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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亂世搞基建(女穿男)》第150章 第 150 章
沐瑾要實施的是跨越千年文明的變革,而律令制度是推行變革具體實施的基礎和保障,所以在議定律令的時候,沐瑾是逐條大改,又因為思想意識的差距,他需要仔細地解釋這麼做的好處,並且這個好處得符合豪族、平民、奴僕們的利益。從提高生產力、強大之後去佔更多的地盤所帶來的好處,將蛋糕做大,讓所有人都能分得更多的好處著手,以此為保障,去實施新律令。

每一條律令都要考慮到各方面情況,還得不停地解釋為什麼要這樣子,因此特別累,費嗓子也費腦子,進度實在快不起來。

沒過兩天,就是三月春試。

今年的春試只有童生、秀才考試,這兩樣都是在縣城進行。

童生隻考一場,門坎低,只是有個童生身份,沒有別的福利待遇,考上也容易,是在二月份進行。

三月初的這場是秀才考試,定在三月三號開始,分為人文科、理數科、韜略科、武比科,每個又細分成好幾個項目,得考許多場,從三月三號一直考到三月,到二十號出結果。

考過初試的,要在三月底到郡城再參加一場複試。複試考三天,主要是防地方上作弊進行的考試,隨機挑選幾個項目。通常來說,過了初次,複試落選的概率極低,要是落選,就得去查舞弊之事。

沐瑾決定等到複試的時候,去趟魏郡監考,初試的時候就不折騰了,繼續磕律令。

到三月天,老賈回來了。

他過年前離開,走的時候下著雪,回來的時候都春暖花開了,滿身奔波忙碌的氣息。好在四十多歲的漢子,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還能折騰得動。

沐瑾在午休的時候見了老賈,問:「什麼情況?」

老賈把發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了沐瑾。他說道:「我與老國公在臨江郡分開後,便趕往梧桐郡去找瑤公女,但想了想,不放心,便派了幾個侍衛先過去,又折回去找老國公,暗中護送他。老國公還沒走出臨江郡,便病倒了,發了幾天高熱,好在熬過來了。之後,他到了廣陵郡,便開始隱藏行蹤,且越走越偏,找了個偏僻的小鄉裡,想買些地安置下來。可即使是小鄉裡,也有豪族把持,對方瞧著老國公的陣勢,一看就是大豪族出身落了難,怕惹禍上身,都沒敢打聽他的來歷,便把人送走了。」

「老國公換了好些地方,都讓人客客氣氣地請走了,到了縣城,縣令直接猜出他的身份,沒敢留,客客氣氣地送走了。老國公無處可去,隻得繼續往梧桐郡去,又遇到了追來的賴謙牧。賴謙牧要清理門戶,我瞧著情況不對,便現身阻止,說您有命令,要保老國公性命,也勸了幾句。賴謙牧這才沒向老國公動手,但將他逐出族譜,他、賴瑭這一支、賴瑛這一支,全都不再是賴氏子弟,與尚郡賴氏一族再無瓜葛,賴氏上下,視其為敵。」

沐瑾問道:「單獨把他們仨拎出來?這是還打算認我們幾個?」把爹給摳出去,把他留下?

老賈說:「您是在族譜上改了姓,琦公子他們仨還沒有,賴瑤公女也還在譜族上。我曾聽到他們談論,說是會在族譜上記載此事,以告誡後世子孫。」

沐瑾「哦」了聲,算了下路程時間,問道:「那你後來去四姐那了?」

老賈說:「我瞧著老國公連個落腳地都沒有,且賴謙牧還要往梧桐郡去追殺賴瓊他們幾個,就護著老國公繼續前行。賴謙牧他們不緊不慢地跟著我們,與我們一同抵達梧桐郡。見到瑤公女后,方才知道瑤公女在見到賴瓊他們,便將他們押在昭姨娘靈前,親手斬殺,祭奠昭姨娘。」

「瑤公女在府門外,見到老國公的第一句話便是通敵叛國,棄城棄地,誅族之罪。她下令將賴瑛的兩個外室和幾個孩子連同他們的仆奴當場宰殺。當時老國公想護下他們,瑤公女的劍直接架在了她自己的脖子上,告訴老國公,他若再護他們,她命絕於此。瑤公女性子像昭姨娘,剛烈,老國公不敢再攔,但見到孩子慘死在跟前,當場暈厥,後來叫方郡守安置在了當初公子住過的院子,還說讓您放心。」

沐瑾重重地嘆了口氣,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老賈繼續說道:「賴謙牧瞧見瑤公女服的是全孝,便出言相問,瑤公女拿出了老夫人寫給她的信。賴謙牧看完信,帶著賴氏族人到昭姨娘的靈位前上了香,便離開了。我等老國公醒來,又留了幾日,這才拖到三月才回來。」

沐瑾問:「我四姐可有信?她有說什麼嗎?」

老賈回道:「瑤公女瞧著在此事上受到的打擊不小,不太理事,也不太理人,都是方郡守在操持事務。」他從懷裏取出信,交給沐瑾,道:「這是方郡守給您的信。」.

沐瑾展開信,逐字看完。

信上簡單提了幾句老成國公他們去到梧桐郡後發生的事,告訴他已經安置妥當,再就是等到春茶採摘製作完,方稷要來趟淮郡。

沐瑾無話可說,讓老賈下去休息,又給老賈帶出去的侍衛放了幾天假,讓他們好好休息,再給了些獎金,畢竟大過年天寒地凍的往外跑,事情半得又挺不錯的,怎麼都得給些獎勵的。

老賈抱拳應下,又提起沐瑾身邊侍衛更換的事。

世道亂,各豪族間的侍衛、武仆經常有折損,死了,再補充,偶爾有些本事相當過硬的從無數次搏殺中活下來,那都是極為倚重的左傍右臂,例如老賈,但大部分武仆護衛早早地就沒了,不需要考慮上年歲輪換。

沐瑾不一樣,他到哪都是把自己護得嚴嚴實實的,僅靠數量就能讓人打消行刺、找他麻煩的念頭,防禦周全,震懾力足夠強,導致這麼多年竟然沒有遭遇過一起刺殺或襲擊,不說要貼身侍衛,連衛隊都沒有戰損。

侍衛常年安逸,戰鬥力是會下降的,而且上了歲數,還得放出去成家立業。

沐瑾道:「行,到年限的,就換了吧。這次換下來的都安排去刑部或郡尉府,負責追捕逃犯,別讓十幾年辛苦練的本事白費了,而且待遇也不錯。」

老賈應道:「是。」

沐瑾繼續說:「賴福和賴喜繼續留著,別動,換侍衛的時候,再問問他倆有沒有要多留一年的。」

老賈應道:「是。」

沐瑾道:「換侍衛的事,不急著這兩天,你先歇一歇。」他的話音一轉,又說:「雖說你要是不成親,不養孩子,等老了,還有我給你兜著,但成個家也不錯的。你看,我還是個小娃娃的時候,路都走不穩,你就跟在我身邊,這麼多年比奶嬤嬤還要操心。跟著我打拚的,那麼多人有了高官厚祿富貴前程,你的這一份怎麼都跑不了。成個家,養幾個孩子,也好有繼承人嘛,對不對。」

老賈不是不想,可難為情。他說道:「公子,我一介僕人,又一把年歲,這親事可不好找。」

沐瑾看老賈的表情,知道他是想找的,就說道:「你才四十齣頭,有什麼不好找的,還僕人呢,你要不要去翻翻自己的軍籍檔案?」

老賈想了想,「哎」了聲,黝黑的臉龐露出笑容,抱拳道:「多謝公子。」

多年老僕,沐瑾不好打趣,讓老賈去休息。他睡了一會兒午覺,下午又繼續磕律令修改。

擬定律令,從第一篇豎立權威,賦予國家神聖職責、國家人民的尊嚴,制定國旗、國徽、帝室保護法。

第二篇,律令修訂法。世界不斷變化,律令也得要緊跟步伐,因此製訂了嚴格的修法機制,每十年舉辦一次律令修訂。

第三篇就是刑律,主要是針對維護治安這一塊,打擊黑惡勢力盜搶團夥地痞流氓等,包括那些□□擄掠等,都是從嚴從重。□□拐賣擄掠人口的,犯罪未遂,十年起步,犯罪已成的,死刑,戴罪立功,供出同夥,可判死緩或無期勞役。

犯罪份子有腿,能跑,很容易跑到別的地方隱姓埋名藏起來,像現在商貿發達,流動人口多,不好逮。因此,沐瑾在刑部和郡尉府都成立了專門的追緝司,按照犯罪程度輕重程度不同,重金懸賞捉拿。不管是衙門裏的,還是民間的,只要逮到犯人送到郡尉府或刑部追緝司,就能領獎。衙門每年逮到多少逃犯,是要算進政績裡的。

沐瑾從帶兵開始就管得嚴,瞧他管治貿易城治安的架勢,眾人對此毫不意外,改得格外順利。

刑律中,還有關於暴力傷人的,不管相互之間是什麼關係,不要說是親戚、夫妻,就算是父母打傷子女,也照樣入刑。如果父母是故意傷人,剝奪撫養權,孩子收歸朝廷撫養。

之前打淮郡的時候,有很多未成年沒有人贖,那種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的,送去作坊做點輕巧的手工活,十歲以下的,懵懵懂懂的,人也太小了,弄了個孤兒院養起來,都歸為戰爭孤兒。

軍中將士留下的孤兒,雖然也算戰爭孤兒,但他們有撫恤金、有家產,是由軍隊後勤這一塊兒負責,基本上算是封閉式少年軍校教育出來,到能直接入昭武堂或者從軍。

孩子這一塊兒,屬於兒童法,歸在婚姻法裡的。因為婚姻法裏面,就涉及了孩子的歸屬權。

沐瑾接下來,要跟這些擬定律令的磕婚姻法。他這個直接從根子上掀了父權、夫權制度,走的平權路線。大盛朝的人對於兩情相悅的定義是私相授受,根本沒有談戀愛的概念,能到夫妻和睦、琴瑟和鳴都已經是很罕見的,稍微好一點的,女方家世特別好的,是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女方家世跟男方差不多,或者是要低的,則是侍奉。

哪怕方易他們已經盡量按照清郡、尚郡的風俗來制定婚姻法,以求盡量達到沐瑾的要求,沐瑾還是一通大改。雖然他們不敢拍桌子跳腳,但是看那表情,就已經差不多了。

旁的不說,孩子的歸屬、姓氏,可以從母姓這一條,遠的不提,看看沐瑾,再代入自己一想,自己的兒子當了皇帝,太上皇是他阿娘,太廟裏供奉的先祖是母族的,沒自己的事兒。之前沐瑾改姓時,要是賴氏一族沒同意,沒給他改了,這會兒太廟裏供誰,還得得爭呢。

有人當即問沐瑾:「大將軍,若您將來有了子嗣,想隨長公主殿下姓,您可願意?」

蕭灼華的眉頭一跳,凜冽的目光掃向提問的人。竟然拿她做伐子。可這時候,她自然不能說,她的孩子不隨母姓來拖沐瑾後腿。

沐瑾說:「我知道你們想的是什麼,可你們有沒有想過,我要是沒有來自母親的這份繼承權,你們看到的沐瑾不會是現在的沐瑾,而是要麼我已經讓我爹娘直接摁死在府裡,要麼我成為第二個陳王拉著大家一起死了。可東陵齊國依然入侵,蕭赫依然不會派兵,賴瑭跟沐堅必起衝突,到現在還耗在東陵戰事的泥澤中。」

從成國公府出來的周溫最是知道裏面的情況。老成國公讓陳王造反給嚇到了,才早早地把沐瑾分出來,派到西邊讓他另起爐灶,做出最大的保全。

其餘眾人,也沉默了。

沐瑾說:「十月懷胎生我的,是我阿娘。我起家的錢財家業,大部分都是來自我阿娘和清郡沐氏,我姓沐,理所當然。沒有我阿娘,沒有我繼承清郡沐氏,不會有現在的我,不會有這幾郡之地,自然也不會有太廟供奉,什麼都沒有。」

屋子裏依然沉默,寂靜無聲。

沐瑾看向站起來,向他提問的人,說:「多少人家,爵位只有一個,一群孩子爭一個爵位,落得死的死,傷的傷。眼下朝中有女官、將來還會有女國公、女伯爺。我許諾過殿下,要給親王爵位,如果將來我真的當了皇帝,她當了皇后,她身上有兩個爵位,一個是皇后,一個親王。她生的孩子,她想讓一個孩子隨她姓,繼承她掙下的親王爵位,有什麼不可以的呢?」

他頓了下,又問道:「諸位就不想想,萬一兒子不成器,外孫成器了呢?女人十月懷胎冒死生下來的孩子,憑什麼不能跟自己姓?退一步講,外室子、私生子,跟爹是沒關係的,哦,還不能隨娘姓、不能繼承親娘的那一份,怎麼,爹娘俱在,扔去孤兒院啊。」

出言詢問的官員問:「為何外室子、私生子跟爹沒關係?」

沐瑾道:「第一,私德有虧者,不能入朝為官做將。錢財美色,自來是貪腐重災區,屢禁不絕。人家送你個美女給你生一堆孩子,有麻煩了,托你利用職權之便,幫還是不幫?」

「第二,婚姻是夫妻之間結兩姓之盟,有朝廷律令作保。這邊結著兩姓盟約,那邊遍地外室子、私生子蹦出來損害妻子、婚生子女的利益,置盟約於何境地?婚姻律令的意義又有何在?」

「你們若是不願保持婚姻律令的公正,我可以廢掉它,換成撫養律令。就是不成親,以後男的、女的看對眼了就可以跟對方生孩子。孩子生出來,男的給撫養費,把孩子養到二十歲行加冠之禮為止,到死後,所有孩子一起來分財產,這關係夠深厚了吧,所有孩子都是一樣的待遇了。」

方易聽不下去了,也不敢再讓他們討論下去,不然擔心大將軍再給出更離譜的解決方式來,說:「我暫且外室子、私生子跟父親沒有關係。」

沐瑾道:「女的,如果沒成親生下孩子,孩子隨母親,由母親撫養。養不起的,可以送到孤兒院,由朝廷撫養或者是走領養程序,讓人能力撫養好孩子的人去教養撫育。」

「廢除休棄制度,成親之後,夫妻雙方,若是不和睦,任何一方提起和離,都可解除婚姻關係。」

「財產分割,若生育有子嗣,考慮到女人生孩子性命之憂,且對身體會造成極大損傷,應予以生育補償,每生一個孩子,可分走丈夫兩成財產,最多可分走一半。」

「若在婚姻存續期間,與旁人有染,並且證據確鑿,和離分財產時,應取三成,予以賠償。舉個例子,假如,夫妻二人共同生育三個孩子,丈夫在外面有了外室,妻子要和離,可以拿走八成財產。如果妻子跟外男有染,同樣要賠丈夫三成財產,如果孩子不是丈夫的,是妻子跟別人生的,也是以此標準為賠償。如果出現暴力毆打、隱匿財產之事,暴力毆打按照刑律傷人判處,隱匿財產以盜竊罪論處。」

這是真讓他們受不了,也不敢明著頂撞沐瑾,紛紛沉默,消息應對。

沐瑾掃了眼他們的反應,道:「我知道,這待遇,比起不掏一文銅錢,一紙休書,叫妻子無地自容,無處可去,差遠了,你們接受不了。可我要告訴諸位的是,如今習武的女子,能上陣殺敵的女子多的是,為了前程軍功,命都能霍得出去。敵軍的人頭砍多了,受不了丈夫的氣,一刀子剁了又不是多難。」

「我還可以告訴諸位,你當我愛管你們□□裡的那點事啊。誰跟誰成親,打得頭破血流,關我什麼事!可我要的是秩序,是穩定,是千百年的大業,婚姻關乎子嗣,關乎延續。你們想要自己的血脈延續下去,想要有後代昌盛繁榮,而不是嫡庶外室子女殺成一窩亂麻,最好是接受。」

「你們要是還想維持原樣,沒關係,投英國公、博英郡侯他們去。他們守的是舊製,我用的是新規矩,將來必有生死之戰,哪一套方法更好用,哪一套方法能更加繁榮富強,戰場上見分曉。我讓諸位坐在這裏商討議事,想讓你們明白、理解、認同,但是,若隻為出於私心、利己考慮,我只能是一句,道不同不相為謀。」

周溫和方易聽到道不同不相為謀,瞬間想起當初沐瑾趕走方士澤時,也是這句話,嚇得一下子綳得緊緊的。

沐瑾本來就是個急性子沒什麼耐心,跟他們囉嗦磨到現在,人已經暴躁了。說服?損害到他們利益,嘴巴能說服嗎?浪費時間。一部律令,動用了一百多人,忙了三個月,天天打口水戰,天天講得嗓子疼,是真煩了。他實施政策,靠的是磨嘴皮子口水嗎?是兵,是拳頭,是搞生產。

沐瑾說:「我要的是能夠站在我的立場為我考慮、為我做事的人,不是為了私心利益來坑我的。要平天下,巴掌大點的幾郡之地,靠以前那一套埋頭種地,盯著糧食產出,一邊生孩子一邊餓死人,拿人命填戰爭,早完了!腦子跟不上的,聽話就好。覺得我安排有問題的,掛印走人。」

剛才站起來,出言質疑的,抱拳做請罪狀,然後便坐了回去。投英國公或博英郡侯?去找死嗎?大將軍這般詭異,博英郡侯自不必提,手下敗將,不足為慮,便是英國公,從在京城到邊郡,就沒見大將軍把他們放在眼裏過。最重要的是,這麼多天,大將軍的嘴巴能說,噠噠噠噠的,吐露的東西極多。

他們聽到現在,也聽出味來了。大將軍的這一套,應該是在某個地方實施過的,那地方,女子的地位、才能本事遠高於現在,想是有必不可缺的作用,大將軍才會如此大力扶植。從如今的情形來看,他能作此興風作浪,還能越來越強大,可見其確實行之有效。

沐瑾按照自己的意見,把婚姻法定了下來。反正就是,能過過,不能過分,無論是結婚,還是打工,都這樣。這世上,又不是誰離了誰就不行了。

因為沐瑾放棄講道理,直接上拳頭,出來反對的少了,站在自己立場謀私心的,也不敢再作妖,哪怕下意識地這麼想了,也得在心頭打幾個轉,沒敢再說出來。

如此一來,進度一下子快起來了,沐瑾省了說服的力氣,嗓子都不啞了,到三月份的時候,初稿就已經出來了,之後又再覆核、修訂,趕在三月底定了下來。

沐瑾讓他們先手抄幾份留檔,之前交給周溫安排印刷。他又把軍中負責宣傳的士兵召來,讓他們背新律令,做普法宣傳。

抓緊時間把律令定好,印成書,大批量推廣出去,等到下次秋試,選舉人、進士的時候,就能選到可用之才了。下次考慮,律令成績好的舉人、進士,能直接入刑部。刑部現有的官員全都得再參加一次入職考慮,律令考核不過關的,例案解答不合格的,通通都得刷掉。

沐瑾把印刷律令、宣傳推廣的事,都交給了周溫。禮部,最開始是搞禮儀教化,教育部就歸在他這一塊兒,律令推廣宣傳學習,跟他這一塊掛勾,算是份內之事。

周溫辦事,他還是放心的。況且現在還有蕭灼華盯著。這套律令全面保護了女子、兒童權益,蕭久華、朝堂上的女官、軍中的女將都算是受益人,由她來實施,朝堂上嘰嘰歪歪的人都會少很多。畢竟,敢當著灼華的面說女人不好,打她臉的,沒幾個。即使有,她直接就能收拾了。

沐瑾把律令的事安排好,又讓斥侯、郡尉府、都察府盯緊了,謹防生亂。

不過,他並不太擔心。軍工部的建築隊伍已經拉到城中,忙起了修建。豪族要是覺得律令有問題,要起兵,他還壓得住。軍工部的人,都是從中軍大軍調的,他親自帶出來的兵,雙方的信任度還是有的。

沐瑾讓齊仲和老賈,暗中跟著自己。他則去魏郡巡查秀才複試的事。

一來,魏郡不在眼皮子底下,蕭灼華又不會輕易離開淮郡郡城,擔心別人亂搞。二來,釣魚,他想看看有沒有人會因為律令的事不滿到想要宰他。

畢竟,新律令一出,丈夫、父親,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一家之主,主掌全家人的生殺大權,那是幹得不好,隨時要被掃地出門的,該負的責任、該挑的擔子都得扛起來了。

沐瑾坐上去魏郡的馬車,問騎馬緊緊跟隨在馬車旁的侍衛長賴福:「律令的事,你有什麼想法?」他商定律令,賴福擔任護衛,全程在場。

賴福道:「屬下不敢妄議將軍。」

沐瑾道:「我想聽實話,你跟我說說。」

賴福道:「屬下是仆奴出身……」他看向沐瑾,眼睛發紅,道:「屬下覺得,屬下不賤,屬下是個人了。您說都是爹生父母養,憑什麼,屬下知道,您是把我們當成人的,您……您……您的新律令讓奴僕也能堂堂正正做人。」

他跟了大將軍這麼多年,大將軍從來沒有打罵過他們,很是體恤,以前只是覺得將軍好,是世上最好的主家,還很有些神異,不敢多言。律令的事,叫他徹底明白,其實在將軍的心裏一直沒把他們當成命賤之人,而是一句,都是人生父母養,奴僕的命也是命,憑什麼因為主家的一時喜怒,就要平白枉死。

主家可以決定奴僕的死活,那要律令做什麼?奴僕不是人,不用吃飯,不用幹活嗎?幹活的都是奴僕,種糧食織布造房子辛苦幹活的,最後落得連人都不是了,混吃等死的還高貴上了?我告訴你們,在我這兒,誰出力最多,誰保家衛國,誰能給天下人吃飽飯穿暖衣服,誰能讓天下太平,誰最高貴。奴僕要是做到這些,他照樣能封侯拜爵萌蔭後代。

賴福壓下鼻尖的酸意,道:「大將軍,屬下覺得,要是哪天,讓屬下去維護、執行這律令,屬於哪怕豁出命,死了也甘願。它不嫌屬下命賤,血臟,屬下願為這律令,願為大將軍所說的國家,流盡最後一滴……」

沐瑾趕緊叫道:「打住!」打斷賴福的話,說:「不吉利的話少說,大吉大利,長命百歲。」

賴福嘿嘿一笑,又感慨又安心。他覺得自己的命不賤,是命好。

沐瑾深知,自己關於在奴僕無過錯,不得隨意打罵責罰,奴僕有過錯,不得私自殺害,而當交給朝廷判處,殺害奴僕同殺害平民一樣的罪責,這一條,很可能會觸怒豪族,就看壓不壓得住了。

在他們的觀念裡,連自己的兒女都能打罵斬殺,區區一介奴僕,竟然無錯不能隨意打罵,更不能殺,殺了還要償命,那還怎麼管奴僕?奴僕還是奴僕嗎?對於很多人來說,奴僕就是他們的出氣筒,找樂子的賤東西。

沐瑾雖然可以把奴僕這事含糊過去,但他不想在律令上含糊,模稜兩可。

他是想要讓人活得像人,不是為了讓豪族理直氣壯地拿著律令隨意解讀,繼續不把人當成人,有些風險得冒,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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