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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煞之主》第118章 滿載而歸
  第118章 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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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晉做事一向有始終,找到吳壽田的屍身只是差事的一部分,解決邪祟吳愛芳才是治本:

  “不過村長,你們得配合。”

  聽到這句,吳阿平戰戰兢兢地問:“官爺要如何配合?”

  陳晉道:“找一隻大肥公雞,幾斤米,木柴來,還要挑一擔乾淨的水……”

  老村長以為他要設壇作法,趕緊派人去辦。

  卻見陳晉在水井邊忙活,挖坑,弄土,壘磚塊,很是奇怪。

  吳阿平忍不住問:“官爺你這是做啥?”

  “做飯。”

  吳阿平:“……”

  有一種啼笑皆非的感覺:“官爺若是餓了,請到舍下用膳。”

  陳晉擺手道:“我喜歡自己做。”

  等大公雞送來,立刻開始燒水,宰殺。

  這番麻利的動作,直把吳阿平瞧得傻眼:畫風與想象中差別太大,完全跟不上。

  陳晉拿出一塊碎銀:“這是置辦食材的錢。”

  吳阿平哪裡敢收:“官爺辦案,吾等小民自該配合,如何能收官爺的錢?折煞老兒了。”

  陳晉不喜歡白拿人東西,硬塞過去:“你們可以散去了,今晚或許有動靜,千萬別出來看熱鬧。”

  不讓村民出來,是為了他們好,免得撞見邪祟,受陰煞衝擊,會受到驚嚇,甚至生病。

  吳阿平他們就等這句話,如蒙大赦,趕緊跑掉。離開的路上,議論紛紛,覺得陳晉行事古怪,是個怪人。

  哪有辦案時候在現場生火做飯的?
  哪有拿老百姓一隻雞還會給錢的?
  不過他們都感受得出,這位表現奇特的官爺是個高手,更是個好人。

  能讓人覺得安心。

  時間過得快,到了黃昏。

  這片村旮旯地方本來一片荒蕪,充滿了淒涼的意味,但如今,卻飄出陣陣濃鬱的肉香。

  雞烤好了。

  陳晉開吃,扒飯,喝酒,帶在身上的乾糧扔到了一邊。

  對於日常生活的品質,他是有要求的。既然有好吃的,何必委屈自己去啃沒營養的乾糧?

  民以食為天,修行中人也難以免俗。而且要吃得更好,更精細。

  食不厭精,燴不厭細。

  就是這麽個意思。

  夜幕降臨之際,有青壯村民送來一盞油燈,放下後逃也似的跑掉。

  陳舊的油燈照出昏黃的亮光。

  在燈下,陳晉從壺天裡拿出一卷書,然後慢慢看起來。

  自從入手《立言篇》,他隨身便都帶著書本筆墨等,算是修行側重點的改變。

  立言之意,不僅僅是讀書寫字,可不讀書寫字的話,就無法“立言”,兩者有一種從屬關系。

  陳晉雖然已熟記相關的法訣,但那些法訣頗為深奧隱晦,霧裡看花,難以理解。

  為此,他特地向蘇孝文請教。

  也虧得有這位資深老師的存在,為陳晉分析做解,受益良多。

  前面《立功篇》對應的是《永字八劍》,是武道劍法,蘇孝文自然幫不上忙;可輪到《立言篇》就不同了,通篇的文法文理,文氣文韻,這正是蘇孝文所擅長的東西。

  於是,陳晉就擺脫了沒有師父指點只能依靠自個摸索的尷尬處境。

  這樣的情況,等於一個大儒完全給陳晉一個人開小灶,成績能不突飛猛進?
  蘇孝文甚至放言,只要跟著他讀半年的書,寫文章,包陳晉能考過舉子試。

  對此,陳晉沒有懷疑。

  所謂教育資源,重頭便集中在師資上。蘇孝文何許人也,真是把科舉文章吃透了的人物。

  雖然新帝上位,對科舉進行改製,但在初階段,本質上的東西,還是那一套,只要在形式上契合,就沒問題了。

  對於天下讀書人,科舉始終是最好的出路。

  陳晉固然不是純粹的讀書人了,可也不會排斥一份錦繡前程,而很多的想法和構思,想要達成,那就必須擁有一個足夠分量的身份。

  不管怎麽說,讀書都屬於件愜意的事。

  哪怕置身的環境,猶如荒郊野嶺。

  天已經完全黑了,明月升起,但被一團雲氣給籠罩住,顯得朦朧。

  四下靜悄悄的,整個村莊除了這一盞油燈,各門各戶都是漆黑一片。

  燈油貴,大部分的農戶都點不起燈,所以會早早入睡。

  然而今晚,恐怕眾人都不敢睡著,而是躲在家裡聽個動靜,有什麽不對勁,即刻逃之夭夭。

  若不是沒辦法,可能白天就出逃了。

  他們其實並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隻確定了吳愛芳冤魂不散,索取了吳壽田的性命。

  此事本身,就足夠驚悚嚇人的了。

  黑暗中忽然又傳來哭聲,那是吳壽田的母親。這婦人昏厥過去,醒來後便是哭。

  哭聲哀慟,隱約還夾雜著咒罵……

  風驟起,濃霧生,赫然是從水井口處冒出來的。

  咕咕咕!
  仿佛是井裡的水在響。

  過了一陣,一道人影慢慢從井內爬起。

  她身上衣裳為大紅色,長袖寬身,褶裙拖地,竟是一身的婚服模樣。

  然而她的肚子卻鼓鼓的,臉面像發脹的爛饅頭,醜陋而可怖。

  陳晉放下書卷,定眼看去,臉色淡定。

  吳愛芳現身來,作勢欲撲,但靠近陳晉丈余時,立刻停住,似乎受到了驚嚇,趕緊又退回井口上。

  陳晉武道第三境“洗髓”,渾身氣血蒸騰,雙肩的陽火燈猶如火把燃燒,這些可不是擺設,最能震懾邪祟鬼物。

  像關大爺那等遊捕,之所以敢接懸賞任務,出來對付邪祟,也是依仗武道修為。

  至於最後鹿死誰手,那就得看誰更厲害了。

  現在看來,陳晉穩穩壓住吳愛芳一頭。

  意料中事。

  其實想要解決掉吳愛芳,關鍵不在於怎麽殺,而是怎麽引得對方現身。

  關大爺他們來村中偵辦案件,莫說沒有注意到廢井,即使發現了,也找不到吳愛芳。

  皆因吳愛芳根本不會出來。

  那能怎麽辦?
  往井裡砸石頭?
  推土填砂?

  都是無用功。

  邪祟本身,是沒有實體可言的,如果沒有某些特殊手段的加持,一般武夫甚至都看不到對方。

  陳晉卻不同,倒不是說比別人厲害,而是他擁有別人沒有的一張身份:
  他也是秀才啊!

  正因為如此,才會引得吳愛芳出來。

  彼此見上面後,才能進行下一步。

  要是能直接斬殺,那自然簡單省事,不過有難度,對方會逃。

  眼下的吳愛芳,當感受到陳晉身上濃厚的氣血,立刻察覺到了危險,然後就退開了。只要陳晉稍有異動,她便又會鑽回深井內。

  到那時,掘地三尺都沒用。

  這種情況之下,就得用上別的手段,把她給穩住了。

  然而邪祟早已靈智喪失,完全受執念支配,難以正常溝通。

  好在,陳晉還有一法:通幽。

  地煞七十二術,功能豐富,囊括方方面面,傳承至今,雖然閹割了許多,導致威能大減,但在特定的場景中,還是相當實用的。

  通幽法起,四周濃霧更深,連月光都照不進來了。

  剛開始時,與吳愛芳的交流並不順利,她的執念極為強烈,要殺光天下秀才,包括陳晉在內。

  這就是執念的偏激之處。

  按理說,吳愛芳被王姓公子欺騙,落得一屍兩命的下場,其滋生的執念可以有多種:

  比如說恨姓“王”的;

  又比如說恨紈絝子弟;
  但她恨的偏偏是“秀才”,倒有些偏差,可能是在那時候,王姓公子特意展示了自己的秀才功名,以此進行勾搭,使得吳愛芳傾慕。

  這就說得通了。

  到了陳晉這兒,秀才功名是觸發案情的前提條件,卻又造成了後續的阻難。

  關鍵時刻,依然是文廟的教化功能產生了積極的作用,把吳愛芳給安撫住了。

  在悲苦的傾訴中,陳晉更為清晰地了解到吳愛芳當年的遭遇。

  “我要報仇!”

  嘶吼無聲,充滿了猙獰。

  陳晉一字字道:“冤有頭,債有主,伱不該傷害無辜。”

  “我要報仇,我一定要報仇……”

  吳愛芳不斷重複著這股憤怒的情緒。

  到了這一步,已然是個死結。

  就算陳晉身懷文廟,也無法教化開導,讓對方放下仇恨。

  也許等到掌握了《立德篇》,可以通過“道德”的作用,使得吳愛芳“回頭是岸”。

  但現在,他做不到。

  而且,即使能做到,真得就該去做嗎?

  枉死者沉淪苦海,為惡者逍遙法外。

  這不是陳晉願意看到的局面。

  學劍何所用?
  學道何所用?
  有些事情,總要有些人去做的。

  他忽然說道:“我可以替你報仇。”

  “你幫我?”

  “不錯。”

  “憑什麽信你?”

  “你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吳愛芳默然。

  陳晉沒有催促,背負雙手,臉色淡然。

  一會之後,吳愛芳猛地跪拜下來:“奴家多謝公子成全,但希望你能言出必行。”

  陳晉笑笑:“我答應人的事,就一定會做到。”

  “好!”

  吳愛芳淒然一笑,身形在濃霧中開始消融,片刻之後,叮的一響,有事物掉落在井沿邊上。

  兩件。

  一件色澤烏黑,小孩巴掌大小,非鐵非木,正是一塊裝髒材料“鬼神心”。

  陳晉不是第一次獲得此物,不過這一塊,比“邢捕頭”掉落的那一塊要略大一些;
  另一件,卻是一根銅製發簪,鏽跡斑斑。

  正是當年王公子送給吳愛芳的所謂“定情信物”。

  陳晉上前撿拾起來,幽幽一歎。

  濃霧散去,四周恢復清朗,油燈昏黃。

  他席地而坐,不再看書,練起吐納法。

  一夜過去,破曉時分,有雄雞長啼。

  雞鳴聲給村莊帶來了生氣,表示這一夜已安然渡過,並沒有發生禍事。否則的話,可能就是“雞犬不留”的結果了。

  一夜沒睡好的吳阿平在青壯村民的簇擁下前來,很快看到了坐在荒井邊上的陳晉。

  身形依然,頭戴鬥笠,一襲青衫,自有一股飄逸之意。

  “官爺!”

  吳阿平急忙上前見禮。

  陳晉站起:“事情已經解決,不會再有邪祟為禍了。”

  “多謝官爺。”

  黑壓壓跪下去一片。

  陳晉:“……”

  他並不喜歡被人跪,總感覺不自在,但在這方世界便是如此,人們很容易就跪下來,不管是覺得懼怕敬畏,還是感恩戴德,都喜歡用“跪”這個行為動作來表示。

  那就隨他們吧。

  其實陳晉心裡明白,村民們並不會完全相信,等他走後,肯定還會把水井封住,然後再請某位半仙來作法驅邪。

  那些事情,陳晉管不著,他隻做好自己的事就夠了。也不多說,施展開身法,離開了吳山村,返回江州城,直奔巡捕司衙門。

  “你任務完成了?”

  八字須的番役一臉呆滯,忙問:“究竟是怎麽回事?”

  陳晉就把吳愛芳的事簡單說了說,最後過程做了修改,說成是斬殺的。

  番役問:“可有信物?”

  這樣的事情,自不能聽一面之詞。

  陳晉拿出那塊鬼神心:“此物可行?”

  番役是有見識的,立刻道:“果然是殺了邪祟的。”

  “那我的賞金?”

  “現在就能發給你,不過陳遊捕,依照規矩,這塊鬼神心該由巡捕司回收。你放心,價格不會低於外面的行情。”

  “好。”

  陳晉自無不可,鬼神心是裝髒材料不假,但對他沒有用處,正好變現了,還省了拿去外面找買家。

  巡捕司定下這樣的規矩,一方面因為鬼神心價值不菲,屬於稀罕之物,回收進來,自有大用;另一方面,卻是防止遊捕騙賞。畢竟外放的關於邪祟的任務,很難確定是否完成了。

  邪祟任務不同其他,若是妖物屍怪,有實體的,可以取身體物證。

  而擊殺邪祟最直接的證明便是獲得鬼神心了。

  當然,若是某人擁有多塊鬼神心,自是能騙賞,但騙一次,就得回收一塊鬼神心,遲早回收完畢。

  這對於巡捕司並不會造成損失,騙賞的幾百兩銀子與裝髒材料相比,算不得什麽。

  何況能輕松斬殺邪祟的人物,又豈會差那點銀子?

  一刻鍾後,陳晉走出了巡捕司,心情愉悅。

  上一次進來此地,是要賺錢救急,現在出來,已是滿載而歸。

  本來想著會好耗費好幾天,但如今兩天就搞定。掌握了手段本事,賺錢一下子變得容易了。

  但他沒有回宅院,而是去了另一個地方。

  答應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無需等過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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