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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第520章 合理懷疑!撤訴!
   第520章 合理懷疑!撤訴!

  庭審場上,面對現如今的情況,蘇白保持著沉默。

  在這場庭審當中,被告方準備的非常的充分。

  先不說別的,就說被告方準備的這一手證據。

  現在證據直接擺在面前,在這場庭審上被告方就會佔據著絕對的優勢。

  因為他們一方並沒有充足的證據來反駁對方,可是對方的證據明顯比他們準備的要充分。

  重點是!
  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在這場庭審上,他們提供的證據明顯只是單純的標簽證據,不是實際上的法律合同證據。

  說白了。

  他們作為原告,提交第三方提供的保理財等證據,只是通過第三方所顯示的保本理財而認為的保本理財。

  而對方則是依照協議內容,來確定為非保本理財。

  “第三方平台只是進行一個平台的分銷責任,沒有承擔其他的責任。”

  “委托人剛才的訴訟申請中明確的表示了,申請的委托訴求是為了保護原告委托當事人購買的保本理財產品。”

  “銀行方面用這種違法違規的行為來吸引投資者進行理財難道說符合相應的規定嗎?”

  審判長會采納哪個證據?

  “所以按照原告委托律師的陳述,原告方當事人不應該與我方來海銀行打官司,而是應該與第三方平台進行交涉,確認第三方平台是否有違規的行為。”

  這時候余曼春打斷了蘇白的陳述:

  “對於這一點,原告方委托律師有著什麽樣的看法?”

  “並且第三方購買顯示的也是保本理財。”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原告方委托律師不應該這麽汙蔑我方吧?”

  “審判長,對於這種情況我方認為應當進行休庭調查。”

  就相當於一個是口頭協議,一個是簽了白底黑字的內容合同。

  “我記得原告方委托當事人,可是著名的全國知名律師,作為一名知名律師,應該清楚在庭審上,需要依靠足夠的證據才能夠有說服力,獲得法律的支撐。”

  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場庭審,很難辦。

  “可是我方已經提交了原告委托當事人購買的屬於非保本理財產品的證據。”

  “原告方當事人沒有看清楚協議中的規定,那是原告方當事人的責任,協議中明明寫的非常清楚了,原告當事人也沒有看清楚協議中的內容就購買了這一款非理財保本產品。

  “所以原告方雖然出具了相關的材料,但是我方在本案當中認定的自己購買的是保本理財,是作為一個善意第三人的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

  余曼春繼續反駁:“我方不同意委托人的看法。”

  “我方有合理的懷疑,所謂的備注保本理財和協議中的條款不一致就是來海銀行通過違規違法的操作,來達到吸引投資人進行集資,故意坑騙投資人的行為。”

  “所以這個標注保本理財,同樣是銀行方面的問題。”

  “我方銀行在協議中規定的非常的清楚是非保本理財。”

  無論是不是原告當事人主觀意願的購買,事實發生,責任已經很清楚了,當事人承擔自身的過錯責任,怎麽能把相應的問題交給銀行呢?”

  “既然不符合相應的規定,那就不是購買者的法律責任問題,購買者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原告方雖然對於我方是否屬於違規操作提出了懷疑。”

  “我方剛才已經出示了證據來證明了我方當事人在主觀意願上購買的是保本理財。”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看向原告方席位上的蘇白,開口詢問:
  “目前被告方已經出具了相關的證據,根據被告方出具的證據,可以明顯的看出根據協議內容,原告當事人購買的是非保本理財。”

  審判長聽誰的?

  蘇白緩了口氣,開口:“審判長。”

  “無論平台是否有責任,在這場庭審上,來海銀行是不存在責任的。”

  “第三方平台明顯的標注了這是保本理財,我方詢問過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告知我方的是他們標注保本理財這是通過銀行的告知,以及銀行提交的材料,來確認這是保本理財才進行顯示的。”

  “來進一步的確認,是否是來海銀行通過違規違法的操作來達到吸引投資人進行集資,故意坑騙投資人的行為。”

  “原告和委托律師隻憑借著口述,來陳述我方做了什麽違規的操作,但是有沒有一種可能是第三方平台出現了問題,出現了打錯標簽的情況?”

  緊接著開口:“我不明白被告方委托律師為什麽要說這是第三方平台的責任,是我方當事人的責任,還有陳述銀行是一個次要受害者的身份。”

  “再說。”

  “無論原告當事人是否是善意第三人,可是根據原告方提出來的證據,證明了這只是平台上的責任,以及當事人的責任,不是我方銀行的責任。”

  因為在購買理財時,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要閱讀協議內容,承認自身風險由自身承擔。

  面對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蘇白微微皺眉。

  顯然審判長肯定是要采納協議內容中的證據。

  “但是證據呢?”

  “?”

  “在這個過程當中,銀行也是作為一個次要受害者的身份。”

  “現在原告方委托律師,僅僅憑借著懷疑想駁回我方的觀點,這明顯不太合適吧?”

  余曼春微微笑了笑,抬頭望著蘇白,這一次,她算是抓住了機會,直接將這名全國知名的律師,問的啞口無言了。

  當然.…在這種庭審上,其實法律的知識大家都差不多。

  主要是看在庭審上,大家對於案件的切入點,以及認為這個案件應該怎麽打才能保證當事人的委托訴訟權利。

  像一般的大公司,在簽訂某種協議的時候,都是要經過法務和相關律所來回核實的。

  確認沒有任何的法律問題法律漏洞,才會簽署法律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對方找到再知名的律所,找到再知名的律師也不可能推翻這種法律合同。

  所以.…在目前證據偏向於被告一方的情況下,她佔據著絕對的主動權。

  其他什麽的都不用講,只要求對方拿出證據就可以在這個案件中形成逆轉。

  可是對方有證據嘛?

  至少現在目前是沒有證據的。

  余曼春心裡也清楚,蘇白說的基本上都是事實。

  在她的調查當中,來海銀行的確有違規的打標簽的行為,這在法律中是嚴禁禁止的,如果被判定為非法行為有可能面臨著非法集資的控告。

  可是在這個案子上,她站在的觀點是來海銀行的觀點上。
    她需要保證的是藍海銀行的法律權益。

  對方說的的確沒錯,可是你沒證據你說什麽?
  我就抓住你沒有證據這一個點,直接可以把這場庭審控的死死的。

  面對著被告方委托律師一直要求拿出相應的證據,蘇白眉頭緊鎖。

  在這個案子當中,他們作為原告方在一開始的準備當中,證據準備的已經可以控告被告方了。

  可是.…誰也沒能想到,對方竟然在這個案件中有違規操作!
  並且是以欺騙的形式,進行的違規集資行為。

  的確….
  在目前的庭審,他拿不出證據,不能對來海銀行形成有力的控告。

  可是.…

  這場庭審即使一審敗訴了,對方也暴露出來了一個致命的關鍵點,那就是有違規的操作。

  這種自曝,可以說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蘇白心裡也非常清楚,這場庭審由於對方掌握著實際性的證據,繼續打下去,絕對敗訴。

  於是沒有在與被告方委托律師進行爭論,而是向審判長申請:

  “審判長,方認為這個案子中所存在的還有很多的問題情況,就比如說,我方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所售賣的理財產品是保本理財。”

  “可是對方提供的證據證明來海銀行所售賣的理財產品是非保本理財。”

  “雙方的證據存在著一定的爭執,並且雙方的證據都是確切而又存在的。”

  “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可以進行休庭來確認雙方的證據是否存在著違規情況。”

  “審判長,我方提出休庭申請。”

  審判台席位上的審判長,也沒有想到會出現這麽一種情況。

  這個案件如果繼續審理下去那麽肯定是被告方勝訴。

  可是被告方存在著一個什麽情況,就像是蘇白所陳述的那樣,被告方所售賣的理財產品所展現的情況,與原告方所呈現出來的證據,相符合。

  可是與售賣理財產品中的協議,不相符合。

  這中間是否存在著違法違規的情況呢?

  大概率是!

  審判長再理清楚這一點以後,扭頭看向原告方席位:“原告方。”

  “你剛才提出休庭的申請,具有一定的依據。”

  “可是你方目前提出來的這個訴訟申請,也就是一審的訴狀書,與現在答辯的情況不相符合。”

  “你方也別提出休庭了,暫時撤訴吧。”

  “撤訴在整理好證據以後,再提交庭審請求吧。”

  對於審判長的建議,蘇白點了點頭,同意了下來。

  在沒有宣布判決結果的時候,在民事案件中原告方是有權利進行撤訴的。

  這個案子,無論是進行休庭還是進行撤訴,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只是進行了撤訴,也就意味著這場庭審實際上是他們一方敗訴。

  即使沒有宣判.…在正常的律師眼裡,也等同於敗訴。

  決定撤訴,走出法院,李雪珍小臉嚴肅。

  “蘇律師.…這個案子,原本就是一個板上釘釘的勝訴案件,對方基本上是作為法律的侵犯者,應當給予相應的賠償。”

  “可是.…對方拿出的證據竟然是依照內容,依照購買理財的條款,條款中的協議屬於非保本理財。”

  “這種涉及到的情況不是更嚴重嗎?”

  “這涉及到非法集資了吧?完全的欺騙了投資人,卷走了四十多個億!”

  “這人未免也太大膽了,來海銀行這麽做,負責人難道就不怕受到刑事責罰嗎?”

  蘇白點點頭:“這個案子涉及到的情況還是比較嚴肅的,要比咱們之前想象的還要複雜一些。”

  “先不說其他的.…一般人誰能在第三方的平台審核上寫著保本理財,但是協議中的實際內容卻用的是非保本理財?”

  “第三方是有著監督權的!”

  “一般的第三方,不會冒著這麽大的風險來為一些銀行做這種事情,因為這是砸飯碗砸招牌的事情。”

  “這個來海銀行的膽子的確是比較大的。”

  李雪珍:“那咱們現在應該怎麽辦?”

  蘇白沉默了數秒:
  “來海銀行在這一個案子中,肯定有著違法違規的行為,針對這一點直接向銀監會進行舉報。”

  “要求銀監會對這件事情進行調查。”

  “法院方面對於這方面的監管權其實不是很大,沒有能力去要求第三方平台調取相關的數據,主要看銀監會那邊的態度,在這件事情上屬於銀監會的監管權。”

  “如果說銀監會對於這件事情調查,認為來海銀行屬於違規違法的情況,那麽咱們就可以直接拿著證據來進行控告了。”

  “現在就是所走的程序麻煩了一點。”

  “先看看銀監會那邊的調查情況吧。”

  “嗯!”

  李雪珍認真點了點頭。

  另一邊,余曼春在離開法院後,朝著蘇白等人的背影掃過幾眼。

  作為來海銀行的合作律所,也是負責這個案子的委托律師。

  余曼春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內情的,至少在小道消息的流通上,余曼春很清楚。

  蘇白如果想要通過正規手段來認定來海銀行有著違法違規集資的情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這一次的庭審,現在撤訴了,蘇白也算是已經沒有了機會了。

  這一點是余曼春和律所中的很多主任合夥人討論出來的結果。

  “這一次白君律師事務所恐怕要栽在這一個案子上了。”

  “栽到這個金融案件上,那以後想要插足金融案件,恐怕難了。”

  余曼春心裡默念,同時也慶幸。

  同行之間都是競爭關系,白君律師事務所以後不能插足金融性案件。

  那麽對於他們來說,明顯是一件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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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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