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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311.第308章 TM不講訴訟程序是吧?!
  第308章 TM不講訴訟程序是吧?!
  蘇白的目光直視著審判台席位上的沈瑤。

  這個案子.…

  他已經表明了態度,合議庭必須要給一個相應的回答。

  不管怎麽說,這個案子的公訴人,都不應該是徐波。

  尤其是他進行了兩次的抗議,合議庭都不給一個準確的說法。

  這是什麽意思?
  意思是覺得這麽做沒有問題?
  覺得沒有問題也行。

  要不你把我驅逐出庭審,要不你就讓徐波不回避,繼續作為公訴人。

  但是驅離,必須要給一個合理的解釋。

  不給解釋?

  行!
  這場庭審是公開庭審,不給任何解釋驅離出庭審場?
  難道怕輿論鬧得不夠大嗎?
  與此同時。

  庭審場外的直播當中,不少人注意著這場庭審。

  在看到蘇白一次次的申請,公訴人回避,卻一次次的遭受到審判長的拒絕後。

  直播彈幕上直接開罵。

  “艸!什麽鬼啊?我只看庭審,見到蘇律師一次次的進行讓公訴人進行回避。”

  “審判長拒絕。”

  “我看到審判長拒絕都沒有說原因,只是說不影響庭審的正常審判。”

  “有沒有人能來講一講這個審判長說的到底有沒有道理?”

  “呸,說錯了,是這個審判長說的有沒有法律依據?”

  “有沒有人能來解釋一下?”

  【蘇送送】:“咳咳.…”

  “有所了解可以解釋一下,這場庭審,蘇律師申請的回避是具有依據的。”

  “按照一般的情況來講,在這種情況下,公訴人應當自行回避。”

  “或者是由上訴方,也就是蘇律師這邊在庭審場上提出讓公訴人回避。”

  “審判長依據事實來確定回不回避。”

  “現在的情況是,根據事實,公訴人需要回避,上訴人提出來了,但是審判長不允許。”

  “我的猜測和估計是,如果公訴人進行回避。

  那麽會影響庭審的進展,可能從這一點出發,審判長不允許回避。”

  “當然也有其他的可能性,不過其他的可能性是什麽,這一點我就不清楚了。”

  “但是根據庭審上目前的情況來看,顯然合議庭做的不對。”

  “在面對上述人申請公訴人回避的時候,至少要給一個理由或者是休庭商討。”

  “不過,目前審判長沒有給出任何的回應,所以這場庭審.…大家再看吧!哈哈!”

  “.….”

  經過了相關人員的解釋,大家也都明白了,合議庭有問題。

  又忍不住開始罵了起來!.
  ….
  此時,庭審台審判長席位上,沈瑤也將目光落在蘇白的身上。

  這個案子.…

  在她看來,其實走不走這一道流程都可以。

  畢竟,在檢察長同意,讓徐波出庭公訴的情況下,不影響正常的庭審流程和庭審秩序。

  那麽這個案子其實回不回避都可以,是默認的。

  這也是她說的不會影響庭審的公正判決的原因.…

  只是.…

  這種事情,這種事情能放在庭審上說嗎?
  肯定不能在庭審上說出來。

  畢竟.…

  現在正在進行著直播庭審!

  回不回避這個問題,再怎麽說也是司法系統內的事情。

  理應自行回避,卻沒有執行回避,這件事情在庭審直播中被提出來。

  那就要注意相關的影響。

  所以只能把這件事情含糊過去。

  可是現在,蘇白是緊抓著這個問題不放。

  甚至直接放話,可以將其驅逐出庭審。

  在直播庭審的情況下將人給驅逐出庭審?

  這個案子的輿論性本來就強,如果蘇白在沒有任何違規情況下,自己真這麽做。

  第二天全國各地媒體的頭條熱搜估計就是這件事情!

  影響會非常的惡劣!

  所以.…

  現在的沈瑤,對於目前的庭審狀況非常的頭痛。

  沉默了數秒鍾。

  咚咚咚!
  敲響法槌,沈瑤開口:“請上訴人委托律師暫時冷靜克制。”

  “關於上述人委托律師的抗議,合議庭已經了解。”

  “每個人在庭審場上正當的訴訟法律的權益,是應當享有的義務。”

  “關於上訴人提出來的申請公訴人回避,合議庭經過事實了解。”

  “認為公訴人在庭審場上並不影響庭審的判決。”

  “所以提出來繼續庭審的要求。”

  “認為的原因是——合議庭會依照相關的證據進行判決,而不是單單采納公訴人的意見。”

  “這一點,請上訴人委托律師能夠了解。”

  “以上就是合議庭給出的合理的說明!”

  “合議庭已經給出了相應的解釋,請問上訴方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麽其他異議?”

  面對審判長突如其來的態度轉變。

  蘇白也清楚。這場庭審由於是直播庭審。

  不管怎麽樣,合議庭肯定是需要注意影響的。

  但是.…

  給出了相應的解釋,並不代表這件事情解決了。

  雖然說當著直播的面,最終還是給了解釋。

  可是如果在庭審上,依舊出現傾向於公訴人的一面怎麽辦?
  在庭審上,不管從哪個角度上來說。

  庭審的目的,都是為了能夠幫助委托人維護法律的權益。

  現在合議庭一直沒有表明關於回避的態度,在他陳述完相關的法律規則後。

  依舊不表明對於公訴人是否進行回避,給出明確的答案。

  這是什麽意思?
  只是說合議庭會依照相關的證據,可是如果說公訴人掏出來一些證據。

  在模棱兩可的傾向之下,解釋權依舊在合議庭那裡。

  所以.…

  一切還是要基於,法定的程序和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

  走流程是肯定沒錯的。

  蘇白舉手示意:“我方依舊堅持著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回避原則,申請公訴人的回避。”

  “嗯!”

  沈瑤面無表情的點頭,緊接著敲響法槌:

  “既然上訴方依舊堅持申請公訴人進行回避。”

  “那麽本次庭審進入休庭!”

  “商討公訴人是否進行回避,而後再進行開庭!”

  咚咚咚!
  法槌落下的聲音,在庭審場上顯得格外的震耳。

  休庭.…

  伴隨著審判長和審判員離席,蘇白揉了揉眉心。

  這場庭審怎麽說呢.…

  理應自行回避的公訴人並沒有回避,這原本就是一個訴訟流程中的違規行為。

  像一些不公正的判決一般來說,在訴訟流程中都存在著違規行為。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省高院為了避免存在著不公正的判決,所以更加的注重訴訟的流程。
    避免出現違規的行為。

  可是今天在平原省高院,自己提出,公訴人理應回避。

  合議庭不僅沒有聽取上述方委托律師,也就是自己的意見,還要強硬的繼續推進庭審流程。

  這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高院方面根本就不注重違規行為。

  萬一發生了不公正的判決怎麽辦?
  這是蘇白最關注的地方。

  雖然說剛才在庭審上,自己硬剛了審判長。

  讓合議庭對自己有了意見。

  但是如果繼續流程,可能會對於整個案件的最終判決都有著相當大的影響。

  從後者來看,審判長對自己的意見顯得微不足道。

  再說。

  這場庭審,是公開庭審。

  合議庭必須要注意輿論和公眾的看法。

  所以在判決方面,蘇白相信不會存在什麽其他問題。

  有意見,還真能偏向判決啊?

  畢竟.…

  省高院作為一省的最高法院,如果在判決中存在明顯的偏袒行為。

  或者說.…

  瞎判硬判,那就相當於自己把自己送進去。

  現在休庭,對公訴人是否回避的問題進行商議。

  說實話,對於他們一方來說是一件好事。

  至少.…

  必要的庭審程序和相關的訴訟法律法規,該走流程還是要走流程的。
.
  ….
  只不過.…

  在審判長宣布休庭以後,薑偉的眼神中充滿了深深的擔憂。

  主要是沒見過這種當庭怒懟審判長的場面。

  不由得有些憂慮。

  “蘇律師.…咱們在庭審上和審判長這麽說話,會不會給審判長留下來不好的印象?”

  “萬一這個案子.…”

  “審判長不給咱們翻案怎辦?”

  蘇白笑著安慰:“這個案子只要沒有客觀性的證據,能夠證明你犯罪了.…”

  “也就是說只要伱沒有犯罪,那麽就肯定不會維持原判。”

  “最高檢方面已經介入和進行了相關的回復.…”

  “放心吧,不用擔心的。”

  一旁,李雪珍也開口安慰著:“這個案子不會出現什麽其他意外的。”

  “相信蘇律師!”

  同時,李雪珍也在心裡面默念:“如果出現了什麽其他意外情況.…”

  “這個案子就更刺激了!”

  畢竟是省院,那得多勁爆!
  妙呀妙呀!
.
  ….
  與此同時。

  在休庭後,三名合議庭成員來到商討室。

  對於剛剛蘇白申請回避的問題進行了商討。

  在庭審場上。

  是否進行回避可以由審判長進行決斷。

  對於剛剛蘇白一再對她進行反駁,沈瑤心裡生出一陣不滿。

  她作為高院的副院長,同時作為本次案件中的審判長。

  在審判時,應當有著絕對的審判權。

  誰能夠想到在一場輿論那麽大,並且公開庭審的直播中,被律師當面質問?!
  雖然說在庭審上沒有表現出來,可是在私底下。

  沈瑤對於蘇白有非常大的意見。

  “關於上訴方委托律師提出來的,申請公訴人的回避,要不要提起回避?”

  沈瑤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開口詢問。

  李向前和馬達兩個人作為審判員在沉思過後。

  李向前看著沈瑤略微不滿的態度,猶豫了片刻,緊接著開口道:

  “上訴方委托律師提出來的,公訴人回避的確符合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

  “不過.…”

  “在咱們回應了相關的解釋後,其實那名律師不應該再繼續揪著不放的。”

  “這個案子.…怎麽說呢,在程序上,的確有一定的不對。”

  “但是在公開庭審上,還是需要注意輿論的影響的。”

  “要不然引起輿論可能要被問責,給個處罰。”

  “我的想法是.…關於刑事訴訟法中的回避問題,按照刑訴法中的規定應當詢問檢察長,是否合適。”

  另一邊,馬達開口:“其實我是不讚同回避的。”

  “為什麽?”

  “咱們真的同意回避了,那麽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需要另外組成合議庭,對於本案繼續審理。”

  “咱們在庭審上已經闡述清楚相關的問題了。”

  “雖然說在法定的程序上可能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可是既然檢察部門那邊讓徐波出庭公訴。”

  “那麽說明沒有什麽太大問題。”

  “按照我的想法來就是,該怎麽樣就怎麽樣。”

  “繼續庭審!”

  這時候李向前又問了一句:
  “可是在直播庭審上,那個蘇白一直在進行抗議怎麽辦?”

  馬達揮了揮手,滿臉不在意:

  “這場庭審擔心的主要還是輿論問題,如果那個蘇白一直抗議,對於法定程序不滿。”

  “那庭審還要不要繼續?”

  “難道讓輿論影響司法的判決和司法的推進嗎?”

  “如果一直抗議,並且是無意義的抗議,直接讓法警帶離庭審現場就好了。”

  “之前在庭審上有不少的無賴,死刑犯在庭審上蠻橫耍無賴,到最後不該判還是判嗎?”

  “所以我的觀點是咱們不能被輿論所裹挾了,這個案子該怎麽進行怎麽進行!”

  聽完李向前和馬達的意見,沈瑤淡淡點了點頭,開口:
  “嗯!”

  “我這邊向檢察長詢問一下。”
.
  ….
  很快.…

  休庭結束,沈瑤坐上審判長席位後,敲響法錘,宣布再次開庭。

  “庭審繼續。”

  “經過合議庭的商議,針對公訴人徐波,是否進行回避。”

  “認定:在本次的庭審當中,徐波作為上一次的公訴人。”

  “可能對於本案更加的了解,更加的清楚上訴人薑偉有沒有犯罪行為。”

  “所以法院方面不支持上訴人申請的回避行為。”

  “上訴方,如果對於該認定有任何的疑問問題,可以在庭審結束後指出。”

  “在庭審場上,不得再對公訴人是否回避進行討論。”

  咚咚咚!
  法槌敲響,讓蘇白愣了一下。

  ???

  TM的不講訴訟程序了是吧?!
  你認為沒有問題?!

  什麽叫做更清楚的了解,有沒有犯罪事實?
  有沒有犯罪事實不是依照這證據來的嗎?!

  公訴人徐波以前擔任過檢察官,對於沒有客觀事實證據,采取放任態度。

  不追責就算了。

  還讓他繼續擔任公訴人?!
  理由還是更清楚案件過程.…

  ???
.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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