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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崩壞的霍格沃茨》第131章 日記本
  第131章 日記本

  聽了歐文的說法,哈利並沒有繼續追問,只是默默凝視著他。

  目光深邃,若有所思。

  歐文一臉坦然地微笑著,他不管哈利信不信,既然對方不再開口,他就當他信了。

  “我先回寢室去了。”他有些戀戀不舍地看著被哈利佔據的扶手椅,目光幽怨地把墨勒忒抱進懷裡,委委屈屈地走向寢室的入口。

  演,你接著演!哈利氣呼呼地抱起了肩膀,閉上眼睛翹起了二郎腿,一副大佬的坐姿。

  歐文嘖了一聲,慢悠悠地踱步回了寢室。在銀亮亮泛著淺綠色澤的燈光下,他眼中的玩味緩緩收斂起來,眼神變得如同夜晚的黑湖般幽暗而深冷,臉上的表情也因此顯得深沉而漠然起來。

  他坐在床邊的書桌旁,左手握拳撐著自己的側臉,右手則是緩緩地在桌面上輕撫著。

  “這麽說,伏地魔還是回到了霍格沃茨?”他的手指輕輕扣著桌面,“嗒嗒”的聲音在寢室裡單調地回蕩著,“他不找個地方藏起來抓緊時間復活,而是冒著被抓出來的危險來到霍格沃茨,湊到鄧布利多的眼皮子底下是要幹什麽?”

  “為了哈利?”歐文換位思考著,分析著對方的心理。他不想插手這個爛攤子,但他好奇伏地魔的目的和想法。嗯,好奇心永遠是人最大的源動力。

  如果他是伏地魔的那個冠冕魂器,他的記憶定格在被分裂出來的那一刻。沒有相關記憶的他在得知自己是被一個嬰兒打敗了之後,必然會非常好奇哈利身上究竟有什麽秘密和力量。

  他不會知道自己當初是為什麽突然決定要去殺一個嬰兒的,畢竟那個預言是極少數人才知道的秘密。但能讓當時如日中天的他親自動手,必然是因為感覺到了威脅,一種可能會使自己死亡的威脅,而事實也確實證明了這一點——伏地魔死了,而哈利毫發無傷。

  他必然會想要探探哈利的深淺,並且想辦法解決這個威脅……但這一切肯定要在復活之後!
  但從羅恩·韋斯萊前後不一致的表現來看,伏地魔顯然還沒有完全復活。哪怕他自信鄧布利多不知道魂器的事情,貿然出現在鄧布利多著重關照的霍格沃茨也是極其不明智的行為。有這個功夫,他指使著小矮星彼得先復活自己難道不好嗎?
  當然,伏地魔的想法恐怕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維方式來衡量,但分裂靈魂應當只會讓人變得越來越扭曲和偏執,而不是分裂了智商!

  “呃,說不定他真的只是想回到這個對他具有特殊意義的地方看看?”歐文從心理學的角度出發,進行著深入的剖析。

  對於伏地魔來說,霍格沃茨其實是一個有著重要意義的地方,鄧布利多則是他最大的敵人。或許他很樂意大搖大擺地回到學校,在鄧布利多眼皮子底下復活並解決哈利,這樣他就算是贏了一局,可以得意地欣賞鄧布利多的憤怒、悔恨和無力……

  就像許多犯罪嫌疑人犯案後喜歡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回到案發現場看看,不得不說,這其中是有一部分挑釁的心理在內的。

  “不,或許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歐文忽然搖搖頭,“如果霍格沃茨有什麽值得他圖謀的東西呢?”

  這樣才能解釋他為什麽要讓小矮星彼得來到霍格沃茨,因為他需要一個幫手。這個幫手不光要幫他打掩護,幫他對付哈利,還要為他做其他事情?

  “會是什麽呢?”他閉上雙目,手指輕敲著桌面,“還是缺乏情報啊……”

  “那就換一個問題,那個冠冕究竟在哪兒?”歐文睜開眼睛,持著羽毛筆在羊皮紙上寫寫畫畫著。

  “既然伏地魔還沒有完全控制住羅恩·韋斯萊,那麽冠冕很大可能不會離他太遠,甚至就在他身上?”他眯眼思索著,“但韋斯萊家其他人的異常又是因為什麽呢?難道伏地魔能同時控制好幾個人?或者說,奪魂咒?”

  但是,從韋斯萊孿生兄弟那天在有求必應屋的表現來看,並不像是中了奪魂咒。被奪魂咒控制的人只會按照施咒者的命令做事,不會節外生枝地對歐文透露那麽多情報,甚至給他忠告,讓他遠離那個冠冕。

  “據說拉文克勞的冠冕具有增長智慧的魔力,說不定在被製作成魂器之後,擁有了某種影響別人心智的能力?”歐文在紙上畫了畫,“但這只是猜測,事實說不定錯得離譜。”

  “接觸過冠冕的人不多,但也不少……”他在紙上寫下了幾個名字。

  首先,韋斯萊孿生兄弟在有求必應屋裡找到了那個冠冕,把它帶了出來。他們把冠冕保存在手中一段時間,很難說他們究竟有沒有戴過它。

  在這段時間,他們把冠冕戴在了羅恩·韋斯萊頭上。可憐的家夥,顯然伏地魔時而可以控制他,大概也就是在這期間,老鼠斑斑的異常被發現了。

  接下來,冠冕被賣給了拉文克勞的級長佩內洛·克裡瓦特,這是由正在追求她的珀西·韋斯萊牽線搭橋的。買到冠冕的克裡瓦特很大概率會試著戴上它,驗證一下真假,而同樣接觸過冠冕的珀西……很難說他有沒有試試。

  最後,冠冕在克裡瓦特手中失蹤了。但知道這件事的人就那麽幾個,冠冕很大概率還在他們手中流轉,至於這個過程中有沒有被其他人得到過,歐文就無從知曉了。

  “說起來,這個魂器是伏地魔巔峰時期製作出來的,拉文克勞的冠冕本身更是一件強大的魔法物品,這個魂器肯定比日記本強大太多。”歐文想著,“原本的劇情裡,日記本用了接近一年的時間完全控制了金妮,並且接近復活,那這個冠冕要用多久呢?”

  從冠冕被發現到現在已經差不多兩個半月了,還剩下多長時間呢?

  “但是,魂器的復活到底是怎樣的?真的能從無到有地生出一具身體嗎?”歐文忽然想到,“如果不能,那伏地魔是不是還需要想辦法創造一個身體,比如像是原著中所做的一樣,圖謀哈利身上的力量,想用他的血?”

  “那麽,如果其中一個魂器復活了,那主魂怎麽辦?這個世界上會不會出現兩個伏地魔?沒有人會希望世界上出現另一個自己,他們會不會自相殘殺?”

  “如果從這個方向出發,似乎不難推測出伏地魔在這個時候回到霍格沃茨的目的。”歐文抿了抿嘴唇,看向自己的手提箱,眼神幽幽地亮了起來。

  “魂器……還是對魂器了解太少了。”

  從魂器的製作方法被發明出來至今,敢於對自己的靈魂下狠手的人實在是太少了,哪怕有人偷偷製作了,也肯定是瞞得死死的。到目前為止,明確已知製作了魂器的人,除了魂器的發明者卑鄙的海爾波之外,就只剩下伏地魔了。

  這就意味著,對於魂器的相關資料少之又少,很多情報恐怕只有製作了魂器的人自己才知道。

  伏地魔不是個傻子,恰恰相反,他向來是個聰明絕頂的人,哪怕後來因為分裂靈魂而變得偏執和暴虐,也並不意味著他不能冷靜地思考問題了。這樣一個人,真的會如此熱衷於一種在未來有著這樣可怕隱患的長生不死方式,甚至對利用魔法石實現長生都不屑一顧?
  歐文忽然對魂器的秘密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的眼神閃爍了一下,接著從手提箱裡取出了湯姆的日記本,嘴角緩緩上揚。

  想要探尋魂器的秘密,這裡不是有個最好的研究對象嗎?
  歐文不怕自己會被這個日記本魂器佔了便宜,只要不受誘惑,不向對方徹底敞開心扉和靈魂,它就很難趁虛而入。更何況這個日記本只是伏地魔十六歲時製作出來的,那時的他恐怕不比現在的歐文強多少,而日記本裡的殘魂只會更加虛弱得多。

  他伸手輕輕撫摸著日記本陳舊的黑色封面,然後翻開了第一頁,用羽毛筆蘸了蘸墨水,思考了片刻後,一臉戲謔地在空白的紙頁上寫道:
  “九月十日,霍格沃茨城堡外面的陰雨一直下個不停,讓我的心情有些鬱悶。今天向達芙妮表白被拒絕了,我能受這委屈?我剛學的鎖腿咒,‘啪’的一下就給她摁地上揍了一頓……”

  寫到這裡,歐文停頓了一會兒,見日記本毫無反應,於是繼續寫:“嗯,決定從今天開始寫日記了。至於為什麽要用這本撿來的破日記,因為日記是很私人的東西,一旦不小心被別人看到,尷尬的也不會是我。這是T. M.裡德爾的日記本,跟我有什麽關系?”

  見日記本依然按兵不動,似乎打定主意要多觀察一段時間,歐文又蘸了蘸墨水,把上一段整段塗黑,在下面寫道:“記住,寫完後一定要記得把這本日記燒掉!一頁紙都不能留!”

  這回,日記本終於按捺不住了。魂器雖然不會被普通的方式毀掉,但要是被發現特殊之處也會很危險。

  泛黃紙頁上的所有墨跡閃了閃,而後像是被吸入了紙張中一樣,轉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緊接著,一行字跡在上面顯露出來,用的正是之前的墨水。

  “你為什麽要毀掉我呢?”日記本上的字跡這樣問道。

  “你是什麽東西?”歐文揚了揚眉毛,在下面寫道。

  “這樣的問題可不夠禮貌。我的名字是湯姆·裡德爾,是一個巫師在學生時代的日記。”

  “日記可不該會說話。”

  “這本日記上被施了一個巧妙的魔法,可以像是冥想盆一樣保存人的一部分久遠的記憶。”日記本避重就輕地寫著,把問題引向了另一個方向,“伱知道冥想盆嗎?”

  “我記得那是一種可以存儲記憶的容器。”歐文寫道。

  “沒錯,冥想盆可以長久地保留巫師的記憶,確保它不會變質,還能帶人進入那份記憶中的世界裡遨遊。這個日記本就是差不多的東西。很高興認識你,未來的巫師,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嗎?”

  “我可不敢隨便把名字寫在一個不知底細的魔法物品上……你瞧,我根本不知道你被創造出來的目的是什麽。”

  紙頁上緩緩浮現出兩段話,字體流暢而優美,令人賞心悅目:

  “日記本的主人只是希望把自己十六歲的記憶保留在日記裡,期待著當他逝去的時候,能在這個世界上依然存有一部分痕跡。這對你來說或許不值一提,但對於日記的主人來說,這彌足珍貴,我正是為此而存在的。”

  “當然,這麽多年了,真希望有人能跟我說說話。如果你願意跟我交流的話,我或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幫你解決一些困惑,雖然我更希望有人能把我當成真正的朋友。”

  看著這一大段話,歐文勾起嘴角,似乎遲疑了一會兒才寫道:“但你真的值得信任嗎?”

  “我理解你的猶豫,很多人都會這樣告訴你:永遠不要相信任何能夠獨立思考的東西,除非你能夠找到它的腦子在哪裡。但我跟一張照片或是畫像沒有什麽不同,我所知道的都是日記本最初的主人教給我的。你會排斥跟一幅畫交談嗎?”

  “不會。”歐文停頓了一下,“那我可以跟你聊聊天。”

  “太好了。所以,你還是不願意告訴我你的名字?”

  “抱歉,我想我們都需要一段時間來了解彼此,對不對?”

  “好吧,我願意等待你向我敞開心扉的那一刻。你似乎還是霍格沃茨的學生?”

  “是啊,我在斯萊特林學院,現在上二年級了。”

  “真巧,我當初也是在這裡讀書,同樣就讀於斯萊特林,這是最好的學院,不是嗎?對了,能告訴我現在的校長是誰嗎?”

  “校長是阿不思·鄧布利多,人們都說他是當今世界上最偉大的巫師。雖然我不怎麽喜歡他,因為他總是把麻瓜和麻瓜出身的巫師看得太重了,但我也不得不承認的確如此。”歐文書寫道。

  “沒想到鄧布利多已經成為校長了啊,我當初在這裡念書時,他還是變形術課教授。其實我也不喜歡他,但他怎麽就成為最偉大的巫師了呢?”

  “因為他在1945年擊敗了第一任黑魔王格林德沃,把對方囚禁在紐蒙迦德的高塔裡直到今天。據說他同樣是第二任黑魔王最忌憚的人,哪怕當初黑魔王最如日中天的時候,也沒能插手進霍格沃茨裡。”

  “那麽……第二任黑魔王是誰呢?你知道,我被創造出來的時候,格林德沃的聲威正達到頂峰呢。”湯姆的字跡加重了一些。

  “第二任黑魔王,哦,我們都不敢提起他的名字,雖然他已經消失了十多年了。”歐文玩味地笑了笑,繼續寫道,“我其實還是覺得有些遺憾的,難得有這麽一位魔力高超的偉大巫師維護我們純血統的利益,帶領他的追隨者,一夥兒自稱為食死徒的巫師,席卷了整個魔法界,決心把那些泥巴種趕跑,讓巫師們做麻瓜的主人……”

  他停下了書寫,片刻後,湯姆等不及地追問起來,字跡都變得有些潦草了:“然後呢?”

  “然後,在十二年前,他倒台了,被一個剛出生的嬰兒擊敗了,從此再也沒出現過。”歐文的嘴角止不住地上揚。

  “剛出生的……嬰兒?”湯姆的字跡歪歪斜斜,最後面的問號寫的很重。

  “沒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大難不死的男孩。據說,黑魔王殺死了他的父母,在打算殺死他時不知道為什麽失手了。人們都說哈利·波特是黑魔王的克星,或許是個天生具有可怕魔力的黑巫師什麽的,所以才能打敗當時最為強盛的黑魔王……”

  “真是……戲劇性的一幕,像是荒誕不經的童話故事。”湯姆的字跡很慢很慢地浮現出來。

  歐文第一次感受到了一股來自日記本的攝神取念的波動,只不過非常微弱。他緩緩眯起眼睛,運轉起如今水平已經很不錯的大腦封閉術,反饋給對方自己一點兒也沒有撒謊的意念。

  湯姆沉默了,似乎陷入了對人生的深深懷疑之中。

  歐文轉了下羽毛筆,繼續寫道:“哈利·波特現在還是我的同學呢。鄧布利多非常看重他,我覺得他大概想把大難不死的男孩培養成他的接班人什麽的……”

  “接班人?”湯姆的字跡有些扭曲,他頓了頓,終於走出了自閉,重新煥發了鬥志,“一個能打敗黑魔王的嬰兒,真是令人好奇……能跟我多說說關於他的事嗎?”

  “可以倒是可以,但貌似一直是我在回答你的問題?”

  “你當然也可以問我,只要我知道的,都會如實告訴你。當然,我也可以幫你解答學習上的疑惑,雖然我只是由一個十六歲的少年製作出來的,但我自認為對低年級的學業掌握得還算不錯。”湯姆貼心地回應道。

  “那好,我問你……鼻子重要嗎?”

  “?”湯姆緩緩畫出了一個問號。

  “我的意思是,鼻子對一個人重不重要?”

  “當然很重要……”

  “那麽,為什麽有人竟然會連自己的鼻子都不要了呢?”

  “我想,那肯定是個白癡。”湯姆的字跡猶猶豫豫地浮現出來,顯然被歐文的問題搞蒙了。

  “哦——”歐文滿意地笑了。

  這時候,寢室的門開了。他十分自然地合上手裡的日記本,把它放進了自己的衣兜裡。

   感謝鳳不思苑打賞的200起點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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