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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308.第305章 處處漏洞,你還真敢質疑省檢?
  第305章 處處漏洞,你還真敢質疑省檢?

  卷宗和委托人的陳述不一致。

  在法定證據中,肯定是依靠著卷宗來證明。

  卷宗和委托人的情況不一致。

  那肯定是有一方是錯誤的。

  帶著卷宗。

  蘇白找到了薑偉。

  薑偉在知道這件事後,臉上也是有著不解。

  但隨後還是開口保證:
  “蘇律師.…我說的全都是實話!”

  “保真的!”

  “如果我說了有一句假話,我出門被車撞死!”

  薑偉伸出兩根手指,對著天信誓旦旦的保證。

  蘇白笑了笑開口:“卷宗和委托人的描述不一樣,沒有說你說的是假話。”

  “只是有些東西需要進一步的進行求證。”

  “簡單的了解一下情況,詢問一些問題。”

  薑偉連忙點頭表示:“好,蘇律師你問!”

  “嗯。”

  蘇白將卷宗中與薑偉陳述不同的內容取出來,開始了詢問。

  “卷宗中,有三名證人,證明你去過案發現場,這件事情伱怎麽沒說?”

  “其中,有一名證人陳述親眼看到你進入過受害人家裡。”

  “你能不能解釋一下?”

  蘇白在詢問的時候,目光直視著薑偉的臉。

  薑偉疑惑:“證人證明我去過受害人家?”

  “在庭審上你不記得了嗎?”

  “記得記得!不過過去這麽多年了,我有些事情的確是一時間想不起來。”

  “受害人家裡,我是去過,我們都是一個村的。”

  “偶爾串門去這去那很正常。”

  “被殺的是我們村裡面的一個媳婦,我去她家,當時是還借的東西。”

  “但是我去她家,是她當時已經被殺的好幾天前了。”

  “後面那幾天她還在村裡面轉悠呢!”

  “證人是我們村的,的確說過,我去過她家,可是我在庭審上也說了,我去她家是還東西。”

  “誰知道查案子的那些人是怎查的!”

  “非要說我去過他家,凶手就是我。”

  “可是是我嗎?根本不是!”

  從薑偉的表情中,可以看的出來薑偉並沒有說謊。

  不過從卷宗記載的問題來看,卷宗裡面還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說:薑偉一直強調自己沒有認罪,可是卷宗內,有著相關的認罪書。

  附帶著薑偉的認罪簽字。

  再有。

  蘇白在詢問薑偉是否作出了有罪供訴,薑偉的回答是沒有。

  可是在卷宗內。

  卻有薑偉的有罪供訴。

  這讓蘇白在一開始不禁懷疑,薑偉是否真的無罪。

  不過對於這兩個問題,薑偉都給出來了相應的回答:“蘇律師”

  “這個什麽認罪書,我是真的不清楚。”

  “這個認罪書”

  “我隻記得當時他們讓我簽字,說簽完字有利於能夠幫助我免罪,然後我就簽了。”

  “說實話,我都不知道簽的是什麽!”

  “那你沒有注意認罪書上的內容是什麽嗎?你不認識字?”

  蘇白開口詢問了一句。

  “我認識字。”

  “但是過去那麽多年了,我只知道讓我簽了很多東西,有好多亂七八糟的。”

  “不過我可以肯定我簽的這個東西上面肯定沒有認罪書!”

  蘇白繼續開口:
  “你的意思是在你不知道,或者是當時的執法人員沒有通知你的情況下。”

  “你簽了認罪書或者是你的認罪書簽名是偽造的?”

  “我不知道.…”

  薑偉的回答符合常理。

  這讓蘇白對於這個案件,又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等到了解完新的情況,送走薑偉。

  蘇白整理好卷宗的複製材料,緊接著對李雪珍開口:
  “走吧.…”

  “先去處理一下證據。”

  李雪珍好奇詢問:“處理證據?”

  “蘇律師,這是什麽意思?”

  蘇白笑了笑,沒有解釋:“等到了你就知道了。”
.
  ….
  隨後。

  蘇白在自己的聯系人裡扒拉了一圈,給肖海博發了個消息。

  “肖律師,你在平原省有沒有認識的律師?”

  肖海博秒回:“有啊!”

  “我有一個老同學家就是平原省的。”

  “現在在平原省省會大律所,怎麽了?有什麽事嗎?”

  “沒事兒,我就是想詢問一下平原省的一些情況,能不能把這個律師推一下?”

  “行!”

  很快,蘇白就收到了肖海博推送的好友。

  緊接著,肖海博還發了一條消息:
  “我已經和陳斌律師打過招呼了,你直接加就好了。”

  “嗯,麻煩了!”

  蘇白笑著給肖海博回復過後,加上了這名推送好友的律師。

  “你好陳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平原省這邊鑒定筆跡.…有哪些地方啊?”

  “需要先向法院申請做筆跡鑒定嗎?”

  “想問一下平原省這邊的相關流程.…”

  陳斌知道這是肖海博推送過來的國內頂尖刑事律師。

  熱情的給蘇白介紹完相關的流程後,不禁開口又問了一句:
  “蘇律師.…你這是在平原省接了一個什麽案子?”

  “筆跡鑒定一般不是檢察部門和執法部門做的嗎?”

  “咱們這只需要填一個申請材料就好了。”

  蘇白回復:“我這是個陳年舊案。”

  “我懷疑先前執法部門和檢察部門鑒定的筆跡有問題.…”

  ???

  懷疑執法部門和省檢察部門鑒定的筆跡有問題?
  這可是真敢懷疑!
  陳斌愣了一下,這是接了一個什麽案子?
  這不是直接質疑當初執法部門和檢察部門的工作嗎?
  陳斌也清楚這個案子肯定不好搞,沒有繼續追問下去。
.
  ….
  而另一邊。

  蘇白在了解完相關的流程後招了招手:“走吧.…”

  “先去鑒定筆跡是否一致。”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小臉認真點了點頭,噠噠噠跟上了蘇白的步伐。
.
  ….
  在按照那名陳律師給出來的鑒定筆跡流程,提交完相關的事項以後。
    蘇白輕呼口氣。

  現在這個案子進展到這裡,暫時需要一定的時間。

  等到筆跡鑒定完成後。

  就可以知道當初薑偉的有罪供述和認罪書是偽造的。

  還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簽字的。

  如果是前者.…那麽這個案件的處理方式,相對來說簡單一些。

  畢竟認罪書上和有罪供述的簽名上都是偽造的。

  那麽這就屬於一個非法證據。

  並且有著證據和事實基礎,直接向檢察部門提交申請抗訴。

  要求重新審理該案件。

  還薑偉一個清白。

  可是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簽字的.…

  那麽這個案子就會變得非常的麻煩。

  畢竟.…

  這個案子已經過去了十幾年。

  雖然說在薑偉的陳述當中。

  這個簽字是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下來的。

  同樣是屬於故意誘導的非法證據。

  但是他的口供並不是客觀的事實和客觀的證據。

  什麽意思?
  說白了——

  提交申訴,是需要自己去提交,證明自己當初是被誘導的證據條件。

  單單憑借著個人的口供,是不受到審理的。

  如果真的是故意誘導,13年過去了,你憑借一張嘴就想申訴翻案.…

  太難。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

  調查取證非常的困難。

  所以.…

  對於筆跡進行鑒定,如果確認是偽造的情況好辦。

  如果確認不了,那只能從其他方面進行申訴。

  畢竟.…

  後者取證太困難,尤其是過了那麽多年,約等於不能取證。
.
  ….
  筆跡鑒定需要一定的時間。

  在這段時間內,蘇白帶著李雪珍回到了南都律所內。

  在一般的情況下,筆跡的鑒定,大約需要15天到30天的時間。

  也就是半個月到一個月。

  很快.…

  到了第18天的時候,筆跡的鑒定結果出來了。

  鑒定機構直接將鑒定結果報告發送到了蘇白的郵箱內。

  鑒定結果顯示——認定簽字的筆跡部分,不是同一人。

  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當初在認罪書上,薑偉的簽字,不是自己簽的。

  而是他人代簽!

  完全屬於非法證據!
.
  ….
  在看到鑒定結果報告後,蘇白笑了笑。

  偽造的筆跡?

  這種非法證據,只要提交到了省檢。

  這個案子應該就沒有什麽其他問題了吧?
  到時候.…只需要參加一下庭審,案件基本上就能翻案了。

  想到這裡。

  蘇白把李雪珍叫進辦公室:“筆跡的鑒定結果已經出來了.…”

  “屬於偽造!”

  李雪珍小臉滿是笑意:“蘇律師,筆記屬於偽造。”

  “那麽這個案子的突破口就有了!”

  “嗯!”

  蘇白笑了笑:“收拾一下,準備去一趟平原省檢。”

  “這個案子,基本上就可以進行推進了。”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笑著點了點頭。

  在得到鑒定結果後,剩下的時間就簡單了呀!

  很快.…蘇白就帶著相關的鑒定報告。

  和其他材料,前往省檢提交了相關的申訴材料!
.
  ….
  與此同時。

  省檢方面,在接受到蘇白提交的相關申訴材料後。

  有關的工作人員將本次的申訴材料交給了相關的領導。

  省檢負責人辦公室內。

  在看到這個案子的申訴以及申訴申請的證據以後,負責人微微皺了皺眉。

  薑偉這個案子.…

  他好像有些印象!
  掏出自己的記錄本,在一陣翻閱過後,確認了薑偉這個案子,他的確有一定的印象。

  想到這裡,撥通了個電話。

  “老徐.…你在十幾年前是不是辦過一個入室強迫婦女發生關系,並且殺人的案子?”

  電話那頭,老徐點頭:“是啊!”

  “這個案子已經過去十多年了,我記得一直都比較清楚,因為這個案子上面給的壓力很大。”

  “怎麽了?”

  “是這樣.…這個案子我今天看到了。”

  “正在進行申訴。”

  “申訴的證據中表明了有違法證據,這個案子.…我記得是經過你的手的,所以過來問問你什麽情況.…”

  電話那頭的老徐聽到這話,臉色一變,繼續開口。

  “這個案子有什麽違法證據?”

  “壓根沒有。”

  “再說了已經過去十幾年了,提交的證據說不定有什麽問題呢.…”

  “暫時先把這個案子放到一邊吧,這個案子絕對沒問題!”

  負責人笑著點了點頭:“行,那我就繼續核實核實,暫時先交給其他人處理。”

  “嗯!”

  掛斷電話後,老徐微微皺了皺眉。

  這個案子是他當初作為檢察官進行公訴的。

  他記得很清楚,當時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薑偉。

  由於涉及到入室搶劫並強迫他人再加以殺害,這種嚴重罪行。

  上面給的壓力很大.…

  可能在程序上有些匆忙,但是這個案子他認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申訴?

  申訴什麽?!

  都過去那麽多年了,還想再申訴?

  別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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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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