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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368.第364章 申請死刑,重判!必須重判!
  第364章 申請死刑,重判!必須重判!

  判定有罪?!
  黃雪梅在聽到判決結果的時候,臉上不自覺的浮現出一道慘白。

  原本鎮靜的坐在被審判席位上。

  可是在宣布判定結果的那一刻,黃雪梅已經明顯鎮靜不下去了。

  她先前了解過刑法,如果判決是她進行投毒。

  那麽她很有可能會因為造成朱芸現在昏迷不醒,從而判定至少無期徒刑的刑罰!

  想到這一點黃雪梅臉上閃過一絲的懊悔。

  關於證物.…

  說實話,當初她是想銷毀掉證物。

  可是畢竟也是第一次進行投毒。

  緊張了,並且也沒有時間去銷毀。

  她當時沒有想到,朱芸被投毒後那麽快就被送進了醫院。

  在這種情況下,她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先把這東西拋除。

  要不然很有可能會查到自己身上。

  但是這種化學品又不能隨意的拋擲,否則會產生群體性中毒。

  就想著先掩埋起來,可是沒有想到自己這一做法,給現在的自己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對於這一點兒,黃雪梅心裡生出了無限的懊悔。

  再想到判定罪行後所面臨的刑期問題,黃雪梅直接開口拒絕判定。

  “審判長,我不同意這個判定!”

  “我沒有投毒,這是對我的冤枉!”

  “我不接受這個判罰結果!”

  “冤假錯案就是這麽來的,我根本就沒有投毒,你們也沒有直接證據就判我有罪,判我投毒,你們這是放任真正的真凶!”

  黃雪梅破罐子破摔,直接在庭審上拒絕認罪認罰,一度擾亂庭審秩序。

  法庭方面,暫時是對黃雪梅進行了判定,但是沒有進行判決。

  所以還需要繼續維持法庭秩序。

  對於黃雪梅的拒不認罰,孫正平直接敲響法錘:

  “請被告當事人肅靜。”

  “不要影響法庭秩序!”

  “對你的判決是依照著相關證據,而不是沒有依據,如果伱有什麽異議,覺得是冤家錯案,那麽你可以在庭後提出監察審查。”

  “現在在庭審上,不得繼續擾亂庭審。”

  黃雪梅很清楚,如果庭審繼續下去,宣判的結果將會是什麽。

  所以並不畏懼審判長在庭審上的提醒,一個勁的在陳述她是被冤枉的,這是一樁冤假錯案。

  並且主動對著直播攝像頭哭的聲嘶力竭。

  這種做法,很明顯是想借助庭審直播的機會,通過輿論來影響司法真正的判決。

  迫不得已,為了避免造成不良的輿論,孫正平直接敲錘,暫時進行了休庭。

  讓黃雪梅冷靜下來後,再繼續進行庭審。

  在休庭期間。

  觀看完整場庭審的不少人紛紛吐槽:“這個黃雪梅瘋了吧?”

  “審判長已經判定了有罪,她為什麽還要在庭審上大哭大鬧的,難道真的是被冤枉的?”

  “還是說有其他情況?”

  “咳咳.…樓上這就不懂了吧,從整個庭審上來講,這完全不屬於被冤枉的情況。”

  “所有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同一人,證據確鑿,事實清晰,還能被冤枉?”

  “這要是被冤枉的,那真的是離譜!”

  “我看這個黃雪梅是知道這場庭審是公開庭審,想要引導輿論,造成自己被冤假錯判的假象。”

  “原本所有的嫌疑都已經指向她了,現在證據確鑿,被判定了又在庭審上大呼大喊。”

  “無非是想要讓自己脫罪,不過這種小伎倆審判長還是能看出來的,絕對不可能脫罪,已經判定成功,也不可能有翻案的機會。”

  “依照現在的情況,如果是一名合格的委托律師,肯定是想要讓黃雪梅認罪認罰,避免拒不認罪直接判個死緩或死刑!”

  “.….”

  和評論區內說的差不多,萬向東在聽到審判長的判罰和理由,也知道這場庭審不可能被判無罪。

  就算是上訴二審也基本上不可能。

  因為從另一方面來講,先前辯訴無罪是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作為被告人可是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自己無罪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要上訴,在沒有新的證據的情況下,二審法院也不會同意。

  有了這個判罰有罪的情況,他唯一能做的,唯一能辯訴的,就是在量刑刑期上進行爭取。

  關於這一點,現在在休庭期間,萬向東也和黃濤表達了自己的這一看法。

  黃濤在聽到萬向東這麽講,眉頭緊皺,然後急促的開口:
  “萬律師,你先前可不是這麽講的!”

  “你先前和我保證過這場案子絕對能做無罪判罰的!”

  “咱們在沒有進行延期開庭的時候,你不是一直在駁回庭審的意見嗎?”

  “現在怎麽不可以了?”

  萬向東深吸口氣解釋道:

  “先前是沒有證物,我沒有辦法做其他判斷。”

  “可是現在檢方已經提交了直接證據,這一點是我判斷失誤了。”

  “現在能做的只有讓雪梅認罪認罰,爭取在刑期上進行一定的減免。”

  “如果不認罪認罰,很有可能會判的重一些。”

  “如果判重了,是有可能會判定死刑的!”

  “不管怎麽說,現在只是一審,如果一審被判定了死刑,二審大概率會維持原判,到那個時候才是真正的麻煩。”

  聽到萬向東的解釋,黃濤深吸口氣,沉默了數十秒,雖然不能夠接受如今的現實情況。

  但是他知道萬向東說的都是符合實際的。

  如果不這麽做判的更重怎麽辦?
  黃濤不想同意,但他也只能同意,於是點頭:“好。”

  “那就按照你說的辦,不過記住,一定要保證雪梅判的輕一點!”

  萬向東心裡長歎:“黃總,我盡力。”

  另一邊,萬向東在和黃濤交流後又找到了工作人員要求和黃雪梅進行交流。

  並且和黃雪梅陳述了本案的相關事項。

  黃雪梅在此時,臉上終於露出慌張:
  “先前這個案子可以判決我無罪,現在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萬向東歎氣:“嗯,主要是那一個物證,現在法院方面已經進行了判定,的確沒有辦法再駁回了。”

  “現在最關鍵的是要讓一審判定的比較輕一些,如果有了新的條件能夠判定無罪,到時候也可以進行翻供。”

  對於萬向東的說法,黃雪梅雖然不願意認罪,可是按照現在的情況也不得不認罪。

  只能同意萬向東的說法,認罪認罰,爭取減輕判決。
.
  ….
  在再次開庭後,庭審場上就出現了另一幅畫面。

  黃雪梅一改先前拒不認罪的態度,主動認罪認罰,交代事實經過和犯罪經過。

  審判台席位上,面對黃雪梅認罪認罰。

  作為審判長的孫正平也松了口氣。

  倒不是他覺得這個判罰有問題,而是輿論鬧大了,他還要寫報告說明情況,麻煩!
  現在黃雪梅認罪認罰倒是少了些矛盾。

  面對黃雪梅的認罪,孫正平開始追問案件相關細節,作為判定刑期的主要條件。
    “被告人黃雪梅認罪認罰對於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那麽請被告人簡述一下犯罪經過和主觀意願吧。”

  “說一說你當初為什麽要對朱芸進行投毒。”

  黃雪梅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再加上剛才萬向東對黃雪梅的開導。

  讓黃雪梅知道現在只能如實交代,於是按照客觀的事實交代了事情的經過。

  “其實在學校裡面,室友和同學們都知道我和朱芸關系一直不好。”

  “我的確是有點嫉妒她。”

  “所以做出了這種事情。”

  孫正平:“那你為什麽想到投毒的?”

  黃雪梅回復:“因為當時實驗室裡有同學說這個化學品對人的身體傷害很大。”

  “我當時想的是,想要用這個懲罰懲罰朱芸。”

  “但是我真的沒有想到會讓朱芸遭受到這麽大的傷害。”

  “如果我知道的話,那麽我肯定不會開這個玩笑。”

  “具體經過呢,能夠說說嗎?”

  “可以。”

  對於審判長的再次提問,黃雪梅格外配合,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具體的就是如何將化學品帶出實驗室,並且如何進行的投毒,怎麽把剩余的毒品隱藏在校園的角落。

  再有就是每個過程的心理過程和主觀行為。

  在進行判罰時,主要的依據就是行為本身在客觀情況下造成的危害以及行為本身的定罪和主觀。

  顯然。

  黃雪梅也清楚這個道理,所以在對自己的主觀進行陳述的時候。

  一個勁的表明自己原本的想法是,當初只是以開玩笑的形式進行的投毒,沒有想過會對朱芸造成這麽大的傷害。

  說實話.…

  這種表述就相當於,我拿刀捅了他一刀,但是我沒有想到他的身體這麽脆弱,被我捅一刀就死了的情況,

  在主觀方面的判定需要依照的是具體的行為行徑。

  你說你開玩笑,可是你開玩笑就是以投毒的形式進行開玩笑嗎?
  顯然,這個玩笑是不是太大了,是不是不符合朋友之間的玩笑?
  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采納你陳述的這個開玩笑的情況嗎?

  一般不會。

  黃雪梅投毒的整個行為,從實驗室竊取劇毒化學品到進行投毒,還有拒不認罪,並且拋埋證物。

  這一系列的事實,都不是一句簡單的,我不是故意的,我是開玩笑的所能掩蓋的。

  依照事實的情況是什麽?
  依照事實的情況這應該會被判定為有預謀的故意投毒殺人案!

  應當給予判決死刑!
.
  ….
  審判台席位上,孫正平讓黃雪梅陳述完相關的主觀以及事實經過後,緩緩開口:
  “對於相關的事實黃雪梅已經經過了詳細的陳述。”

  “對於黃雪梅所陳述的經過,檢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師有什麽需要進行補充陳述的嗎?”

  “或者說有沒有什麽異議?”

  陳樂和蘇白,在剛才黃雪梅所交代的犯罪經過中。

  都能夠明顯的看出來,黃雪梅是想要表現出自己的主觀,非故意,非謀定。

  從而減輕自己的刑事責任,判一個無期。

  先不說檢察官的角度,單單是從蘇白的角度而言,這個案子都不可能隻判一個無期。

  第一:謀殺。

  第二:投毒。

  無論是謀殺還是投毒,這在刑事案件當中,都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判定。

  這種一般都按照從重從嚴進行判罰。

  尤其是在沒有自首環節和一開始拒不認罪的情況下。

  對於這一點兒,蘇白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看法:
  “審判長,我有想要進行補充的,並且有一定的異議。”

  “在剛才黃雪梅交代犯罪事實的相關情況中,黃雪梅一直在強調,她是以開玩笑的形式進行的投毒。”

  “並且表示,她沒有想到會造成這麽大的危害和問題,也就是說沒有想到會導致朱芸一直躺在病床上。”

  “表達自己的主觀意願是非故意,從而達到減輕刑期的目的。”

  “可是這只是她陳述的主觀。”

  “是否故意和是否開玩笑,一切都以行動力來進行表現。”

  “在這個案子中黃雪梅的具體做法是什麽?”

  “第一:由於嫉妒,在聽到實驗室的同學議論劇毒化學品的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去懲罰朱芸。”

  “對朱芸進行下毒。”

  “這已經達到了提前謀劃的情況。”

  “並且還付諸了實施,怎麽實施的已經表現的很清楚,那就是竊取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學品。”

  “還有一點。”

  “黃雪梅具體的表述是,她沒有想到會造成這麽大的危害。”

  “可實際上呢?”

  “作為北都大學高材生,並且在實驗室做化學用品,她清楚的知道,劇毒化學品的致死量和致傷量的界限是多少。”

  “這一點可以通過平常黃雪梅和同學們的交流加以證實。”

  “在她知道致死量和致傷量的界限是多少的時候,她還依舊選擇對朱芸的洗漱用品中加含了致死量。”

  “這一點是由執法方,檢測出的結果。”

  “以上都具有事實證明,接下來我隻陳述黃雪梅的具體做法。”

  “在這整個過程當中,黃雪梅不清楚劇毒化學品的效果和會對朱芸產生什麽巨大的危害嗎?”

  “她知道!”

  “她不僅知道,而且她還刻意的加大了劑量。”

  “如果不是朱芸在第一時間前往了醫院,醫院知曉了是由於哪個劇毒化學品造成的中毒。”

  “那麽現在朱芸,很有可能已經被害。”

  “在這種情況下黃雪梅說自己的主觀是玩笑,是不屬於故意的。”

  “她是在拿朱芸的命在開玩笑?!”

  “在刑法上,只有客觀事實的具體表現,並沒有開玩笑表達自己的主觀,不是故意的情況!”

  “通過以上已經表現了黃雪梅的主觀故意性。”

  “基於這種情況,我方認為對朱芸的部分口供應當不予采納,請求從重判決!”

  死刑或者死緩!
  這是蘇白對於這個案件具體判罰的看法。

  這也是檢方推薦的具體刑期。

  因為情節太惡劣了,所以必須要重判!

  坐在聽證席位上的黃濤,一直緊盯著被告人席位上的黃雪梅。

  在這一刻,不知道為什麽,他心裡總是有一股莫名的緊張感。

  尤其是在面對蘇白進行陳述的時候。

  重判?

  判多重?
  想到這裡,黃濤將目光放在萬向東身上。

  希望萬向東能夠做出什麽有力的反駁。

  不說別的,只要能減輕刑期,不判決死緩或者死刑,一切都有其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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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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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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