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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一百一十六章 兵火自焚
《孫子兵法》開篇即言:「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中國自古就特別重視戰事,強調應慎重對待戰爭,因為古人認為天地間萬事萬物皆有其運行法則,尊重並按照這種法則行事,就可以獲得吉祥,否則,就會招致凶災,而通過對自然萬事萬物發展變化規律的觀察,他們發現天道好生惡殺,萬物樂生惡死,而兵戈是殺生之器,戰爭是殺生之事,它們能夠給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生靈帶來傷害,所以諸子各家幾乎一致認為它們是兇險的事物,對其抱持謹慎的態度。如孔子說「子之所慎:齊、戰、疾」;老子說「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尉繚子說「兵者,兇器也;戰者,逆德也;爭者,事之末也」;《政要論》裏說「戰者危事,兵者兇器,不欲人之好用之」等等。

戰火之下,生靈塗炭,萬物蕭條,社會動蕩不安,百姓流離失所。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和感受,所以古人始終強調慎戰。因此,在戰爭中,大多時期都視武力征服為最下等的計策,而視不戰而屈人之兵為最高明的計策。如孫子說「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薑太公亦說「善戰者,不待張軍;善除患者,理其未生;善勝敵者,勝於無形;上戰無與戰矣」。

戰爭畢竟是兇險的事情,若恃強任威、窮兵黷武,則必將自嘗苦果。古今中外,無一例外。《司馬法》中說「國雖大,好戰必亡」,《典語》中也說「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因此,戰爭,國之大事,當謹慎之。所謂「好戰者亡,忘戰者危,不好不忘,天下之王」,這是千百年來世人驗證的真實道理。

簡而言之,戰爭是要死人的,乾戈遍地滿目瘡痍,血流成河白骨露野。憑君莫話封侯事,一將功成萬骨枯。最可悲的是,那些沖在最前頭的炮灰,百死而無一生。

當朝廷大軍合圍而至,對死亡的恐懼終究蓋過了對明教的信仰,炮灰們爭相逃竄,數十萬「義軍」猶如一盤散沙頃刻坍塌,到最後被殺八萬餘被俘一萬餘,近九成是「臨陣脫逃」的。當然,這個詞用的並不準確,因為所謂「義軍」根本不能稱之為「軍」,完完全全就是烏合之眾,為了共同的訴求聚攏在了一起,休說是香主、掌旗使這些中階「軍官」,便是教主也沒法統一指揮。

與其說這是一場轟轟烈烈的農民起義,還不如說是眾多無組織無紀律的可笑遊戲,一場徹頭徹尾的鬧劇,從一開始就註定會失敗。

但,這樣的遊戲可是會死人的。

邵百花終究是女流之輩,見不得那麼多人在眼前一個個死去,誰不是爹生娘養的啊,這得毀掉多少個家庭?皇后?真不在乎。都知道站得越高摔的起疼,夫君卻根本沒想這麼多,皇帝做的可過癮了,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是個男人都嚮往吧。不過,夫君有多久沒碰自己了?三個月還是四個月?不記得了。他麾下那些文武大臣可是給他找了不少年青貌美的女子填充「后宮」,呵呵,由來只有新人笑,有誰知道舊人哭。倒也沒什麼可傷悲的,只要家人無恙便行。但他終究辜負了這個家,更毀壞了無數家庭。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值嗎?他或許根本就沒想過值不值,否則也不會火急火燎的趕去嶽州,是想著東山再起以謀王圖霸業呢。

真是……幼稚啊,四十歲的人了,還不如馮過這個十五歲的少年郎。

馮七郎樣貌生的好,豐神俊逸鳳表龍姿,溫文爾雅中不失神采飛揚。說來也怪,他的眼眸明亮如星,明明是一少年,卻像是洞察人世的年長睿者,能看到人的心底裡去,叫人無處遁形。

邵百花居然感覺自己臉色有些赧然,她能感受到馮過眼神中一掠即逝的異樣,仿似他根本就沒把自己視為長輩,而是以平輩的身份在面對自己。

這小子……在想什麼呢,她嗔恚地瞪了他一眼,似是無聲的警告,但落在他眼中,卻是具有別樣風情。

他很自然的微微笑了笑,當作回應。

天可憐見,他的心理年齡可是比她還大的,要以晚輩自居,屬實有些難為他了。這就像他面對資南嘉方蘭芝,不自覺地就會把她們當未成年少女看待。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不是鬧著玩的。雖然他已極力隱藏這種下意識的情緒,但總難免會偶爾流露出來,挺鬱悶的不是?

得知方蘭芝在饒一切安好,邵氏輕輕嘆息一聲,眉宇間的鬱結稍結。

馮過亦是心下暗嘆,都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個時空的女性是悲哀的,生於豪門貴族大多淪為政治聯姻的犧牲品,生於寒門庶族則成了傳宗接代的生育機器。

翻找先秦時期的史書來看,裏面對婦女的記載堪稱寥若晨星。到了秦漢之際,不管是《史記》還是《漢書》也都沒有關於婦女的篇章,直到西漢的文學家劉向的《列女傳》的編纂,才算有了一本介紹中國古代婦女事跡的傳記性史書。

到了東漢,班昭的《女誡》開始規定婦女的「三從四德」,把女子置於男性附屬的位置上,認為女子只需守節,無需才華,「女子無才便是德」的理念也開始變成了後來的枷鎖。作為班固的妹妹,班昭本來受到重用被命替其兄續完《漢書》,可以算是才女的最高成就之一了,沒想到她卻如此作賤女性,也成了一千多年來女性被嚴格束縛的始作俑者。

《後漢書》裏范曄沿用《列女傳》,正式把女性史納入正史的記載中,是史學的一大開創之舉,後世也沿用不改。其記載的女性也多是才行高秀者,不在乎是不是嫁了好幾個人、是不是操守了得。比如蔡文姬雖然多次改嫁,被後世謾罵「大義不道」,但以當時的開放風氣,憑其「博學有才辨,又妙於音律」,就足以列傳。

可是《列女傳》到大昌就變了味,隻保留體裁,被更名為「烈女傳」。究其原因,昌代為了維護封建統治,把漢代成書的《禮記》奉為經書,特彆強調忠孝節義。又有宋若華著《女倫語》,「清則身潔,貞則身榮」,對一顰一笑都有條條框框的規定。還有長孫皇后之《女則》、陳邈妻鄭氏之《女孝經》,這些文書成了大部分女性的讀物,荼毒甚廣,對當時女性言行造成很大影響。《列女傳》中記載的仁智女性也被昌代史家強烈抨擊,認為蔡文姬這類才華出眾但再嫁之輩不配入傳。

本朝是封建專製集權的頂峰,婦女處於社會的最底層,飽受多重壓迫,「貞節禮義」成了一座壓在所有女性頭上的大山,這種社會下自殘自殺的烈女不勝枚舉。

比如夫死殉節、甚至為未婚夫殉節的,「張氏,秀水人。持服三年,不踰閫,不茹葷,服闕,即絕飲食,父母強諭之,終不食,旬日而卒,年二十,舅姑迎柩合葬焉」,為一個陌生人守節自盡,在現在看來既費解又可笑。

還有因受辱和怕受辱保節而死的,甚至先自殘後自殺。王妙鳳,吳縣人,被吳奎調戲,她直接拔刀剁了自己的胳膊,「妙鳳憤,拔刀斫臂不殊,再斫乃絕」,還連砍兩刀,狠絕程度令人悚然。之後父母要報官,她說「死則死耳,豈有訟姑之理邪」第二月就自殺了。

這些婦女多數以極端的方式守節,不惜損害自身,犧牲自己隻為保節,釀成了一樁樁人間慘劇。

造成明代婦女極端守節的,除了幾千年來儒家傳統道德的發展,還有秦楚以來程朱理學的推波助瀾。此時,理學已經成為了官方正統思想,「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統治者制定了政策鼓勵婦女節烈,獲得獎勵最快的方法就是以死殉節,是有許多婦女為了家族利益,義無反顧地守節明志。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女人的一生需要三次「渡劫」方可「飛升」,好父親、好丈夫、好兒子,缺一不可。

去年以前,邵氏許是過的稱心遂意的,但這十個月來卻是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兒子沒了,二兒子失蹤,小女兒寄人籬下,最可依靠的丈夫走上了不歸路從此夫婦離心,女人之悲哀莫過於此。

轉念間,馮過提議讓邵氏返回上饒暫住馮家,母女聚首總好過家人天各一方,再慢慢計較。

邵氏沉吟不語,似有意動。

馮過趁熱打鐵,又道馮家在各地都有生意往地,可托六叔打探方家家人消息。

見邵氏欲言又止,馮過當即取出紙筆手書一封,信中只寫請託六叔馮去疾幫忙一事。

邵氏躊躇著接過信,輕輕點頭,終算是應了下來。

馮過籲了口氣,這娘倆,都不讓人省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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