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來登入喔~!!
《寶島1992,從四小天王開始》77.第77章 版權洽談
  第77章 版權洽談
  “你如果還有其他什麽要求,也可以一並提出來。

  你是我一手挖掘出來的,我並不想因為經濟上的問題影響了我們雙方的關系。”

  不等陳啟明說話,葛福宏又如此說道。

  嗯,她這話雖然大部分在表述不希望雙方的關系破裂,但還有一點就是,她在提醒陳啟明記住,你是我挖掘出來的,是我一手提拔了伱,你如果有良心,就應該記得我的好。

  對於她的話,陳啟明裝作不知道其中的深意,說道:

  “謝謝葛姐,關於唱片提成跟經紀提成我沒什麽意見,可以完全按照葛姐你的意見來,不過……”

  本來聽到陳啟明說同意她的意見的時候,葛福宏心裡還是很開心的。

  但當陳啟明的那句“不過……”說出來以後,她忍不住心中一跳。

  她知道,決定陳啟明是否留下的重要因素來了。

  深吸了一口氣,她說道:“你直接說。”

  陳啟明稍稍醞釀了一下話語,也不囉嗦,直接說道:
  “版權,我希望我自己創作的歌曲版權能歸我個人所有。”

  “什麽?不可能!阿明,這絕對不可能!”

  聽到陳啟明的話以後,葛福宏差點沒跳起來。

  如果說簽下陳啟明是葛福宏覺得非常有成就的一件事的話。

  那在簽約之前答應陳啟明,他創作的歌曲版權共有這件事就是她自己都認為糊塗的一件事。

  當時,她最看重的其實是陳啟明的外形,以及有音樂基礎,可以更快的將之打造成下一個郭富城。

  因此,對於當時陳啟明的這個要求並不是太在意。

  哪怕當時陳啟明拿出了一首質量不錯的歌曲,她也認為這是意外。

  就像王傑一樣,靈感來了的時候能創作出一兩首不錯的歌曲。

  這樣的話,就算把這些歌的版權拿來跟陳啟明共有也沒事。

  只是……

  她完全沒料到陳啟明會這麽妖孽。

  兩張專輯,他自己包辦了裡面的大部分歌曲。

  並且,兩張專輯中傳唱最高,最受歡迎的歌曲都全是他的作品。

  這個年代,唱片公司為什麽會重視歌曲的版權?
  並不是因為唱片公司覺得歌曲在未來會升值。

  他們之所以要擁有版權,完全是因為歌曲版權在手,他們在接下來的幾年中,可以繼續發行精選集。

  是的,就是精選集唱片。

  這種將當紅歌星的經典曲目重新混音處理後再發行的唱片就是唱片公司重視版權的重要理由。

  這種精選集因為發行的都是已經發行過的唱片歌曲,所以在銷量上肯定是不能跟新唱片比的。

  但如果歌星名氣足夠大。

  這種精選集唱片一樣可以為公司帶來非常不錯的利潤。

  其他人不說,就拿寶島著名天后鄧麗君來說。

  從她1967年開始出道至今,幾十年間,她的正式專輯其實也就幾十張。

  但如果加上精選集。

  那她的唱片便達到了驚人的數百張。

  其中,大部分唱片便是精選唱片。

  以鄧麗君的人氣、知名度,她的精選集每張的平均銷量大概會在十萬張左右。

  十萬張,一百張專輯就是上千萬的銷量。

  那恐怖的數據以及帶來的利潤,是任何唱片公司都不可能拒絕的。
    因此,這才會有唱片公司牢牢握住旗下歌手的歌曲版權這事。

  而以陳啟明現在的人氣,以及他目前的金曲數量,他已經完全具備了發行精選集,甚至銷量還會非常不錯的實力。

  這個時候,陳啟明要拿回自己的歌曲版權,這不是直接斷了福隆這方面的財路嘛!

  因此,葛福宏想都沒想,直接拒絕。

  不過,拒絕完以後,葛福宏的面色又難看了起來。

  唱片的重複利用發行的確是她不願意放手的。

  但同樣的,陳啟明她也不想放走。

  其實她可以選擇利用合同來強製壓陳啟明。

  但這種方法對別人有用,對陳啟明……

  要知道,現在外界可是有大量唱片公司在等著挖陳啟明的。

  只要她用合同壓迫陳啟明。

  陳啟明振臂一呼,絕對會有不少唱片公司抱著違約金上門簽陳啟明。

  所以,利用合同來壓迫,這種辦法現在對陳啟明根本沒用。

  這也是擁有頂級人氣與號召力的大牌藝人的專屬權。

  “五年!前五年的版權可以由公司與我共有,五年後,歌曲版權歸我個人,公司不再擁有這些歌曲的版權!

  另外,飛碟那邊,他們只能擁有發行權,歌曲的版權不能授權給他們。”

  就在葛福宏有些兩難的時候,陳啟明開口了。

  說實話,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陳啟明也蠻擔心葛福宏不會同意
  但只要一想到前幾天在破碎夢境中夢到的那種聽歌方式,陳啟明心裡就立刻堅定了下來。

  那種不用買唱片,直接在一個電話上就能聽全世界所有歌曲的方式,既讓他感到不可思議,也讓他知道了其中蘊藏的利潤。

  所以,他絕對不能容許自己的歌曲版權落在其他人手裡。

  本來陳啟明以為葛福宏會拒絕。

  只是,讓陳啟明沒想到的是,葛福宏沉思了一會後,居然點了點頭。

  “可以!”

  葛福宏既然同意了,那陳啟明也沒什麽說的了。

  在劉慈偉出去打印好合同回來,陳啟明找來樓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幫忙查看了一番合同,確認沒什麽問題以後,這才在上面簽上自己的大名。

  如此一來,短時間內,他算是徹底綁在福隆公司的戰車上了。

  跟公司重新簽完合同後,陳啟明找了個空閑,給羅大佑打了個電話。

  他既然已經決定留在福隆了,那自然要告知那邊一聲。

  這對雙方都有好處。

  羅大佑那邊在接到陳啟明的電話後,似乎沒想到陳啟明這麽快就決定留在福隆。

  他還嘗試了一下繼續加籌碼。

  最後,在得知陳啟明已經跟福隆簽了新的合同以後,這才作罷。

  不過,雙方的關系倒是沒有因為這件事產生什麽矛盾。

  最後,羅大佑還祝願了一番陳啟明,希望他在福隆事業大順。

  隨後,還約陳啟明有空一起吃飯,這才掛斷電話。

  (本章完)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問題
內容不符
內容空白
內容殘缺
順序錯誤
久未更新
文章亂碼
缺失章節
章節重複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