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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275.第274章 判定結果,合議庭成員的爭執。
  第274章 判定結果,合議庭成員的爭執。

  林友平目光落在蘇白的身上,恰好看到蘇白正在朝著他的方向看過來。

  在目光對視上時。

  蘇白面帶笑容,林友平注意到了,並沒有說什麽。

  這個案件進行到這裡,其實只要進行最後的判定,整個庭審基本上已經定下了結果。

  針對剛才的辯訴,雙方的答辯,都有一定的理由。

  當然,在第一次進行判定的時候。

  林友平之所以傾向於被告方,那是因為檢方陳述的依據太少。

  並且陳述的觀點.…有一定的問題。

  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執法人員如果隨意的,可以進行執法。

  那麽他可以以任何理由進行執法,甚至是對於那些沒有違反法律的人員,以執法的名義進行所謂的“執法”。

  所以在進行判定時,肯定不會按照檢方的陳述來進行判定。

  檢方都不敢在公開審理時,對於這方面進行正面的回答和陳述。

  法院方面肯定也不會按照檢方所表達的意思來進行判定。

  這一點是先前判定的主要因素。

  但是現在。

  無論是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還是檢方公訴人的陳述,都具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作為基礎的支撐。

  本次案件需要考慮的東西相對來說複雜,要結合具體的環境來進行判定。

  深吸了口氣,林友平讓控方,也就是夏寧靜作為委托人進行控訴的席位進行陳述補充。

  “控方委托當事人或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麽要對本案進行補充的?”

  “詢問的焦點主要在刑事方面,民事方面的訴求,等到對於刑事判定結束以後再進行答辯。”
.
  …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夏寧靜連忙用目光示意李雄。

  李雄:.….
  “審判長,我方在刑事方面有需要補充的地方。”

  “請陳述。”

  “好的,審判長。”

  李雄點點頭,關於是否是故意傷害或者是防衛行為。

  這一點剛才檢方和被告方陳述的都非常清楚了,並且從各個方面進行陳述了。

  根據夏寧靜的訴求來看,她的想法就是,能嚴重判決周立,就嚴重判決處理。

  針對這一點,李雄繼續開口:“審判長,針對刑事方面答辯。”

  “我方想要進行陳述的是,被告方律師陳述了關於從商販的角度去進行考慮相關的刑事責任。”

  “那麽,同樣也要從執法人員的角度去考慮相關的刑事責任。”

  “他們是在執法,且在執法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阻礙,所以使用了一些其他的行為。”

  “我方先再次表明。”

  “我方知道這個阻礙可能不是因為周立引起的,但是整個過程中是在對周立進行執法,我方希望能從這方面進行考慮,再來決定對於周立的判決。”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在李雄陳述完以後,夏寧靜不知道為什麽突然舉手示意,在得到批準後,開口道:

  “我家那位是在工作上班期間,被周立捅死的。”

  “周麗這就是故意傷害執法人員。”

  “必須判死刑,審判長,這就是我的觀點,這個周立必須要判死刑!”

  “.….”

  對於夏寧靜的陳述,審判長林友平微微皺了皺眉,沒有再繼續說什麽。

  只是敲響法錘,讓寧靜保持肅靜,緊接著開口:
  “現在進行休庭,休庭結束後進行民事責任討論,而後進行法庭陳述。”

  呼.…

  休庭。

  這是本次庭審的二次休庭,也是最關鍵的一次休庭。

  在進行休庭後,本次庭審的相關內容差不多都已經判定了。

  民事賠償是肯定需要進行賠償的金額,額度也應在理應的范圍之內。

  只是不知道,關於本次庭審,合議庭成員究竟會怎麽進行判定。

  法庭陳述,應該是這場庭審中較為關鍵和重要的一環。

  蘇白在心裡面默念著。
.
  ….
  休庭期間,最緊張的莫過於周立,對於本次庭審,他不知道他將面臨的會是什麽。

  但是他心裡很清楚,自己的的確確是造成了對方的死亡。

  周立的表情上面寫滿了緊張,不過,在將目光落向蘇白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麽,頓時放松了不少。
.
  ….
  與此同時。

  在本次庭審當中,對於本次案件最關注的也是觀看庭審直播的觀眾們。

  對於本次案件的最終結果大家都有猜測:
  “直播間裡,依照法律依據進行猜獎了!”

  “我先來,本次庭審,我站被告方,被告方肯定能夠駁回一審的原判決!”

  “呸!樓上不要臉,誰都知道在一開始進行判定的時候,一審判決就維持不住了。

  現在最關鍵的是判定故意傷害還是防衛行為,這代表著周立的刑期是有期徒刑還是無期徒刑,如果判定有期徒刑的話,大概是多少年。”

  “我猜一手十年有期徒刑吧!拋開其他不談,何平的身份畢竟是執法者,致執法者死亡本身就應該重判。”

  “所以十年有期徒刑差不多!”

  “差不多.…感覺不是十年有期徒刑,就是無期徒刑,反正不可能維持一審原判決。”

  “咳咳.…你忘記這次庭審是誰替被告當委托律師的了,我猜無罪釋放!”

  【白眼】

  這場庭審做的是減刑辯護,不是無罪辯護,猜無罪釋放?

  搞笑呢!
  同時,也有人開始詢問羅大翔,不過對於這一問題,羅大翔只是笑了笑:
  “目前庭審還沒有到直接宣布判決結果,法庭陳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對於這個問題,我也不能夠有太多的判斷。”

  “等到開庭了,咱們再繼續看吧。”
.
  ….
  另一邊。

  合議庭商討室內。

  林有平作為審判長,正在聽著張波和馮源的想法。

  對於本次庭審,張波和馮源有著不同的想法。

  張波開口陳述:“關於這一次的庭審判定,我傾向於檢方的陳述。”

  “檢方陳述的沒有太大問題,周立將刀口特意向著何平的胸口進行攻擊,這是什麽意思?”

  “按照常識,人心臟的部位是非常脆弱的,他既然選擇這麽攻擊,那麽就預見和期待了,相對應的結果。”

  “可以說有著非常明確的故意性。”

  “我覺得可以判定為故意傷害。”

  “畢竟.…雖然說何平提前有著相對應的攻擊行為。”

  “可是我們要考慮到一些特定的因素,如果說周立是特意,持刀等待著何平對於自己進行攻擊,然後進行反擊呢?”

  “咱們是不是應該考慮這個問題?”

  馮源沉默了數秒,反駁了一句:“老張,我覺得你這個考慮的不對。”

  “你想想看!”

  “就算是周立特意持刀等待著何平對於自己進行攻擊,然後反擊。”
    “可是如果何平不是率先對於周立進行攻擊,還有後來發生的事情嗎?”

  “肯定沒有!”

  “咱們在刑事的判定上也需要考慮一定的因果關系。”

  “先是有了何平率先動手的,因而後有了周立持刀攻擊的行為。”

  “關於這一點是沒有什麽太大問題的。”

  “換句話說,何平看到了周立有持刀的行為,他為什麽還要進行攻擊行為?”

  “並且,周立一開始可是沒有進行故意攻擊的想法的。”

  “基於這一點,周立的行為完全可以看作是防衛行為,而不是故意行為。”

  “就算是他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可是他的行動上表現是防衛。”

  “並且在當時的情況下,誰也說不準到底是什麽情況。”

  “老張,伱說是不是?”
.
  ….
  張波在聽完馮源的分析,沉默的思索著,而後將目光轉向了林友平。

  “我同意馮源的看法,不過防衛行為造成的嚴重結果關於刑期怎麽確定?”

  “畢竟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刑期方面肯定要好好商討一下吧?”

  林友平在聽完兩個人的意見後,長呼了口氣:“嗯,刑期方面是一個問題。”

  “先聊聊怎麽進行判定,然後關於民事賠償方面再聊聊,刑期方面最後聊。”

  “嗯。”

  “好。”

  面對林友平的提議,張波和馮源兩個人點了點頭。
.
  ….
  很快,二次休庭結束。

  合議庭成員坐回審判台席位上。

  林有平敲響法槌,緊接著緩緩開口:“庭審繼續。”

  “關於周立是屬於故意傷害行為,還是防衛行為,各方還有沒有什麽要補充的?”

  蘇白:“沒有需要補充的。”

  其他人:“沒有補充。”

  咚咚!

  法槌敲響。

  “各方針對以上辯訴無異議,且無補充內容。”

  “現在進行判定。”

  “判定,周立的行為,不屬於故意傷害行為。”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周立在一開始持刀過程中,這個整體行為屬於防衛過程。”

  “但是在防衛的過程當中,遭受到了何平的故意攻擊,以及挑釁行為。”

  “並且,周立在攻擊前,並沒有表現出任何的其他行為。”

  “既不屬於故意謀害。”

  “基於以上判定周立行為不屬於故意傷害行為。”

  咚咚!

  “各方有沒有異議?”

  蘇白和檢方都沒有異議,法院判定是基於事實依據。

  只不過讓蔡萬強沒有想到的是,法院方面竟然判定成防衛行為。

  判定防衛.…

  那麽這個案件,周立不可能因為自身的防衛被判定無期徒刑。

  敗訴了!
  蔡萬強在心中默念。
.
  ….
  另一邊,控告方席位上夏寧靜直接站起身:

  “審判長!”

  “這個判定是什麽意思啊?”

  “還判決對方不是故意的,他都拿刀了,審判長他拿刀了,你知不知道?”

  林友平:.….
  面對夏寧靜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庭審上發起質問。

  林友平直接敲響法錘:“在整個過程當中,周立是拿刀了,但是他拿刀的第一時間,有沒有捅向何平?”

  “如果何平沒有打周立,那麽周立會捅他嗎?”

  “庭審場上是講究因果關系的。”

  “換句話說,如果周立沒拿刀呢?那何平打周立是誰的錯?”

  夏寧靜:“我不管,我男人在執法,沒錯!”

  對於夏寧靜,林友平沒有這解釋,只是讓法警對於夏寧靜進行警告。

  他能夠理解,夏寧靜的心情,可是法庭上,是講究法律和法律因果關系的。

  只能說,每個人站在的角度和看待問題的方式不一樣。

  在夏寧靜心情平複過後,庭審繼續進行,這一次討論的是民事賠償問題。

  在刑事問題上。

  李雄在聽到判定的結果後,沒有太意外。

  因為根據具體的場景和防衛行為的判定來講,周立的確可以稱得上是防衛行為。

  夏寧靜在民事賠償上,還有一定的訴求,那就是要求賠償200萬。

  李雄對此提了出來。

  不過.…

  關於本次刑事訴訟中附帶的民事責任,開價200萬的賠償金額。

  林友平當場進行了駁回:“控告方所要的民事賠償,遠遠高於法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關於精神損失費用對於夫妻親子之間的所求,精神損失賠償費用過高。”

  “現在進行駁回。”

  “不過關於這一點,我想詢問一下控告方,控告方是願意達成諒解,還是不願意達成諒解?”

  夏寧靜有些不太理解這個意思,扭頭看向了一旁的律師。

  “李律師,審判長詢問這個問題是什麽意思啊?”

  李雄開口解釋:“你如果願意達成諒解,或者是要求對方賠償某個金額達成諒解,那麽針對對方的刑期可能就會少一點。”

  “如果你不願意達成和諒解,那麽對方的刑期會多一點,賠償費用可能會很少。”

  “當然這也主要看對方願不願意。”

  聽到李雄的解釋,夏寧靜不假思索的開口:“我願意達成諒解。”

  李雄:???
  剛才一口一個死刑,現在在了解到,不達成諒解,賠償費用可能會變少,直接選擇了願意諒解?
  李雄揉了揉眉心,有些不太理解,不過既然願意達成諒解,那麽後續的結果就好辦多了。

  在聽到夏寧靜的願意諒解後,林友平翻看了一眼訴訟材料。

  這一次的庭審,相關的判定條件已經全部判定完成。

  剩下來的,就是有關於周立的刑期問題了!

  刑期.…

  林友平在心裡已經有了大致的想法。

  剩下的主要看各方的法庭陳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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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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