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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27 列傳第17
○孔靖(孫琇之 琇之曾孫奐) 孔琳之(孫覬) 殷景仁(從祖弟淳)

孔靖,字季恭,會稽山陰人也。名與宋武帝祖諱同,故以字稱。祖愉,晉車

騎將軍。父訚,散騎常侍。季恭始察孝廉,累遷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憂。隆

安五年,被起為山陰令,不就。宋武帝東征孫恩,屢至會稽,過季恭宅。季恭正

晝臥,有神人衣服非常,謂曰:“起!天子在門。”既而失之。遽出,適見帝,

延入結交,執手曰:“卿後當大貴,願以身為托。”於是曲意禮接,贍給甚厚。

帝後討孫恩,時桓玄篡形已著,帝欲於山陰建義。季恭以山陰路遠,且玄未居極

位,不如待其篡後,於京口圖之,帝亦以為然。時虞嘯父為會稽內史,季恭求為

府司馬不得,乃出詣都。及帝定桓玄,以季恭為會稽內史,使齎封板拜授,正與

季恭遇。季恭便回舟夜還,至即叩扉入郡。嘯父本為桓玄所授,聞玄敗,開門請

罪。季恭慰勉,使且安所住,明日乃移。季恭到任,厘整浮華,翦罰遊惰,由是

境內肅清。累遷吳興太守,加冠軍。先是吳興頻喪太守。言項羽神為卞山王,居

郡聽事,二千石常避之。季恭居聽事,竟無害也。遷尚書左仆射,固讓。義熙八

年,複為會稽內史,修飾學校,督課誦習。十年,複為右仆射,又讓不拜。除領

軍,加散騎常侍。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祿大夫。是歲,武帝北伐,季恭求從,

以為太尉軍諮祭酒。從平關、洛。宋台初建,以為尚書令,又讓,乃拜侍中、特

進、左光祿大夫。辭事東歸,帝親餞之戲馬台,百僚鹹賦詩以述其美。及受命,

加開府儀同三司,讓累年不受,薨以為贈。

子靈符,位丹陽尹,會稽太守。尋加豫章王子尚撫軍長史。靈符家本豐富,

產業甚廣,又於永興立墅,周回三十三裡,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含帶二山。又

有果園九處。為有司所糾,詔原之。而靈符答對不實,坐免。尋又複官。靈符愨

實有材乾,不存華飾,每所蒞官,政績修理。廢帝景和中,犯忤近臣,為所讒構,

遣使鞭殺之。二子湛之、深之於都賜死。明帝即位,追贈靈符金紫光祿大夫。深

之大明中為尚書比部郎。時安陸應城縣人張江陵與妻吳共罵母黃,令死,黃忿恨

自經死,已值赦。案律,子賊殺傷毆父母梟首,罵詈棄市,謀殺夫之父母亦棄市。

會赦,免刑;補治江陵罵母,母以自裁,重於傷毆。若同殺科則疑重,用傷毆及

詈科則疑輕。製唯有打母遇赦猶梟首,無詈母致死會赦之科。深之議曰:“夫題

裡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惡之,況乃人事?故毆傷咒詛,法所不原,詈之致盡,

則理無可宥。罰有從輕,蓋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謂。江陵雖遇赦恩,故合

梟首。婦本以義,愛非天屬,黃之所恨,情不在吳,原死補治,有允正法。”詔

如深之議,吳可棄市。

靈符弟靈運,位著作郎。靈運子琇之。

琇之有吏能,仕齊為吳令。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案罪。

或諫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為盜,長大何所不為?”縣中皆震肅。遷尚書左丞,

又以職事知名。後兼左戶尚書,廷尉卿。出為臨海太守,在任清約。罷郡還,獻

乾薑二千斤,齊武帝嫌其少,及知琇之清,乃歎息。出監吳興郡,尋拜太守,政

稱清嚴。明帝輔政,防備諸蕃,致密旨於上佐,使便宜從事。隆昌元年,遷琇之

晉熙王冠軍長史、江夏內史,行郢州事,欲令殺晉熙。琇之辭,不許,欲自引決,

友人陸閑諫之,琇之不從,遂不食而死。子臻,至太子舍人,尚書三公郎。臻子

幼孫,梁寧遠枝江公主簿、無錫令。幼孫子奐。

奐,字休文,數歲而孤,為叔父虔孫所養,好學善屬文。沛國劉顯以博學稱,

每深相歎美,執其手曰:“昔伯喈墳素悉與仲宣,吾當希彼蔡君,足下無愧王氏。

所保書籍,尋以相付。”仕梁為尚書儀曹侍郎。時左戶郎沈炯為飛書所謗,將陷

重辟,連官台閣,人懷憂懼,奐廷議理之,竟得明白。侯景陷建鄴,朝士並被拘

縶,或薦奐於賊率侯子鑒,乃脫桎梏,厚遇之,令掌書記。時子鑒景之腹心。朝

士莫不卑屈,奐獨無所下。或諫奐曰:“不宜高抗。”奐曰:“吾性命有在,豈

有取媚凶醜,以求全乎?”時賊徒剝掠子女,拘逼士庶,奐保持得全者甚眾。尋

遭母憂。時天下喪亂,皆不能終三年喪,唯奐及吳國張種在寇亂中,守法度,並

以孝聞。及景平,司徒王僧辯先下辟書,引為左西掾。梁元帝於荊州即位,征奐

及沈炯,僧辯累表請留之。帝手敕報曰:“孔、沈二士,今且借公。”其為朝廷

所重如此。僧辯為揚州刺史,又補中從事史。時侯景新平,每事草創,憲章故事,

無複存者。奐博物強識,甄明故實,問無不知。儀注體式,箋書表翰,皆出於奐。

陳武帝作相,除司徒左長史,遷給事黃門侍郎。齊遣東方老、蕭軌來寇,四方壅

隔,糧運不繼,三軍取給,唯在都下,乃除奐建康令。武帝克日決戰,乃令奐多

營麥飯,以荷葉裹之,一宿之間,得數萬裹。軍人旦食訖,盡棄其余,因而決戰,

大破賊。

武帝受禪,遷太子中庶子。永定三年,除晉陵太守。晉陵自宋、齊以來為大

郡,雖經寇擾,猶為全實,前後二千石多行侵暴,奐清白自守,妻子並不之官,

唯以單船臨郡。所得秩俸,隨即分贍孤寡,郡中號曰神君。曲阿富人殷綺見奐居

處儉素,乃餉以衣氈一具。奐曰:“太守身居美祿,何為不能辦此?但百姓未周,

不容獨享溫飽。勞卿厚意,幸勿為煩。”陳文帝即位,征為禦史中丞。奐性剛直,

多所糾劾,朝遷甚敬憚之。又達於政體,每所奏,未嘗不稱善,百司滯事,皆付

谘決。遷散騎常侍,領步兵校尉、中書舍人。重除禦史中丞,尋為五兵尚書。時

文帝不豫,台閣事事,並令仆射到仲舉共決。及帝疾篤,奐與宣帝及到仲舉並吏

部尚書袁樞、中書舍人劉師知等人侍醫藥。文帝嘗謂奐等曰:“今三方鼎峙,宜

須長君,朕欲近則晉成,遠隆殷法,卿等須遵此意。”奐乃流涕歔欷跪而對曰:

“陛下禦膳違和,痊複非久,皇太子春秋鼎盛,聖德日躋,廢立之事,臣不敢聞。”

帝曰:“古之遺直,複見之卿。”乃用奐為太子詹事。

廢帝即位,除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出為南中郎康樂侯長史、尋陽太守,行

江州事。宣帝即位,為始興王長史。奐在職清儉,多所規正,宣帝嘉之,賜米五

百斛,並累降敕書,殷勤勞問。太建六年,為吏部尚書。八年,加侍中。時有事

北邊,克複淮、泗,封賞敘用,紛紜重疊,奐應接引進,門無停賓。加以識鑒人

物,詳練百氏,凡所甄拔,衣冠搢紳莫不悅服。性耿介,絕諸請托。雖儲副之尊,

公侯之重,溺情相及,終不為屈。始興王叔陵之在湘州,累諷有司,固求台鉉。

奐曰:“兗章本以德舉,未必皇枝。”因抗言於宣帝。帝曰:“始興那忽望公,

且朕兒為公,須在鄱陽王后。”奐曰:“臣之所見,亦如聖旨。”後主時在東宮,

欲以江總為太子詹事,令管記陸瑜言之奐。奐曰:“江有潘、陸之華,而無園、

綺之實,輔弼儲貳,竊謂非材。”後主深以為恨,乃自言於宣帝。宣帝將許之,

奐乃奏曰:“江總文華之人,今皇太子文華不少,無藉於總。如臣愚見,願選敦

重之才,以居輔導。”帝曰:“誰可?”奐曰:“都官尚書王廓,代有懿德,識

性敦敏,可以居之。”後主時亦在側,乃曰:“廓,王泰之子,不可居太子詹事。”

奐又曰:“宋朝范曄即范泰之子,亦為太子詹事。”後主固爭之,帝以總為詹事,

由是忤旨。初,後主欲官其私寵,微諷於奐,奐不從。及左仆射陸繕遷職,宣帝

欲用奐代繕,已草詔訖,後主抑遂不行。十四年,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

領前軍將軍。未行,改領弘范宮衛尉。至德元年卒,年七十余。有集十五卷,彈

文四卷。

子紹安、紹薪、紹忠。紹忠,字孝揚,亦有才學,位太子洗馬、鄱陽王東曹

掾。

孔琳之,字彥琳,會稽山陰人也。曾祖群,晉禦史中丞。祖沈,丞相掾。父

廞,光祿大夫。琳之強正有志力,少好文義,解音律,能彈棋,妙善草隸。桓玄

輔政為太尉,以為西閣祭酒。玄時議欲廢錢用谷帛,琳之議曰:

《洪范》八政,以貨次食,豈不以交易之所資,為用之至要者乎?故聖王製

無用之貨,以通有用之財,既無毀敗之費,又省難運之苦,此錢所以嗣功龜具,

歷代不廢者也。谷帛為寶,本充衣食,今分以為貨,則致損甚多,又勞煩於商販

之手,耗棄於割截之用,此之為弊,著於自曩。故鍾繇曰:“巧偽之人,競濕谷

以要利,製薄絹以充資。”魏世製以嚴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馬芝以為“用錢非

徒豐國,亦所以省刑”。今既用而廢之,則百姓頓亡其財,是有錢無糧之人,皆

坐而饑困,此斷之之弊也。魏明帝時,錢廢谷用四十年矣,以不便於人,乃舉朝

大議,精才達政之士,莫不以宜複用錢。彼尚舍谷帛而用錢,足以明谷製之弊著

於已試也。

玄又議複肉刑,琳之以為:

唐虞象刑,夏禹立辟,蓋淳薄既異,致化不同。《書》曰“世輕世重”,言

隨時也。夫三代風純而事簡,故罕蹈刑避;季末欲巧而務殷,故動陷憲網。若三

千行於叔世,必有踴貴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複者也。漢文發仁惻

之意,傷自新之路莫由,革古創製,號稱刑厝;然名輕而實重,反更傷人。故孝

景嗣位,輕之以緩,緩而人慢,又不禁邪。期於刑罰之中,所以見美於昔,歷代

詳論而未獲厥中者也。兵荒已後,罹法更多,棄市之刑,本斬右趾,漢文一謬,

承而弗革,所以前賢悵恨,議之而未辯。鍾繇、陳群之意雖小有不同,欲以右趾

代棄市。若從其言,則所活者眾矣。降死之生,誠為輕法,可以全其性命,蕃其

產育,仁既濟物,功亦益眾。又今之所患,逋逃為先,屢叛不革,宜令兆身靡所,

亦以肅戒未犯,永絕惡原。至於余條,宜且依舊。

玄好人附悅,而琳之不能順旨,是以不見知。累遷尚書左丞,揚州中從事史,

所居著績。時責眾官獻便宜,議者以為宜修庠序,血卩典刑,審官方,明黜陟,

舉逸拔才,務農簡調。琳之於眾議之外,別建言曰:

夫璽印者,所以辨章官爵,立契符信。官莫大於皇帝,爵莫尊於公侯,而傳

國之璽,歷代遞用;襲封之印,弈世相傳。貴在仍舊,無取改作。今世唯尉一職

獨用一印,至於內外群官,每遷悉改,討尋其義,私所未達。若謂官各異姓,與

傳襲不同,則未若異代之為殊也;若論其名器,雖有公卿之貴,未若帝王之重;

若以或有誅夷之臣,忌其凶穢,則漢用秦璽,延祚四百,未聞以子嬰身戮國亡而

棄不佩。帝王公侯之尊,不疑於傳璽。人臣眾僚之卑,何嫌於即印?載籍未聞其

說,推別自乖其準,而終年刻鑄,喪功消實,金銀銅炭之費,不可稱言,非所以

因循舊貫,易簡之道。愚請眾官即用一印,無煩改作,若新置官,又官多印少,

文或零失,然後乃鑄,則仰裨天府,非唯小益。

又曰:

凶門柏裝,不出禮典,起自末代,積習生常,遂成舊俗。爰自天子,達於庶

人。誠行之有由,卒革必駭;然苟無關於情,而有愆禮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

未有所失。固當式遵先典,厘革後謬。況複兼以遊費,實為人患者乎?凡人士喪

儀,多出閭裡,每有此須,動十數萬,損人財力,而義無所取。至於寒庶,則人

思自竭,雖複室如懸罄,莫不傾產單財,所謂“葬之以禮”,其若此乎?謂宜一

罷凶門之式。

遷尚書吏部郎。義熙十一年,除宋武帝平北、征西長史,遷侍中。宋台初建,

除宋國侍中。永初二年,為禦史中丞,明憲直法,無所屈撓,奏劾尚書令徐羨之

虧違憲典。時羨之領揚州刺史,琳之弟璩之為中從事,羨之使璩之解釋琳之,使

停寢其事。琳之不許,曰:“我觸忤宰相,政當罪止一身。汝必不應從坐。何須

勤勤邪?”自是百僚震肅,莫敢犯禁。武帝甚嘉之,行經蘭台,親加臨幸。遷祠

部尚書,不事產業,家尤貧素。景平元年卒,追贈太常。子邈,有父風,官至揚

州中從事。邈子覬。

覬,字思遠,少骨鯁有風力,以是非為己任。口吃,好讀書,早知名。歷位

中書黃門侍郎。初,晉安帝時,散騎常侍選望甚重,與侍中不異,其後職任閑散,

用人漸輕。孝建三年,孝武欲重其選,於是吏部尚書顏竣奏以覬及司徒左長史王

景文應舉。帝不欲威權在下,其後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輕其任。侍中蔡興宗謂人

曰:“選曹要重,常侍閑淡,改之以名而不以實,雖主意欲為輕重,人心豈可變

邪?”既而常侍之選複卑,選部之貴不異。大明元年,徙太子中庶子,領翊軍校

尉,歷秘書監,廷尉卿,為禦史中丞。鞭令史,為有司所糾,原不問。六年,除

安陸王子綏後軍長史、江夏內史。性使酒仗氣,每醉輒彌日不醒,僚類間多所陵

忽,尤不能曲意權幸,莫不畏而疾之。居常貧罄,無有豐約,未嘗關懷。為府長

史,典簽諮事,不呼前不敢前,不令去不敢去。雖醉日居多,而明曉政事,醒時

判決,未嘗有壅。眾鹹曰:“孔公一月二十九日醉,勝世人二十九日醒也。”孝

武每欲引見,先遣人覘其醉醒。

性真素,不尚矯飾,遇得寶玩,服用不疑,而他物粗敗,終不改易,時吳郡

顧覬之亦尚儉素,衣裘器服皆擇其陋者。宋世清儉,稱此二人。覬弟道存、從弟

徽,頗營產業,二弟請假東還,覬出渚迎之,輜重十余船,皆是綿絹紙席之屬。

覬見之偽喜,謂曰:“我比乏,得此甚要。”因命置岸側,既而正色謂曰:“汝

輩忝預士流,何至還東作賈客邪?”命燒盡乃去。先是,庾徽之為禦史中丞,性

豪麗,服玩甚華。覬代之,衣冠器用莫不粗率。蘭台令史並三吳富人,鹹有輕之

之意。覬蓬首緩帶,風貌清嚴,皆重跡屏氣,莫敢欺犯。庾徽之,字景猷,潁川

鄢陵人也,後卒於南東海太守。覬後為司徒左長史,道存代覬為後軍長史、江

夏內史。時東土大旱,都邑米貴,一鬥將百錢。道存慮覬甚乏,遣吏載五百斛米

餉之。覬呼吏謂之曰:“我在彼三載,去官之日,不辦有路糧。郎至彼未幾,那

能得此米邪?可載米還彼。”吏曰:“自古以來無有載米上水者,都下米貴,乞

於此貨之。”不聽,吏乃載米而去。

永光元年,遷侍中,後為尋陽王右軍長史、行會稽郡事。明帝即位,召為太

子詹事,遣故佐平西司馬庾業為右軍司馬,代覬行會稽郡事。時上流反叛,上遣

都水使者孔璪入東慰勞。璪至,說覬以廢帝侈費,倉儲耗盡,都下罄匱,資用已

竭;今南北並起,遠近離叛,若擁五郡之銳,招動三吳,事無不克。覬然其言,

遂發兵馳檄。覬子長公,璪二子淹、玄並在都,馳信密報。泰始二年正月,並逃

叛東歸。遣書要吳郡太守顧琛,琛以母年篤老,又密邇建鄴,與長子寶素謀議未

判。少子寶先時為山陰令,馳書報琛,以南師已近,朝廷孤弱,不時順從,必有

覆滅之禍。覬前鋒軍已度浙江,琛遂據郡同反。吳興太守王曇生、義興太守劉延

熙、晉陵太守袁標一時響應。

庾業既東,明帝即以代延熙為義興,以延熙為巴陵王休若鎮東長史。業至長

塘湖,即與延熙合。明帝遣建威將軍沈懷明東討,尚書張永系進。巴陵王休若董

統東討諸軍。時覬所遣孫曇瓘等軍頓晉陵九裡,部陣甚盛。懷明至奔牛,所領寡

弱,張永至典阿,未知懷明安否,退還延陵就休若。諸將帥鹹勸退破岡,休若宣

令敢有言退者斬,眾小定。軍主劉亮又繼至,兵力轉集,人情乃安。

時齊高帝率軍東討,與張永等於晉陵九裡曲結營,與東軍相持。上遣積射將

軍江方興、南台禦史王道隆至晉陵視賊形勢,賊帥孫曇瓘、程扞宗、陳景遠凡有

五城,互相連帶。扞宗城猶未固,道降率所領急攻之,俄頃城陷,斬�扞宗首。

劉亮果勁,便刀楯,乃負楯而進,直入重柵,眾軍因之,即皆摧破。齊高帝與永

等乘勝馳擊之,又大破之。曇瓘因此敗走,孔璪與曇生焚倉庫,奔錢唐。會稽聞

西軍稍近,將士多奔亡,覬不能複製。上虞令王晏起兵攻郡,覬憂遽不知之為。

其夕率千人聲雲東討,實趨石瀃。遇潮涸不得去,眾叛都盡,門生載以小船,

竄於山脊村。村人縛以送晏,晏調曰:“此事孔璪之為,無豫卿事,可作首辭,

當相為申上。”覬曰:“江東處分,莫不由身,委罪求活,便是君輩行意耳。”

晏乃斬之東閣外。臨死求酒,曰:“此是平生所好。”顧琛、王曇生、袁標等並

詣吳喜歸罪,喜皆宥之。東軍主凡七十六人,於陣斬十七人,余皆原宥。覬之起

兵也,夢行宣陽門道上,顧望皆丘陵。覬寤,私告人曰:“丘陵者,弗平,建康

其殆難克。”

覬弟道存,位黃門吏部郎、南海太守。晉安王子勳建偽號,以為侍中,行雍

州事,事敗見殺。

殷景仁,陳郡長平人也。曾祖融,晉太常。祖茂之,特進、左光祿大夫。父

道裕,早亡。景仁少有大成之量,司徒王謐見而以女妻之。為宋武帝太尉行參軍,

歷位中書侍郎。景仁不為文而敏有思致,不談義而深達理,至於國典朝儀,舊章

記注,莫不撰錄,識者知其有當世之志也。

嘗建議請百官舉才,以所薦能否黜陟,武帝甚知之。少帝即位,補侍中,累

表辭讓。優詔申其請,以為黃門侍郎,歷左衛將軍。文帝即位,委遇彌厚。俄遷

侍中,左衛如故。時與王華、王曇首、劉湛四人並為侍中。以風力局乾,冠冕一

時,同升之美,近代莫及。元嘉三年,車駕征謝晦,司徒王弘入居中書下省,景

仁長直,共掌留任。晦平,代到彥之為中領軍,侍中如故。

文帝所生章太后早亡,上奉太后所生蘇氏甚謹。六年,蘇氏卒,車駕親往臨

哭,詔欲遵二漢推恩之典。景仁議以為“漢氏推恩加爵,於時承秦之弊,儒術蔑

如,懼非盛明所宜軌蹈。晉監二代,朝政之所因。君舉必書,哲王之所慎。體至

公者,縣爵賞於無私;奉天統者,每屈情以申製,所以作孚萬國,貽則後昆”。

上從之。

丁母憂,葬竟,起為領軍將軍,固辭。上使綱紀代拜,遣中書舍人周赳與載

詣府。服闋,遷尚書仆射。太子詹事劉湛代為領軍,湛與景仁素善,皆被遇於武

帝,俱以宰相許之。湛常居外任。會王弘、王華、王曇首相系亡,景仁引湛還朝,

共參朝政。湛既入,以景仁位遇本不逾己,一旦居前,意甚憤憤。知文帝信仗景

仁,不可移奪,乃深結司徒彭城王義康,欲倚宰相之重以傾之。十二年,景仁遷

中書令、護軍將軍,仆射如故,尋複加領吏部。湛愈怒,義康納湛言,毀景仁於

文帝,帝遇之益隆。景仁密陳相王權重,非社稷計,上以為然。景仁對親舊歎曰:

“引之令入,便噬人。”乃稱疾請解,不見許,使停家養病。湛議欲遣人若劫盜

者於外殺之,以為文帝雖知,當不能傷至親之愛。上微聞之,徙景仁於西掖門外

晉鄱陽王第,以為護軍府。密邇宮禁,故其計不行。景仁臥疾者五年,雖不見上,

而密函去來,日中以十數,朝政大小必以問焉。影跡周密,莫有窺其際者。及將

收湛之日,景仁便拂拭衣冠。寢疾既久,左右皆不悟其意。其夜,上出華林園延

賢堂召之,景仁猶稱腳疾,小床輿以就坐,誅討處分,一皆委之。

代義康為揚州刺史,仆射、吏部如故。遣使者授印綬,主簿代拜畢,便覺疾

甚,情理乖錯。性本寬厚,而忽更苛暴,問左右曰:“今年男婚多,女嫁多?”

是冬大雪,景仁乘輿出廳事觀望,忽驚曰:“當閣何得有大樹?”既而曰:“我

誤耳。”疾篤,文帝謂不利在州,使還住仆射下省。為州凡月余日卒,或雲見劉

湛為崇。追贈侍中、司空,諡曰文成公。大明五年,孝武經景仁墓,詔遣致祭。

子道矜,幼而不慧,位太中大夫。道矜子恆,明帝時,位侍中、度支尚書。

屬父疾積久,為有司所奏。詔曰:“道矜生便有病,更無橫疾;恆因愚習惰,久

妨清序,可除散騎常侍。”

淳,字粹遠,景仁從祖弟也。祖允,晉太常。父穆,以和謹致稱,自五兵尚

書為宋武帝相國左長史。元嘉中,位特進、右光祿大夫,領始興王師。卒官,諡

曰元子。淳少好學,有美名,歷中書黃門侍郎。黃門清切,直下應留下省,以父

老特聽還家。高簡寡言,早有清尚,愛好文義,未嘗違舍。在秘書閣撰《四部書

大目》,凡四十卷,行於世。元嘉十一年卒,朝廷痛惜之。

子孚,有父風。嘗與侍中何勖共食,孚羹盡,勖雲:“益殷蓴羹。”勖,司

空無忌子也。孚徐輟箸曰:“何無忌諱。”孚位吏部郎,為順帝撫軍長史。

子臻,字後同,幼有名行,袁粲、褚彥回並賞異之。每造二公之席,輒清言

畢景。王儉為丹陽尹,引為郡丞。袁昂先拜秘書丞,求臻為到省表。臻答曰:

“何不見倩拜,而見倩作表。”遂不為作。 歷位太子洗馬。

淳弟衝,字希遠,位禦史中丞,有司直之稱。再遷度支尚書。元凶妃即淳女,

而衝在東宮為劭所知遇。劭弑立,以為司隸校尉。衝有學義文辭,劭使為尚書符,

罪狀孝武,亦為劭盡力。建鄴平,賜死。

衝弟淡,字夷遠,亦歷黃門吏部郎,太子中庶子。大明中,又以文章見知。

論曰:季恭命偶興王,恩深惟舊,及位致崇寵,而每存謙挹。觀夫持滿之戒,

足以追蹤古人。琇之貞素之風,不踐無義之地。《易》曰:“王臣蹇蹇,其動也

直。”休文行己之度,可謂近之。琳之二議,深達變通之道。覬持身之節,亦曰

一時之良,而聽言則悖,晚致覆沒,痛矣哉!景仁遠大之情,著於初筮,元嘉之

盛,卒致宗臣,言聽計從,於斯為重,美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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