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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第三百三十四章 小試牛刀
這日,馮過外出回城,城門口不遠處見一個小孩子坐在一塊青石板上,嗚嗚的哭著。

他皺了皺眉,下馬去問孩子:「孩子!你怎麼了?」

那孩子回答說:「我是賣油炸糕的,今天早晨,我賺了二百文錢,放在籃子裏,我就站在那青石板上看了會人家變戲法,就看了看,看完後發現錢丟了。」

馮過微微一怔,憶起一事,吩咐隨行的馮七:「把這孩子和青石板一同帶回衙署,我要審青石板!」

審青石板?這事一傳十十傳百,不一會許多人就一同跟著去通判衙署,想看看通判大人怎麼審青石板。

衙門大堂,馮過坐定後,一拍驚木,指著青石板大聲喝道:「青石板,你偷了孩子的錢,若不從實招來,要動大刑拷打啦!」

稍候他見青石板一點動靜都沒有,就喝令衙役打青石板。

老百姓一聽,一個個想笑,又不敢笑。

卻見兩個衙役拿起板子,啪啪啪打了幾下,板子嘎然折斷。

圍觀的老百姓忍不住大笑起來。

馮過卻是面色肅然,不但沒笑,又將驚堂木一拍,說:「爾等好沒規矩,怎敢在大堂上隨意鬨笑,衙役們,把大門關上,不準放走一個人。」

老百姓都趕緊跪下求饒。

馮過道:「饒也可以,只是你們得拿出一個大錢投入水缸,方可以放你們出去。」

他令人抬來一口大水缸,讓老百姓投錢,並站在旁邊觀看。

老百姓不知所以然,但也唯有照辦,連續數人將錢丟入大水缸,被一一放出來衙門,直到又有一人丟錢進水缸時,馮過忽然喝道:「你這賊子,連孩子的錢也偷,還不快快招來。」

這人顯得震驚不已,大聲喊冤。

馮過冷哼一聲,令衙役上前搜身,果然在那人身上搜出幾把銅錢,清點後共一百九十九文,加上先前投的一文,恰是二百文錢。

「還不從實招來!」馮過這一番操作,果然有為官上位者之威。

他見那人兀自喊冤,淡淡一笑,指著水缸道:「你還要狡辯?這枚銅錢乃是你投進水缸的,大家都過來看看有何不同之處。」

眾人圍到水缸邊,只見一枚銅錢仍浮於水面,卻漂著一層油漬,正是喊冤那人投進去的那枚。

有反應快的似乎明白了什麼,議論紛紛:「小孩子是賣油炸糕的,經他手拿過的銅錢都沾有油漬,浸在水裏便有油花浮起……」

那人也是不再喊冤,頹然跪下。

好嘛,事實勝於雄辯,有圍觀者討論案件真相,馮過倒是勿需贅言,令衙役打了小偷二十板子,押入牢獄。

在小孩的感激聲和圍觀群眾的高聲喝彩聲中,馮通判牛刀小試,很是露了一回臉。

退堂來到後衙,方蘭芝第一次在馮過面前表現出了欽佩之色:「你怎知道那小偷會在圍觀人群中的。」

賈小春等人心想:「對呀,這是碰運氣嗎?」

「此因有二。」馮過好整以暇的說道:「一是查遺補缺,毀滅犯罪證據,清理犯罪痕跡,回收遺留物證,完善犯罪結果。二是追求成就感。欣賞犯罪後果,滿足成功心理。」

他解釋道:「一般情況罪犯在犯罪後不會主動的回到犯罪現場,因為這樣會引起他對犯罪行為的回憶以及心裏的恐懼,除非他是慣犯,沉著冷靜的會現場進行檢查或者消滅證據。作案的時候不管是不是事先準備好的都處在神經高度緊張中,事後心情平穩了就擔心那個時候有沒有疏漏,直到被發現都處在疑慮中,要求證是不是暴露,而最有證明力的就是犯罪現場。」

「小偷能悄無聲息的偷走小孩子的錢,定必是慣犯。我放話說要審青石板破案乃是幌子,小偷聽到此荒謬之事大概率會跟著來瞧熱鬧,想看我當場出醜唄。此乃犯罪心理學,不說百分百有效,但成功的概率極高。」

「犯罪心理學」?呃,好厲害的樣子,聽者雖不太理解這個詞,但盡覺得馮過說的很有道理,否則也不能立馬逮住小偷呀。

於馮過而言,也是一時意起,要說能百分百揪出小偷自是不能保證,但機率很大,那就不妨一試。又不至於「不成功便成仁」,最多是他這個通判當眾出醜……咳咳,似乎有少少後怕。但結局是圓滿的,這便夠了。

這算劍走偏鋒、急於求成麽?也許吧,他想著能儘快打開局面,可不想成為屍位素餐的庸官,此乃契機。畢竟,他這個通判職權犯圍極廣,凡兵民、戶口、錢穀、賦役、聽斷訴訟等事皆可裁決。至於搶了銅鞮知縣的「生意」,也算不得越界。百姓固然不常越級上訪告狀,當官的卻無妨多向下過問案件。當然,上官此舉有奪權之嫌,於下官之名多少有損,一般而言都會徵詢下官的意見並同堂審訊。

馮過心下卻無多少「愧疚」,看看一大疊積壓未結的案件卷宗,治下四個縣的知縣、縣尉們會沒責任?

他倒是想從中揪錯,尤其是那沁源知縣,因為其名張汝舟。

知曉此事時,馮過用力揉了揉額頭,腦殼痛的很。

這幾天他早出晚歸的,一直在各地明察暗訪,回來後聽賈小春說有人登門拜訪,乃是沁源知縣張汝舟,謙卑中不乏熱切,口稱乃是馮通判的同年特來拜見。

好吧,馮過難不成還能說「恥與為伍」,雖然他心裏便是這麼想的。

一個狀元,一個三甲末,呵呵,是同科進士不錯,差距有點大而已,張汝舟這上趕著攀交情的手段……見微知著。

李家小娘子、清照妹子呀……

在京時,馮過曾問過陳亮關於他這個浙江老鄉的相關情況,有用的信息並不多,隻曉得鄉試便是低低的取了,會試亦然,運氣好的讓馮過直覺其中許是有貓膩,但無憑無據的總不能讓李格非想方設法「絕此後患」吧。

在那個時空,趙明誠去世後,李清照孤苦伶仃,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飽嘗了人間的苦難。她希望有所依靠,能過上較為安定的生活。於是她被媒人「如簧之說」和「似錦之言」所迷惑,糊裏糊塗地再嫁了張汝舟。婚後,她發現張汝舟像一個市儈,實難同他安度晚年,便想趁早離異。張汝舟則為了奪取李清照的書畫、古器物等,想早點把她折磨死,所以經常地虐待她。清照無法忍受,提出離婚。為了訴訟的勝利,她不得不同時檢舉了張「妄增舉數入官」的違法行為。妻子告發丈夫,即使屬實,也要判處徒刑兩年。李清照明知如此,還是告發了他,同時也提出了離婚的要求。後來,這件事被她的親戚翰林學士綦崇禮知道了,綦崇禮是宋高宗的親信,出面干涉此事,才使清照既離了婚,又免了刑事處分。為此,清照特意寫了一篇《上內翰綦公啟》,向他表示感謝……

總而言之,千古第一才女前期有多風光,後期便有多淒零,無論是趙明誠的「臨陣脫逃」還是張汝舟的「醉翁之意」,對她都造成了無法抹卻的傷害。

這個時空,為了防患未然,馮過一直默默的在做一些事,嗯,阻止這兩樁婚姻的發生。

就目前來看,趙明誠基本是OUT了,張汝舟……

他真不曉得張汝舟竟是外放為沁源知縣,許是資哲等人感覺區區一知縣而已,勿需理會。在馮過看來,這世界可是真小啊,張汝舟落到他手裏……呃,是成了他下屬,這便是「緣份」哪。

嗯,雖然有意針對張汝舟,馮過可不會無端發難。事實上,這個時空的發展軌跡與那個時空並不完全一致,而且某種程度上而言極為混亂,不可以常理度之,「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自是不存在的。

但,這張汝舟絕對有問題。

雖然沒有調查清楚,但在「官田」一事中,可以認定張汝舟便是馬前卒。康王府貌似不曾出面操作,明裏暗裏都是張汝舟在「表忠心」。將康王名下官田的賦稅轉嫁給治下百姓,他張汝舟無論是單純的討好康王還是從中牟取利益,都可就此治罪,無非是需考量康王涉及程度。畢竟,常構再如何出身不好,那也是相對而言,始終是一個皇子,又哪是想動就可隨隨便便動的。戲文上說的「鍘美案」之類畢竟只是戲文,現實中幾無可能出現。

關於此事,馮過已有初步設想,張汝舟是否貪贓枉法不提,但刻意奉承討好皇室成員之舉便為士林不齒,收不毛之地的稅賦更屬離譜,以此為切入點查他一查不過分吧。想來,康王爺也不介意甩鍋,再怎樣欺民奪利的名聲也不好聽,一旦鬧將起來定是要找背鍋俠的,就不知道張汝舟的脊梁骨夠不夠硬,偌大一口黑鍋壓下來還能不能站直嘍。

馮過很想為自己的機智點個贊。當然,高風亮節如他是不會出面的,有宗澤在,他怎好搶其風頭?嫉惡如仇、剛正不阿的宗汝霖不正為此事犯愁嗎,他馮改之正是送溫暖呢。

這幾日天氣寒冷,最需雪中送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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