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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當紈絝》第二十四章狼群
「略知一二,略知一二。」錢孫愛說道:「小姐若是想學,我一定儘力而為。」

然後他們又談了一些藝術上的事兒,袁時中也聽不懂,只是一個勁兒的冷哼,表示對錢孫愛的各種不滿。然後只見宋獻策站了起來,說:「為什麼闖王去了這麼久還不回來,往常應該都回來了,這樣吧,咱們先去吃飯。」

然後他就拉著錢孫愛來到了自己的帳篷,準備了一桌酒席,就喝了起來。可是等到酒席散了,仍然不見李自成回來。

這時候已經快天亮了,袁時中突然說道:「宋先生,剛才錢先生不是說他自己自幼習武嘛,我想人家原來是客,又給咱們治病,咱們沒什麼好表示的,軍營裡也不好玩,不如我帶著他出去打獵怎麼樣,呃,惠梅辛苦了一晚上,就不要去了吧,回去休息。」

李慧梅見錢孫愛瘦弱,又「一肚子學問」,想來是個書生,就說:「我看錢先生也累了,不如就讓他也去休息一下吧,打獵的事兒還是等見過闖王之後再說吧。」宋獻策也覺得是這麼回事兒,而且錢孫愛還病著呢。

袁時中不依不饒的說:「那可不行,錢先生文武全才,身體肯定特別好,雖然病著,但是他醫術高超,看來已經把自己治好了,我們隨便走走,打幾隻小狼,那又有什麼呢,除非,嘿,除非錢先生怕了?」

錢孫愛心想,這個王八蛋也不知道看老子什麼地方不順眼,這是跟老子死磕的節奏啊,要是不給他點顏色看看,老子可不能在這種人面前丟面子。

「那沒問題,我喝一碗葯就跟你去。」

「拖延時間。」袁時中沖著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李慧梅頓時就不放心了,倒不是為了別的主要是錢孫愛是闖王請來的貴賓,她真是害怕這位表面風流倜儻實則一肚子草包的袁時中會加害於他,於是等到錢孫愛喝了葯之後,就要求跟著去。

袁時中無奈的答應下來,然後就分頭去換衣服。宋獻策也給錢孫愛找了一把弓箭,讓他背著。過了一會兒李慧梅回來了,只見她換了一身黑色的勁裝,背上斜背著一張弓,腰裏掛著一把寶劍和一個朱漆描金的牛皮箭囊,裏面插著二十幾支凋零利箭。那個箭囊已經非常破舊了,有的地方磨破了,有的地方帶著刀傷和箭痕,還有那些褪色的地方,彷彿都在鑒證這,這位年紀不大的冰霜美人,多年來,風吹日曬,塵沙飛擊,縱橫天下,殺敵無數的完美英姿。

袁時中也把鎧甲脫了下來,另外換了一身儒裝,除了手裏拿一把鐵弓之外,背後還背著一把特別長的長劍。後來錢孫愛才知道,這傢夥本來是用刀的,但是他覺得擺弄大刀,跟他的俊美的形象不太符合,所以就改了用劍了。

一切都準備好之後,宋獻策又把自己的戰馬送給錢孫愛去騎,據說這匹毛色光澤,全身深紫,鬢毛髮黑,四肢蹄子白如霜雪的高大蒙古戰馬也是有些來歷的,它的名字叫『踏雪』,以前曾經是總兵曹變蛟的坐騎。

不過這匹馬不像李慧梅的千裡雪一樣那麼暴力,誰都可以騎,所以錢孫愛翻身上馬,拉著馬韁奔著營寨外面去了。

不過錢孫愛的騎術真的不怎麼樣,再加上踏雪的腳程快,速度猛,這裏又有好多的樹木,一會兒他就有點吃不消了,為了害怕腦袋裝在大樹上出車禍,他盡量的低著頭塌著腰,抱著馬脖子向前。

這就引發了袁時中一陣囂張的大笑,而李慧梅則沒有什麼意外,因為她始終都覺得錢孫愛是個文人,對於這種事兒不可能在行。

這個時候已經是11月的天氣了,河南這裏天氣又很冷,走出去之後就看到周圍重重疊疊的大山,顯得不怎麼蔥翠,好多地方還掛著冰棱,前幾天大概下過雪,千峰萬嶺一片雪白,天空倒像是海一樣的蔚藍,錢孫愛的心情頓時好了不少。

他看到在不遠的地方有幾間茅屋,靜悄悄的站在偌大的一拚林海雪原之中,像是獵人居住的,心想,這裏很可能有狼,我要小心一點。回頭一看,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李慧梅和袁時中居然把他給跟丟了。

原來袁時中這小子沒安好心,他本來就瞧不起錢孫愛這個當走方郎中的,後來見李慧梅和他說話,敬佩他的文采,心裏就更加氣的不行,要不看在他是李闖王請來的客人,憑他那種喜歡濫殺無辜的性格,早就把錢孫愛給砍了,現在這種情況之下,他覺得也就只能來暗的了。所以他就跑去找狼,然後趕到錢孫愛這邊來,吃掉他。

至於李慧梅,她也是點背,她有一支心愛的笛子,平時總是吹起來沒完沒了,剛才騎馬的時候居然不見了,所以她回去找了。所以目下這個地方只剩一個錢孫愛。

錢孫愛騎著馬在樹林子裏轉悠,偶爾也打幾隻山雞野兔什麼的,但畢竟他也是第一次打獵,武功還行,萬人敵他可不行,所以命中率很低,射了四五次,也不過抓了一隻小的可憐的野兔而已。

但是他覺得挺好玩,於是也不管有沒有嚮導,就想密林深處走去。

快到一個山口的時候,一路上都非常活躍的踏雪突然聽了下來,豎起它的兩隻尖尖的耳朵側耳傾聽了一陣,突然抬起頭朝谷口的後方直直的看著,並且抬頭噴氣,步伐錯亂,長大鼻孔,瞪大眼睛,自作主張的想要改變方向。

錢孫愛不了解馬,更加不了解戰馬,所以他完全不明白戰馬這種來自於原始的吧本能還以為它累了呢,於是就勒緊了馬韁繩,逼迫它衝出谷口,踏雪大約也是對這位仁兄沒轍了,只能哆哆嗦嗦的走了過去。

可是他不進去還好,進去之後,頓時就嚇得差點從馬身上掉下來,就在他前方不到40米的雪坡上,長可及膝的草叢中,竟然出現了一大群金毛燦燦,殺氣騰騰的大狼,不是灰太狼,也不是小白狼,而是真正的吃人惡狼。

他們正面活側頭等著他,一片錐子般的目光嗖嗖飛來,幾乎把他設成了刺蝟。此時十幾條蹲坐在地上的大狼突然站立起來,長長的尾巴向後翹起,就像一把把出鞘的軍刀,一副張弓在弦,居高臨下,準備撲殺的架勢。

最可恨的就是一隻全身雪白被簇擁著的白色大狼,好像是傳說中的狼王,他嗷嗷的交換了幾聲,四匹大狼立即撲了出去,把前後左右的四個路口全都給封死了。錢孫愛早就聽說過狼聰明,他們作戰都是提前有作戰計劃的,懂得圍追堵截,甚至給人下全套,是戰術上的高手,可是從沒見過,這次真的領教了。

那四條堵截他的大狼,也不僅僅是防禦,而且隨時也能從側面進攻,這讓他感覺到非常的恐怖。不過,踏雪這匹馬不愧是身經百戰的戰馬,剛才雖然害怕,但事到臨頭卻鎮靜了下來,它挺著膽子,控制蹄子,調勻呼吸,不掙扎擺動,也不奪路狂奔,盡量的讓主人能夠保持重心,錢孫愛覺得它可能是把這裏當成了戰場,正等待自己奮起殺敵呢。

想到這裏,錢孫愛猛地醒了過來,突然從箭囊之中拔出一支鵰翎箭,嗖的一聲,奔著白狼王的頭部射了過去。他心想,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只要把狼王一箭爆頭,這些傢夥應該就會四散奔逃了吧。

可是他太低估了狼王,只見他猛地向著旁邊一閃身就躲了過去,速度快的眩人眼睛。跟著狼群就沖著他正式的發動了攻擊,來自四面八方的攻擊。

錢孫愛覺得以狼群的速度,自己輕功再快,也跑不過他們,況且他可不想丟下踏雪。所以他張弓搭箭,專門朝著狼頭去射,別說,還真有幾頭狼被他給射死了。就在這時候,一頭很彪悍肥大的巨狼,向著他撲了過來,錢孫愛一箭正好射中他的腦袋,滿以為已經把它解決了,可是沒想到,那頭已經到了他大腿下面的大狼,只是速度慢了一下,跟著甩掉了箭矢,張開血盆大口,露出尖利的狼牙,照著他的腿部就是一口。

「我去,射不死嗎?」

「嗖!」這時候一支利箭從旁邊射了過來,一箭就洞穿了巨狼的肚皮,那狼嗷嗷的倒在地上,一會兒就不動彈了。只聽李慧梅大聲喊道:「蠢材,狼都是銅頭麻桿腰,你射他的頭,找死嗎?」

錢孫愛頓時明白了,原來爆頭是錯誤的,必須要射擊他的軟肋。於是彎弓搭箭又射了幾下,把撲上來的狼群給趕了回去。只見李慧梅從旁邊撲了上來,拉著他喊道:「快走,我們沒有箭了。」

聞言,錢孫愛也顧不得許多,撥轉馬頭,跟著李慧梅就跑,可是那狼群就好像山呼海嘯一般,追了上來,速度就好像在陸地上飛行一樣,沒多大一會兒,錢孫愛的前後左右就佈滿了狼,有的一躍而起向他撲來,錢孫愛雖然騎術不行,但輕功卓越,反應快捷,把腰裏的長劍拔出來,捅死一隻,甩出去,然後繼續往前跑。時不時的回頭側頭射出幾箭,狼群就被逼退不少,但它們絕對不會害怕,依然瘋狂的追擊。

李慧梅看到他這麼厲害,情急之中喊道:「趕快出了這個山谷,前面是開闊地,我們分頭走,把他們引開,快。」

錢孫愛也顧不得多想,策馬揚鞭,仗著踏雪的鎮定和速度,一會兒就衝出了山谷,期間他親眼看到,一頭大狼,被踏雪踢死,屍體拋向半空,啪嗒一聲掉在地上死了。然後又看到,一頭大狼,因為速度太猛,一頭撞到了突出的岩石上,腦漿迸裂壯烈犧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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