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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303.第300章 經典陳述,有錢有勢可以左右法
  第300章 經典陳述,有錢有勢可以左右法律嗎?不能!
  十年!

  十年有期徒刑!

  李雪珍眼睛中透著光亮,直直的看著被告人席位上的吳昊。

  判,必須頂格判!
  蘇白:.….
  小李這個眼神.…太明顯了吧?

  不過,這也沒有什麽關系。

  這個案子從他接受張翠的委托到現在為止。

  經歷了不少.…

  從立案的進展方面來講。

  先上了一次輿論,然後才受到檢方的重視,進行調查提起公訴。

  後面由於缺乏關鍵性的證據,又要求法院方面延期審理,檢方補充相關證據。

  從立案到目前進行判定,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問題非常多。

  但凡有一個環節出錯。

  那麽吳昊作為這個案子中的施害人,可能就得不到法律的審判。

  在這個過程當中.…

  李雪珍是一直在跟進著。

  所以蘇白對於李雪珍的心情很能理解.…

  同樣心情激動的還有張翠,張翠一直凝望著被告席位上的吳昊。

  不停的在心裡面默念:有結果了….有結果了…

  四年了!終於有結果了!
.
  ….
  在審判長宣布判定結果的時候。

  涉及到的相關人員每個人都出現了不同的心理。

  不過這個時間是短暫的,庭審仍然在繼續。

  審判台席位上。

  審判長余成環繞了一圈,繼續開口:
  “本次庭審各方還有沒有什麽異議?”

  蘇白抬頭看向余成。

  這個案子判定到目前為止,他不知道被告方有沒有異議。

  但是作為控告方和公訴人,肯定是沒有異議的。

  就算是被告方有異議,審判長也不可能采納。

  因為已經判定過了.…

  除非有著重大異議的事實或者是證據漏洞才會駁回剛才的判定。

  可是顯然.…

  這場庭審針對吳昊的判定基本上沒有漏洞。

  所以被告方無論有沒有異議,都必須要接受目前的情況。

  這個判定結束.…

  很有可能進入到法庭陳述或者是對刑期的認定當中了。

  情況和蘇白預想的類似。

  在他和公訴人都沒有任何異議的情況下。

  孫石岩,本來還想要在庭審上表演,激烈反駁。

  來證明自己那麽高昂的律師費用不是那麽白拿的。

  但是一想到.…

  如果在這一次庭審上進行毫無意義的反駁,可能會有其他不好的影響。

  比如說審判長驅離出庭審場…

  那麽對於自己的委托人而言,是極不負責任。

  所以…

  孫石岩同樣開口無任何的異議。

  只是在孫石岩表現出無異議以後。

  吳昊原本堅定自己不會坐牢的信念有一些崩塌。

  或者說他接受不了對他的判定,接受不了坐牢。

  不是.…

  孫律師你當初是怎麽說的?

  在延期開庭,檢方補充證據期間。

  說的是就算是延期開庭補充了相關證據,也不會判定他有罪。

  可是現在呢?!

  現在直接無異議了?

  吳昊臉上不由得寫滿了著急,然後自己舉手示意:“審判長.…”

  “我有異議!”

  “我真的沒有強迫張燕,是張燕自己自願的,那個證人,也是胡說的!”

  “我不知道該怎麽表示,但是難道證人說的都是對的嗎?”

  “證人說的不一定都是對的!”

  “所以這麽判我,我肯定有異議!”

  吳昊覺得自己說的還不夠標準,緊接著,又催促著孫石岩:
  “對於這一點,我方委托律師可以替我表達清楚。”

  “審判長,我想讓我方的委托律師孫律師幫我表達!”

  “孫律師,我想請你替我表述一下。”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余成看了一眼被告人席位。

  余成:.….
  你的委托律師已經表達過了,沒有任何的異議,難道伱比你的委托律師還懂?
  不過這話余成並沒有在庭審場上表示出來。

  不符合規定。

  吳昊既然讓孫石岩幫他表達。

  那就看看孫石岩能夠表達些什麽.…

  “既然被告人對於此判定有異議,根據被告人的表述,並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

  “被告人要求其委托律師對於他的陳述進行了整理.…”

  “被告人委托律師,按照你的當事人的要求,你有沒有什麽要進行陳述的?”

  孫石岩:???

  陳述?

  陳述什麽?
  如果剛才能陳述,他剛才就已經陳述了!
  吳昊這種做法完全是把他拉下水,但是沒有任何的作用。

  這場庭審進行到這裡,繼續反駁沒有任何的意義。

  孫石岩搖頭:“審判長,我不知道我方當事人提出來的這個要求。

  我並沒有和我當事人溝通過這些。”

  “所以我不能替我當事人進行陳述。”

  聽到這話,吳昊不免有些著急開口:
  “孫律師,你怎麽不能替我陳述呢?”

  “我表達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證人不能證明他說的事情是真的!”

  “孫律師,你快幫我說說!!”

  咚咚咚!
  法槌敲響,余成嚴肅開口:“被告人肅靜!”

  “被告人委托律師已經闡述的很清楚了。”

  “被告人不要在法庭上,在沒有進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

  “擾亂法庭的秩序!”

  聽到審判長嚴肅的聲音,吳昊的心裡不免一顫。

  “好的.…”

  “審判長,我知道了.…”

  剛才他只是一時情急之下,才不停的追問孫石岩。

  但是讓他真的對抗庭審,擾亂庭審秩序。

  這一點,吳昊作為被告人,肯定不敢。

  畢竟.…

  在庭審上,審判長的確不能瞎判。

  可是審判長能夠在刑期范圍內,進行有偏向的判決。

  這一點他的心裡也非常的清楚。
.
  ….
  看到吳昊消停了,余成這才開口繼續著下一個庭審的環節。

  “判定吳昊與張燕發生關系,具有強迫行為,各方均無異議。”

  “現在進入最後的法庭陳述環節。”

  咚咚!

  “請公訴人開始陳述。”

  法庭陳述環節。

  李曉作為公訴人,很清楚這個案子走到這一步有多麽的不容易。

  在調查環節,經歷了多麽麻煩的事情。

  現在進行法庭陳述,陳述的最重要的一點。

  就是要將吳昊當時的惡劣行為表述出來。

  爭取在刑期方面能夠重判。

  李曉翻了翻自己的訴訟材料,開口: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根據檢方的相關性調查——”

  “吳昊涉及到了強迫張燕發生關系。

  並且強迫讓張燕與他人發生關系,收受金錢。

  已經涉及到了逼迫他人淫穢罪。”

  “從這兩點來講,吳昊不僅僅是涉及到了強迫婦女的行為。”
    “他甚至威脅已經被強迫了的張燕,與其他人發生關系,用於自身的牟利!”

  “作為一個成年的男性,應該了解相關的法律。”

  “這種做法非常的惡劣,造成了嚴重的惡劣影響。”

  “根據吳昊所觸犯的法律以及其情節的嚴重程度。”

  “檢方認為應當從重從嚴進行判決。”

  “檢方推薦刑期:由於涉及到了強迫婦女意願發生關系,並且強迫婦女意願讓其參與出台,兩罪並處。”

  “頂格判決:十年有期徒刑!”

  “.….”

  李曉在陳述完畢後,看向了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

  一開始,他作為檢察官,對於被告人進行控告的時候。

  一直讓被告方委托律師反駁質問和懟回來。

  現在在法庭陳述階段,算是出了一口氣。

  不過.…

  這個案子對於吳昊的刑期是在合理的范圍內。

  十年有期徒刑,對於吳昊而言,是頂格判決,但是是理所應當。
.
  ….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余成在聽完李曉的陳述。

  緊接著將目光轉向了被告方席位:
  “請被告方當事人或被告方委托律師現在進行法庭陳述。”

  孫石岩在聽到審判長讓被告委托律師陳述,心裡暗歎了口氣。

  這個案子在先前的他看來,肯定是會被判無罪的。

  可是現在,審判長采用了間接性證據,判定了有罪,也就算了。

  公訴人竟然直接推薦刑期十年!
  十年可就是頂格判決了!

  庭審進行到這一步,有罪是肯定跑不了的了。

  所以需要在刑期方面進行陳述。

  至少不能讓審判長判十年的頂格判決。

  深吸了口氣,孫石岩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審判長已經判定了我方具有強迫的行為,關於這一點,我方不再進行論述。”

  “我方主要針對的點是有關於刑期方面。”

  “在本案當中,被告人吳昊強迫張燕發生關系,可能只是因為剛成年不久,對於這方面的事情好奇。”

  “而且作為剛成年不久的人,對於法律的意識相對來講比較淡薄。”

  “尤其是在酒後的行為.…更衝動,更加的不理智。”

  “對於這些.…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

  “我方當事人的確存在著嚴重的過錯。

  但是從刑期上面來講,我方認為應當給年輕人犯過的過錯一個機會。”

  “從輕進行判決。”

  “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陳述。”

  簡單的對被告方委托律師的法庭陳述進行了整理。

  余成看向了控告方席位:

  “公訴人和被告方已經進行完相關的法庭陳述,現在請控告方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

  蘇白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而後將目光放在了被告委托律師席位上。

  這一次,法庭陳述的確關系著刑期方面的判決。

  檢方推薦的刑期是十年,沒有什麽問題。

  可是被告方通過剛成年和酒後,以及要對年輕人犯錯給予諒解,這幾點申請減少刑期。

  想什麽呢?

  吳昊剛成年不久是成年了吧?

  可是在當時案發的階段,張燕還未成年!
  並且什麽酒後行為,更加的衝動,不理智。

  衝動和不理智能作為違法犯罪之後進行脫罪的借口嗎?
  肯定不行!

  要不然的話,人人都以此為借口,那麽對於醉酒後造成的社會紊亂,該怎麽進行處理?

  其實,被告方陳述的有作用的只有一點——

  法律意識淡薄。

  吳昊在當時可能的確存在著法律意識淡薄的情況,但是這並不是他犯罪行為的理由。

  再說。

  法律意識淡薄和衝動,這一點應該只是一時的。

  在侵犯了張燕以後,又讓張燕出台,進行牟利。

  這是什麽行為?
  這是明知道自己錯了,然後繼續犯錯!

  如果說只是一時的衝動,那麽在犯罪以後的第一時間應該是懊悔。

  而不是利用張燕的羞恥心,逼迫張燕出台牟利!

  蘇白與孫石岩對視,緊接著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不同意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

  “我不明白什麽叫做酒後一時之間失去理智和法律意識淡薄。”

  “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仿佛是吳昊,一時衝動犯下的罪行。”

  “可是被告方委托律師考沒考慮到其他情況?”

  “吳昊如果真的是因為一時衝動犯下的罪行。”

  “他為什麽要逼迫,張燕和其他男人發生關系,用以謀利?”

  “並且是多次!”

  “再有,吳昊剛成年,張燕是未成年!”

  “一名法律意義上的成年男子,對一名法律意義上的未成年女孩。”

  “實施了侵害的行為。”

  “現在通過剛成年的這種說辭,來申請減輕刑期。”

  “這種說法對於那名未成年的女孩會造成什麽樣的影響?”

  “是不是在法律的意義上對他更加的不公平?”

  “基於這一點,吳昊憑什麽用剛成年的這種說辭來減輕刑期?”

  “再來看看吳昊在強行與張燕發生關系之後做了什麽.…”

  “逼迫她與其他男人發生關系,用以牟利,長時間對張燕進行精神上的脅迫。”

  “在張燕最終選擇報案後,第一時間利用自己的家庭關系,想要將這件事情壓下去。”

  “吳昊第一時間選擇的不是認罪認罰,而是想要通過自己的家庭勢力,掩蓋自己犯罪的真相。”

  “這是吳昊的處理方式。”

  “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吳昊的這種方式,來看出吳昊當時的心理狀態。”

  “認為自己家裡有錢,什麽事情都可以擺平。”

  “覺得張燕是單親家庭,只有一個母親,對他們家構不成什麽太大的威脅。”

  “只需要找找關系,給張燕家裡面丟些錢就能解決這件事情。”

  “這就是他們對犯罪了的態度。”

  “認為自己有錢有勢就能踐踏法律的尊嚴。”

  “能嗎?”

  “實際呢?現在呢?”

  “現在張燕因為長時間累積的抑鬱自殺了,其母親張翠一直在為張燕的事情進行奔走。”

  “甚至被冠以尋釁滋事的罪名提起公訴。”

  “仍然不放棄。”

  “最終的結果是坐在控告席位上,對被告席位上的吳昊進行指控。”

  “法律到來了嗎?”

  “到來了!”

  “晚了嗎?”

  “晚了!”

  “我說這些的目的並不是題外話,而是在說——”

  “無論是張燕的抑鬱自殺。

  還是張翠後來想要為自己女兒求得法律權益的奔走。

  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所受的心理和身體上的磨難。”

  “這一切都是來源於,吳昊當初的惡意犯罪。”

  “如果沒有他當初的惡意犯罪和惡意行為,還會有現在的情況嗎?”

  “沒有!”

  “所以他憑什麽要被減輕處罰?!”

  “他如果被減輕處罰,那麽是不是在踐踏法律的尊嚴?!”

  “我方的觀點只有一個——重判!”

  “頂格判決是我方的唯一要求!”

  “也是對我方委托人和其女兒作為受害人的法律權益保護!”

  蘇白在陳述的同時,一直注視著被告人席位。

  被告人席位上。

  此時吳昊的心裡,有一瞬間的冰涼。
.
  ….
  PS:求求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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