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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十章 始於足下
「提學在子、卯、午、酉鄉試之年,於八月從京師受欽命簡放。按省分遠近,由驛站馳往考區。全省府、州、縣皆歸其考試。考試規程很嚴。所過州縣要護送文卷食物,並準許調用驛站車馬、船隻,可動用公款。考試期間不得領受民訟,不準探親訪友……」

靈山拜見辛棄疾,乃是意外之喜,馮過返回小駱村後,足不出戶,作考前最後準備。

到得八月廿五日,他去府學填寫履歷(本身姓名,年歲,籍貫,體格,以及容貌特徵),同時填寫親供(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存歿履歷,過繼的人要寫本人親生父母三代)、互結(考生取具同考的五人,寫具五童互結保單,作弊者五人連坐)、具結以及請人廩保(請本縣廩生具保,稱之「認保」。保其不冒籍,不匿喪,不替身,不假名,保證身家清白,非娼優皂吏之子孫,本身亦未犯案操踐業。完成以上,方準考,名冊分存縣署)。如此一番流程走完,方領到「座號便覽」和「浮票」(準考證)。

嗯,浮票上除了座位號,還寫著「面形方、面色白、身長、無須」等字樣。馮過暗暗吐槽,沒有照片怎麼看都不舒服啊。

不過,針對考場作弊有重典,可沒幾個人敢以身犯險找槍手替考的,考生、槍手俱斥革,發配煙瘴充軍,保人重杖一百。若是集體作弊、內外勾結作弊,則考官斬立決(監候),考生髮配為奴。

呵呵,就問考生們怕不怕。

又過五日,崇寧三年的信州院試終於到來。

是日寅正,天色漆黑,試院前卻是燈火通明、人聲鼎沸。

眼見著入院時辰已到,應試八百餘名童生在寫有縣名的燈籠前各自站定,隨行僕從則提著燈籠遠遠散開。

饒有興緻地看看身邊考生,躍躍欲試者有之,忐忑不安者有之,亢奮雀躍者有之,萎靡不振者有之,不一而足,好一副應考眾生相。

現在才凌晨四點啊,為了此次院試,怕是徹夜未眠者大有人在。為了不錯過開院時辰,雖然小駱村距試院僅十裡之遙,馮過也是昨日便到了府城馮氏別業,今兒醜時二刻便起了床。

這可怨不得試院坑考生,實在是應試童生太多,搜檢放試也得大半個時辰,若不早些放牌入院,怕是辰末也無法開考。

佔了府治所在地之光,上饒縣童生首先放牌檢入。

一個童生要成為秀才,必須經過三次考試,即縣試、府試、院試,統稱為童試,亦稱小考。

別小看這「小考」,從時間上便令人十分煎熬。童試三年考兩次,逢醜、未、辰、戊年叫歲考,其他年份叫科考。

而院試程序雖與縣試、府試相同,但因決定考生命運,故比較重要。主考官由朝廷直接委派提學官,不僅主管生員考試,還要督察處理所轄府郡中違法亂紀的文武生員。因為這些人有見官不拜、不服差役、免除租賦的特權,地方官無權裁處,所以提學官在各道考試結束之後,都要還署放告,允許當地人民控告那些魚肉鄉裡、橫行霸道的不法生員,以整飭學風。

考場紀律也非常嚴格,首先,提學官要懸牌通告各縣正場考試日期(周督學也想早早定下開場日期,奈何身體不允呀),考生於寅正之時(早四點)在考場門前集合。考場稱貢院(也有稱試院、考棚的),提學官親自點名,並有保人在場,詳細對照報名單。人場時要嚴格搜身,甚至頭髮、襪子都要檢查。只允許帶詩韻,其他不準帶片紙隻字。點名後封門,限制出人……

試院大門,一容貌方正、身形消瘦的老者肅立當前,並有數名書吏及一乾廩保秀才隨立左右。

書吏便開始唱名,叫到誰誰上前驗明正身,驗明正身就是防止替考。

驗明正身環節包括兩部分,第一是家庭和個人信息的再核對。書吏,直勾勾的望向與馮過一併進來的幾個考生,分別詢問姓名年齡、三代履歷,出身是否清白……若是家中三代之內有從事娼、優、皂、隸的,有當傭人、門子、轎夫、媒婆、接生、修腳的都屬於「身世不清」之列,是沒資格參加報考和考試的。

還有詢問報考時是否為丁憂期間,是否是在戶籍所在地報考,是否是確實是考生本人參加考試,統共問了十幾項,全都一一記錄在案。

接著根據考生浮票所述驗明正身,馮過自是相符無誤。

在完成驗明正身環節之後,書吏把記載有馮過的浮票被貼在考牌後面,然後又讓馮過在考牌的正面簽名按手印。按完之後,書吏又詢問馮過與同行的幾個考生是否願意互相擔保?即互相擔保,是為了防止替考。

在完成「互相擔保」之後,接下來就是搜身,童生試的搜身尚屬簡單,由衙役一對一,逐一搜身,並檢查考籃是否有違禁物品。

馮過心裏想著這些有的沒的,面無表情的任由衙差搜身。

好在院試雖然重要,卻也比鄉試、會試放鬆些,衙差們自不會刻意去刁難童生。

在驗明正身、互相擔保、搜身等規定環節之後,馮過等考生才被允許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巡場衙差拎著燈籠帶馮過到號舍,乃是一排排的小間。每排號舍有門,門額上懸掛粉牌,上書字型大小。字型大小用字來源於《千字文》中的字,但「天」「玄」「帝」「皇」這類聖人名諱不用,數目字及「荒」、「吊」這類凶煞字也不用。

他找到地字壹拾叄號舍,藉著微弱的燭光打量一二,不由得苦笑不已。所謂的號舍只是一排排的小房間,也就兩、三平米的樣子,沒有窗,靠門這側沒有牆,以便巡綽官巡檢。

蝸居?這可謂是蟻穴了吧。

好在院試隻考兩場,考試內容與府,縣考大致相同,首場考罷隔二日再考第二場,毋須在試院過夜。

而且,號舍內有短幾矮凳,算是極人性化的了。某些偏遠窮困之地的小試(縣試、府試、院試)考場極為簡陋,砍幾根竹子作支架,蓋上蘆葦,便算是考棚了。至於考具,縣(府)衙是備不齊的,隻好考生自帶了。

大約半個多時辰後,試院大門關閉,嚴禁人員出入。

馮過草草清理好號舍,從考籃取出考具,坐著閉目養神。

辰時初,巡綽官(即考場中的簾官,負責巡查管理號房)堂上擊雲板後,考場隨即保持肅靜。差役執題目牌燈在考場過道上往來行走,使考生看清題目。不過,近視眼考生,可以站起來請求考官將題目高聲朗誦兩三遍,但不能離開座位。考生填塗準考證號,諸考生開始寫作。

試題及答卷都不能犯廟諱(已故皇帝名)禦名(當今皇帝名)及聖諱(先師孔聖名),考試文不得少於三百字。

各場卷子十數張,界紅線橫直格,另附空白草稿數張,考試文正、草要全,文字必填相符。卷面有坐位號,交卷後姓名彌封。

卷有紅線橫直道格,每頁十二行每行二十字,發素紙兩張以起草之用,唯題目及抬頭字,草稿中亦需填楷書,考生不得將答案寫於密封線外,違者作零分處理。

看清題目後,馮過不由愣住了,這是巧合呢,還是巧合呢?

牌燈上赫然寫著四個大字:不以規矩。

這可真是……人生處處是驚喜啊。

舞弊……是不存在的,老辛同志歸隱山林久矣,世人未嘗識其面,自是不可能與周督學勾結而泄露考題。

嗯,若老辛去那世開一高考輔導班,定然是爆滿的,壓題準啊。

此時天色未明,馮過並不急於作文答題。事實是,他根本不用審題作文,腦子裏有一篇現成的八股好文呢,便是那篇「規矩而不以也,惟恃此明與巧矣」了。

這篇文章乃是晚清著名學者俞樾的作品,雖算不上鼎鼎有名的八股文,用在院試非止是綽綽有餘,簡直就是暴殄天物呢。

其實,本尊原就是「三好學生」,要寫篇過關的文章並不難,馮過只是懶得多費神罷了。有現成的不香嗎?抄襲?天下文章一大抄嘛,更何況,在這個時空絕大多數精美絕倫的詩詞歌賦是未曾面世的,且讓自己做一個文壇搬運工吧。

他這邊悠哉悠哉,巡綽官已開始四處巡查,如發現有交頭接耳、換座、飛紙條、左顧右盼等犯規者,立即揪出,輕者取消考試資格,重者枷示。

這道題並不難,可見督學大人是體恤治下芸芸童生的,但仍有考生作抓耳撓腮狀。顯然,這些仁兄確實不學無術,縣試、府試真真是僥倖過關抑或是明府(太守)大人網開一面了。

稍加休憩,他方施施然研墨。倒非是他裝十三,實在是這麼一篇文章,也就七百來字,半個時辰就能搞定,剩餘時間只能坐等放牌了。

二刻鐘後,他方在卷子上落筆,不一會便寫了百多字。

這時,巡綽官沿著號舍一路走了過來,在馮過卷子上蓋了戳。

這是院試特色,在考試半個時辰後,監考者用提學官發的小戳在考生答卷百字後蓋上,以防止偷換試卷。

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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