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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1992,從四小天王開始》235.第232章 離家五百裡
  第231章 陳冠希:“陳啟明是我表哥”

  紐約,時代廣場。

  巡演的場地是露天的,三面是廣場與街道以及商場足以容納數千上萬人,正面則是舞台。

  舞台後方是兩個商場,商場上掛著巨大的熒幕。

  華納已經跟兩個商場溝通過,演出的時候,會將陳啟明投屏在大熒幕上。

  “傑米陳,傑米陳,傑米陳……”

  “冠希,快點!我們再往前面擠擠!”

  “我就奇怪,你不是說陳啟明是你表哥嘛!你為什麽不找他給我們安排幾個VIP座?”

  “做夢呢?這是露天巡演?上哪給你找VIP座位?

  不過冠希,我也很疑惑,你到底是不是陳啟明表弟呀!你該不會是在騙我們吧!”

  舞台下方,人潮洶湧,大量的人群匯聚,一群漂亮的白妹高舉著陳啟明的海報,正在整齊劃一的喊著陳啟明的名字。

  人群中,三個黃皮膚的年輕人正在奮力的往舞台位置擠。

  一邊靠近舞台,三人一邊交流。

  兩個外貌相對比較普通的年輕人正在質疑最後面叫冠希的帥小夥。

  面對質疑,陳冠希有些臉紅,也不敢回應,只能微微低頭跟著倆人往靠近舞台的位置擠去。

  他是陳啟明的忠實粉絲。

  因為一次意外口嗨,他說自己是陳啟明表弟,導致兩個好友信以為真,真把他當成了陳啟明的表弟。

  七月底,陳啟明來美國開始巡演以後,三人便一直跟在陳啟明屁股後面,一路從洛杉磯跑到了紐約。

  一路上,兩個好友都讓陳冠希帶他們倆去見陳啟明,被陳冠希以各種理由推脫。

  連續的推辭,這讓兩個好友開始懷疑他是陳啟明表弟這件事的真實性,已經開始頻繁質疑起他的身份。

  而對此,陳冠希也無奈。

  說了一個謊,就要用無數個謊言來圓。

  現在的他就是那個說了無數謊言,但也面臨著被拆穿的情況。

  說實話,這幾天他是真的度日如年。

  本來是陳啟明忠實粉絲的他因為這件事,連陳啟明的演出都不想看了。

  他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陳啟明趕緊離開美國,這樣,這樣的話,他就能避免成為一個被拆穿的小醜。

  但可惜的是,陳啟明不僅沒離開,最近的巡演反而越發頻繁了,讓他倍感度日如年。

  砰砰……

  時間來到七點,黑夜開始降臨。

  舞台上突然竄出一道道明亮閃爍的煙花。

  見到這一幕,台下來看演出的觀眾頓時沸騰了,一個個發出熱烈的尖叫聲。

  在尖叫聲中,陳啟明抱著一把吉他,帶著灰色煙熏樂隊登上了舞台。

  站在舞台中央放眼望去,舞台三面全是人頭。

  “傑米,傑米,看我!”

  有個白妹聲音震天,成功將陳啟明的視線吸引了過去。

  在見到陳啟明在看她以後,白妹頓時變得癲狂起來。

  雙手抓起體恤往上一掀。

  “啊啊啊啊啊……”

  這一幕,直接被現場導播投到了大熒幕上,現場觀眾見到這個場面,頓時發出了熱烈的歡呼。

  陳啟明嘴角一抽。

  老美就是老美,開放。

  這種場面,他在亞洲還從未見到過。
    別說他,就連身後的查斯特等純正美國人,也沒怎麽見過這種場面。

  看到白妹的舉動以後,頓時變得臉紅脖子粗。

  不過,再怎麽臉紅,演出肯定是要繼續的。

  趁著灰色煙熏分布站位的時候,陳啟明對著舞台中央的話筒開始跟現場觀眾打招呼。

  “哈嘍!紐約的朋友們,你們好嗎?”

  好吧!土掉牙的開場,但你不得不說,這個開場雖然土,但卻是最常用的。

  “啊啊啊……”

  “傑米……”

  面對陳啟明的打招呼,現場的老外歌迷立刻做出了回應。

  歡呼聲,尖叫聲乃至喊他名字的聲音混合在一起直衝天際。

  看得出來,今天到場的大部分人都是知道他陳啟明的。

  這讓陳啟明有些開心。

  他在歐美表演,總算不會再出現台下觀眾連他名字都不知道的情況了。

  稍稍打了個招呼,陳啟明沒有廢話,在灰色煙熏樂隊準備好以後,馬上開始了今晚的演出。

  抱著吉他,給灰色煙熏打了個手勢,在後邊的鼓聲傳出之際,陳啟明也開始演奏吉他。

  悅耳的旋律頓時傳出。

  “嗯哼嗯……”

  跟著節奏,陳啟明哼唱了一下旋律,配合著節奏感十足的吉他聲,直接就讓台下的觀眾們尖叫了起來。

  沒有理會尖叫,陳啟明抱著吉他一邊彈奏,一邊溫柔演唱:
  “Hiding from the rain and snow藏身於雨雪之中

  trying to forget but i won't let go努力忘記,但我怎能就這樣離去

  looking at a crowded street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

  listening to my own heart beat卻只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

  陳啟明的聲音就像是風雪中的暖風,吹拂向觀眾。

  讓人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情。

  “還得是原唱啊!後街男孩也演唱過這首歌,雖然好聽,但我總覺得差點什麽!
  現在我知道了,是感情,是那種溫柔人心的音色。”

  台下有歌迷一邊露出陶醉之色,一邊開口說道。

  不同的人演唱一首歌,因為音色的不同,演唱出來的風格自然就不同。

  後街男孩這個組合能在演唱陳啟明的歌曲以後直接一炮而紅,在紐約等地吸引大批粉絲。

  這除了幾人都是帥氣的小夥,有顏值粉外,他們乾淨且充滿清楚的聲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們的演唱。

  陳啟明自己放版本則有所不同。

  陳啟明本身就不大,他現在也才二十一歲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時,因為很小就出來闖蕩,再加上幾年的演唱功底,這給他的風格中又加了些許成熟味道。

  特別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後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陳啟明經歷過大陣仗,所以演唱的時候,更多了幾分隨性。

  種種原因混合,這使得陳啟明的演唱只是一開口,就立刻讓台下的觀眾有種耳朵懷孕了的感覺。

  就一個字,爽。

  要是三個字,那就是倍兒爽!
  “太酷了!陳啟明真的太酷了,他簡直比邁克爾傑克遜還酷,你們看這些老外,他們都被陳啟明征服了!”

  台下陳冠希三人也被這演出征服了,上蹦下跳的用中文高聲歡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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