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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頑帝》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王守仁看到小太子氣得小臉通紅,兩眼冒火,就差拿刀砍人的架勢,也有些無奈。

「殿下請息怒,此案既已報至刑部審核,尚有商榷餘地……」

朱厚照一聽,急忙問道:「那能替她脫罪嗎?若不是那些人趴她身上吸血還要賣了她,怎麼會把一個小姑娘逼到這份上……」

他一口一個小姑娘的語氣,像個小大人一般,渾然忘了自己也是個孩子。

更不像是一國太子,而是一個普通的,能感受到他人悲哀與無助命運的有血有肉的人。

王守仁此刻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自家小輩一般,而非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

「事關大明律,便是太子殿下,也不可輕易替人脫罪,否則連殿下都枉顧法紀,眾人效尤,後果不堪設想。」

朱厚照狠狠地一拳頭砸在桌面上,「難道就這樣看著她死?」

王守仁搖搖頭:「那倒也不至於。」

朱厚照眼睛一亮,充滿期盼地看著他:「你有辦法?快說快說!」

王守仁說道:「此案不能從給雀歌脫罪說起,而是要從其母和鹽商逼良為娼說起……」

「……」朱厚照上下打量了一下這位未來的「聖人」,深深感覺,難怪人家能成一代名家,成名成聖,自己卻只能當個「暴君」,這就是說話的藝術啊!

當年朱元璋為了制定《大明律》,耗費無數心力,幾經刪改後,最終定稿,發行之時,老朱同志就立下規矩,要子孫後代,務必以此律為本,不得擅改一字。

後來……他的子孫們的確沒改《大明律》,但很多地方官員判案時,不僅依「律」,還要循「例」決定判詞。這律是《大明律》,這例便是已有的案例。

根據前人判定的案例,循例判決,簡單方便,還不用擔責,對於那些壓根背不下來《大明律》的地方官員來說,循例比依律判決要省事得多,只要在判詞中註明循XX年XX案例,便是送到刑部覆核,也沒有人會去仔細對照前一個案子判的到底是不是毫無破綻。

反正前面的人這麼做都沒事,那我照著做也一樣沒錯。

到弘治朝初期,每年上報刑部審批的案卷當中,有七成以上都是循例判決,少數依律判決的,還是因為前例難找,或者案情簡單。

雀歌這個案子,當地官員也是依例判決,「殺三人、重傷兩人,當處剮刑。」

她認罪認得痛快,官員們判得也十分乾脆,只要等刑部批文一下,便可秋後公開處決,以儆效尤。

對於解州通判來說,這案子毫無懸念,人證物證俱在,兇手也供認不諱,根本就不曾想過還有翻案的可能。

可王守仁告訴朱厚照:「其實這不是一個案子。」

「逼良為娼、女乾贏(避免口口諧音字)婦女,按照大明律,亦是死罪。尤其是鹽商明知雀歌已贖身從良,還故意誘惑其母賣女,枉顧人倫,其罪在一。」

「雀歌之母早年賣女為娼,本已斷絕母女恩情,後來連雀歌的贖身錢也是攬月出的。她把女兒賣出去十年,等女兒學得一身本事,養大成人,再騙回來賣與他人。其冷血無情,不配為人母。」

「既無母女之名,以藥酒迷女乾,逼良為娼之罪,便可定她死罪,當處絞刑。」

朱厚照知道當年老祖宗生於亂世,見過太多黑暗,因此在制定《大明律》時,十分嚴苛,不但法度嚴明,條例繁複,最終的處罰也十分嚴厲,動則剝皮腰斬,各種殘酷的肉刑令人觸目驚心。

他以為有嚴明的律法和殘酷的處罰高懸於上,就可以讓人心生畏懼,謹守法紀。

要是嚴格按照大明律,貪汙五兩以上銀子的官員都得剝皮實草的話,大明朝廷得少三分之二的官員。

大明以孝治國,辱罵長輩,輕則杖刑,重則死刑。可事實上官員判案時,都會調查緣由,進行調解,並不至於一上來就給人依律判決。

有了這樣的先例,後面的人斷案時自然會循例判案,久而久之,明律當頭照,是非隨前例,王守仁入職刑部以後,以原本就十分紮實的律法基礎,很快就掌握了由上到下的官員們判案規律。

朱厚照聽得一愣一愣的,「可他們都已經死了啊!」

人家包青天是日審人夜審鬼,你這王青天是要連死人都再判刑處死一遍嗎?

王守仁正色說道:「不能因為他們死了,就無視他們之前犯下的錯。律法面前,人人平等,死人也不例外。」

啊這,朱厚照明白人家能成聖的原因了,無他,這就是個狼滅啊!

連死人都不放過……難怪後來但凡有他指揮的戰鬥,敵方不光敗得快,還敗得一塌糊塗,調轉槍頭成為他的手下的也大有人在。

「雀歌娘和鹽商犯罪在先,雀歌殺人,便是自衛,是除害,雖然手段過激,但一為自救,二為除害,能以弱質之身,成此大事,實為不易。然……」

王守仁話風一轉,說道:「她當眾殺人,影響惡劣,也不能不罰。」

哦,如果她偷摸殺了,是不是連罰都不罰了?朱厚照已經聽得麻木,跟著點頭就是。

「那又當如何處罰?」

王守仁一本正經地說道:「她如今剛滿十五,當杖責一百,流三千。」

杖責一百……這裏面學問就大了去。那些負責刑罰的差役,都練得一手好杖法。

聽說有的時候能二十杖下去,看著皮都沒破,可裏面的血肉筋脈盡毀,熬不過兩天便會一命嗚呼。

而有的時候,一百杖打下去,看著鮮血四濺慘不忍睹,回家敷上藥三五天便可下地,要不了一旬又可活蹦亂跳,一點事沒有。

而流三千……就是流放到三千裏外的邊防衛所充軍,男子為炮灰類士兵,女子為軍戶,耕種屯田,聽起來挺好,可被流放的地方不光路程遠,氣候和地域環境都十分惡劣,加上路途勞碌還沒有多少吃的,很多人走不完這流放之路,就會死在半道上。

像王守仁上次帶著李檸等流囚去甘州,若不是他一路照顧,那十幾個流囚加上後來他一路「剿獲」的賊寇,光是在路上就得折損一半以上。

更何況,雀歌這樣十五六歲的女子,要面臨的危險更多。

「也罷,就先這麼辦,能讓攬月去見她一面嗎?」

朱厚照想想,有攬月的身份在那,錦衣衛的招牌放到全國任何地方都吃香,只要沒有被刑部批下秋決,她怎麼都能保住雀歌這條命。

王守仁點點頭:「刑部已下文讓解州將雀歌押送京城複審,應該三日後便可到京。不過……」

他嘆了口氣,說道:「藍千戶已經去解州了,她接下了押送的任務。想必也怕中途再生事端。」

「一介女子,竟能為非親非故之人,不惜大好前程,如此俠義之情,著實令人敬佩。」

說到底,他肯接下這個案子幫忙,也是聽小太子說,攬月救回米魯,化解普安州即將發生的兵禍,還查繳了安化王的死士和銅礦場,這些功勞累計起來,她能在錦衣衛中連升數級,便是留在京城也問題不大。

可她竟然用這些千金不換的功績,換取一個死囚的性命。

而這個死囚,不光與她非親非故,半年之前,僅僅是她身邊的一個婢女,一個賣身青樓,待價而沽的婢女。

在別人眼裏,或許就是一個可以買賣的物件,可攬月卻不惜為她付出自己的前程,若是小太子不答應,王守仁都懷疑她會不會去冒險劫獄。

從她跟自己說起這案子時那充滿怒火的眼神,就可以看出這絕不是一個普通的錦衣衛密諜。

等翻查了跟她有關的資料後,王守仁更加確定,如果不好生解決這個案子,攬月一定會闖出更大的禍來。

「小姐?!」雀歌看到攬月出現在自己面前時,的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第一時間就去看她身上有沒有帶刀,身後有沒有被人追殺。

「小姐你怎麼來的?這裏不是你該來的地方,莫要弄髒了你的衣服……」

「雀歌,對不起,是我來晚了。」

攬月看到原本被自己養的粉粉嫩嫩嬌俏可愛的小丫頭,如今蓬頭垢面地半趴在大牢的草堆上,臉上髒得都快看不出模樣,若不是獄卒給她指了這間牢房,她定然認不出面前這人就是雀歌。

「我當初就不該讓你跟那個女人回去,是我不好……沒查清楚他們的目的,就讓你跟她走……」

「不不……小姐,這不怪你,是我自己傻……」

雀歌忍不住落下淚來,哽咽著說道:「其實當年我被賣掉的時候,已經懂事了。那時我還求牙婆不要把我賣進樓子裏,哪怕賣到個大戶人家,我做十幾年工,也能贖身……可牙婆說,我娘說了,隻賣出價最高的……」

以雀歌如今的容貌,當初哪怕還是個幼童,也可窺見一二姿色,能出價最高的,除了青樓,還能有什麼好地方。

「是我不好,我還心存幻想,以為她回心轉意,真的是帶我回家,一家團圓……」

雀歌哭得稀裡嘩啦,伸手隔著牢房的柵欄抓住了攬月的裙角,「明明小姐都說過會給我贖身,帶我離開解州,可我沒相信小姐,卻跟那個女人回家……她賣了我一次還不夠,還要再賣我一次……」

「我殺了她,殺了他們,就再也不會有人來賣我,更不會有人用我來要挾小姐……」

攬月蹲下身子,心疼地抽出手帕替她擦去臉上的淚水,「傻丫頭,小姐是什麼人,你難道不知道?他們要挾你,你便帶他們來找我,我還收拾不了他們嗎?」

「不是……」雀歌拚命搖頭說道:「那頭豬……還有我哥……他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髒了我不說,還妄想讓我給小姐下藥……我已經被們毀了,他們還想毀了你,我不容許……決不能讓他們再活下去!」

「小姐……你要小心……那些人,還有好多人,都妄想欺負你……」

攬月恍然大悟,按照雀歌的性子,被父母兄弟出賣,還被那般糟蹋侮辱,只怕當時就存了死志,可她不容許那些人還妄想對攬月下手,所以痛下殺手之後,哪怕入獄坐牢,等待秋決的同時,也是等著再見她最後一面,提醒她小心那些險惡的人心。

其實攬月早就知道,她這個解州花魁賣藝不賣身,一直是某些人的心頭刺。

對於那些有錢有勢之人來說,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想要得到,不管用什麼手段,反正他們有錢能通鬼神,總能解決善後問題。

可他們並不知道,她可不是真正依靠青樓的普通官妓,而是從小就經過嚴格訓練的錦衣衛密諜。

花魁的身份,是掩飾,也是便與打探消息和接觸各色人物的偽裝。

雀歌雖然知道她懂武藝,也有一些防身的本領,卻不知道她的真正身份,才會替她擔心害怕,不惜一死,也要殺了那些人。

「傻丫頭……」攬月也忍不住落下淚來,「我說過會帶你去京城,就一定會做到。」

雀歌一驚:「小姐……你要做什麼?萬萬使不得……」

攬月破涕為笑,也不顧她身上的臟汙,隔著柵欄輕輕地抱了抱她。

「你以為我要做什麼?放心,我不會劫獄的,我本是解州錦衣衛千戶,這次立功後,已經調任京都,這次來,正好負責押送你上刑部複審。」

「啊?!」雀歌獃獃地看著她,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錦衣衛?千戶?」

這怎麼可能?傳說中那些錦衣衛大人,都是青面獠牙殺人不眨眼的凶神,怎麼可能是小姐這般美麗如花兒一般的女子?

攬月站起身來,拍拍手,拿出了自己的腰牌,剛才去核對文書的獄卒也跟著過來,兩人辦了交接手續,獄卒方才打開牢門。

「女囚雀歌,出來!」

哪怕踏出牢獄,依然要坐進囚車裏,可是雀歌看著前面騎在馬背上穿著錦衣衛飛魚服,腰挎綉春刀的攬月,忽然覺得,原來外面的天空,真的也有一碧如洗的時候。

又可以跟在小姐的身後,哪怕還鎖著沉重的枷鎖,哪怕過不了多久就要到秋後處決的日子,雀歌已滿心歡喜。

至少,在還能活著的日子裏,可以看到小姐,可以看到她站在那樣高高的地方,讓所有人都得仰望她,畏懼她,不敢再打她的主意。

那嬌艷燦爛的玫瑰啊,終究要帶著滿身的尖刺,才能保留獨自綻放的權利,而不是在剛剛開始綻放的時候,就被人輕易折斷。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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