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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六十九章 薄命佳人
事實證明,馮過有些自戀,且多情。之所以安排下午登場,董小宛只是為了去看應素白晚上的溪甘演出。

馮倩倩在後台哭暈,不帶這麼欺負銀的吧,兩位大熱門你儂我儂,不給別人活路啦?

馮過沒看過馮倩倩的表演,但既能名列花魁大熱人選,色藝是毋庸置疑的。可欣賞罷董小宛的舞台現場,他真的無法想像還有誰能蓋過她去。

應素白也不行。

在他看來,小應子的能力足夠強,正常發揮之下與董小宛當是難分軒輊,但她偏偏發揮失常了,若是再無驚艷表現,改唱「涼涼」吧。然而,據聞她今晚要首演「白蛇傳」?親,你是要主動退出花魁之爭嗎?這麼任性,你家人知不知道?

呃,她似乎是沒有家人的,sorry。

若是家境殷實衣食無憂的,有誰願意去做這行?多是「誤入」。

譬如應素白,自幼家境貧寒,父母又早逝,跟著年邁的祖母飢一頓飽一頓的生活。

五歲那年,她被拍花子拐走,偏偏遇上了苛狠好賭的養父,某次輸的狠了又將她作價十兩銀子抵給了賭坊。

而後養父無力償還賭債,賭坊便將她轉賣給了一戶人家作童養媳。這家人見她聰明伶俐,眉眼雖沒長開也是依稀一副美人胚子的模樣,倒是待她不錯。

若是如此生活下去倒也好了,可命運便是要惡待她。

那家人的兒子比她大八歲,隱約懂事,知道這位會是自己的老婆,很是稀罕她,平日裏總給她尋摸些小玩意兒逗她開心。她歷經磨難,總算感覺到了人世間的溫暖,也很是珍惜。但這種溫暖隻持續了不到半年,在這家人的獨子意外去世後,她便感受了人世間的冰冷。在這家人看來,若非是要為愛花的她採摘山崖的野百合,兒子不會墜崖身亡,她,讓這家絕了後,是罪魁禍首,是掃把星,克夫……接下來的事可想而知,養父母待她的態度急轉直下,各種虐待,各種冷暴力折磨。在某個寒冷的冬天,面黃肌瘦衣著單薄做著繁重家務的她終於染上風寒連日高燒不入而奄奄一息,視她為殺子仇人的這家人直接將她扔在了數十裏外的偏靜野外任她自生自滅。這一年,她七歲。

其實,大定開國後,依然面臨著歷代都重視的問題,就是收養孤兒,定政府在鼓勵領養外,錢糧補貼更不含糊。以定文宗時代的《撫恤疾疫詔》,只要有家庭願意收養棄兒,就預先給予兩個月的口糧。

對那些打著收養兒童旗號騙國家錢糧的家庭,基本是逮著一個就嚴辦一個,虐打養子養女更是重罪。

而論判罪最重,當屬養父母棄養兒童問題,《定律疏議》裏明文規定:所養父母無子而捨去者,徒二年。也就是說,只要收養家庭膽敢遺棄孩子,最輕也是兩年流放勞改。

除此之外,對拐賣兒童絕對零容忍,就算你是自願跟拐騙人走,拐騙人也要被處以絞刑。

另外,還有嬰兒局、慈幼局和慈幼莊等專門慈幼機構。慈幼局除了收養棄兒外,還可為無子女家庭收養之用。如果民間有人想領養棄嬰,官府每月依然發給一千文錢,三鬥米,三年後停發。

甚至於定燕戰爭和定寧戰爭這類戰亂裡遭棄的遺孤們,更大多被大定官方養到十八歲成年,婚娶皆是國家買單,運氣好的還會由皇帝親自出面主婚,場面十分熱鬧。

另外大定打擊人販子的相關法律裡,還有同樣零容忍一條:買方也要抓。花錢從人販子手裏買兒童,罪責只會比人販子低一等。假如人販子被判了死刑,那麼掏錢買人者,最輕也是流放三千裡。甚至參與買賣中介的「中間人」,也要一併辦罪,通常都以窩藏強盜罪論處,只要人販子獲死刑,基本是陪著一起殺。

理宗年間,臨安發生一起惡性案件:有男子強暴家中奴僕之女,導致九歲女孩致死。可該怎麼判罪卻成了難題,理宗皇帝聞訊也十分震驚,連忙召集群臣商議,除了決定將這個惡徒處決外,更出台了一條歷史性的法律:諸強姦者,女十歲以下雖和也同,流三千裡,配遠惡州。未成,配五百裡。折傷者,絞!

也就是說,只要對十歲以下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任何情況,就以強姦罪論處。倘若其中發生了傷害,更是絞刑沒商量。

還有「採生折割」罪,乃是各種拐賣虐待兒童罪行裡,最為殘忍到喪失人性的一類:誘拐正是發育期的兒童,然後將兒童的手腳肢體斬斷,再假裝殘障兒騙取錢財。這個罪行在歷朝歷代都是必殺的大罪。到了《大定律》裏,更是極為嚴厲的打擊方式: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併流二千裡安置。為從者斬。

凡此種種,如此殘酷的法律條文,正是以零容忍的態度,對一切傷害兒童的行為,採取毫不留情的嚴懲!

然並卵,法律的威懾力仍未能完全遏止販賣(虐待)兒童的犯罪行徑。應素白便是其中的受害者。

確實,執法有難度。

譬如販賣兒童,基本一經發現便成既定事實,只要當場未捉住嫌犯,案發後想找回被販兒童便難如登天,便是在科技手段高度發達的某時空,也很難迅速及時的破案。另一個難點是,受害者大多是心智未全的幼童,很難完整表明身世來歷,即便買家被檢舉,也未必能回歸原家庭。更何況,鄉民愚昧,隻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鄉裡鄉親的誰會去做那得罪人的事?檢舉,不存在的。

再說這虐待兒童一事,都說棍棒底下出孝子,管教子女嘛當然是既動口又動手的,恩威並施,相輔相成,效果杠杠滴。就算把子女打出個好歹來,那也是人關起門來一家子的事,與外人何乾?即便是打死打殘了,民不舉官不究,什麼「徒二年」,什麼「流三千裡」,不存在的,更勿論是絞刑、凌遲了。

所以,應素白被拐賣被虐待乃至被遺棄,不是官府太無能,要怪就怪她……命不好?天煞孤星?!

但,老天終究未趕盡殺絕,很是仁慈的給她留了一線生路,在最絕望之際,無盡黑暗籠罩之時,一位樵夫路過,將她背回了家。

許是一天,許是兩天,又許是一輩子……當她從昏迷中醒來時,感覺已是二世為人。自那個寒冬後,她變得與冬天的冰一般,將自己與外世隔絕開來。

救了她的樵夫是個六十多歲的孤寡老人,靠著上山砍柴獵捕野味謀生,家境貧寒,多了她之後更是窘迫。一老一小就這麼過著,老的進山,小的守家,幾無言語交流。最溫馨的只是,老的喝著她煮的野茶,扯著胡琴,聲音渾沉的唱著當地小曲,她則坐在陰暗的屋角,靜靜的聽著,眼睛裏偶爾變得明亮一些。

又一年,樵夫染上肺疾,在無盡的咳嗽聲中離開了這個幾近窒息的世界。她沒有哭泣,沒有流淚,獃獃地守在老人的床頭,直到鄉鄰上門料理後事。而後,慈幼局來人將她接走,她的隨身物件只是老人拉過的那把胡琴。

她忘了自己家在何方,依稀記得是個有水有橋有街道店鋪的小城,至於後面被拐(轉)賣的兩家……或是叫江北,又或是在江懷……不記得了,老人的家處於浙贛邊界的山區,屬信州府管轄,她理所當然的被送往了信州慈幼局。

八歲的應素白終算過上了穩定的生活,雖然那並不是她的家。她,似乎從未有過家,有的是顛沛流離的住處。

飽經磨難的小女孩變得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好在慈幼局的孩子個個都有著不幸的過往,彼此防範著,倒也不會主動惹事生非。年齡不大的孩子們早早地見識到了世界的險惡,自是比正常同齡人更成熟,也更易掌握生存技能。

許是與樵夫相處的日子裏聽他拉著胡琴唱曲,又許是自幼生長的家庭環境,應素白在曲藝方面的天賦很快展露出來。

兩年後,向來熱衷於慈濟善事的馮沈氏到慈幼局送溫暖……咳,這話沒毛病,慈善機構無盈利渠道,日常開銷除了官府的投入,便是接受捐贈資助。在慈幼局裏,平日愛聽愛唱戲曲的馮沈氏聽小應子彈唱了一曲便喜歡上了這小妮子,並承諾會一直資助她……之後,沈大善人頻繁造訪慈幼局,熱忱關注著應素白的各方面成長,甚至表態願意帶回馮家收養(馮小七表示真不清楚母上大人與小應子的這段淵源),但被小女孩婉言謝絕。馮沈氏了解其身世,嘆惜之餘反而愈發的喜愛,為小姑娘出資請樂師教授樂藝。

如此忽忽數年,小妮子身條長開,終成了小美人,又因伊不喜言語,平日裏隻與琴戲為伍,便有了「戲癡」之稱。

去年,應戲癡自願入「瓊台」登台獻藝,一身戲服一曲唱腔驚艷全城。這其中當然少不了甘、馮兩家的力捧,而由於她與馮沈氏的情誼,也很大程度保證了不會受惡客欺凌。畢竟,馮家可不是等閑之輩,輕易招惹不得。由是,十五歲的應素白唱響了名號,也躋身花榜評選大熱。

對了,董小宛大應素白兩歲,早一年出道,在慈幼局相識時,董姐姐已然走紅。

嗯,馮沈氏在慈幼局見過董小宛,對這位願意放下身段行善的青樓女子觀感不錯,這大概也是她不反對馮過納其為妾之故……

馮過攤攤手表示:我真沒想過三宮六院七十二妃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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