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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薇記事》第一百三十一章:推薦票15萬加更
呂麗若無其事的回到宿舍裡。

她之前本來有4個學生,5門課程,算下來一周大概能賺1170塊錢,一個月最少能拿4500塊。就這個賺錢的能力,別看學校裡許多學長學姐單次課程收費比她貴,可是論起家教費,一個月掙得比她多的還真沒有。

論拚時間,沒人比得過。

現如今,普通服務員一個月工資也才一千左右,她上著學就能拿到4500,驕傲也是有底氣的。

但是如今少了一個學生,這學生一個月最起碼也要上八節課,等於硬生生少掉小一千……

而且她還受到了這樣的羞辱,要說難過,呂麗肯定是難過的,甚至她還蹲在小區的花園裏大哭一場。

然而又有什麼用呢?

宿舍裡沒有一個人能夠接受自己這種拚搏,他們總是高高在上指點這指點那,沒有一個人想過自己,如果沒錢了會是怎麼樣。

因此,她咬牙把淚水往肚子裏咽,無論如何不會在他們面前流露出可憐的狀態。

沒關係。

看著宿舍裡一片歡樂的氛圍,呂麗安慰自己道:

既然少了一個學生,那麼每天多出來的課時剛好可以多寫幾千字。而且她現在也不擔心上次丁薇說的事——

編輯既然說了自己寫的有前途,那麼稿費肯定不會不發的,不然錯失自己這樣的作者,歸根到底,得不償失的還是他們雜誌社。

對此,呂麗很有信心。

然而她勉強壓抑住自己的狀態,宿舍裡卻是一片鬧騰。

「丁薇,你太牛了我的天哪!」

陳思雨真心吹捧人的時候,那可比呂麗一開始的生澀要熟練的太多太多了!

不過她畢竟不像白珊珊跟丁薇的關係那麼好,所以這段時間雖然知道丁薇在寫小說,但是一來沒有有意探尋,二來,其實也並不是十分感興趣。

畢竟她想著,沒什麼基礎的話,寫的小說多半也就那麼回事,可萬萬沒想到,對方居然寫出的是《重生之錯位人生》,還有《大時代之星空》!!!

就在昨天,就在昨天丁薇說了那個筆名後,她這才找白珊珊借了那本《浮世》。好傢夥,白珊珊當時直接從床底下抽出一捆嶄新嶄新的來,隨手送了她一本!

這可真讓陳思雨有點受寵若驚了。

這段時間相處以來,她可算看明白了,白珊珊看似傻乎乎的,反應又慢,但是實際上心裏自有一桿秤。對於她喜歡的(比如丁薇),那真是千好萬好,什麼都願意給對方,可對於像自己這樣的普通朋友,那真是……

也不能說摳吧,但是一點也沒有富豪家庭的氣質,反而是有借有還,你來我往,格外平淡。

她不佔人家便宜,可也輕易不讓人家佔自己便宜。

當然,偶爾請吃個老冰棍什麼的也是有的。

此時此刻,對方豪爽的送自己一本書,陳思雨再看看那底下收藏的那些,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呢?

她肅然起敬:「珊珊,你真夠意思!」

白珊珊也心花怒放。

事實上,今天大家都在討論丁薇寫的書有多麼多麼好看,她也是與有榮焉。如果不是丁薇勸著自己不要那麼高調,她恨不得把自己庫存的書全部都送出去,學校裡人手一本,她再去訂一千冊收藏!

而陳思雨也終於看到了那本大家一直吹捧,而她本人並不愛看書所以錯過的雜誌,依然是從《重生之錯位人生》開始看的。

然後……就沒然後了,她是晚上熄燈後才開始看書的,等到兩本連載看完,當時就一個想法,去丁薇床上,無論如何想問問接下來的!

但是她也隻敢想想。

於是翻來覆去,躺到半夜才睡著,還沒怎麼睡呢,就又開始跑操了。

以至於直到中午這會兒吃完飯,她才終於能說出憋了那麼久的話。

丁薇這會兒剛笑著送走幾個來花式吹捧的女生,不由累的喝了口水。

「媽呀,早知道我就不說了。」

她是真沒想到,原本覺得自己寫的也就還好,明大又人才濟濟,所以覺得說出來也沒什麼,她不怕詆毀和挑毛病。

但是她卻忽略了,現在不是後世網文百花齊放的年代,這年頭,多少人的精神食糧都是靠著雜誌一點點堆出來的!

她寫作或許文筆還簡單,但是情節和蘊含的道理卻不簡單,故事寫的又快又爽,三觀正常節奏滿滿,更新量還大……

更別提現在文筆每天提升,其實也不差了!

就問,哪個讀者不喜歡這樣的作者?

此時此刻,陳思雨就是這其中一位!

她看到丁薇坐了下來,此刻趕緊殷勤地給她杯子裏倒滿熱水,心裏還止不住的激動。

天吶!

跟大作家做朋友是什麼感覺?

什麼感覺?

感覺太好了嗷嗷嗷!!!

「丁薇!薇薇,求求你,讓我看看存稿吧!讓我看看吧!」

她真是想的抓心撓肺啊!

不過這次,丁薇就真的不能答應了。

她抱歉地搖了搖頭:「不行啊,思雨,現在是有稿子立刻就要往編輯那裏交,而且如果別人知道你多看了稿子,大家都是同學,他們也肯定會過來。到時候影響雜誌銷量……我簽了合同的,不能做這種事情。」

陳思雨沮喪的鬆開手,她不傻,這會兒也沒說什麼「我保證不跟別人說」之類的。

自己這性格,如果忍不住看了,肯定會有哪天控制不住的。到時候大家都是同學,確實不太好。

但是明白歸明白,到底還是心有不甘——嗚嗚嗚她真的好想看啊!

此刻不由看了一眼旁邊的白珊珊,她知道,白珊珊肯定是看了的。前段時間經常看她抱著電腦,半夜三更的還不睡。

但是丁薇說的也有道理,她對於兩人關係也有自知之明,而她家裏是做生意的,所以反而知道合約的重要性。

因此,此刻儘管沮喪,儘管抓心撓肺,她卻還是幽幽的嘆了口氣,認命道:

「好吧,我知道了。」

所以說,跟大作家同居一室是什麼感覺?

就彷彿飢餓的人,每天看著吊在房樑上的一塊肉餅,抓心腦肺,時時都想,偏偏還得忍著……

因為如果吃了的話,人家是要來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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