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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1992,從四小天王開始》第63章 收入
  第63章 收入
  陳啟明在加拿大那家酒店一共待了三天。

  其中一天的時間被用作了簽售會,一天則是睡覺。

  至於最後一天。

  陳啟明在美麗國一共待了三天,在洛杉磯等華人聚集較多的地方舉辦了幾場簽售會。

  相比起在加拿大時歌迷數量很少,在美國這邊的情況要好很多。

  每一場簽售會,人數雖然比不了在亞洲時,但也不少,大致每次會有幾百人。

  其中基本全是華人,也偶爾會有一兩個老外。

  結束了在美麗國的活動,陳啟明並沒有耽擱,直接回了寶島。

  《陳啟明成功走出亞洲,火爆北美!》

  下了飛機,坐上公司來接的車,車上,陳啟明開始看報紙。

  打開一張時報周刊,頭條封面上出現的就是他。

  時報周刊的標題一如既往的習慣引用感歎號,以此來吸引觀眾的眼球。

  “日前,歌星陳啟明於北美的加拿大與美麗國舉辦了簽售會。

  數場簽售會,現場火爆異常,有北美歌迷甚至因為見到陳啟明而激動得暈倒在現場!”

  看完第一段,陳啟明便忍不住嘴角一抽,這段描述與他的簽售會情況簡直天差地別。

  更離譜的是文字旁邊還配了一張一個外國女人暈倒在人群中的照片。

  牛!
  屬實牛!陳啟明都忍不住想給《時報周刊》這期報紙製作的主編打個電話感謝一下。

  繼續往後看。

  “我們記者有派人去采訪,據悉陳啟明的《潮流人物》在北美異常火爆,擁有很多歌迷。

  毫無疑問,陳啟明成功走出了中國,打入了北美市場……”

  嗯,雖然這上面的事全是沒影的事,但看完這篇報紙,陳啟明也是忍不住心情舒暢,就像他真的在北美大殺四方了一樣。

  不得不承認,被誇獎拍馬屁是真的讓人很爽。

  陳啟明決定了。

  為了感謝《時報周刊》對他的吹噓,以後他會訂購一份時報周刊的報紙,給他們貢獻一份訂閱量。

  再拿起一份報紙,是寶島影刊。

  《周星馳《鹿鼎記》殺瘋了,上映二十七日,斬獲八千五百萬新台幣票房》

  陳啟明大致掃了一下,這份報紙主要講的是影壇的一些事情。

  今年的寶島影壇毫無疑問也是非常火爆。

  《黃飛鴻之男兒當自強》斬獲了八千萬票房,《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斬獲九千二百萬票房,《警察故事之超絕警察》則更是破紀錄的斬獲一億兩千萬新台幣的票房。

  可以說,整個寶島影壇都被今年的電影票房驚呆了。

  按照一些報紙的報道,據說台灣很多片商已經瘋了,直接揮著鈔票上香港,嚷嚷著加院線,加快電影製作,都想在這個看上去非常可口的電影蛋糕上咬一口。

  車子快速行駛,眼看就要到公司了,陳啟明看向李小紋跟吳強,“注意保密!”

  “我們懂!”

  吳強沒說話,他一直都很沉默寡言,倒是李小紋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她懂陳啟明的意思。

  陳啟明的意思是別把他在加拿大跟林志玲那點事告訴別人,特別是劉慈偉跟葛福宏。

  來到公司樓下下了車,陳啟明迫不及待的就開始往樓上走去。

  他倒不是想盡快錄歌。

  而是因為錢。

  到今天為止,《潮流人物》的銷量已經達到了六十五萬大關,他可以知道他能分多少錢了。

  對於錢,陳啟明一直很重視。

  吃過沒錢的苦頭的他明白,這個世界,有錢你是爹,沒錢就是孫子。

  所以,鈔票到手才是他最重視的。

  為此,他當初與福隆簽合同的時候,還特意加了一個小條款,那就是他的分成工資必須準時打到他的帳戶裡。
    而現在,就是該見證他這段時間辛苦忙碌的成果的時候。

  來到公司所在的樓層,陳啟明直奔葛福宏的辦公室。

  前台告訴他,葛福宏今天剛好在公司。

  既然這樣,找她正合適。

  葛福宏辦公室裡,葛福宏正戴著眼鏡在看文件,聽到敲門聲,喊了聲“進”。

  隨後她才抬頭看向來人。

  見是陳啟明,她忍不住有些疑惑,“不是讓你先休息兩天倒時差嗎?”

  聞言,陳啟明有些尷尬,但還是厚著臉皮說道:“我聽說飛碟那邊結算了唱片收益,我來看看。”

  聽到這話,葛福宏頓時笑了,從辦公桌上抽出一份文件,“呐,你看看吧!有問題可以直接問我。”

  陳啟明也不囉嗦,直接拿過文件,在旁邊的沙發上坐下開始看了起來。

  《潮流人物》的總銷量是六十五萬張。

  其中磁帶佔據了四十二萬張,鐳射CD二十萬張,黑膠三萬張。

  這張唱片的磁帶定價是七十台幣一張,鐳射CD則是一百二十台幣一張,黑膠則是一百六一張。

  如此一來,磁帶的總收入便是兩千九百四十萬台幣,鐳射CD則是兩千四百萬台幣,黑膠則是四百八十萬。

  總計五千八百二十萬。

  嗯,以上這些跟陳啟明沒有任何關系,這是飛碟跟福隆分的錢,具體怎麽分是他們的事。

  陳啟明這邊的算法很簡單。

  因為是正式專輯,所以他一張磁帶與CD分的錢比ep多了不少。

  他一張磁帶可以分七塊,鐳射CD則可以分十二塊,黑膠可以分十六塊。

  算下來就是磁帶他可以獲得二百九十四萬,鐳射CD二百四十萬,黑膠四十八萬。

  總計五百八十二萬。

  嗯,剛好是這張唱片總收入的十分之一。

  不過,這可不是陳啟明這段時間的總收入。

  這只是唱片收入。

  他這段時間的收入還有參演電影《逃學外傳》的二十萬片酬。

  一些綜藝以及幾個商演的總收入一百三十萬。

  然後,還有他代言的野狼摩托車給他的獎勵兩百萬。

  所有收入加起來就是九百三十二萬。

  好吧,這還不是陳啟明的收入。

  福隆經紀公司還要抽走六成。

  最後,他剩下的錢是三百七十二萬。

  “好少!”

  算了一下總帳以後,陳啟明忍不住心裡微微抱怨。

  不過,這筆錢到手,再加上之前的一百四十八萬,陳啟明現在總共有五百二十萬。

  扣除百分之十的稅,他還剩下四百六十八萬。

  跟公司走完各種程序,第二天,這筆錢便全部到了陳啟明的帳戶上。

  錢到手,他乾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直接把老媽跟已經放假的陳啟蕊帶到了台北。

  他要買房,在台北買房。

  本來按照他之前的想法是就在新北買的。

  可後來老媽說,她問了幾個地方都不合適,再加上那裡太近,那些以前從不上門的親戚都在那一片,如果把房買在那邊的話,他家的門十有八九要被踩爛。

  所以他決定還是在台北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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