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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43 列傳第33
◎齊高帝諸子下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少而警悟,美言笑,善容止。仕宋位

給事黃門侍郎、南兗州刺史,留心吏事,自下莫不肅然,令行禁止。高帝踐阼,

為雍州刺史,加都督,封臨川王。嘗致錢還都買物,有獻計者,於江陵買貨,至

都還換,可得微有所增。映笑曰:“我是賈客邪,乃複求利?”改授都督、揚州

刺史。蒞事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永明元年,為侍中、驃騎將軍。五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七年薨。映善騎射,

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靡。及薨,朝野莫不惋惜。贈司

空。九子皆封侯。長子子晉,永元初為侍中,入梁為高平太守。第二子子遊,州

陵侯,為黃門侍郎。謀反,兄弟並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高帝第四子也。少有武力,為高帝所愛。升明二年,

代兄映為淮南、宣城二郡太守。晃便弓馬,初,沈攸之事起,晃多從武容,赫奕

都街,時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傘。”其年,遷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三州

諸軍事。高帝踐阼,晃每陳政事,輒為典簽所裁,晃殺之。上大怒,手詔賜杖。

遷南徐州刺史,加都督。武帝為皇太子,拜武進陵,於曲阿後湖鬥隊,使晃禦馬

軍,上聞之,又不悅。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以晃為都督、南徐州刺史。入為中書監。時禁諸王蓄仗,在都下

者,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為禁司所

覺,投之江中。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

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

“宋氏若骨肉不相圖,佗族豈得乘其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終無異意,然晃亦

不見親寵。當時論者,以武帝優於魏文,減於漢明。後拜車騎將軍、侍中。薨,

贈開府儀同三司。武帝嘗幸鍾山,晃從駕,以馬槊刺道邊枯蘖,上令左右數人引

之,銀纏皆卷聚而槊不出,乃令晃複馳馬拔之,應手便去。每遠州獻駿馬,上輒

令晃於華林中調試之。高帝常曰:“此我家任城也。”武帝緣此意,故諡曰威。

武陵昭王曄,字宣昭,高帝第五子也。母羅氏,從高帝在淮陰,以罪誅。曄

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每慟吐血。高帝敕武帝曰:“三昧至性如此,恐不濟,

汝可與共住,每抑割之。”三昧,曄小字也。故曄見愛。高帝雖為方伯,而居處

甚貧,諸子學書無紙筆,曄常以指畫空中及畫掌學字,遂工篆法。少時又無棋局,

乃破荻為片,縱橫以為棋局,指點行勢,遂至名品。性剛穎俊出,與諸王共作短

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高帝。帝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為優者。

但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其次也。”

建元二年,為會稽太守,加都督。上遣儒士劉瓛往郡,為曄講《五經》。武

帝即位,歷中書令、祠部尚書。巫覡或言曄有非常之相,以此自負,武帝聞之,

故無寵,未嘗處方嶽。於禦坐曲宴,醉伏地,貂抄肉柈。帝笑曰:“汙貂。”

對曰:“陛下愛其羽毛,而疏其骨肉。”帝不悅。性輕財重義,有古人風。罷會

稽還都,齋中錢不滿萬,俸祿所入,皆與參佐賓僚共之。常曰:“兄作天子,何

畏弟無錢。”居止附身所須而已。名後堂山為首陽,蓋怨貧薄也。嘗於武帝前與

竟陵王子良圍棋,子良大北,及退,豫章文獻王謂曄曰:“汝與司徒手談,故當

小相推讓。”答曰:“曄立身以來,未嘗一口妄語。”執心疏婞,偏不知悔。

好文章,射為當時獨絕,琅邪王瞻亦稱善射,而不及曄也。武帝幸豫章王嶷東田,

宴諸長王,獨不召曄。嶷曰:“風景殊美,今日甚憶武陵。”上仍呼使射,屢發

命中,顧四坐曰:“手何如?”上神色甚怪,嶷曰:“阿五常日不爾,今可謂仰

藉天威。”帝意乃釋。後於華林射賭,凡六箭,五破一皮,賜錢五萬文。又上舉

酒勸曄,曰:“陛下常不以此處許臣。”上回面不答。豫章王於邸起土山,列種

桐竹,號為桐山。武帝幸之,置酒為樂,顧臨川王映:“王邸亦有嘉名不?”映

曰:“臣好棲靜,因以為稱。”又問曄,曄曰:“臣山卑,不曾棲靈昭景,唯有

薇蕨,直號首陽山。”帝曰:“此直勞者之歌也。”

久之,出為江州刺史。上以曄方出鎮,求其宅給諸皇子,遣舍人喻旨。曄曰:

“先帝賜臣此宅,使臣歌哭有所,陛下欲以州易宅,臣請不以宅易州。”帝恨之。

至鎮百余日,典簽趙渥之啟曄得失,征還為左戶尚書。遷太常卿,累不得志。冬

節問訊,諸王皆出,曄獨後來,上已還便殿,聞曄至,引見,問之,曄稱牛羸不

能取路。上敕車府給副禦牛一頭。敕主客自今諸王來不隨例者,不複為通公事。

還,過竟陵王子良宅,冬月道逢乞人,脫襦與之。子良見曄衣單,進襦於曄。曄

曰:“我與向人亦複何異?”尚書令王儉詣曄,曄留儉設食,盤中菘菜<魚邑>魚

而已。儉重其率真,為飽食盡歡而去。尋為丹陽尹,始不複置行事,自得親政。

轉侍中、護軍將軍,給油絡車,又給扶二人。武帝臨崩,遺詔為衛將軍、開府儀

同三司。大行在殯,竟陵王子良在殿內,太孫未至,眾論喧疑,曄眾中言曰:

“若立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立太孫。”及鬱林立,甚見馮賴。隆昌元年薨,

贈司空,班劍二十人。

安成恭王暠,字宣曜,高帝第六子也。性清和,多疾。歷位南中郎將、江州

刺史,侍中,領步兵校尉,中書令。永明元年,為散騎常侍、秘書監,領石頭戍

事。及夏薨。

鄱陽王鏘,字宣韶,高帝第七子也。建元末,武帝即位,為雍州刺史,加都

督。武帝服除,鏘方還,始入覲,拜便流涕。武帝愕然,問其故,鏘收淚曰:

“臣違奉彌年,今奉顏色,聖顏損瘦,所以泣耳。”武帝歎曰:“我複是有此一

弟。”累遷丹陽尹。永明十年,為領軍將軍。鏘和悌美令,性謙慎,好文章,有

寵於武帝。領軍之授,齊室諸王所未為,鏘在官理事無壅,當時稱之。車駕遊幸,

常甲仗衛從,恩待次豫章王嶷。其年,給油絡車。隆昌元年,轉尚書左仆射,遷

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鏘雍容得物情,為鬱林依信。鬱林

心疑明帝,諸王問訊,獨留鏘,謂曰:“聞鸞於法身何如?”鏘曰:“臣鸞於宗

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乾,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

鬱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複小聽。”

及鬱林廢,鏘竟不知。延興元年,進位司徒,侍中如故。明帝鎮東府,權威稍異,

鏘每往,明帝屣履至車迎鏘,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鏘以此推信之。而宮台內皆

屬意於鏘,勸令入宮,發兵輔政。製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

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宣城公

政當投井求活,豈有一步動哉!東城人政共縛送耳。”子隆欲定計,鏘以上台兵

力既悉度東府,且慮難捷,意甚猶豫。馬隊主劉巨,武帝時舊人,詣鏘請間,叩

頭勸鏘立事。鏘命駕將入,複回還內,與母陸太妃別,日暮不成行。典簽知謀告

之,數日,明帝遣二千人圍鏘宅,害鏘,謝粲等皆見殺。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

兵圍宅,或斧斫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財皆見封籍焉。

桂陽王鑠,字宣朗,高帝第八子也。永明七年為中書令,加散騎常侍。時鄱

陽王鏘好文章,鑠好名理,人稱為鄱、桂。鑠清羸有冷疾,常枕臥,武帝臨視,

賜床帳衾褥。性理偏詖,遇其賞興,則詩酒連日;情有所廢,則兄弟不通。隆

昌元年,加前將軍,給油絡車,並給扶二人。鄱陽王見害,鑠遷中軍將軍、開府

儀同三司。不自安,至東府見明帝,及出,處分存亡之計。謂侍讀山忭曰:“吾

前日覲王,王流涕嗚咽,而鄱陽、隨郡見誅。今日見王,王又流涕而有愧色,其

在吾邪?”其夜三更中兵至,見害。

始興簡王鑒,字宣徹,高帝第十子也。性聰警。年八歲,喪所生母,號慕過

人,數日中便至骨立。豫章文獻王聞之,撫其首嗚咽,謂高帝曰:“此兒操行異

人,恐其不濟。”高帝亦悲不自勝。

初封廣興郡王,袁彖時為秘書丞,早有令譽,高帝盛重鑒,乃以彖為友。後

改封始興。自晉以來,益州刺史皆以良將為之。宋泰始中,益州市橋忽生小洲,

道士邵碩見之,曰:“當有貴王臨州。”劉亮為刺史,齋前石榴樹陵冬生華,亮

以問碩,碩曰:“此謂狂華,宋諸劉滅亡之象。後二年君當終,後九載宋當滅。

滅後有王勝甗來作此州,冀爾時蜀土平。”碩,始康人,元徽二年,忽告人雲:

“吾命終。”因臥而死。後人見碩在荊州上明,以一隻故履縛左腳,而行甚疾,

遂不知所之。永明二年,武帝不複用諸將為益州,始以鑒為益州刺史、督益、寧

二州軍事,加鼓吹一部。“勝憙”反語為“始興”,碩言於此乃驗。

先是劫帥韓武方常聚黨千余人,斷流為暴,郡縣不能禁,行旅斷絕。鑒行至

上明,武方乃出降。長史虞忭等鹹請殺之。鑒曰:“武方為暴積年,所在不能製,

今降而被殺,失信,且無以勸善。”於是啟台,果被宥,自是巴西蠻夷凶惡,皆

望風降附。行次新城,道路籍籍,雲陳顯達大選士馬,不肯就征,巴西太守陰智

伯亦以為然。乃停新城十許日,遣典簽張曇皙往觀形勢。俄而顯達遣使人郭安明、

朱公恩奉書貢遺,鹹勸鑒執之。鑒曰:“顯達立節本朝,必自無此。曇皙還,若

有同異,執安明等未晚。”居二日,曇皙還,說顯達遣家累已出城,日夕望殿下

至。於是乃前。時年十四。

好學,善屬文,不重華飾,器服清素,有高士風。與記室參軍蔡仲熊登張儀

樓,商略先言往行及蜀土人物,鑒言辭和辯,仲熊應對無滯,當時以為盛事。州

城北門常閉不開,鑒問其故於虞忭,忭答曰:“蜀中多夷暴,有時抄掠至城下,

故相承閉之。”鑒曰:“古人雲,‘善閉無關鍵’,且在德不在門。”即令開之。

戎夷慕義,自是清謐。於州園地得古塚,無複棺,但有石槨。銅器十余種,並古

形;玉璧三枚;珍寶甚多,不可皆識;金銀為蠶蛇形者數鬥。又以朱沙為阜,水

銀為池,左右鹹勸取之。鑒曰:“皇太子昔在雍,有發古塚者,得玉鏡、玉屏風、

玉匣之屬,皆將還都,吾意常不同。”乃遣功曹何佇為之起墳,諸寶物一不得犯。

性甚清,在蜀積年,未嘗有所營造,資用一歲不滿三萬。王儉常歎雲:“始興王

雖尊貴,而行履都是素士。”時有廣漢什邠人段祖,以淳於獻鑒,古禮器也。高

三尺六寸六分,圍三尺四寸,圓如筩,銅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銅馬,以繩縣馬,

令去地尺余,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於下,以芒莖當心跪注淳於,以手振芒,則

聲如雷,清響良久乃絕。古所以節樂也。五年,鑒獻龍角一枚,長九尺三寸,色

紅,有文。

九年,為散騎常侍、秘書監,領石頭戍事。上以與鑒久別,車駕幸石頭,宴

會賞賜。尋遷左衛將軍,未拜,遇疾。上為南康王子琳起青楊巷第,新成,車駕

與后宮幸第樂飲。其日鑒疾,上遣騎詔問疾相繼,為之止樂。尋薨。

江夏王鋒,字宣穎,高帝第十二子也。母張氏有容德,宋蒼梧王逼取之,又

欲害鋒。高帝甚懼,不敢使居舊宅,匿於張氏舍,時年四歲。性方整,好學書,

張家無紙劄,乃倚井欄為書,書滿則洗之,已複更書,如此者累月。又晨興不肯

拂窗塵,而先畫塵上,學為書字。五歲,高帝使學鳳尾諾,一學即工。高帝大悅,

以玉騏麟賜之,曰:“騏麟賞鳳尾矣。”至十歲,便能屬文。武帝時,藩邸嚴急,

諸王不得讀異書,《五經》之外,唯得看《孝子圖》而已。鋒乃密遣人於市裡街

巷買圖籍,期月之間,殆將備矣。

好琴書,蓋亦天性,嘗覲武帝,賜以寶裝琴,仍於禦前鼓之,大見賞。帝謂

鄱陽王鏘曰:“闍梨琴亦是柳令之流亞,其既事事有意,吾欲試以臨人。”鏘曰:

“昔鄒忌鼓琴,威王委以國政。”乃出為南徐州刺史。善與人交,行事王文和、

別駕江祏等,皆相友善。後文和被征為益州,置酒告別,文和流淚曰:“下官少

來未嘗作詩,今日違戀,不覺文生於性。”王儉聞之,曰:“江夏可謂善變素絲

也。”工書,為當時蕃王所推。南郡王昭業亦稱工,謂武帝曰:“臣書固應勝江

夏王。”武帝答:“闍梨第一,法身第二。”法身,昭業小名,闍梨,鋒小名也。

隆昌元年,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尋加秘書監。及明帝知權,蕃邸危懼,江

祏嘗謂王晏曰:“江夏王有才行,亦善能匿跡,以琴道授羊景之,景之著名,而

江夏掩能於世,非唯七弦而已,百氏亦複如之。”鋒聞歎曰:“江祏遂複為混沌

書眉,欲益反弊耳。寡人聲酒是耽,狗馬是好,豈複一豪於平生哉。”當時以為

話言。常忽忽不樂,著《攸柏賦》以見志,曰:“既殊群而抗立,亦含貞而挺正。

豈春日之自芳,在霜下而為盛。衝風不能摧其枝,積雪不能改其性。雖坎壈於當

年,庶後凋之可詠。”時鼎業潛移,鋒獨慨然有匡複之意,逼之行事典簽,故不

遂也。嘗見明帝,言次及遙光才力可委之意,鋒答曰:“遙光之於殿下,猶殿下

之於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明帝失色。鋒有武力,明帝殺諸王,

鋒與書詰責,左右不為通。明帝深憚之,不敢於第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欲上車

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遂逼害之。江斅聞其死,流涕曰:

“芳蘭當門,不得不鋤,其《修柏》之賦乎?”

南平王銳,字宣毅,高帝第十五子也。位左戶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

永明七年,出為南中郎將、湘州刺史。延興元年,明帝作輔,害諸王,遣裴叔業

平尋陽,仍進湘州。銳防閣周伯玉大言於眾曰:“此非天子同意,今斬叔業,舉

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簽叱左右斬之,銳見害,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鏗,字宣儼,高帝第十六子也。生三歲喪母。及有識,問母所在,左

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不識母,常祈請幽冥,求一夢見。至六歲,遂夢

見一女人,雲是其母。鏗悲泣向舊左右說容貌衣服事,皆如平生,聞者莫不歔欷。

清悟有學行。永明十一年,為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軍事。雖未經庶務,而雅得

人心。舉動每為簽帥所製,立意多不得行。州鎮姑孰,於時人發桓溫女塚,得金

巾箱,織金篾為嚴器,又有金蠶銀璽等物甚多。條以啟聞,鬱林敕以物賜之。鏗

曰:“今取往物,後取今物,如此循環,豈可?不熟念。”使長史蔡約自往修複,

纖毫不犯。

年十歲時,與吉景曜商略先言往行。左右誤排柟榴屏風,壓倒其背,顏色

不異,言談無輟,亦不顧視。彌善射,常以堋的太闊,曰:“終日射侯,何難之

有?”乃取甘蔗插地,百步射之,十發十中。永明中,製諸王年未三十,不得畜

妾。及武帝晏駕後,有勸取左右者,鏗曰:“在內不無使役,既先朝遺旨,何忍

而違?”及延興元年,明帝誅高、武、文惠諸子,鏗聞之,馮左右從容雅步,詠

陸機《吊魏武》雲:“昔以四海為己任,死則以愛子托人。”如此者三,左右皆

泣。後果遣呂文顯齎藥往,夜進聽事,正逢八關齋。鏗上高坐,謂文顯曰:“高

皇昔寵任君,何事乃有今日之行?”答雲:“出不獲已。”於是仰藥,時年十八。

身長七尺,鏗狀似兄嶷,鹹以國器許之,及死,有識者莫不痛惜。

初鏗出閣時,年七歲,陶弘景為侍讀,**年中,甚相接遇。後弘景隱山,

忽夢鏗來,慘然言別,雲:“某日命過無罪,後三年當生某家。”弘景訪以幽中

事,多秘不出。覺後,即遣信出都參訪,果與事符同,弘景因著《夢記》雲。

晉熙王钅求,字宣攸,高帝第十八子也。隆昌元年,位郢州刺史。延興元年

見害。

河東王鉉,字宣胤,高帝第十九子也。母張氏,有寵於高帝,鉉又最幼,尤

所留心。高帝臨崩,以屬武帝,武帝甚加意焉。為納柳世隆女為妃。武帝與群臣

看新婦,流涕不自勝,豫章王嶷亦哽咽。及明帝誅高帝諸子,以鉉高帝所愛,亦

以才弱年幼,故得全。初,鉉年三四歲,高帝嘗晝臥纏發,鉉上高帝腹上弄繩,

高帝因以繩賜鉉。及崩後,鉉以寶函盛繩,歲時輒開視,流涕嗚咽。人才甚凡,

而有此一至。建武中,高、武子孫憂疑。鉉朝見,常鞠躬俯僂,不敢正行直視。

尋遷侍中、衛將軍。鉉年稍長。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鉉為名,鉉免官,以王還

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永泰元年,明帝暴疾甚,乃見害。聞收至,欣然曰:

“死生命也,終不斅建安,乞為奴而不得。”仰藥而卒。鉉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論曰:豫章文獻王,珪璋之質,夙表天姿,行己所安,率由忠敬。雖代宗之

議早隆皇矚, 而天倫之愛無虧永明,故知“為仁由己”,不虛言也。自宋受晉終,

馬氏遂為廢姓;齊受宋禪,劉宗盡見誅夷。梁武革齊,弗取前轍,子恪兄弟,並

皆錄用,雖見梁武之弘裕,亦表文獻之余慶。昔陳思《表》雲:“權之所存,雖

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原夫此言,實存固本。然就國之典,既隨代革,

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托體,同稟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恆數,禮地兼隆,

易生猜疑。武帝顧命,情深尊嫡,密圖遠算,意在求安。以明帝同起布衣,用存

顧托,遂韜永命於近戚,寄重任於疏親。以為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固;支庶中

立,可息覬覦之謀,表裡相維,洊隆家國。曾不慮機能還衡,權可製眾,宗族

殲滅,一至於斯。曹植之言,遠有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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