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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溫度》第59章 法院的觀點
在陳玲玲代理律師苑秋作守答辯後,案件進入了舉證階段。韓光明向法庭提供了陳老實、徐桂花的戶口簿,其清楚記載了三人間的關係。對於原被告間的親子關係,被告陳玲玲一方沒有異議。

接著韓光明向法庭提供了陳老實、徐桂花的相關病歷,證明二人健康情況,結合戶口及病歷,可以證明陳老實、徐桂花二人屬於患有疾病的老年人,需要他人在生活上給予一定照顧。被告陳玲玲方對於相關證據沒有異議。

在連續舉證後,原告全部證據舉證完畢。被告方開始舉證。被告方提供了一份有陳老實、徐桂花、陳玲玲共同簽字的養老協議。根據該協議規定,陳老實一家相關財產進行分配後,陳老實、徐桂花的贍養問題由陳志國承擔。陳玲玲不承擔二人的養老義務。

「這份協議有原告、被告的簽字,依法產生法律效力。」苑秋說道。

「陳志國為什麼沒有來。」陳小瑕問道。

「陳志國前兩天已經去世了。」陳老實說道。

陳老實說完這句話,法庭一下子安靜了下來。陳志國是本案重要的當事人,他的人生也算幸福,也算不上幸福。幸福的是,他有一個愛他的父母,在他的人生中,他得到父母毫無保留的愛。算不上幸福的是,不論父母如何去疼愛他,他的人生仍然是不完美的。並且在他離開這個世界之前,還要經歷一場家庭成員間的糾紛。

陳老實低下頭不言語,徐桂花則是掩面面泣。對面的被告陳玲玲也是掉下了眼淚,她對陳志國一直以來都是有感情的。一股淡淡的悲傷氣氛在法庭上逐漸散佈開來。本來這場官司就是發生在新生父女、母女之間。現在加上陳志國的去世,讓整個訴訟顯得更加沉重。

「我知道了。原告對於這份協議有沒有異議?」

「有異議。」韓光明說道。

「請講。」

「首先對於這份養老協議的真實性,我們沒有異議,但對被告提出的證明內容是有異議的。第一,這份協議雖為本案當事人簽訂,但其對贍養問題的約定,並不影響二原告提出贍養請求。第二,協議體現的內容是二原告依法行使權利的過程,不過關於贍養關係的權利義務內容是法律所規定的,即使各方當事人有意願簽訂有關協議,協議並不發生影響二原告提出贍養費請求的權利。」

「明白了。」陳小瑕點頭示意她聽清楚了。

「各方當事人是否還有證據向法庭提供。」

「沒有了。」原被告雙方一致回答。

「好,現在開始辯論階段。首先由原告方發言,然後是被告方,請各方當事人依次發言。」

「審判長、審判員,本人受原告陳老實、徐桂花的委託,依法參與本次庭審,現在根據西案事實與法律規定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一,根據相關證據可以證明原告與被告間親子關係,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被告對原告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二、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原告的身體狀況需要他人照顧。」

「三、被告向法庭提供的養老協議,的確不違背相關法律規定。但不違背法律規定,產生一定效力,並不意味著協議的內容產生免除被告贍養義務的法律效果。原被告間的贍養關係形成的依據系法律規定,根據雙方特定的身份關係產生。」

「各方當事人簽訂養老協議的事實,也會產生一定法律影響。但不能理解為可以限制原告方關於贍養費權利的主張。」

「原告方是否還有意見發表?」陳小瑕問。

「沒有了。」韓光明說道。

「下面由被告發表意見。」

「本人受本案被告陳玲玲委託,依法擔任其在本案一審階段的代理人,現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一、本案原被告關於贍養問題早有協議。法律權利的本質在於允許權利人依法行使權利。權利人有權選擇行使權利,或不行使權利。本案中權利人在與被告簽訂的協議中,已經選擇不行使相關法律權利。對於權利人本人的意思表示,應當予以尊重。」

「二、二原告均有養老保險,其生活具備一定保障。原告提供的病歷,也僅為一些基礎疾病。就二原告目前情況而言,可以自己照顧自己。因此,具備履行相關協議的基礎條件。」

「三、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對法律事務的莊嚴承諾。若允許當事人隨意反悔,並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符合公序良俗。因此在協議具備履行條件的情況下,被告方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苑秋說道。

「當事各方還有補充意見嗎?」

「沒有了」原被告均回答。

「好,現在進入調解階段。」陳小瑕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先徵求原被告是否同意調解。對於今天這個案件,她覺得調解結案,遠比硬性判決更為妥當。

「原被告當事人,先進入調解室等待。被告代理人,你留一下。」陳小瑕單獨留下了被告代理人苑秋。

「苑律師,對於原告代理人的意見,你有什麼看法?」

「我的觀點,在代理詞中已經說了。」苑秋覺得陳小瑕沒有必要單獨找自己談這件事。

「好吧。我這麼說,咱們今天的案件涉及到的是一個法律上的空白。法律對於養老協議的效力沒有明確規定。是這麼回事吧。」陳小瑕說。

「是。因為是法律空白,協議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其效力是應當得到法律保護的。雖然原告兩個人年齡是大了一些,不過他們的身體還沒有到不能獨立生活的程度。如果協議履行可能產生影響到二原告正常生活的程度,我們也不反對被告對原告履行贍養義務。」

「苑律師,你說的不錯。不過你有沒有想過法院是怎麼想的。」

「法院?」

「是呀,類似的問題雖然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可是在實踐中卻時有發生。你有沒有想過法院對於這類案件是什麼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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