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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一百一十四章 芝蘭玉樹
鬥巧是「七夕節」的習俗,少女們聚在一起乞巧鬥巧。判定鬥巧者巧拙的「卜巧」方法,主要有「穿針乞巧」、「喜蛛應巧」、「對月穿針」、「輸巧」、「蘭夜鬥巧」和「投針驗巧」等幾種形式。

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記述說:「七月七日,捉蜘蛛放到小盒中,第二天開啟小盒,假如搜尋引擎蜘蛛會結網,便是「得巧」。此所謂「喜珠應巧」。

「九引台,七夕乞巧之所。至夕,宮女登台以五彩絲穿九尾針,先完者為得巧,遲完者謂之輸巧,各出資以贈得巧者焉。」此即「穿針乞巧」,也叫「賽巧」,即女子比賽穿針,她們結綵線,穿七孔針,誰穿得越快,就意味著誰乞到的巧越多,穿得慢的稱為「輸巧」,「輸巧」的人要將事先準備好的禮物送給得巧者。

「對月穿針」,則是指七月初七這天傍晚,家家戶戶都把庭院清掃乾淨,年輕婦女和姑娘們先要向織女星虔誠跪拜,乞求織女保佑自己心靈手巧。然後,她們把事先準備好的五彩絲線和七根銀針拿出來,對月穿針,誰先把七根針穿完,就預示著將來她能成為巧手女。

「投針驗巧」是通過把綉針放入形成水膜的容器中,看其能否漂浮、在容器底部形成圖案,以驗智巧,也稱「浮針試巧」「丟巧針」。這是七夕穿針乞巧風俗的變體,源於穿針,又不同於穿針。南直隸一帶的乞巧活動是取凈水一碗於陽光下曝曬,並露天過夜。即撿細草棒浮於水中,視其影來定驗巧拙。也有許多年青女子採用小針看水底針影來應驗智愚的。

七夕乞巧,穿針落人後者為「輸巧」。拜仙之後,姑娘們手執綵線對著燈影將線穿過針孔,如一口氣能穿七枚針孔者叫得巧,被稱為巧手,穿不到七個針孔的叫輸巧。如詩人所描繪:「向月穿針易,臨風整線難。不知誰得巧,明旦試看尋。」祭拜儀式結束後,八仙台上的擺設保持不動,留待翌日(初七)供姑娘們互相串訪時參觀、評議。七夕之後,姑娘們將所製作的小工藝品、玩具互相贈送,以示友情。

另外,還有蒸巧餑餑、烙巧果子、做巧芽湯,以及用麵塑、剪紙、彩綉等做裝飾品等等。誰的手藝好,誰就得巧。

而在方蘭芝家鄉那邊,這一夜會有許多少女一個人偷偷躲在生長得茂盛的南瓜棚下,在夜深人靜之時如能聽到牛郎織女相會時的悄悄話,這待嫁的少女日後便能得到這千年不渝的愛情。

方蘭芝不喜歡這個節日,巧不巧的何用「乞」?又何需「鬥」?關鍵是……鬥不過呀(此處可配一句有違和的旁白:臣妾做不到啊。)。

不是謙虛,是真的鬥不過小小迅哥兒。

說來氣人,那馮小七整日裏弔兒郎當的,也未見得有多用功讀書,卻是名動天下的大才子。不是說「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麽,還是說那花心大蘿蔔真的是天才?

在方蘭芝看來,馮迅和其大兄完全是同個段位的,生的明眸皓齒眉眼如畫,且古怪精靈冰雪聰明,學起東西那叫一個快,一點就通,且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才六歲誒,要不要這麼神?

而且,迅哥兒極是好苦,那邊廂隨著董小宛學琴藝跟著資南嘉學經史子集,這邊又纏著自己要學拳腳功夫。你一姑娘家家的,學什麼武藝?乖乖的做個溫婉嫻靜的大家閨秀不好麽?

之所以讓方蘭芝感到「受傷」,是因為馮迅接受能力太強了,教她一套拳法嘛,沒幾遍就耍的有模有樣了。她方蘭芝自認習武資質過人,當初可是三天才學會的呀……

這些倒也罷了,令她倍受打擊的是,迅哥兒還甚是心靈手巧,小小年紀便做的好一手女紅,針線、紡織、刺繡、縫紉之類的那叫一個精擅。

當然,這只是相對於極少做女紅的方蘭芝而言,馮迅畢竟才六歲,還能精通到哪去?大抵也只是略懂罷了。

遺憾的是,方蘭芝基本不懂。女功?真心不會,她自幼不愛看書,隻略通文墨,卻是酷愛習武。可別看她同其她江南女子一般五官柔和身材小巧,卻是穿衣顯瘦脫衣顯肉……咳,總之,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針線活那是通了六竅——一竅不通。

是以,鬥巧輸給馮迅,是情理之中。依著她的性子,這原也沒啥,江湖兒女,輸便輸了,敢做敢當。但,想想輸給了花心大蘿蔔的幼妹,她便感覺整個人都不好了。這,大抵是她不自量力挑戰「谷燒酒」而一敗塗地的最大原由。

當然,馮過沒有將方蘭芝七夕醉酒一事告訴邵百花,更不可能說方蘭芝在醉了後說了一些平素不會說的話,譬如母親叫「邵百花」,隻道她在馮家一切安好,勿需掛念。

邵百花也沒有與馮過講為何自己獨自留在龍虎山,隻說先前有事在此耽擱了,方臘(好吧,總算不用玩拆字遊戲了,方月夕自然便是方臘,王三虎則是「兵部尚書」王寅)十天前方去了嶽州,或許……過些日子自己會去上饒接上方蘭芝。至於往後會去哪兒,她沒說。她不知道,天下之大,似乎何處都可落腳,卻又無處安身。

馮過自是看出了邵百花眉宇間淡淡的憂鬱。雖然對方從未承認過什麼,但因為先入為主之故,他早早便知曉了這夥不速之客的來歷。他之所以未說破甚至舉報,一則是因為陳亮之故,再者亦是不願「助紂為虐」。

陳亮與辛棄疾都是他敬重的長者,乃是真正有抱負有擔當的文豪,且頗具俠客意氣,這樣的人理應「發光發熱」,但陳龍川卻枉有一身才幹空無用武之地。亂世將至,若無人挺身而出,定然是國不國民不民。馮過希望到那時,尚有資哲辛棄疾陳亮這般脊梁骨挺直的人力保山河無恙。至少,別讓陳亮早早的「凋零」。

其實,馮過自己也說不清收容方臘是否為助紂為虐。大定同幾個時空的北宋相似度極高,一般的發展軌跡,同樣的歷史進程,許多事件亦都一般。自太祖建國至今二百年,農民起義(或說叛亂)大大小小凡二百餘起,大致一年便有一次,遠多於以往任何王朝。

其他王朝,農民起義的爆發,一般都是農民被逼到了絕境。天災,瘟疫,朝廷的苛捐雜稅,農民實在吃不飽飯了,不再造反就只能餓死,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農民起義才可能爆發。但是大定不一樣。建國至今,這種大面積的災荒,基本上沒有發生過。本朝的苛捐雜稅,也不嚴重。王臨川變法,目的是給中央財政增加收入。但是王臨川這種做,立刻就遭到了其他大臣的強烈反對,說他「與民爭利」。既然大臣們都有這樣的思維,顯然,要在大定實行苛捐雜稅,幾無可能。也用不著實行苛捐雜稅,因為本朝富裕,用不著殘忍壓榨農民。

農民起義的理由,一般都是「官逼民反」,是「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都算不得什麼大事,與整個國家政治的全面腐敗,與大災大難關係不大。那為什麼那麼容易發生農民起義了?

在馮過想來,一則是起義的成本比較低,好處比較多。

大定實施「守內虛外」的政策,大量的兵力屯集在開封周圍及西北邊境,其他地方放的兵力比較少,而且這些地方,軍隊的能力也相對不足,所以農民起義很容易爆發起來。而農民起義爆發以後,朝廷實施嚴厲打擊的情況並不多,大多數時候採用招安的辦法,就是和農民起義軍達成和解,領頭的人被封個什麼官,然後分到各個地方去。就算是打擊,也沒有像清朝統治者那樣,對起義軍領袖採用凌遲處死、誅滅九族等嚴酷懲罰。如方臘,鬧出這麼大動靜,皇帝不也想過招安麽,只是「聖公」太過自大,斷然決然的斬斷了所有退路。

再則,大定發展至此,吏治腐敗,朝廷對外獻幣乞和,對內恣意搜刮,百姓苦不堪言。土地兼並極其嚴重,後果,是富人少報漏報田地,想法設法逃避稅收,甚至將負擔轉嫁給無田或租田農戶。這樣,國家的錢少了,又會進行新一輪的攤派,正所謂是「富豪形勢者田多而稅少,貧弱者地薄而稅重。」

賦役繁重是不爭的事實,而且當今皇帝喜花石竹木,層層攤派下去,多產竹木漆的青溪縣便成了盤剝最苦之地。行根刷,人不堪命,皆去而為盜。方臘「雄起」,正是應此而生。

最後,民亂頻仍與本朝貫徹始終的「歲幣制度」有關。「澶淵之盟」後大定每年要交的歲幣,每年是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數量不少,後期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加。絹、銀這兩種東西不是現成物品,需要生產、運輸、彙集等環節。絹帛、銀礦主要分佈在遙遠的南方。這兩樣東西光運到京城,百姓就疲於奔命了,更不要說生產了。

總體來看,大定經濟繁榮、國有富裕是事實,但百姓並未見得有多富裕,甚至在特殊年份過得還很艱難。如此,焉有民眾不反抗的道理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但這亦是雙刃劍,讓原本飄搖的大定愈發的搖搖欲墜,外敵一旦入侵,究竟是萬民換新生還是墮落人間地獄?怕是賭不起。

但就目前來看,還是「叛亂」比「起義」多些,所謂「永樂」朝至少讓浙江已是千瘡百孔。羊毛出在羊身上,禍亂過後,為此買單的還不是老百姓?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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