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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九十九章 家事國事
三個女人一台戲,馮家這段時間可有氣氛了,天天唱戲,咿咿呀呀吼吼哈哈的好不熱鬧。

方蘭芝算是暫住,許是兩月許是兩年或會離去,天曉得。琴師董小宛大抵三天上門授藝一回,有時連續幾天都會來,嗯,這要看馮過是不是放假在家。應素白懶散些,隔三差五的過來拜訪,使的是催稿的名義,這是「公事」,為了「瓊台」的生意,小七得多上點心。資南嘉則是偶爾登門,雖說兩家來往甚從關係緊密,待字閨中的小娘子走的太勤總是不妥,但馮沈氏卻是最稀罕這閨女的,恨不能讓自己的稱謂早日換掉。

馮過很是機智,這當口哪還會往家裏跑,自投羅網麽這不是?他基本都呆在府學,偶爾會去「瓊台」看看。

甘家轟然坍塌,名下產業被官府悉數充公拍賣以納罰金,是一蹶不振還是伺機而動暫時是看不出端倪了。

原本,馮家可絕做不出落井下石的事來,是堅決不肯收購甘家的股本。甘炳炎道,你若不收豈不是便宜了別人?再者,你就捨得別人橫插一腳摻和進來、不怕來個指手畫腳不懂裝懂的外行禍害樓子生意?「瓊台」只能姓甘和馮啊,落入外人手中我心有不甘。

在甘炳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說下,馮家方揮淚應允,成為「瓊台」唯一的東家。當然,馮家也作出保證,他日甘家若有意再度入股,馮家會按此次收購價退還股份。

誰說人間沒有真情在的,患難見真情,世上有雪上加霜落井下石者,亦有雪中送炭急人之難者。

對於馮過而言,於公於私他都得為「瓊台」盡一份力。

難得的是,應素白絕對是演藝全才,換在那個時空,除了編劇,她可以勝任影視劇拍攝的任何一個崗位,從製片到導演,從服裝到道具,從燈光到音效,真真流弊啊。

數月來,「瓊台」並沒有受甘家退出的影響,反而是紅紅火火蒸蒸日上。先是《白蛇傳》吸引了一大批觀眾,接著是《天仙配》和《天仙緣》的無縫銜接,好似割韭菜一般收割了一茬又一茬。雖然,其他樓子出現了不少跟風者,但一來缺少像馮過這般的大編劇,又無應素白這等可導可演的台柱子,只能跟在後面吃點殘羹冷炙。也虧的是馮家過得硬,不但與資家、費家這等本地豪門往來甚密,更與信州知府蘇適有舊,據說還與朝陽王有交情,如此這般還真的等閑得罪不起,否則這麼一大塊肥肉還不早被瓜分吞噬?

寫寫劇本,根本傷不著腦細胞,且當練字了,況且,馮過是拿了「稿酬」的。用六叔的話,公是公私是私,應素白在樓子裏排戲拿的是保底加分成,兩下相加是筆不小的數目了。她給劇本費是天經地義的,必須得收下。

如此一來,馮小七沒幾月便成了荷包鼓鼓的「小財主」。馮沈氏並沒有假為兒子存老婆本之由收繳這筆錢,任他自由支配。馮禮唐也放話了,笑話,馮家家大業大,會在乎這幾個小錢?七郎就算娶個三妻四妾,那也是公中出錢辦理。

呃,這裏得說明一下,馮氏上下十二房,是未分割族產的,所有收入俱交公中,各項耗費也出自公中,像不像吃「大鍋飯」?其實,除了人丁凋落的小戶人家,大家族是不分家的。

晉朝司馬氏以臣廢君,在維護統治上隻強調忠君未免理虧,於是拐了個彎,特別提倡孝道。而家族合居以尊奉老人,也就是在晉朝以後得到加強。南北朝時期,北魏時河北博陵李氏,一門七世同居不分家,一大家子有二十二個房頭,合計一百九十八口,在當時蔚為奇觀,以致朝廷專門在李家掛了旌表孝行的詔令。

不過,「大家族」的產生,除了朝廷引導之外,還有實打實的經濟考量。魏晉南北朝時徵稅靠編戶齊民制度,也就是說,戶籍上有名才會徵稅,否則便可逃避賦稅。數世同居、動輒幾十房、幾百口人,隱藏戶口有一定便利,民間老百姓自然會傾向於選擇「大家族」生活。

常定對家族合居尤為重視,自太祖常威時代就屢屢頒詔,對合族居住、孝老養親作出重點強調,後逐漸在禮儀和法律上形成明確規定。對於累世合居之家,大定或是像前朝一樣張掛表彰詔令,或是授予實物、官爵的獎勵。在朝廷的刻意引導之下,大定社會家族合居之風尤其盛行,七世乃至八世同居,都是屢見不鮮。譬如太宗時代,江州德化人許祚八世同居,人丁非常興旺,合家老幼多達七百八十一口,這已經是一個小村落的規模了。由於許家人實在太多,不好經營維持,江州向朝廷反映了情況,太宗遂下令,每年可以賜給他家米一千斛。而越州會稽郡人裘承詢家族,更是達到了驚人的十九世同居!

為了保證推行合居養老,朝廷不光鼓勵,還在法律上予以政策性引導:家族的財產,統一由戶主支配,子孫不能私藏。這個制度的精神可以遠遠追溯到《禮記·曲禮》記載的:「父母存……不有私財」。

大家族合居,還有很多捱不過去的矛盾。如上文所說的那位裘承詢家族,家人太多,卻還要集中開飯,東房長西房短,鍋碗瓢杓難免磕磕碰碰。當然這還只是個簡單的喻指,各房或許也能自己開開小灶,但十九世之家要實行同居共財,肯定會引發財產分配上的矛盾。

關於大家族的矛盾衝突,那本名著寫得極為翔實,細緻地描繪出了家庭內部的勾心鬥角和爾虞我詐,表現在方方面面,母子之間、夫妻之間、兄弟之間、妯娌之間……都充滿著種種的矛盾,這是上層的,更不用說主僕之間,就是主人和奴隸之間也出現種種的矛盾,這就把整個家庭內部人際關係混亂的狀態寫得非常地深刻。

馮氏徙居小駱村百多年,如今六世同居,包括侍婢長隨近八百人,矛盾自是少不了的,但都在可控範圍之內。

至於「不存私財」,司馬君實在《涑水家書議》中說:「凡為人子者,毋得蓄私財。俸祿及田宅收入,盡歸之父母,當用則請而用之,不敢私假(借),不敢私與。」時人解釋曰:「蓋私財有無,所系孝悌之道不小。無則不欺於親,不欺於兄弟,大段已是和順。若是好貨財,私妻子,便將不順父母,而況弟兄,不孝每從此始。」總而言之,存私房錢就是不孝。至於有沒有存私房錢,呵呵。

在馮過看來,寫劇本乃順手為之,稿酬不稿酬的真無所謂,只要家族不出亂子,別出豬隊友,便好。(馮去疾:?)

好風憑藉力,助我上青雲。既然生在這年代,就必須入鄉隨俗,與家族同榮辱共進退,而強盛的家族絕對是最大的助力,馮過才不會傻乎乎的硬要去砸碎了重組新秩序呢。

關於家族之事,他有過盤算,低調做人高調做事是王道,要堅持健康穩定可持續性發展才是硬道理,萬萬不可成為「馮萬三」。好在六叔腦子快魄力大應對及時,否則怕是馮氏也要落入與甘家一般的境地了。都說吃一塹長一智,經此險境,馮去疾也是沉穩了許多,日後當不致釀成大禍。

此乃後顧之憂,唯有解決掉隱患,他馮過方能心無旁騖的去走科舉之道。畢竟已過端午,鄉試是愈發近了。

照說,離鄉試僅三月時日,府學裡當是一派緊張的學習氛圍,應是頭懸樑錐刺股啃書經寫試文,更須浸身於題海戰術無暇他顧,但事實並非如此。

而在鄉試前尚有一關,那便是「歲試」。

提學官在任三歲,兩試諸生。先以六等試諸生優劣,謂之歲考。一等前列者,視廩膳生有缺,依次充補,其次補增廣生。一二等皆給賞,三等如常,四等撻責,五等則廩、增遞降一等,附生降為青衣,六等黜革。繼取一二等為科舉生員,俾應鄉試,謂之科考。

一等的廩生;二等增生;三等附生;四等訓誡;五等廩生降為增生,增生降為附生,附生降為青衣,所謂青衣就是比普通秀才低,不能穿秀才服——藍衫,改穿青衣;六等暫時開除出秀才隊伍。

也就是說,唯有在歲試中名列一二等方有資格參加鄉試,而各府的鄉試名額是有定數的,即便是「裡仁」班的廩膳生歲試成績不好也無法赴省城鄉試。換言之,歲試發揮出色的,「求索」、「敏學」、「知新」三個班的增廣生甚至於「樂知」、「厚德」、「三省」、「躬行」四個班的附生都能躋身鄉試之列。

有良性競爭方能最大限度的開發出潛能,也極有效的扼止了以為萬事大吉的躺平心態。

但帶湖府學內,諸秀才卻開了小差,時常聚在一起激烈討論爭執與學業無關的事,譬如嶽州鐘相之亂,譬如西北邊境的烏雲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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