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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庶女隻想吃瓜》第26章 沈修文(三) 一更
俞樹看完門口的一場戲之後覺得事情肯定還有內情,悄悄的在後院牆上戳了個洞,透過洞口看到了院子裡。

沈修文進了屋子裡之後,當著孩子的面,狠踹了那女子一腳,直把那女子踹的站不起來,只能捂著肚子縮在地上。

那名應該是叫做彤兒的小少年不過四五歲左右,被嚇得瑟瑟發抖,雙手環抱著膝蓋,蹲在角落,當沈修文踹那名女子的時候,自覺的用手捂住了耳朵。

彤兒眼睛瞪得大大的,盯著沈修文和地上的女子,豆大的淚珠從眼眶中落下,卻沒發出一絲聲音。

「好啊,我看在你是彤兒親娘的面子上留你一命,你居然還敢跑來京城?」

沈修文的臉上再也不見人前的溫柔和煦,他像是完全變了一張臉,變的陰狠惡毒。

那一腳發了狠,地上的女子痛的說不出話來,卻還是不甘心,強忍著疼痛,斷斷續續的問道:「你…到底…把蓮兒…送到哪兒去了?你告訴我…我去找她。」

沈修文見狀,抓著那個女子的頭髮,逼迫她面對著自己,獰笑著說道:「我把她賣了,你現在知道了,滿意了嗎?」

女子聽到這個消息都不敢相信,扒拉著沈修文的褲子,難以置信的說道:「蓮兒…她可是你的…親女兒!」

沈修文扒拉開女子的手,像是嫌棄沾了什麼髒東西一樣拍了拍褲腳,不在意的說道:「不過是個丫頭片子,賣了就賣了,還需要猶豫嗎?」

女子聞言像是受到刺激,直接暈了過去。躲在角落的小男孩這時才敢爬到女子身邊,不停的搖晃女子的身體,希望能把她搖醒。

見女子一直沒有反應,彤兒輕聲不停地喚道:「娘,你醒醒,你醒醒!」

原來這小孩不是啞巴,他只是害怕。

沈修文見此直接叫了他的書童程山,上來卻沒有說話,而是先扇了他兩個巴掌,直打的程山嘴角都流血了,臉腫的老高。

「這兩巴掌是你找的人沒有看好她,居然讓她一個弱女子帶著孩子跑了出來的懲罰,這麼無能的人,過兩天你打發人直接賣到礦上去。」

程山被扇了兩巴掌,卻完全不敢反抗,他這個主子,脾氣暴虐,稍有不順就是一通打,只能默默答道:「是。」

沈修文看了一眼已經暈過去的程麗娘,還有身旁的程彤,低聲吩咐道:

「將你家小姐和程彤帶進去,過兩天找個馬車送她回去,再找幾個人看住了,這次要是再辦不好,程山,你就陪著也去礦上吧。」

「是。」程山麻利的叫了一個人過來,兩人一起將女子抬到了後院庫房中。又將程彤也帶了進去。

俞樹見到這場大戲,自然急著向簡若寧彙報,讓蔣仲和常遠過來盯著這邊,他自己直接回侯府了。

不得不說,俞樹的嘴和雲知有的一拚,說的繪聲繪色,簡直像是簡若寧親自趴在牆頭上看的一樣。

若是她猜的沒錯,那名女子應該是沈修文的妻子,彤兒就是他的兒子,而女子口中的蓮兒就是他們兩個的女兒。

也就是說,沈修文原有妻兒這個消息居然是真的。簡若寧得到證實,直接就打算提交任務,不過她又忽然想到一處。

問道:「你說那個男孩叫什麼?」

「叫程彤。」這事剛一發生他就過來回稟了,記憶清晰著呢,俞樹記得很清楚那個男孩就叫程彤。

可沈修文姓沈啊,若是這個孩子是沈修文的孩子的話,明明應該叫□□才是,為什麼叫程彤呢?

封建社會,沒有跟娘姓的說法啊,簡若寧正想著,突然想起來一事,在古代,如果跟母親姓,那基本上只有一種原因。

父親是入贅的,所以不能跟他姓,因為生出來的孩子傳承的母親家

裡的家產,延續的母親這方的香火,所以要跟母親姓。

沈修文雖然隻說了幾句話,但是她對那個書童程山說的是你家小姐,證明那名女子大概率也姓程。

古代大戶之間的奴僕多有跟著主子姓的,有的甚至還以此為榮。書童叫程山,又是女子家裡的僕從,說明女子姓程。

小孩也姓程,就更加證明了這一點,沈修文應當是入贅到了程家。

以沈修文家的經濟條件,有可能供他讀書,但是沒可能給他買下人。應當是他入贅到了程家之後,程家就從自己家的下人中撥了一個給沈修文。

簡若寧猜想,故事應該是這樣的。沈修文出生在一個小村子裡,父母有閑錢供他認幾個字,卻沒本事供他繼續讀書。

十幾歲的男孩子,已經是家裡的勞動力了,要出去做工掙錢,回村子還要侍弄農田,十分辛苦。

看沈修文的手,只有常年握筆處有些許繭子,可卻完全不同於莊稼漢的寬大、粗糙、黝黑,也沒有耕作出的老繭,證明沈修文應當沒有種過田。

應該就是這個時候,沈修文碰到了程家女兒,程家有錢,說不定還是鄉裡或者縣裡的大戶。

沈修文容貌俊美,又是讀書人,很容易就令程家的女兒心動了。只是那名女子說不定是程家的獨生女兒,父母早就決定好要招婿繼承家產。所以沈修文不能娶妻,只能入贅。

沈修文是讀書人,在這個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時候,讀書人是很了不起的存在,在兆安縣就更是了。

程家人說不定很滿意沈修文這個人選,而沈修文為了不再和他父母一樣,做一個面朝黃土背朝天,看天吃飯,一年的辛苦也不過換十幾兩銀子的農民,就答應了成為贅婿。

之後就是程家供他讀書,吃穿,考試,幾乎包圓了他生活中的一切開銷,他也跟程家女兒成了婚。

還生了兩個孩子,一個叫程蓮,是個年紀較大點的女孩,已經被沈修文賣了,賣到哪兒去了不知道。

一個是程彤,是個四五歲的小男孩,看樣子沈修文應該是將這個孩子交給了他妻子養育,但是卻也並沒有多在意這個孩子。

當著孩子的面打孩子的母親,真的是一點也不顧著孩子。照俞樹描述的樣子看,簡若寧還猜測這估計已經不是沈修文第一次打妻子了。

所以程彤才會自覺地將耳朵捂上,不想聽到母親挨打的聲音。

最開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當沈修文開始展現他的天賦,一路高中,身份地位得到極大提升之後,他就不願意再做贅婿了。

《說文解字》中有言:「贅,以物質錢。」意思是贅的意思是用物還錢,那贅婿,就是給人家當夫婿來賺錢。

有的時候遇上荒年、天災,古代窮苦人家生計艱難,田地、屋舍都賣光了,甚至連女兒、妻子也賣了都活不下去的時候,就會將兒子賣給有錢人家做奴僕,稱為「贅子」,意思是還錢的兒子。

有的時候贅子還不完錢,又或者是家裡太窮了,實在是贖不起了,就直接成為那戶人家的奴婢了。*

所以這樣算來,贅婿也是用自己的身體抵錢,類似於賣身了的奴僕,家裡又是窮的都揭不開鍋,仰仗著妻子家,自然地位低下。

古時候官府甚至連贅婿和罪犯一同論處,可見其地位。*現如今雖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為出不起彩禮以及婚禮所需費用,自願去大戶人家當贅婿的。

尤其是只有女兒的家庭,若是不想侄子繼承家業,那麼給女兒招婿,生下來的孫子跟自己家姓,作為承嗣的人,這樣的情況也有。

作為贅婿,地位低下,遭人白眼,生下來的孩子都不跟自己姓,在內要受氣,在外要受人恥笑,也完全顛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

習俗。

最開始的沈修文一窮二白,沒錢讀書,不想勞作,隻想過好日子,那個時候的他當贅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當他身有功名,地位極速上升之後,他就不願意了。

他覺得身為贅婿是恥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汙點,是他未來道路上的絆腳石。

盲人需要拐杖,可當盲人重獲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恐怕沈修文成為秀才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這個想法,而當他考中舉人,就可以著手實施了。

兆安是個窮地方,遠離京城,又在山區,沒有多少田地,向來窮困,縣太爺也不過是一個老舉人。

這個時候若是沈修文成為舉人,那麼自然可以和縣太爺平起平坐。甚至因為沈修文相對年輕,還有考中進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高於縣太爺的。

程家作為他人生道路上的絆腳石,自然是要一腳踢開的,要不然他怎麼迎娶高門貴族的大家千金,然後在嶽家的幫助下飛黃騰達,青雲直上呢?

簡若寧不懂,按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華,他為什麼非得靠別人生存呢?

一時沒錢讀不起書,可慢慢來的話,總可以考中的,只要是個童生,謀生就已經完全足夠了。

若在考中秀才,家裡就有餘錢了,等考中舉人,就會有一大把的人捧著錢來找他。若是再考中進士,那就是徹底的改變人生了。

這個時間會晚一點,可能他三四十歲才能考中進士,改變人生。

但是這並不會改變沈修文的天賦,能考中探花的人,不是光靠上學就行的,需要天賦。

就像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比不上百分之一的天賦一樣,沈修文是有天賦的,他完全沒有必要依靠別人。

他能從兆安這樣一個教育極度貧乏的地方考出來,還是探花這樣好的位次,就足以證明他的天賦。

像是簡若泓,請的是名師。家裡還有許多以前的考卷,也隻考了二甲而已。這就是有天賦和沒天賦的區別。

在兆安縣的時候依靠程家,來了京城,已經成為進士,還是探花,逆天改命了,他還要不停的參加各個府邸的宴會,挑一個能幫助他青雲直上嶽家。

簡若寧發現,這個人真的很貪婪,窮小子的時候希望錦衣玉食,錦衣玉食了希望能有尊嚴,有尊嚴了希望能有權勢。

簡若寧總結了一下這故事,直接交了任務,果然判定為成功,這就是沈修文身上最大的瓜,他是個拋妻棄子,還當過贅婿的渣男。

交了任務吃瓜系統的倉庫內果然出現了五百兩銀票x2這樣的字眼。簡若寧想了想,決定直接把小匣子裡的銀票都存在系統的倉庫得了。

放在倉庫裡沒有人知道,還方便拿取,簡直就是個絕佳的隱秘之處。簡若寧將匣子裡的銀票都裝在系統倉庫內。

還算了一下子自己現在的小金庫,買真味樓花了四百兩,開店前期投入二百兩,又給俞樹他們吃瓜探聽消息的錢一百兩,總計支出七百兩。

真味樓開始運營之後,因為價格劃算,又是單人餐,附近學院的書生都過來吃飯,第一個月賺了三十兩,第二個月賺了七十兩。

這樣一家食肆還是很能賺錢的,算下來,只怕不到一年,本錢就可以收回來了。還有收入就是她又畫了四張樣子,一個月一張,收入也在三百兩。

共計三千五百兩再加上今天的一千兩,共有四千五百兩。簡若寧的小金庫又重新回到了四千兩的水平線上。果然人只靠節流攢錢就會很慢,還是得開源才能攢下銀子。

沈修文的事情叫俞樹繼續打聽,她還想知道沈修文究竟把程家怎麼了。若是他真的對程家用了什麼陰損的招數,她也不介意將這件事捅出來。

至於那女子,簡若寧還是希望,

若是能救,還是救下來。女子在世,頗為不易,若不互相幫助,怎麼熬得過去呢?

沈修文像是想要將那女子趕緊送出京城一樣,沒兩天,那名女子就被押上了車,連帶著她兒子一起,準備被送回兆安。

簡若寧叫人跟著,準備叫人救下她。倒也不是強攻,簡若寧沒這個人手,也沒這個本事。

押送她的有兩個鏢師和一個小廝,她先是出錢將看守那女子的兩個鏢師撬走了一個。

用的辦法很光明正大,就是靠砸錢,五十兩銀子送信去景州。古代押鏢也分幾類,信鏢、票鏢、銀鏢、糧鏢、物鏢、人身鏢。

前兩種自然最簡單,因為送的東西輕省,不累。又因為價值比較大,或者是客人比較重視,給的錢多。

後邊的銀鏢、糧鏢、物鏢都比較需要人操心,東西還重,不好拿,最後的價格可能還不如信鏢或者票鏢。

至於人身鏢,就是現在他乾的這個,保護人身安全,這個有時候也是因為有危險人才請鏢師的,所以也並不劃算。

像是普通的鏢師,一個月正常也就賺上個四、五兩銀子,已經算是高收入職業了。就算是做到鏢師的頭目,也不過是一個月七、八兩。

景州也不算太遠,走一趟也不過是三、四個月就回來了,五十兩銀子不少,送的東西還輕省,還出和上一家的違約金,其中一名鏢師自然很輕易的就臨時變卦了。

當然了簡若寧也不是隨便選的地方,景州其實是商姨娘的老家,能順手帶封信回去,她應該也是願意的。

撬走了一名鏢師之後,俞樹還直接賄賂了鏢局的老闆,讓他說目前沒有空閑的鏢師,程山就只能讓手下沈實帶著一個鏢師走了。

之後又是金錢大法,俞樹賄賂了那個鏢師,說是可以替他付鏢局的「違約金」,還額外給他十兩銀子,讓他假裝病了,不能走鏢,只是裝病就能有十兩銀子,那鏢師自然願意。

只有一個小廝看著,看守的自然也就不緊密了,畢竟人終究還是要一日三餐、吃喝拉撒的。只剩那個叫沈實的小廝的話總能找到機會的。

果然沒多久,俞樹就得手了,他找了個夜深人靜的時候,直接帶著蔣仲他們趁著沈實熟睡,偷偷的就把那女子送回了京城,就安置在真味樓。

而在俞樹準備著去救人的時候,簡若寧在清遠樓聽崔先生正在講課。

天氣炎熱,又是下午,就算是在水邊也悶悶的,尹如意正在和簡若宜說著悄悄話打發時間。

尹如意剛及笄,對婚嫁之事極為關心,而簡若寧因為有耳聰目明,她們的悄悄話一字不漏的自動就跑到她耳朵裡了。

尹如意八卦道:「宜姐姐,我悄悄跟你說,我聽說柳國公府和沈探花差不多要定了,不日沈探花就要去提親了。」

簡若宜:「真的嗎?」

「自然是真的,我你還不信,柳國公府二房的夫人是我娘的好友,她女兒柳念舞是我手帕交,可親厚了,這消息就是從她那裡得來的。」

聽到這裡,簡若寧猛然一驚,若是叫柳念霜和沈修文成親,豈不是害了柳念霜一輩子?

沈修文這種不仁不義、薄情寡恩、心術不正、狼戾不堪、刻薄自私之人,若是靠著矇騙他人就能橫行於市,豈不是老天不公了?

女子嫁人之後殊為不易,古代女子就更是了,柳念霜若是嫁給這樣一個人,不被他吃乾抹凈才怪呢。簡若寧覺得自己應當阻止這場婚姻。

說做就做,簡若寧開始和尹如意套近乎,尹如意出身定遠侯府,父親是三品的將軍,也養成了她大大咧咧、直來直去的性格。

簡若寧也沒有多繞彎子,直接就和她打聽柳念霜的事情,尹如意是個很簡單的人,也是個藏不住話的人,沒多久就說出了柳念霜好多

事情。

包括柳念霜嫌棄每次採買送過來的東西不好,不符合她的心意,每逢初六都會親自去多寶閣挑首飾這件事。

多寶閣簡若寧熟啊,現在她還得每個月打發人去一趟呢,既然知道了消息,簡若寧就準備在幾天后初六來一場偶遇。

她定要攪黃了這場親事,叫沈修文露出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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