還有誥命、誓言、訓、銘、誡、規、諭等,甚至還有相關的碑銘、堂聯等。最早的官箴可以追溯至上古時期,相傳黃帝曾經給自己立過箴言,稱「悔己」,內容是告誡自己不要殘害老百姓、倒行逆施。周武王時期出現了《虞箴》,內容是:「茫茫禹跡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於夏家,獸臣司原,敢告僕夫。」虞人是當時掌管田獵的官員,《虞箴》是虞人為勸戒田獵而作的箴諫之辭。

早期的官箴,有許多帶有自勉和「諫君」的含義。春秋戰國以後,官箴的內容逐漸集中於對官吏的誡勉和規範,如出現在戰國時期秦國的《為吏之道》,就是用儒、道等思想對官吏提出要求和準則,比如乘馬車不能太匆忙,而要「與民有期,安騶而步,毋使民懼」,意思是路上遇到百姓,要讓開道的騶騎慢慢在前邊走,不要驚嚇到百姓。再如「將發令,索其政,毋發可異使煩請」,意思是下達命令時務必要準確,不能讓下屬反覆來請示。

漢末到魏晉南北朝,繼續保持了官箴文化不斷發展的勢頭。這一時期著名的官箴有潘勖的《符節箴》、王濟的《國子箴》、溫嶠的《侍臣箴》、潘尼的《乘輿箴》、王褒的《皇太子箴》以及梁武帝蕭衍的《凡百箴》等。

大定重要的官箴類著作有陳襄的《州縣提綱》、李元弼的《作邑自箴》、呂本中的《官箴》、朱熹的《朱文正公政訓》等。

大定的官箴有兩個方面的新發展:一是官箴的篇幅不斷擴大,單獨成書的官箴越來越多,其中不乏「大部頭著作」;二是許多有實踐經驗的官員加入到官箴創作中,把他們的為官實踐、經驗記錄下來供其他官員借鑒參考。此時的官箴著作大抵可分為「行為類」和「技巧類」兩種,所謂「技巧類」,主要講的是「為官之術」,即如何做官、如何處理政務、如何協調上下級關係等。

比如佘自強在《治譜》中對剛上任官員提出的建議是:「授官後,自朝祭公服外,止可做要緊屯絹圓領二三套,彩吉服不必多,有等少年,各色衣服,俱自京中做去,不知借債做衣,一件可當外面兩件矣。」

《居官格言》指出「新官到任,除遵依儀注外,到時須投公館安歇,如無公館,寺觀廟亦是。不可落富民之家,有乖體面」,強調官員初到任上,在沒有弄清情況之前不可貿然為自己選擇官宅,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佘自強在《治譜》中也指出「若禮房有中火,便問所從來。若出自佐貳裡甲,不可用。若已辦下,吩咐到任照數補價」,強調的是官員不僅住宿費要自理,飲食費用等也要自己負擔。官箴的著者強調這些「小問題」,不僅因為它涉及為官者的清廉,也為的是避免日後給為官者帶來麻煩,都是為官的經驗之談。

資哲不厭其煩的諄諄教誨,恨不得將每個細節都讓馮過記牢,這樣的待遇便連資雲都享受不了。事實上,在他看來,馮過又何止是「半子」,即便刨去那份發自心底的器重與喜愛不說,資家日後少不得要這女婿幫襯呢。是以,「於公於私」,他資哲都必須對馮過發自肺腑的好。

馮過曉得此節,對資哲這位師長也是尊重無比,在他面前偶爾還會放肆的皮一下子,乃半玩笑半認真的回答說:

「官聲賢否,去官方定,而實基於到官之初。蓋新官初到,內而家人長隨,外而吏役訟師,莫不隨機嘗試,一有罅漏,群起而乘之。近利以利來……事事投其性之所近,陰竊其柄。後雖悔悟,已受牽持,官聲大玷,不能箝民之口矣。故蒞任時,必須振刷精神,勤力檢飭,不可予人口實之端。」

聽罷,資哲笑著搖頭,敢情你小子看的這般通透啊,老夫這囉裡囉嗦的討人嫌嘍。

搖搖頭,這衙署再如何破舊,還是得住在裏面,馮過吩咐賈小春等人小心著些,莫要選那「危房」入住。上報修衙是不可能的,但自家出錢修葺就不怕被人「舉報」了吧。嗯,有錢就是任性。

末了,他看看一身男裝的方蘭芝,無奈的說道:「進去唄,方大小姐。」

方蘭芝白了馮過一眼,大步走在前頭,猶如巡視領地般東瞅瞅西瞄瞄。

馮過看的直搖頭,想著是否太慣著這「正妹」了。

講真,在他心裏,大抵是有將方蘭芝視為女兒之意的。呃,絕非是他心思齷齪,那啥養成?不存在的。事實上,要他選的話,反倒是方百花更具誘惑力……他可沒特殊嗜好,蓋因心理年齡乃是中年大叔,方蘭芝呀,太小。

出京時,他隻讓賈小春選了十人同行,戚勝軍人生地不熟的,必要的護衛少不得。

董小宛幾人雖有難捨之情,卻一直未開口提出陪同,通情達理的讓馮過……都感覺自己成了渣男。唯有方蘭芝執意要一起前往,馮過勸說幾回無果,隻好「黑著臉訓斥」了一番方作罷。這小妞的性子就是野,也不哭泣落淚,隻「恨恨」地盯著馮過看,之後便躲在屋裏一個人生悶氣。

馮過感覺自己好難,讓方蘭芝隨行?開玩笑呢,怎好厚此薄彼?咳咳,還是董小宛明事理,癡憨的應素白更不需煩惱,好糊弄著呢……唯有方大小姐太有性子了,那份執拗叫人不省心哪。

這不,馮過還以為她關在屋裏生生悶氣就得了,不曾想出京百多裡,她竟是一個人騎著馬趕了上來,也不吭聲,板著臉,眉角上揚卻是出賣了她心下的得意。

得,你贏了OK,馮過哭笑不得,這膽大妄為的方大小姐呀,還能趕她回去不成?其實,他心裏默默的為她的堅持點贊,這樣的女子很真實,也很真誠,與這個時空有些格格不入,但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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