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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二百一十五章 花花太歲
昌楚以來,決策權轉移至中書門下,而行政權在尚書六部手中。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品級雖高,無實際職事,一般只是作為加官,尤以昌後期各種檢校官為甚。

定初三師三公只是作為升遷資序所用,並無執掌。太尉舊在太保之下,自五代以來則提升至次於太師而在太傅之上。

只是,在英宗年間,因防禦外敵和邊防需要,重定武官制度,太尉成為武階官之首,而司徒司空則被三少所代替。所以,太尉並不是虛職,而是相當於那個時空貨真價實的國防部長。

「高太尉」便是大定權臣高俅。

高俅原本是蘇軾的「小史「,蘇軾將高俅推薦給了他的朋友小王都太尉王詵。他為人乖巧,擅長抄抄寫寫,不僅寫得一手漂亮的毛筆字,有一定的詩詞歌賦的功底,且會使槍弄棒,有一定的武功基礎,因善蹴鞠,獲寵於端王常佶。

此人原是市井小民,發跡於微末,其經歷可為「勵志大片」。

高俅在家中行二,家境貧寒,原是天天在東京汴梁城大街小巷上光著膀子踢足球的小混混。

但他的腦子就有幸出奇的好,摔跤搏擊、琴簫歌舞一學就會,不但學的快也用的快,拳頭用在了鬥毆上,樂舞用在了嫖妓上,並且還踢得一腳好足球,在業餘隊裡絕對算得上是個大師級的人物,可惜那時候沒有聯賽,有數的幾個職業隊隻窩在皇家或官家大院裏踢,根本就沒有選撥露臉的機會,大師級的球星就隻好憋屈在小巷子裏帶球射門。而讓人由衷贊服的是,這個只會打架嫖妓玩瘋了的高二,居然還善於吟詩賦詞。

在社會的最底層,仁義討不來飽飯,禮信換不來生存,每天混跡於葷素汙雜的市井之中,終於把資質聰明、學嘛嘛快的高二打磨成了一個天才的痞子!

因偶然的一次機會,他成了蘇大學士身邊的小吏,並以此為青雲直上的踏板,終於搖身一變,成了位高權重的「太尉」。

那高衙內卻非高俅親生兒子,而是螟蛉之子,即義子也。

高俅高俅有三個親生兒子:老大叫高堯卿,是嶽陽軍承宣使;次子叫高堯輔,是安國軍承宣使;三子叫高堯康,是桂州觀察使。

他的三個兒子都是武官掛名職務,說白了就是掛名領工資的人。其實這一切都是靠老爸的蔭蔽。

一人得勢雞犬升天,他的三個兒子都是平庸之輩,卻能不做事光拿不菲的薪水,即便籍籍無名不為世人皆知又如何?

嗯,還是「高衙內」混的風光,在汴京城可謂是威名遠揚。

就語境與詞義來說,「衙內」與「官二代」非常匹配,都表明官宦子弟的身份,同時又帶有不言自明的形象暗示:這是一個子憑父貴、倚勢欺人的「隱權力」群體。

在那個時空,拜小說《水滸傳》之賜,歷史上知名度最高的衙內,便是施耐庵筆下的那個「高衙內」了。他首次出場,便是在汴梁的東嶽廟調戲林沖的娘子,原來這廝自恃是當朝太尉高俅的兒子,一貫「在東京倚勢豪強,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京師人懼怕他權勢,誰敢與他爭口?叫他做『花花太歲』」。

而元雜劇也塑造了一批作惡多端的衙內形象。如《生金閣》有個龐衙內,出場白即亮明其身份與品質:「花花太歲為第一,浪子喪門世無對,聞著名兒腦也疼,隻我有權有勢龐衙內。小官姓龐名勛,官封衙內之職。我是權豪勢要之家,累代簪纓之子。我嫌官小不做,馬瘦不騎,打死人不償命,若打死一個人,如同捏死一隻螞蟻。」

這些創作於宋代之後的小說與戲劇,講的都是衙內欺男霸女的故事,且均以宋朝為背景。其影響所及,便為衙內群體定型,以至現在人們一看到「衙內」二字,會自然而然地浮現出一個仗勢欺民、恃強凌弱的惡少形象,並以為宋朝是盛產這類惡衙內的時代。但溯本追源,「衙內」在宋代並無特別的褒貶含義,只因為唐、五代時,藩鎮多以子弟充任「衙內都指揮使」、「衙內都虞侯」等親衛官,宋人出於習慣,便將官宦子弟喚作「衙內」,就如稱「王孫」、「公子」,並非特指驕橫的「官二代」。

其實,宋朝的「官二代」當然並非全是「高衙內」那般的人物,如北宋范仲淹的子孫,便賢才輩出。歷史上高俅的三個兒子,也談不上臭名昭著,因為史料中找不到他們作惡的故事,如果真的劣跡斑斑,應該是難逃史筆的。

事實上,宋人在約束「官二代」胡作非為方面的做法,即使不能說「最可稱道」,至少也是可圈可點的。對「官二代」的約束機制,簡單來說,可以分為兩種,一是道德、風俗的「軟約束」,一是法律、制度的「硬約束」。

許多我們現在熟知的宋朝士大夫,都留下了家訓。如范仲淹有《義莊規矩》,司馬光有《家范》,包拯有《家訓》,黃庭堅有《家戒》,袁采有《袁氏世范》,陸遊有《放翁家訓》,趙鼎有《家訓筆錄》,朱熹有《家訓》,陸九韶有《居家製用》,葉夢得有《石林家訓》,等等。

而在司法理念上,宋代的士大夫認為,法者,乃天下公器,雖天子也不得徇私;也強調司法的公正,用司馬光的話來說:「有罪則刑之,雖貴為公卿,親若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寬假。」體現在司法制度上,宋代已確立了「獨立審判」的原則,「州縣鞫獄,在法不得具情節申監司,及不得聽候指揮結斷」,意思說,按法律規定,州縣法官獨立進行審判,不得徵求上級法司的意見;「如監司指揮具情節及令聽候指揮結斷者,以違製論」,上級法司如果幹預州縣法官審判,則以違製追究責任;禦史「勘事不得奏援引聖旨及於中書取意」,即司法官可以不必理會皇帝與宰相的意見。這樣的司法制度安排,應該說,是有利於司法官擺脫權貴的影響,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

譬如,翰林學士趙彥若的兒子趙仁恕枉法貪贓,且私製酷刑,迫害無辜。趙仁恕被立案後,因為初審法官做出輕判,朝中台諫官立即便炸開了鍋,接二連三上疏彈劾,在台諫的強大壓力下,趙仁恕最後被流放陳州,看管起來,其父趙彥若也被罷職。

因此,大體而言,宋代的「官二代」如果觸犯了國法,是難逃法律的懲處的,即使有個地位顯赫的爹,也未必罩得住。

馮過太知道高衙內的各種……死法了,嗯,當然是那個時空名種版本的小說以及影視劇。這位仁兄出場絕對是自帶BGM的,那叫一個騷氣滿屏,怎麼抹也抹不去。

呃,在那部名著中,高衙內專一愛調戲淫辱良家婦女,人稱「花花太歲」,因東嶽廟燒香垂涎林沖妻子,便與陸謙、富安合謀設計誘騙林沖妻,使其險遭不測。後來終於又逼死林娘子……

東嶽廟?大相國寺?

馮過皺了皺眉,告罪道:「恩師,高峻先生,後殿尚有幾位友人遊逛,這許久尚未回來,我過去看看。」

友人?徐元傑與劉幾知曉馮過性情,王仲岏卻是有幾分驚詫的,什麼友人這般重要,居然要撇下於他有大裨益的座師而不顧?這馮改之好軸啊。

這話可不假,像馮過這種根腳不穩、在京中背景靠山不顯的,即便殿試被點為一鼎甲、想出頭也是千難萬難的,身後得有助力、推手,否則便是漫長的熬資歷、蹉跎年華。

李格非卻不覺得馮過此舉有何不妥。他自身便非鑽營攀附之人,自也看不起蠅營狗苟、巧言令色之輩,反倒很是欣賞此真性情。

馮過匆匆走向後殿,心下隱隱不安。

大相國寺深得皇家尊崇,多次擴建,佔地達五百餘畝,轄六十四個禪、律院,養僧千餘人,其建築輝煌瑰麗,有「金碧輝映,雲霞失容」之譽。同時,相國寺的住持由皇帝賜封。皇帝平日巡幸、祈禱、恭謝以至進士題名也多在此舉行。所以相國寺又稱「皇家寺」。因受皇帝崇奉,地位日益隆高,名動天下。太宗、真宗、神宗均出資對大相國寺進行過大修。

相國寺向有「十絕之美」,宋白《修相國寺碑記》曰:

唯相國寺,敕建三門,禦書賜額,余未成就,我當修之。乃宣內臣,飭大匠百工,麇至眾材,山積嶽立……金璧輝映,雲霞失容。綺羅繽紛,花環瓔珞,巡禮圍繞,旃檀眾香,仰而駭之,謂之兜率,廣嚴攝歸於人世……

相國寺與社會各階層有著密切聯繫。它既是佛事活動的集中地,又是社會文化、經濟活動的匯聚區。帝王將相、公卿士大夫、高僧大德、文人騷客、外國使節、商賈民眾出入其間;巡幸、佛事、娛樂、參訪、商貿彙集其中。名人薈萃,雅士雲集,極一時之盛。

這般「大」的相國寺,初來乍到,若無人引導,還真的會迷了路。

好在知曉資南嘉幾人便在後殿問卦,倒不致丟了行蹤。

當馮過匆匆行到後殿時,眼前所見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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