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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王傳奇》第667章 無論禍福
整個搬家行動一共持續到下午四點,來來去去。在路上,安昕也見識到了陳志凌的開車技術,那真箇是妙到毫巔,又平穩無比。

說起來陳志凌開車,就算比起車王劉易斯,那也是不遑多讓的。

搬家完後,陳志凌提議去外面吃飯。安昕卻言道還是在家裏做吃的,她親手下廚。陳志凌便也不反對,屋子裏廚具大多是新的,去菜市場辛苦了一番。等到這一頓好不容易做好,已是晚上七點。

雖然辛苦,但是安昕在看見一桌子的勞動成果時還是欣慰的笑了。安昕做的菜色香味俱全,也兼顧到了陳志凌喜歡吃肉的需求。

期間,陳志凌還開了一瓶紅酒,讓安昕喝了少許。

如果日子是一直這樣溫馨的過下去,於陳志凌,於安昕來說,都是不錯的結局。即使是陳志凌用卑鄙手段搶愛,只要他對安昕好下去。相信即便是余航也會原諒陳志凌。

但是陳志凌又怎能一直對安昕好下去呢?

晚上,陳志凌陪著安昕在沙發上看電視。這時候陳志凌動用了些手段,吻上了安昕。如果要迅速加深彼此感情,接吻是最快速的辦法。

安昕在陳志凌的吻中顯得有些迷醉,偶爾還會主動回吻。究實來說,安昕的吻很甜,很令陳志凌迷醉。

不過陳志凌的手一直很規矩,不會去侵犯安昕任何部位。這讓安昕有種被尊重的喜悅和感動。

看電視到十點後,安昕便去睡覺。陳志凌和她互道晚安。

自然,不會有類似同睡一張床的逾越行為。其實如果陳志凌強行想要安昕,安昕也不會拒絕。

大抵上,還是因為尊重。情人間的相互尊重,是最暖心的字眼。

如果這是一場戀愛,那也是談的非常成熟。

第二天,陳志凌帶安昕到他的小廣告公司去參觀了一趟。這家廣告公司已經實際上被陳志凌購買,之前他也作為老闆出現過。而且秘書換成了陳志凌在香港那邊的秘書。所以這場戲演的非常的自然逼真,也算是讓安昕對陳志凌有了非常直白正面的了解。

臨近十一月中旬,這場看似簡單的任務已經有了花費了一個半月的時間。

這一天,十一月十六日。氣候驟降,沒有下雨,倒是颳起了一股侵入骨髓的西北風。

天空陰霾,大早上的,卻有種到了晚上入暮的錯覺。

安昕起的很早,給陳志凌做了早餐。然後方才到陳志凌的臥室前喊陳志凌起床。這樣的生活,於陳志凌來說,非常享受。其實在他內心深處,並不想有多大富大貴,隻想有個沒有紛爭的家。但從在東江開始,沒有一天是自有的。無緣無故惹上張美,就是所有悲劇的開始。

也許是因為他的命格,註定無法脫離這場大氣運之爭。

安昕對陳志凌的照顧可說無微不至,陳志凌穿好衣服出來,安昕連牙膏都已給他擠好。

陳志凌依然隻穿了白色襯衫。安昕便在他去刷牙時,到他的臥室裡給他取了一件黑色西服,道:「今天天氣變冷了,出門把外套穿上。」

陳志凌刷牙出來,才突然發現安昕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小西服,頭髮幹練的束起,顯得精緻而優雅。

這種美,有種魅惑眾生的能力。

早餐是肉絲麵,面上還有荷包蛋。安昕做菜做飯都不圖簡單,總是做的精緻豐富。陳志凌喜歡吃肉,她也會全部滿足。不過雖如此,也會準備一些青菜補充全面的營養。

陳志凌吃麵時,連說好吃。安昕便又將她碗裏少許的肉絲挑給陳志凌吃。陳志凌無奈一笑,道:「安昕,你這樣會把男人寵壞的。」

「你不會的。」安昕的語氣顯得肯定,又自嫣然一笑。

陳志凌心中一黯,面上卻是不動聲色。

吃過早餐後,安昕將碗洗凈抹乾後方才出門。由陳志凌開車送她去上班。

這樣的日子,雖然才短短幾天,卻已經有種相濡以沫的感覺。安昕也絕不會主動跟陳志凌要求什麼,真如一朵奇異的蓮花,任何淤泥都不能沾染她半分,永遠是那樣的純凈。

陳志凌送完安昕後,與海青璿約定在咖啡廳見面。

海青璿依然明艷動人,但是她的臉上總是少了一些以前飛揚的神采。安昕的事情,無論對陳志凌還是對她,都不是什麼輕鬆的事兒。

咖啡廳很是安靜,沒有多少客人。輕音樂如流水汩汩滑出。

「弗蘭格有沒有消息?」陳志凌問海青璿。

海青璿道:「還沒有,他藏的很深。」

陳志凌微微皺眉,這個感覺不太好。總覺得弗蘭格就像是一條毒蛇藏在了暗處,隨時會來發難。當下道:「青璿,我的感覺很不好,弗蘭格也許還會有同夥召集過來。必須快點解決他。」

海青璿點頭,道:「嗯,我會加大進度。」

「安昕這邊……」海青璿不可避免的提起來。

陳志凌眼神微微一黯。海青璿道:「這件事情,長痛不如短痛。我有時候都覺得自己這段時間變的很陌生。」

「青璿,謝謝你!」陳志凌突然真誠的看向海青璿,道:「你本來不必趟這渾水,只因為我,你才會進來。」

海青璿微微一嘆,隨即道:「在土耳其那邊的時候,你也為我殺了許多無辜平民。都是罪孽,現在更是罪孽。我們之間,福同享,罪孽也自然同受。」

陳志凌道:「那有什麼福,以你家世,要什麼榮華富貴沒有。你跟著我,隨時都是罪孽,生命危險。」

海青璿微微苦笑,道:「好了,陳志凌,咱們別這麼煽情了。還是說說正事,安昕的事情我很明白你的心情。不過真的拖不得了,而且,你這樣拖一天,心中就煎熬一天,不如早做了斷。」

陳志凌道:「我明白。不是我故意拖延,火候還沒好。到了火候,我會按計劃行事。」

「那我不多說了,先走了。」海青璿道。

陳志凌點頭,起身道:「我送你。」

買單後,陳志凌送海青璿出了咖啡廳,兩人都開了車。上車前,海青璿在陳志凌耳邊輕聲道:「無論福禍罪孽,我陪你承擔。」

陳志凌心中頓時暖暖一片,感動無比。要知道在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海青璿的支持,他真的很難撐下去。如果海青璿充當正義使者,反而指責他卑鄙無恥,一定會給他造成很大的心靈漏洞。

下午五點,陳志凌準時去安昕所在的公司去接安昕下班。

晚上的風很大,安昕出來時,即使穿了外套,還是顯得有些冷。陳志凌為她開門,迅速將她迎到副駕駛上。

一上車,陳志凌便轟動引擎,啟動車子。安昕則拿出一件黑色風衣,道:「你看這個顏色喜不喜歡?我今天中午沒事去商場逛了逛,感覺你穿這件一定還不錯。」

陳志凌掃了一眼,並伸手摸了一下。頓時微微變色,因為他感覺的出這個質地,這件風衣怕是已經上萬了。

想起她之前那般節儉,但為了給自己買一件衣服,卻是出手上萬。這樣的濃情,陳志凌心中複雜莫名。他想感動,又害怕感動。

想一想,跟安昕從住在一起後。自己還真的沒有為她買過什麼,做過什麼。就連買菜,家用的錢也全是安昕自己掏的腰包。

「怎麼了,不喜歡啊?」安昕看見陳志凌面色微變,微微擔憂的問。

陳志凌一手握住她的柔夷,一手掌著方向盤,道:「我覺得有點慚愧,什麼都沒為你做過。你還給我買這麼貴的衣服……」

「也沒多少!」安昕聞言頓時鬆了口氣,隨即一笑,道:「你要這麼說就沒意思了,兩個人在一起需要計較這些嗎?除非你是還有別的想法,是不是想不要我了?」最後她用半調皮的意味問。

陳志凌這時很想開玩笑式問,如果我不要你了,你怎麼辦?但他卻發覺居然不忍說出來,怕傷害到安昕。

「只有你不要我。殺了我,我也不會不要你。」陳志凌認真的說。

安昕聽了卻是感動,她真的相信陳志凌這句話。因為陳志凌曾經為了保護她,兩次都差點送了命。她甜甜一笑,道:「我跟你一樣。」這個意思就是,殺了她,她也不會不要陳志凌。

春風細雨,潤物無聲。

不知不覺中,安昕已經將一整顆心交付給了陳志凌。

究實來說,安昕這樣的女孩兒,接觸久了,沒人會不喜歡上她。而陳志凌呢,陳志凌的魅力更是不必多說。只要接觸久了,沒幾個女人能抗拒他的氣質所帶來的魅力。這已經與容貌沒有多大的關係,淡淡灑灑,雍容而沉穩。

當初葉傾城,許晴,林嵐,歐曼麗等等,不也全都義無反顧的對他動了真心。

路過超市時,兩人去買了一些菜品。隨後折轉回家。

隔絕了外面的風和陰霾的天氣,家中的燈光打開,永遠是溫馨溫暖的所在。

陳志凌並沒有那種可恨的大男子主義,隻坐沙發看電視。一般是安昕硬是推他出來,他才會坐著看電視。

今天陳志凌執意幫忙,幫安昕摘菜。客廳的電視依然開著,正在播放著軒轅劍天之痕。

安昕系了圍裙,動作熟稔。陳志凌倒也挺會切菜,表演一手刀工讓安昕刮目相看。

安昕道:「你……怎麼會切菜,這土豆絲可比我切的還好。」

陳志凌一笑,道:「你忘了嗎?我有個妹妹。她叫陳思琦,我父母出事的時候,我八歲,她才剛生下來不到一歲。那時候一直都是我照顧她的。」

安昕道:「你妹妹一定很聰明懂事,真想有機會見見她。」頓了頓,道:「你說你妹妹會喜歡我嗎?」

「當然!」陳志凌說。「那有不喜歡你的道理。」

安昕樂了下,道:「我想也是。」她有時候並不是那麼的一層不變,時常會展現出可愛俏皮的一面。

菜做好後,兩人在餐桌前吃飯。陳志凌道:「我們喝點啤酒吧?」

安昕見陳志凌有興緻,便也答應,起身去冰箱拿了兩聽黑啤。打開後,乾杯,就著炒的清炒土豆絲,魚香肉絲,口蘑菜心,回鍋肉下酒。

安昕的酒量不太好,喝了酒後,臉蛋酡紅。她給陳志凌夾了一筷子回鍋肉,忽然說:「待會吃完飯,你試試那件風衣。要是再給你配一墨鏡,可能就像黑客帝國了。」

陳志凌點頭,道:「好!」

安昕忽然又道:「很少聽你提你妹妹呢,你那時候那麼小,是怎麼帶大她的?」這其中,不用細說,她也能想到中間的辛酸。

陳志凌心中微微一澀,小時候的經歷提起來,總是讓他神傷。那是一段充滿了苦難的歷史。也是因為那段苦難,他和陳思琦的感情才會這麼好,陳思琦也才會這般懂事。安昕既然問起來,陳志凌便道:「我爸媽出的車禍,對方賠了不少錢,加上家裏有些積蓄。一開始過日子還是不差的。」

安昕點頭,認真聆聽。

「不過我那時候也知道我自己要上學,妹妹要上學,那麼多開支,錢不節約肯定要出問題。當時我自己要去學校,妹妹也沒人照顧,沒有辦法,還是請了個保姆照顧她。我自己放學後,會去撿些垃圾然後收集起來去買。垃圾也不大值錢,掙不了什麼。有時候還會被同行厭惡的趕開。」陳志凌道:「額,同行就是一些老奶奶,或者是帶點精神病之類的。也不是說他們沒同情心,大概是都為了生存,然後看我是小孩子,好欺負一些吧。」

安昕聽了揪心,覺得陳志凌小時後所受的苦不是別人能夠想像。

陳志凌繼續道:「本來,我精確計算過。家裏的錢節約著用,能夠維持到我和妹妹一直讀到高中。我想我高中讀完可以去打工,然後讓妹妹繼續讀書。不過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在我妹妹兩歲的時候,她得了一場大病,很嚴重,差一點命就沒了。為了給她治病,我沒有辦法,把家裏的房子賣了。我們那時候,又是小城市,房子並不值錢。八十平米的房子賣了三萬塊。三萬塊治不好,家裏的積蓄也被用了個七七八八才把妹妹的病治好。」

「那……」安昕蹙眉,道:「那接下來很不好辦了。」

陳志凌點頭,道:「是啊,當時我也才十歲。我就是想不上學,去打工,也沒地方敢要我。但是妹妹才兩歲,想尋求政府幫助,沒人理。很多手續我也不知道怎麼跑。」說到這兒,嘴角顯現出苦澀。

這些都是陳志凌真實的經歷,那段時光,陳思琦很小,不懂這些。陳志凌當時覺得自己根本不像是個十歲的小孩,每天愁苦生活愁的頭髮都快白了。

陳志凌話鋒一轉,道:「還好,後來我遇到了養大我們的爺爺。我爺爺收養了我和我妹妹,他是一位很好的老人家。」

「那爺爺現在在哪裏?」安昕聽到這兒鬆了一口氣,道:「我們應該把他接過來好好享福。」

陳志凌眼神一黯,道:「兩年前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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