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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不列顛帝國》第兩百一十八章繼續中的宗教改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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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愛德華還將屬於國王的稱號由「英國國教至尊領袖」頭銜,改為「英國國會至尊管理者」。

而且,愛在愛德華的示意下,委員會還通過了一向規定,一切擔任教職人員的人,必須在上帝面前用自己的良心發誓:

「國王陛下乃本國唯一最高長官……無論是宗教及教會事務,或世俗事務方面,莫不如此;在本王國境內,任何外國君主、個人、主教、國家、或者是統治者,在教會或者宗教方面均不得享有,也不應享有任何管理權、統治權、領導權、或者權威!」

如此一來,整個教會的的司法裁判所歸於愛德華,他將可以監督英國安立甘宗。

並且,還規定任何拒絕向國王陛下進行宣誓效忠的人,將會失去薪奉和職務;堅持教皇權威者,將被剝奪財產,如若再不改變立場,就會按照蔑視王權罪和叛逆罪嚴懲不貸,施以極刑。

當然,這些只不過是最重要的一項罷了。

還有很多條款組合在一起,最終形成了這個關於國王權威的法案,它被稱為《至尊法案》,經由皇家委員會的完善和提議,最後在上議院和下議院全部通過。

法案的通過,它完全確立的國王對於安立甘宗的權威和管理權,使有些遊離的安立甘宗,完全被國王所掌控。

當然,這些不是愛德華一個人所想,而是借鑒了伊麗莎白一世的至尊法案改良了一下。

看著眼前這十來頁的法案,這些都是確立國王在教會權威的條款,包括各種要求和懲戒手段。愛德華終於心滿意足起來。

國王滿意了,那麼接下來皇家委員會的委員們也抓緊時間開始了起草更多的新教措施。

首先,諸位委員們圍繞著一個條件僵持不下,場面一度十分緊張,會議迫不得已停了下來。

對此,我們的國王陛下很是好奇,什麼法案如此重要,竟然讓皇家委員會的委員們僵持到這種地步。

等到愛德華了解後,心裏默默地畫了一個圈圈。

眾多委員會的委員們爭議的焦點在於:能否允許教士結婚。

對此,保守派認為,只有身體保持純潔的人才能夠侍奉上帝,連自己純潔都保護不了的人,是無法替上帝牧羊的。

而且,他們認為,只有全身心的投入到侍奉上帝的行動中去,才能夠接近上帝,理解主的聖意。

其實這項規定的主要原因是為了防止教產被那些教二代給吞食了。

在十一世紀之前,教士們是可以結婚的,等到了十一世紀的時候,在當時教皇以身作則下,教會就規定,不準教職人員結婚。

當然,這種方法還是挺有效果的,的確防止了教產落入教二代的手裏。

哪怕現在已經腐朽的羅馬教會,也沒有取消這項規定。

而到了新教這裏,卻大為不同。

要知道,新教國家的教產一般都讓貴族們給分了,而且權利大為削減,教士們沒有了教產,也喪失了大部分斂財的機會,所以結不結婚也無所謂了。

所以,愛德華思考了一番,就決定同意讓教士們結婚。

原因在於,目前英格蘭教會的大部分教產都在都鐸王室和貴族們手裏,它沒有多少油水了,禁止結婚的條件不成立了。

而且,允許教士結婚的話,那好處可是多多呀!

第一,它可以讓愛德華獲取大部分英格蘭教士的好感,收取了一大波人心。

第二嘛,就是拉近英格蘭和新教國家的關係。

在亨利八世剛剛改革的時候,英格蘭就是新教國家的燈塔,而過一段時間後,那些國家看清了英格蘭真實面目,知道這不過是換皮不換骨而已,距離感拉遠。

這些新教國家,是一個很好的製衡法國,這個天主教國家的棋子。

這個門檻在國王的助推下,委員們很好的跨了過去。

接下來就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天主教會的法案。

其中他們對各種宗教禮儀,如聖餐禮,塗油禮,懺悔禮,甚至聖壇產的位置和牧師的祭司服裝,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更接近大陸的新教。

如採用會眾參與的禮拜儀式及公眾集體禱告儀式與牧師公開宣講。例如採用公眾參與的禮拜儀式及公眾集體祈禱,以便於牧師公開宣教,把繁瑣的彌撒儀式改為簡單的聖餐禮,摒棄天主教變體論,採用耶穌受難的象徵性意義。

一系列關於傳教和宗教禮儀的條款,被稱為《第二公禱書》,區別前面愛德華公爵主導的《第一公禱書》。

所謂的公禱書,它不是聖經,也不是取代聖經的另一本書籍。

可以說,它就是一本教你如何理解聖經,教你如何行使禮儀來參拜上帝的書籍。

《第二公禱書》的出台,奠定了安立甘宗的基礎,也就是斷絕了與天主教之間的聯繫。

你連婚都可以結了,拜上帝的方式和法袍都不一樣,再去跟天主教套近乎就不行了。

就好比兩個雙胞胎兄弟,雖然都是一個父母生出來的,長得差不多,但是習慣和思維完全不同了,這兩個人是相互獨立的。

如果說這個時代印刷數量最多的書籍,肯定非聖經莫屬,它的普及量是最大的,每個小教堂都會有幾本聖經。

而且,神父們佈道宣教的時候,聖經是必備的。

愛德華還想,過幾年,就使用英文來書寫聖經和公禱書。

這就必定會促進英格蘭民族主義的產生。

目前的歐洲通行語言是拉丁語,文字是拉丁文,基本上每個神父都會拉丁文,不然你連聖經都讀不懂。

而等英格蘭擁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的時候,那麼這個國家是獨特的,必定會產生民族向心力。

而英格蘭國王,就是這個民族的最佳代表。

當然,目前用英語來書寫聖經是不合適的,它的文字和語言體系都不完整。

況且蘇格蘭和愛爾蘭都沒有完全征服,英文書寫聖經肯定通不過。

所以,只能等幾年再開始行動。目前還是用拉丁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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