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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個律師打官司》第二百一十一章兩孫侵犯商標權案一審
千禧年,在人們的期盼聲中,終於到來啦。

二000年一月八日上午九時,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知產庭在第九法庭,由審判長馬文濤與兩名審判員組成合議庭依法開庭公開審理孫江孫憲明侵犯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商標權一案。

……

「請被告答辯。」在原告代理律師阿蠻宣讀完起訴狀之後,馬文濤法官指令道。

「我方酒店的名字和原告的註冊商標沒有關聯性。我們叫林海佬公雞。我方酒店的名字的第一個字是樹林的林,第三個字是大佬的佬!而對方的名字叫臨海老公雞,名字中的第一個字是臨時的臨,第三個字是老年人的老。這兩個名字根本截然不同,不可能混同。對方明顯是在濫用訴權……」被告聘請的王大發律師侃侃而談。

……

「被告所起的名字雖然有兩個字與我方的店名字形不同,但讀音相同或相似。並且我們兩家開的都是酒店,是相同行業。生產的都是同一商品。足以在社會上形成混淆和誤認。符合侵犯商標權的構成要件……」阿蠻辯道。

「五個字的主店名有兩個字不同,不可能引起誤認,更不可能引起混淆。不可能構成侵犯商標權。」王大發也是寸步不讓。

「下面圍繞賠償數額進行辯論。」審判長馬文濤提示雙方轉移爭議焦點,進行新一輪的辯論。

「原告根據被告多年來的經營情況,綜合考慮原告這幾年的損失。要求被告賠償人民幣二百萬元,不算高……」阿蠻發言道。

「原告要求被告賠償二百萬元,數額太高。原告雖然這幾年的收入下滑趨勢較大,但並非因被告侵權行為導致。近幾年來,臨海縣餐業競爭激烈,同類飯店開設較多,嚴重干擾了原告的利潤。而且原告訴求也沒有具體的計算方法。總之原告訴求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王大發說道。

……

「經合議庭合議,本院認為,被告侵權事實成立。但原告所訴數額過高,應予調整。故判決如下

一,被告林海佬公雞酒店有限公司,應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更改店名,並不得使用與原告店名相同或類似的店名。

二,被告林海佬公雞酒店有限公司應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人民幣一百萬元整。

三,駁回原告臨海老公雞酒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不服本判決,應在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於濱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訴訟費人民幣四萬元由原被告各承擔兩萬元整。閉庭!」馬庭長宣判後敲響了法槌。

「我不服,我要上訴!一百萬是什麼概念吶?我們開的這幾年飯店也掙不到這個數啊。難道我們掙來的錢都是偷對方的嗎?這樣的判決是惘顧事實,違法裁判。」孫江氣急敗壞的吼道。

「請被告人不要亂喊亂叫,侮辱法官!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實施處罰。」一名值勤法警警示道。

吃過了晚飯的趙大紅想出來散散步。順便走臨海西街,見一見他的老情人。

剛走到臨海西街的路口。發現形勢不對。在臨海西街路口對面,距他十多米的地方。有五六個蒙面的年輕人拿著傢夥,向他沖了過來。

他掉頭就跑,邊跑邊用手機向他的嘍囉們群發了短訊,把逃跑的方向和目標群發了出去。

畢竟年齡有些大了,跑了十多分鐘就被後邊那兩個蒙面的小夥子追上來按倒在地。跑在後邊那三個小夥子也沖了上來,七手八腳的把個趙大紅捆的是結結實實。

城郊的一座廢棄的工棚內,趙大紅被綁在一根粗大的木柱子上。

「光天化日之下,你們這幫土匪要幹什麼?你們難道不怕法律的製裁吧?」趙大紅憤怒的瞪著幾個蒙面的小夥子。

「幹什麼?你心裏沒個數嗎?一周前給你說的那兩件事,時間已經到了。你卻無動於衷。你不想要你的腦袋了嗎?趙大紅。」一個個子高一點的蒙面小夥子說道。

趙大紅一下子想起了在一個星期之前投到他家院子裏的那張紙條,那張紙條上寫著兩件事。一個是一周之內到縣紀委撤回他的那個關於鈕玉吉犯受賄罪的證明材料。第二個是一周內湊齊一百萬賠償五爺的經濟損失。那張紙條上還告誡他:如果有一件事完不成,小心腦袋!如果敢耍滑頭,小心他一家子的性命。

老婆建議他報警,但他知道這些亡命之徒是什麼事都能幹出來的,所以他沒敢報警。但他也沒有把這事放在心上,他想拖他一拖,看看這夥人到底能幹出什麼事來。

「我撤沒撤掉紀委的那個證明,你們怎麼知道呢?另外怎麼把錢給你們呢?」趙大紅疑地問道。

「你撤沒撤掉那個證明我們自然會有人打聽到。那一百萬準備好以後不是叫你放到臨海西街幸福橋第二個橋洞裏的嗎?在那個小橋洞底下,我們專門挖了一個坑。趙大紅,你這是拿老子的話不當回事嘛!另外我可告訴你,趙大紅,你千萬不要給我們耍滑頭。」還是那個蒙面的高個子年輕人說道。

「我要是耍滑頭,你們恐怕早就進局子裏去了吧。這道上的規矩我比你要知道的多。那張證明是不可能撤回來的。我給紀委作個補充說明倒還可以,就說我年齡大了,記性不好。至於那一百萬,你把老子的腦袋砍下來,這麼短的時間我也拿不出啊。」趙大紅梗著脖子喊道。

「明告訴你吧,這件事情也不是五爺叫我們乾的。是我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如果你要敢找五爺的麻煩,你要好好的考慮考慮你那吃飯傢夥還要不要了。」另外一個剃著光頭的蒙面人說道。

「不管是誰叫你們乾的,我趙大紅沒有報警,也不會去報警的。不就是一百萬嘛,再給我一周的時間,不會少你們一個子的。」趙大紅咬鋼嚼鐵地說。

「看你是條漢子,我們再信你一回,要是再騙我們。那可就不好說話了。」一個蒙面人用手中的菜刀在趙大紅的臉上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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