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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一百一十二章 鵲橋天仙
獨自面對方百花,馮過居然有些局促。

呃,難道他會承認是因為方蘭芝之故,那醜媳婦總得見公婆啥的嗎?不不不,他只是感覺「百花」這名兒忒接地氣了些,或者說根本就是俗。

其實不然,要知道這年頭女性是不配有名的,未嫁隻「大女」「二女」的叫喚著,嫁人後前冠以夫姓後綴以「氏」,就這麼簡單粗暴,一目了然。

原本,未出嫁的女子會取名,等及笄之後,有婚配對象的會取字。所以沒嫁人的又稱「待字閨中」。

自周以降,絕大多數女子沒有自己的名字,但應明確表示自己的姓氏,以適應「同姓不婚」的人倫規約。周代貴族婦女在人名稱謂中往往是行第序號加上姓氏,以示與其他同胞姊妹的區別。如:伯姬(姬家長女)、孟薑(薑家長女)、仲隗(隗家二姑娘)、叔詹(詹家三丫頭)、季姒(姒家四閨女)、少嬴(嬴家老姑娘)等。再發展到後世,就是王二姐、尤三姐、劉四姐、楊八姐、蘇小妹之類姓名格式。

這裏的「姬」、「娥」、「娘」等只是對女子的一般性的稱呼,並非其人真正的個性化名字,例如歷代文藝作品中的虞姬、溫姬、趙姬、曹娥、秦娥、竇娥、吳娘、蕭娘、徐娘等。

在姓氏和「娘」之間加上行第序數,是上述兩種女子姓名格式的融合,如:公孫大娘、孫二娘、扈三娘、黃四娘、趙五娘、辛十四娘等。

已婚婦女則以夫家姓氏稱。

其一,稱為「某人妻」。如《後漢書·烈女傳》中的「渤海鮑宣妻」、「太原王霸妻」、「廣漢薑詩妻」等。漢末《胡笳十八拍》的作者、著名的女詩人蔡琰,字文姬,可以說是有名有字的一位特殊的女性了,但在《漢書·烈女傳》的卷首仍稱之為「陳留董祀妻」。

其二,稱為「某人妻某氏」。在丈夫姓名後加上女子娘家的姓氏,例如《焦仲卿妻》的序言寫道:「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晉書·烈女傳》也是這樣:「羊耽妻辛氏」「杜有妻嚴氏」「王渾妻鍾氏」等等。

其三,用夫姓加父姓並稱為「某某氏」。如王二妞嫁給姓孫的,就叫「孫王氏」;劉三姐嫁給姓李的,就叫「李劉氏」。

其四,兒子成名後,以兒子姓名加上「母某氏」為稱謂。例如「陶侃母湛氏」「虞潭母孫氏」「周頎母李氏」等。這叫「母因子貴」。在鄉村鄙野間或以子女名稱之,如:「栓柱他娘」、「小翠兒她媽」。

其五,已婚婦女以丈夫名加「嫂」字稱之。一般女子並沒有自己真正的名字,只是依其排行,稱為「大女」、「二丫」「三妞」「四姐」「五妹」「老丫」等;出嫁後,依其丈夫排行,稱為「大嫂」「二嫂」「三嫂」等;年長後,稱為「大娘」「二娘」「三嬸」「老嬸」等。

不過,女子無名並非絕對,蓋因長輩重視程度不同而有無。迅哥兒、南嘉不都有大名麽。

咳,說句題外話,那個時空馮過的嶽母名叫「長女」,可見其父母是有多麼敷衍、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是有多麼嚴重。

別問馮過如何知道方邵氏的大名,要問就是方蘭芝說漏了嘴。嗯,是七月半那天,小妮子酒性大發,結果低估了「吉陽谷燒」的濃烈,喝了個酩酊大醉,說了好些個醉話。

都說酒醉心明,其實,酒後吐的未必是真言,更有不負責任的胡言亂語。

七月半是上饒人的叫法,官方稱作七夕節,又稱七巧節、七姐節、女兒節、乞巧節、七娘會、七夕祭、牛公牛婆日、巧夕等。

七夕節由星宿崇拜衍化而來,為傳統意義上的七姐誕,因拜祭「七姐」活動在七月七晩上舉行,故名「七夕」。拜七姐,祈福許願、乞求巧藝、坐看牽牛織女星、祈禱姻緣、儲七夕水等,是七夕的傳統習俗。

「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纖纖擢素手,劄劄弄機杼。終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

「織女」、「牽牛」二詞見諸文字,最早出現於《詩經》中的《大東》篇。詩中的織女、牽牛只是天上兩個星座的名稱,它們之間並沒有什麼關係。

到了東漢時期,無名氏創作的《古詩十九首》中,有一首《迢迢牽牛星》,從中可以看出,牽牛、織女已是一對相互傾慕的戀人,不過詩中還沒有認定他們是夫妻。

在文字記載中,最早稱牛郎、織女為夫婦的,應是南北朝時期梁代的肖統編纂的《文選》,其中有一篇《洛神賦》的註釋中說:「牽牛為夫、織女為婦,織女牽牛之星各處河鼓之旁,七月七日乃得一會。」這時「牛郎織女」的故事和七夕相會的情節,已經初具規模了,由天上的兩顆星宿,發展成為夫妻。但在古人的想像中,天上的夫婦和人間的夫婦基本上是一樣的,因此,故事中還沒有什麼悲劇色彩。

至於為什麼牽牛、織女要在「七月七日乃得一會」呢?原文未交代。據後世推測,可能一方面是每年七月夜間的星辰在天空最為明亮,牽牛、織女二星相距較近;另一方面,七月七日是當時民間風俗「乞巧」的日子,而勞動人民都把織女當作勞動能手,因此能在「十日之內,織娟百匹」,便向她「乞巧」。於是,人們就把牛郎織女故事和民間習俗揉合到一起了。

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故事在繼續豐富和發展。在《荊楚歲時記》中有這樣一段記載:「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織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天帝哀其獨處,許配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織衽。天帝怒,責令歸河東,唯每年七月七日夜一會。」牛郎織女的故事發展到此,就起了較大的變化。由於牛郎織女婚後貪圖享樂,「廢織衽」,因而激怒了天帝,受到懲罰。這便給故事帶來了悲劇氣氛。

為了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馮過決定給這神話故事再蒙上更為濃烈的悲劇色彩。作為文化搬運工的他再度施展文抄大法,將那個時空明代朱名世的《牛郎織女傳》付梓於《信江雜誌報》。呃,字數不夠,沒法給「吉陽書局」印刷成冊。另一方面,又寫成白話文讓應素白排演。

對於他的「不務正業」,別人除了「流弊」之外還能說什麼?饒城的戲迷們又有眼福了呢,真要細論,他完全當得上信州娛樂圈教父之稱。

對於資南嘉和董小宛這種才女而言,話本小說只是無聊消遣,詩詞美文方有致命誘惑力。滿滿的少女心,自是最清馨浪漫的年紀。

是以,當讀到那闋《鵲橋仙》時,她們俱是癡了。

詞中明寫天上雙星,暗寫人間情侶;其抒情,以樂景寫哀,以哀景寫樂,倍增其哀樂,讀來蕩氣迴腸,感人肺腑。

講真,「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這樣的句子殺傷力確是強大,以雙星會少別多為恨,獨謂情長不在朝暮,有化腐朽為神奇之能,註定會留傳千古。

借牛郎織女的故事,以超人間的方式表現人間的悲歡離合,古已有之。如《古詩十九首迢迢牽牛星》、《燕歌行》、《辛未七夕》等等。楚定等詞人,也曾吟詠這一題材,雖然遣辭造句各異,卻都因襲了「歡娛苦短」的傳統主題,格調哀婉、淒楚,相形之下,馮過此詞堪稱獨出機抒,立意高遠。

這樣的詞又豈止是令資南嘉與董小宛癡迷,一問世便在最短的時間傳唱開來,秦樓楚館瓦舍歌坊無不在演繹此曲,真可謂全城盡唱《鵲橋仙》。

而造成如此轟動場面的始作俑者卻並非是馮過,而是馮迅。

若非必要,馮過不會在文抄公一條道上走到黑,以他前世的國學功底及二十年的工作歷練再加上這二年來的苦讀,即便不作弊,也大概率能通過鄉試。至於詩詞,畢竟是閑暇之餘的消遣,說穿了是文字遊戲,他倒是能依葫蘆畫瓢的寫一寫,卻不熱衷於此,倒是很願意寫寫字。墨香餘韻,可以靜心養性陶冶情操。許是心境開闊,他的書法突飛猛進,「董體」已漸趨大成,平日裏極少臨摹字帖,而是想著寫什麼便寫什麼。有時是一兩句詩,有時是三兩行「金句」,性之所致,往往是前言不搭後語,即便有人看了也是雲裡霧裏,但偶爾也會寫完整的詩詞。大多是寫完即焚的,只有自我感覺良好的才保存了下來。譬如這闋《鵲橋仙》。

能隨意出入他那間名為「品澀居」的書室的馮迅恰巧見到了此詞,心裏嘀咕著「明珠暗投」,便悄悄的拿了出來,又獻寶似的轉手就讓資南嘉和董小宛「品鑒一二」,結果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至於小妮子為何會有此番操作,那便不得不說有其母必有其女了。馮沈氏是恨不得長得俊的小娘子都讓過兒給收了,馮迅亦然。畢竟,資、董二姝待她可好著呢,她自然得謀劃著將她們都變成「大嫂」。至於應素白就差了些,就知道排戲唱戲,沒有一點眼力見,想進馮家門可就「路漫漫其修遠兮」嘍。還有方蘭芝,誒,好像是「俠女」呢,似乎也可以是「大嫂」,試試看可不可行。

迅哥兒生性活潑,與性格爽朗的方蘭芝勉強算是一路人。這不,七夕那天,二人偷偷摸摸的喝了點谷燒酒,便醉態可掬,甚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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