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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拓超凡》第220章 誘敵深入!私人公司的出現!
  第220章 誘敵深入!私人公司的出現!

  “殺啊!為了人魚的榮光!”

  “衝啊!為了梅,啊不,為了翁迪娜家族!”

  “哈哈哈!膽小懦弱的人類,去死吧!”

  戰場上人魚族沸反盈天的衝殺聲,像是掩蓋了一切。

  人類軍隊的氣勢,在這衝殺聲下,好似不堪一擊。

  事實上,這幾天,約翰帶領的八萬多武者會和三十萬多萬常備軍,在戰場上的表現也確實是節節敗退。

  而且輸的都非常自然和絲滑,每次都是約翰三人組vs人魚頭領沃夫,每次都是大戰三百回合,雙方軍隊激烈拚殺。

  然後亞夏的軍隊再“力戰不敵”,不得已後退撤軍,丟盔棄甲,扔下一大批金銀財貨跑路。

  沃夫也不是沒有試圖趁機擴大戰果,但事實證明,普通人魚對這個不會法術,只有滿身肌肉的另類新晉“人魚大祭司”,心底還是不夠尊重。

  當然,也可能是年輕的沃從,威望不夠。

  總之,海裡混日子的人魚雜兵們,相比和人類軍隊拚死拚活,還是更喜歡去搶那些財貨。

  你說大海資源豐富,怎麽可能這麽見錢眼開?

  不好意思,大海資源豐富,但更多的地域是有主的,而人魚族領地的資源,大多數屬於人魚王族的,絕大多數屬於祭祀們的。

  就好比人民富豪有錢,有臭打螺絲的什麽事?

  法不責眾,是現象,不是問題。

  沃從不能把五十萬人魚裡面的九成普通人魚全給軍法處置了,更別說搶東西的還有少數人魚王族。所以他只能捏鼻子認了。

  沃從看著稀稀散散的人魚雜兵們爭搶著戰利品,甚至互相大打出手,只能感慨亞夏人是真的戰敗,而不是佯裝的,不然這殺個回馬槍,那就完犢子了!
  亞夏軍隊的表現,也更堅定了他繼續搶下去,打下去的信念。

  “如果我繼續贏下去,應該就能樹立起威望,坐穩這個位子了吧?”沃從心中暗道。

  人魚王族是族內通婚,連和普通人魚結合都是要被懲處的,更別提和其他種族結合了。

  像安德裡歐亞和翁迪娜家族聯姻,已經是幾百年前的事情了,哪怕給人魚族帶來了不少的利益,依舊有人魚高層用這個抨擊翁迪娜家族,指責他們是人魚王族的恥辱……

  而如沃從這種人魚王族和巨魔的後代,就更討人魚厭惡了,梅爾邁德家族恨不得為了聲譽“大義滅親”。

  沃從能從底層的人魚混到代表梅爾邁德家族高層,擔任挑起翁迪娜和人類王國鬥爭的重擔,一靠自己那據說很可能達到七環巫師級別的祭祀老媽,二靠自己這身超強肉身實力。

  戰場邊緣,瑞內一邊指揮部隊後撤,一邊發牢騷:“迪普,我們這到底要裝到什麽時候?
  再裝下去,我感覺士氣就要潰散了,假輸都要變成真輸了!”

  迪普翻了翻白眼:“你到底急個什麽啊?快了快了!
  我文化比你少的多,我都能看出來,這群人魚追著打咱們三天多了,周邊水源越來越稀少了,約翰如果想動手,應該就在這兩天了。”

  ……

  新長安城內城紫薇城正在推倒重建中,鍾明和克莎萊娜、莎娜不得不搬到巫師學院附近辦公。

  新長安城周邊水泥廠的生意再次繁榮了起來。
    而亞夏民間已經出現了私人開辦的水泥廠和紡織廠。

  在鍾明推出了《亞夏知識產權保護法》後,所有獲得了專利所有者的授權的人,都可以開辦私人工廠。

  《亞夏知識產權保護法》包含了《亞夏版權法》、《亞夏商標法》以及《亞夏專利法》三大塊。

  版權法:授權作者、詩人、藝術家以及出版物的生產商擁有他們創作內容以及其他相關權利,以保護他們的創意成果免受未經批準的複製、展示或出版等方面的侵犯。

  其中,個人創作作品的版權保護期為作者或原始持有人逝世後,持續70年。若作品由機構或公司製作,版權期限為創作後100年。

  商標法:授權商標擁有者獨佔使用、銷售、生產或經營相關商品或服務的權利。

  專利法:授權發明人擁有他們的發明所產生的財產權利,包括使用、出售和轉讓他們的專利權等。在專利期限內,發明人可以防止他人未經授權地製造、銷售或使用他們的發明。

  其中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為10年,而發明專利的有效期為20年。

  而在藥品開發方面,專利有效期最高可通過“特殊發明條例”申請延長到30年。在魔法領域內的專利,最高可通過“特殊發明條例”申請延長到200年!
  當然,在專利有效期限內,伱不繳納專利年費,專利保護將會失效……巫師這種宅在家裡不喜歡動的,也可以提前預繳納專利年費。

  並且鍾明還鼓勵私人開辦“公司”,推出了《亞夏公司法》、《亞夏證券法》、《亞夏勞工法》和稅法等成文法來規范市場,並初步在長安城開辦了佐亞世界第一家銀行)——亞夏國家銀行。

  不過礙於鍾明的商業法律知識有限,這些法律都很稚嫩或者說簡單粗暴。

  就比如公司只有一種無限責任製公司,沒有破產免責的財產切割內容。

  因為鍾明他記不清……而且樸素的現代生活經歷,讓他對像許兩萬億那種人物深痛惡絕,怎麽可能容忍有人可能借著法律漏子從自己口袋裡撈錢?

  這亞夏銀行注冊的三千萬金幣,可都是鍾明自己小金庫裡的錢!鍾明個人全資佔股!

  有機會親手締造一個國家,當然要按照自己喜好,狠狠殺殺這樣騙錢的歪風邪氣。

  勤奮學習法術的鍾明:欠了我的錢,你就是跑到冥界,我也給你召喚出來變成亡靈生物擰螺絲還債!
  哦,亞夏債權方面也是無限追責,理論上來說,債主有權向欠債人的直系親屬討債,甚至債主有本事把死亡欠債者本人的一切拿來抵債,包括靈魂!

  所以亡靈法術召喚欠債人的法子,原則上不違反亞夏法律……

  這邊,鍾明已經授權了三十八家新注冊公司的水泥專利使用權,相信等這群人嘗到了辦工廠的好處,接下來其他專利的授權也就好賣多了……

  市場內的經濟實體多了,貨幣流通和商業繁榮自然也會好起來。

  只是,莎娜和克莎萊娜這幾天好像對自己有些意見,時常氣鼓鼓地盯著自己不乾活。

  這不好,很不好。

  “那個,莎娜,你們這是怎麽了?”鍾明禁不住問道。

  “怎麽了,我很好啊。”莎娜說道。

  “……很好是指,一早上捏斷了四支筆,廢稿二十張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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