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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95小農莊》第684章 奇葩的捉雁方式
  直到夜裡九點多,豬頭肉終於出鍋了。

  一隻隻金黃的豬頭在鹵熟之後成為了誘人的醬紅色。

  滿院子飄香。

  就算這四面掛白,院中擺著靈棚的地方,也擋不住人們吃肉的熱情。

  大人小娃子拿著碗排著隊等著盛肉。

  怎麽高興怎麽來就是了。

  “踏馬的,這王八蛋還學聰明了,知道等人都睡了才往外溜……”

  陳凌青著臉,要不是他今天回來的晚,還逮不到這家夥呢。

  就連管事精二黑也不會亂叫。

  攆過山,打過獵的清楚,山裡的東西,不管是野豬還是野狼什麽的,獵人帶狗進山……這些野獸必先衝人。

  村裡就這樣熱鬧著,持續到很晚。

  雖然有點奇葩,但不是沒有道理。

  它們是後半夜凌晨四點多鍾,將近五點鍾的時候落到這裡的。

  老二王聚英剛要說啥,忽然臉色一變:“完了哥,光顧著吃肉了,還沒讓守夜的人喝酒哩。”

  陳凌看了眼時間,當即精神一振,喊上王文超他們幾個拿上槍就往外走。

  看到陳凌生氣,旁邊的小白牛探出腦袋來,輕輕叫著安慰他。

  這也是從上次之後就再沒逮到它的原因。

  陳凌一看二黑這反應就知道小青馬肯定又偷偷溜出去了。

  二黑就跑出來衝農莊東側的牲口圈汪汪大叫。

  上百隻大雁,一個個背著翅膀,扭著屁股,伸長脖子在麥田,擠成一團,歡快的啃吃著爽口的麥苗,像一隻隻貪吃的小羊一樣。

  這家夥,要是不知情的人看到這麥田裡黑乎乎的一堆,不斷晃動的影子,恐怕要把魂兒都嚇飛。

  換在大雁這裡也差不多,人走著靠近過去,跟人躺在地上,在它們眼裡肯定是不一樣的感覺。

  是陳凌想了個比較奇葩的法子,還真有效果。

  霜降節氣一過,山裡一天天的冷了下來。

  “躲啥躲,不用躲,你躲溝裡怎麽拉網?聽我的,你們兩個人一組,去咱們鋪的網那些網旁邊,挨著網躺下來不要動,等大雁過來。”

  “啊?躺著?”

  趁著明亮的月光,若是抬頭去看的話,會看到黑壓壓的百多隻大雁,在頭雁的帶領下,排成一個個巨大的人字形。

  該放哨去放哨,負責吃飯的,就各自找合適的地方大口開吃。

  “睡吧睡吧,沒事。”

  兩人披著一身白孝服蹲在牆根狂炫了兩大碗。

  本來他還把睿睿送回去後倒上杯熱茶就過來了。

  “嗯嗯嗚嗚嗚,豬耳朵也好吃,嚼著真香,越嚼越香……嗯嗚,富貴以後你有啥活就喊俺們哈,只要再給俺弄一鍋這樣的豬頭,俺給你當牛做馬都行。”

  老大王聚傑也忘了這茬,急忙去問王來順。

  不然幾個豬頭放在一個大鍋裡燉,帶著耳朵很佔地方。

  守夜的人喝酒吃小灶,那是漫漫長夜,還守著死人,總得找點事乾,弄點熱呼氣出來。

  知道大雁飛過來了。

  幾人著急忙慌的跑到村外,麥田還什麽空蕩蕩的,什麽都沒有。

  只是在深秋清冷皎潔月光下,麥田起了一層薄薄的白霜。

  周圍是一圈蹲在地上捧著碗狂吃的小蘿卜頭們。

  當然了。

  出去跑就出去跑吧,等來年開春就給它找個公馬配上。

  生怕危險來臨的時候,來不及逃跑。

  是的,因為豬頭便宜,就聽陳凌的,買的比較多,所以還是要分成兩三鍋來燉的。

  今天夜裡的這群大雁就是這樣。

  那是小青馬住的地方。

  他以前只在王素素嘴饞的時候做上一次。

  又伸手在小白牛跟小水牛的腦袋上拍了拍:“睡吧,都睡吧,沒事了。”

  王來順還沒吃完呢,聞言就抬眼看了侄子一眼:“喝啥酒,這肉還沒吃過癮,誰顧得上啊……唉,反正你不用管這個,你達啥也教不了你,這點事都不懂嘛。”

  陳凌不是第一次做這個豬頭了。

  就如同深秋的大白菜在經過霜打了之後會變得更好吃一樣。

  陳凌也撈了一個耳朵跟舌頭,配了點偏瘦的豬頭肉,捧著碗和睿睿父子倆吃著。

  這是老少爺們兒都喜歡的場合。

  但小娃子們從來沒吃到過。

  它們雖然抵擋不住麥苗的誘惑……但每次行動異常謹慎,行蹤飄忽不定,很難被人看到。

  “幸虧趕得真及時,大雁還沒飛過來……富貴叔,怎麽辦?是不是要找地方躲起來?那邊溝裡行不行?”

  只要沒啥大事,小青馬偷偷溜出去了它們也不會叫。

  因為野獸眼裡,人比獵狗高大,所以人的危險程度比狗高。

  “哞~”

  陳凌想到就做,拿來一試,果然有效果。

  由遠及近飛過來。

  或者喝半晚上的酒。

  這天夜裡就是這樣。

  後半夜裡消停下來之後。

  而這豬頭過油炸一遍,不僅能除去豬腥味,吃起來還不那麽膩,鹵熟之後這豬皮還會更勁道,更入味,QQ彈彈的,吃進嘴裡香滑滿口,真叫一個滿口香。

  大雁別看又被叫做野鵝,跟鵝一樣攻擊性特別強。

  只是陳凌也不知道,小青馬出去溜達整天都是去什麽地方。

  一三.一一四.一四一.一二二

  王素素喜歡吃豬蹄、豬耳朵,他就把豬頭跟豬蹄一塊燉。

  夜間結上霜凍後,麥苗就由鮮綠色轉為了暗綠色。

  機警的大雁群在高空反覆盤旋幾圈,發現地面上沒什麽危險,就展開雙翅慢慢滑翔降落在麥田裡。

  這倆侄子沒經過啥事。

  陳凌吃了兩塊肉,就把睿睿帶回家去了。

  旁邊還有一個稚嫩的小腦袋,擠在小白牛龐大的身軀嗙,眨著黑白分明的眼睛好奇的望著。

  到時候看它還敢不敢不老實。

  人起床過來看,它老老實實在牲口圈裡待著呢。

  這麥田裡的麥苗在霜降之後似乎也是這樣。

  很是吸引一些野物的青睞。

  這個時間點,正是大雁飛過來的時候。

  “嘶哈,俺滴老天爺,太香了,太香了……這豬頭弄的也太香了,這豬皮吃一口,好吃的俺差點翻白眼,好吃暈了都……”

  但村裡這年月娛樂活動少,除了過年,大夥沒啥事也不會像過紅白喜事這樣湊一塊熱鬧熱鬧。

  家裡有小娃,黑娃小金兩個很懂事,管著狗群不讓晚上亂叫。

  這些大雁卻好像沒看到一樣。

  人多的地方,野獸天敵出沒的地方,它們一般是不去的。

  走近了就能看到,輕薄的霜似乎在月光下泛著微微閃亮的熒光,很是漂亮。

  “他奶奶的,這還是吃得太飽了。”

  甚至還會上前攻擊。

  雖然說他不是王家的小輩,並不是一定要他去守夜的,再說他還是廚子,白天還要忙活的,得休息好。

  從東北邊的夜空中便傳來一陣陣“嘎、嘎”的鳴叫聲,在天空中此起彼伏,響成一片。

  實際上這東西還是非常膽小謹慎的,每次落地之前都要偵查周圍環境。

  要不是作為親叔叔,碰上這樣的人家,他是說啥都不會來做這個管事的。

  結果回到家。

  要是知道小青馬整天大半夜不睡覺跑出去幹啥去,或許他就不會這麽生氣擔心了。
    ……

  或許是前半夜裡王來福家那邊太過熱鬧了。

  “讓你躺著就躺著,別問那麽多,大雁快來了。”

  村裡除了閑漢也沒哪家人會像這樣光明正大的打一晚上的牌。

  豬頭收拾收拾燉上後。

  他們躺在麥田,那大雁就跟沒看到一樣,嘎嘎叫著就從空中滑翔著落下。

  也就凌晨四點多鍾了。

  這是陳凌白天裡看到疑似狐狸去抓大雁的情況,忽然想到的一個法子。

  成群結隊地落在麥地裡後,黑壓壓的一片,吃起麥苗來很有秩序:有吃的,有站崗的。

  後半夜到了凌晨三點之後,辦喪事這邊就消停了。

  陳凌跟人打了會兒牌,就把剩下的豬頭也放進鍋裡燉上。

  是天天來吃,一天也不斷。

  睿睿也還沒吃過呢。

  王來福的兩個兒子也是只顧著吃,有個這樣心高氣傲卻又沒本事、自卑敏感的爹,他們是真的沒吃過什麽好東西。

  並不是必須有的。

  那就是大雁雖然怕人,但是在它們群體數量足夠龐大的時候,或者碰到人少的時候,單獨一兩個人,或者只是小孩子老人靠近,它們是不會害怕的。

  每個豬頭上的兩隻豬耳朵陳凌都是割下來的。

  何況陳凌還憋著一口氣去逮大雁呢。

  陳凌看了眼在自己懷裡困得睜不開眼的睿睿,抬頭迷迷瞪瞪的看著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腦袋。

  現在這麽多人,這麽熱鬧,有酒沒酒隨人高興,誰想喝就去喝,不想喝就別喝。

  而陳凌他們呢,早就在這附近滿眼振奮的等著了。

  雖然豬頭買多了,有的難免不怎新鮮,但這季節不是夏天,沒啥大礙。

  老話說馬無夜草不肥,這小青馬夜裡不睡覺,還有精力出去瞎跑,從這一方面來說,什麽品種的馬都比不上。

  果然,走過去一看,裡邊空了。

  老大王聚傑湊到弟弟跟前小聲說:“咱倆娶媳婦還讓富貴來當廚子。”

  落在地上先是疑惑的看了他們這些躺在地上挺屍的幾人一眼,然後就若無其事的各司其職。

  誰想吃舌頭,誰想吃豬耳朵,自己撈就是。

  夜深人靜,天空過大雁的時候動靜不小,離得還遠呢,黑娃小金就開始提醒陳凌了。

  這兩種的威脅程度在它們看來估計也是不一樣的感覺。

  這裡也有個矛盾的地方。

  落地後,還要有幾只打架厲害、性格凶猛、攻擊性強的大雁在外圍放哨站崗。

  吃完後,兩人互相對視一眼,一邊擦著嘴上的油,一邊嘿嘿一笑。

  時間稍稍後退半刻鍾。

  就好比這大雁。

  而小青馬比之前雞賊多了,晚上出去撒一次歡,早晨天不亮就跑回來了。

  不能因為小青馬一個不聽話的,讓全家跟著不安生。

  他爹王來福也教育不了兩個兒子什麽人情世故。

  絲毫沒有察覺到危險的臨近。

  很多甚至吃著忘乎所以,精準的踩在他們鋪設的大網上。

  陳凌見此,心裡激動得不行,蹭的就從地上爬起來,大喊一聲:“扯網!”(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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