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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三百五十三章 附郭知縣
天象異常,必有世殤。

王安石變法的時候,便遇到過彗星。呂公著、富弼等人趁機上書,攻擊王安石的新政。但王安以前就說過「天變不足畏」,於是上書辯解。這次異常天象,沒有直接導致王安石下台,但是王安石次年的主動辭職,和這次事件不無關係。

每次天象,都會和政治得失聯繫在一起,特別是在王莽時期、大定時期,都是異常天象的高發期。這種時候,君主往往會赦免囚犯、勤儉節約、免除徭稅、下詔求言、糾察百官,甚至將災禍轉移給別人。

要穿鑿附會的東拉西扯,這些天地異象還真與王權勝衰不無關聯。

或許,皇帝也有所察覺,甚至他寫的詩也將成為預言讖語。

崇寧元年九月癸亥,天子幸道德院觀金芝,遂幸蔡京第。

道德院是管理全國道觀的一個管理機構,這天道德院奏報說院子裏長出了一顆金色的靈芝,對於信奉道教的崇寧帝來說,這可是大大的祥瑞,那是必須看看的。

回程的路上,路過蔡京的府邸,皇帝就打算去蔡京家坐坐,加深一下彼此的感情。

皇上來了,蔡京不得隆重招待啊?這吃著喝著天子一高興,就寫了首詩:

「道德方今喜造興,萬邦從化本天成。定知金帝來為主,不待春風便發生。」

是否可以將後聯直譯為:我就知道金國人一定會來取代大定,時間就是冬天,不用等春風吹來。

去年中秋節,皇帝賞月,文人嘛,情緒到了就得整兩句詞兒,對吧?對著一輪圓月,常佶吟出了一幅對聯:

「日射晚霞金世界,月臨天宇玉乾坤。」

「金世界」?這算是神預言麽?

又,朱勔於故湖取石,高廣數丈,載以大舟,挽以千夫,鑿河斷橋,毀堰折閘,數月乃至。會初得燕山之地,因賜號敷慶神運石。石傍植兩檜,一夭矯者名朝日升龍之檜,一偃蹇者名臥雲伏龍之檜,皆五牌金字書之。

崇寧帝禦題雲:

「拔翠琪樹林,雙檜植靈囿。上稍蟠木枝,下拂龍髯茂。撐拿天半分,連卷虹南負,為棟復為梁,夾輔我皇構。」

這石頭旁邊「植兩檜」,是否想到了那大名鼎鼎的秦某人了呢?最後一句「夾輔我皇構」又是否預言趙構登基做了皇上秦檜輔佐之?

莫非當今大定皇帝真已得道、預知將來之事?

當然,時下並無人意識到女真人會是大定的噩夢,崇寧帝詩中出現的種種「神預言」根本算不得什麼。馮過若貿貿然亂說,那才真是「妖言惑眾」。

一個人最大的痛苦之處莫過於知曉禍事的發生卻無法示警,因為沒人信,世人會視你為瘋子。眾人皆醉我獨醒?實乃人生大不幸。

那就……不說,且看它樓塌了。不破不立,破而後立。大定這艘巨輪既已被日曬雨淋、蟻噬蟲蝕的千瘡百孔,那便乾脆沉淪了吧。

馮過如是安慰自己,也堅定了想法。

想太多,只能是霜染了髮鬢,他可不想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管好自己這一畝三分地先,欲速則不達。

按例,正月十九、二十、二十一這三天之內,仍由欽天監選擇其中某日為吉日吉時,先行知照,百官朝服行禮。開印之後,各部院衙門,則照常辦事。

正月二十,是崇寧六年大定各級衙門「開印」復工的大日子。儀式隆重熱烈,只不過是從下級往上級逐級開印,最底層的縣衙一般凌晨三四點就要開始。

是日,衙門長吏撕掉印匣封條,將大印恭敬請出置於案上,主印官三跪九叩,然後在一張印著「開印大吉」的紅紙上蓋上四個印,貼到府衙大堂門上,炮聲齊鳴。

按例,開印三日內,不許呈刑名本章。

但只是「慣例」而非「律例」,事實上,於各級衙門而言,無論何時,若遇有刑事案件一樣需查詢審理。

開印第三日,馮過便又接了一單case。

嗯,是銅鞮縣遞呈的一份卷案。案情並不複雜,人證物證皆全,可馮過總覺內中有蹊蹺,反覆推敲後眉頭方解。

恰好方蘭芝也在一旁,馮過笑著問:「怎樣?可瞧出有何不妥之處了?」

方蘭芝點點頭,又搖搖頭,不敢確定:「證據確鑿,似乎無懈可擊……可是,我說不清楚,就是感覺這案子太……簡單了,這小妾……太蠢了些……」

好吧,你贏了,女人的第六感是無敵的。

馮過笑笑,喚來馮七:「去請陳知縣過衙一敘。」

「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三生作惡,附郭省城;惡貫滿盈,附郭京城。」

「附郭」指附郭縣,也叫首縣,即縣城和府城或省城同在一處的縣,亦即知縣與知府甚至布政使同在一城。附郭縣令居住的地方在府、省所轄諸州縣的領袖地位,因而其送往迎來,招待過往長官的任務也較其他州縣為重,所謂「趨蹌倥傯,供億紛紜,疲於奔命」。其中與布政使同城的附郭縣令又比與知府同城的附郭縣令任務更重。附郭縣的這一特點,使官場中人都認為附郭縣令太難當,當不得。此謠諺即用極而言之的說法,道出了官場中流行的這種看法。謠諺說,前生作了惡的人才當附郭縣令呢,這是報應,作惡多,報應也重。

陳知縣便覺自己的運命太衰了,或者說,自打馮過就任通判來,他就開始行霉運了。

原本,宗知軍在亂柳軍堡等閑不來銅鞮縣城,通判更是因為常年染恙基本不過問政務,他陳知縣還算過的自在,想著京察時托托關係打點打點調離,哪曉得馮過一到任便「大發神威」連破懸案,更糾正改判了幾樁冤假錯案,四縣皆涉其中。直接的後果便是京察考評為末等,沒被貶就已經阿彌陀佛了。

這位通判大人……自然是知道的,久仰大名,如雷貫耳。三元及第,大定詞聖,獨創「改之體」,妥妥的人生大贏家……好好的呆在京師熬資歷不好麽?世界那麼大,哪有汴京好?

他原以為馮狀元文采無雙許是真的,政務方面定必是七竅通了六竅——一竅不通,畢竟是十幾歲的少年,怎可能曉得官場上的道道?哪曾曉這位官場新場手甫到任上便是一套令人眼花繚亂的組合拳,在極短時間內便打響了名號,百姓交口稱讚,屬官膽戰心驚,這番操作實在是叫人大跌眼鏡。偏生其還是依著規矩行事,一板一眼的挑不出刺。唉,「神探馮」,確實是有兩把刷子。

有這麼一位長官在,作為他的屬下,陳知縣壓力很大哪,隻想著再莫行差踏錯,否則定落不了好。

這不,聽到馮通判召見,陳知縣心下突突,喑自祈禱莫是壞事。

在馮七的引領下,陳知縣到了書房。

馮過穿一身便服,示意陳知縣坐下,寒喧了兩句,將那份卷宗遞了過去:「陳知縣,你且講講此案始末。」

陳知縣接過卷宗,翻開一看,心下大定,此案人證物證確鑿,他可是底氣十足,當即講了起來。

本案死者是本縣的一個小更員,死前和曾朋友一起在家中小聚宴會飲,宴會結束之後不久,他的家人就發現他突然暴斃。

縣衙接到報案後趕赴現場勘查檢驗,仵作驗屍之後,給出的結論是毒發身亡。其實即便沒有仵作驗屍,大家也能看出死者是死於毒藥,因為死者暴斃時,有非常明顯的中毒痕跡。

陳知縣勘明同僚的死因之後,立刻開始依照慣例進行查案,結果當天就查出了殺人兇手。

原來殺人兇手就是死者的一個小妾,據這位小妾交待,她因為不滿死者對於自己的家暴,所以就去藥店買了一些毒藥,並對藥店的人說,自己是為了毒殺家裏的老鼠。等毒藥買來之後,她就趁死者宴飲之時,把毒藥加到了其中的一道清燉甲魚中,結果死者吃了甲魚之後,就毒發身亡了。

陳知縣一看案情非常清楚,這位小妾已經招供,藥房的人也證明她確實買過毒藥,而且小妾還提供了用剩下的毒藥。所以當即將小妾投入牢中,又寫結案陳詞呈報上司。

待陳知縣說完,馮過沉吟片刻,道:「吾倒是覺得此案有些蹊蹺之處。」

陳知縣下意識的一驚,他自是認定此乃鐵案不會出任何紕漏,但實在是馮過斷案如神,讓他頗有心理陰影:「還請大人明示。」

「甲魚!」馮過淡淡的說了兩個字。

見陳知縣雲山霧罩不明所以,馮過慢慢的說道:「吾雖是外地人,但來本地也不是一天兩天,參加的宴會也有幾場。所以對本地的飲食習慣也算有所了解。」

「一般情況下,清燉甲魚這樣的大菜,都是吃飯中途所上,只有時令的瓜菜果蔬才會放在後面上。而從死者的中毒跡象看,死者當時攝入的毒藥分量一定不少。如果毒藥是放在清燉甲魚中,姑且不問死者吃完之後為何沒有當堂暴斃,但其他人當時也應該是吃了的,為什麼獨有死者中毒而其他人會沒事呢?」

陳知縣聽了,臉色突變,如遭雷擊,是啊,如此淺顯之理何以自己沒注意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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