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天才音醫師》第91章 神奇洞府(1)
第91章 神奇洞府(1)琴有靈,未有怨氣,未有戾氣,在不知歷經多少世,還能如此平和,確是值得尊敬。
而琴弦未動,即能應四時之變,感物喜而喜,以物悲能悲,能應聲變之輕重,風雲變幻之無常,當為琴之珍品,真正的價值,卻不限於出琴本身所代表的意義。
如此好琴,如若能操執於手,於擅長音殺者,將如虎添翼,音出無落空,若再鋪以高修為,到達“一琴在手,萬音聽令,聲之所達,無不隨意”的境界也只是早晚之事,揚指能救命,反掌能殺人,笑談間決定生死,成就萬古威名也是易於探裹取物。
想到那種境界,水嘯頓然心生向往,那種境界,正是她之最高追求,唯有到達那種境界,她才有機會重返出生地,與家人團聚。
凰嘯靈琴,十大至寶樂器之首,又豈非凡物?
龍太子悠悠的笑了,托起琴,對著綠馬點點頭:“飛飛,試琴。”
呃,綠馬,飛馬,飛飛?
水嘯眨眨眼,恍然記起自己還沒問過綠馬,小龍的名字,悄悄的抹把冷汗,也暗暗決定一直裝傻,以後也不問。
飛飛聽得太子殿下的命令,鄭重的抬起一隻蹄子,輕輕的劃過琴弦,然而,那一劃之後,琴弦隻輕輕顫動一下,竟連聲震音也沒有發出。
啞琴?
好容易見著一面好琴,竟發不出聲音,還有比這更悲催的事麽?眼一瞪,水嘯悲憤了。
小叮當搖搖大尾巴,一個蹦跳跳到粉金龍爪臂上,也好奇的伸出小爪子,高高的挑起一根弦,重重的放下去。
沒聲音。
小叮當甩甩尾巴,再一蹦,蹦到飛飛翅膀上坐著,瞅著圓瞪又眼的水嘯,骨碌碌的亂轉眼珠子,那模樣像極了在偷笑。
試琴無音,龍太子抬腿,跨步,一步一步向前移,眼裡盡是掩不住的喜悅。
他走的極慢,好似琴十分沉重。
“很重?”水嘯不敢提出質疑琴的疑問,只是好奇的盯著他的步伐。
“不重,只有三萬六千六百零九兩九錢九分。”龍太子笑吟吟的報出琴的重量來,語氣輕飄飄的。
這重量,對於修武都來說,尤其是修為超過測天境的人來說,根本不值一提,出於對琴的尊敬與敬仰,他沒動用源力,只是以本身之力托抱,步伐才有些沉重。
孫悟空手中的定海神針,也僅重一萬八千斤,這重量是那根如玉金箍棒的二倍,還不重?
嘶……水嘯暗中抽了一口冷氣,都不敢想象,要如何能抱琴而拔弦。
“從今後,他便是你的兵器。”近前,龍太子鄭重的將琴送出。
她能行麽?
“弦好細。”不敢說弦根本彈不響,水嘯瞅瞅,有些遲疑的伸出手去接。
“再細都不會斷,就算你拿去砸人形魔獸,獸死,他也會完好無缺。”想到之前看到盟友拿琴砸獸,龍太子有些好笑。
也許,可以拿來當利器用。
水嘯想想,也釋然了,就算彈不響,也還是用的,雙手托住琴底,做好準備後才往上抬臂。
然而,才輕輕一抬,就將琴托起,甚至連一分力氣都施展,之前所有蓄起的力竟然英雄無用之地。
琴,輕如無物。
如果不是觸手生溫的感應在,她甚至懷疑雙手所捧是一片空氣,發現這點,水嘯驚訝的挑起眉:“真的有三萬多斤重?你確定?”
飛飛,小叮當揣透那話裡的意思後,雙雙眼一爆,眼珠子幾乎要掉出來,他們沒抱過琴,可是卻曾試抱過琴盒,那重量,一分不差。
沒重量?
果然是那一族的直系血裔!
微一怔,龍太子瞬間咧嘴,溢出一臉的笑。
他一笑,龍嘴嘴角上挑,龍目晃著水光,身上的小粉點也發出奪目的光彩,他的形象立即生動起來,比卡通裡的小龍人更漂亮,更耀眼。
沒得到回答,水嘯一瞧就瞧到小龍燦爛的笑容,被炫得眼花了一下,無奈的抽抽嘴角,坐好,將琴橫擱腿上,手指試著劃過琴弦。
刹時,一聲清嘯衝天而起。
聲似鳳凰長鳴,悅耳嘹亮。
琴音出,龍太子渾身一震,瞬間變得精神抖擻,神采亦亦。
凰嘯,終於重見天日!
誰能想到,在歷經萬古變遷,億萬年無蹤後,寶琴竟如此平安的回到他命定的主人身邊?
凰嘯音出,從此天下歸誰主,唯持琴者有權定論!
他果然是沒看錯,他選擇的人,正是預言中的人,龍太子盯著盟友,目中精光亂閃,心中一片喜悅。
飛飛,小叮當的眼內也是一片水光灩灩。
呃?
水嘯縮回手,盯著手指猛瞧。
“名琴識主,旁人是彈不響此琴的,若強求,只會被反噬。”龍太子蹲下身,為驗證給人看,還特地拔動琴弦。
有此琴在手,以後,還怕音術不成麽?從今後,必要傲笑天下,成就萬古音醫之名,才不枉來這異界走一遭!
水嘯低眸一想,霍然悟透真正的意義,心情大好,飛快的將琴收起,心中湧起豪情萬丈。
至於為何旁人彈不響,那不重要,她從來不去挖那些秘密。
三隻獸獸靜靜的瞅著不知在想什麽的人。
“我們回家,我帶你回我的臨時洞府。”龍太子瞄瞄,拉著盟友的手,輕輕一跳,穩穩的坐於飛飛背上。
龍的洞府?寶窟?
水嘯大喜。
飛飛揚蹄,踏雪飛奔。
水嘯被風一吹,頭腦也變得異常的清醒,為滿足自己心頭深藏已久的願望,將小叮當捉住放到肩膀上,又閃電般的出手將小龍攬在懷中,兩手交錯放在小龍肚皮上。
只要小龍掙扎,她就準備摸他的笑鱗。
龍太子微顫一下,又變得得個乖寶寶,溫順的任人抱著。
終於如願以償的抱到神聖的龍,水嘯滿足的半眯起眼,一邊樂悠悠的享受著有人代步的快樂,一邊觀察路線。
這一次,飛飛走的不是曾經引誘著人追趕的那個方向,竟是完全相反的另一邊,在奔行約百余裡時,一頭扎進一處樹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