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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1992,從四小天王開始》229.第226章 空降公告牌
  第225章 後街男孩翻唱陳啟明的歌曲
  陳啟明之所以來到美國以後,第一時間就投入到宣傳中。

  原因並不是陳啟明事業心爆棚,忍不住立刻就要投入到工作中。

  他之所以顯得這麽忙碌。

  主要是因為二十八號這天就是周二。

  周二,這不是一個太特殊的日子。

  但對陳啟明來說卻是蠻重要的。

  因為在這一天,美國公告牌將會公布這周上榜歌曲。

  陳啟明的三首英文歌潛力很大。

  包括華納唱片在內的大部分人都認為,這三首歌如果曝光增大,將會有機會在發行的首周便登上公告牌。

  因此,為了衝擊公告牌,陳啟明才會一到美國就立刻投入到了宣傳中。

  當然,除了陳啟明自己的巡演宣傳,華納那邊也不可能閑著。

  在陳啟明到美國的第二天,華納唱片開始了對這張唱片的大規模宣傳。

  首先是電台。

  全美數百家大小電台,華納雖然沒有盡數一網打盡,但也聯系了大部分電台,讓電台循環在電台裡播放這張唱片的三首歌。

  線下。

  雖然邁克之前說的讓美國每個廣告牌上都是陳啟明的海報有些誇大其詞。

  但不可否認的是,華納唱片的確下了大力。

  從二十六日開始,美國大街上的那些廣告位上,開始頻繁出現陳啟明的海報。

  華納更是請了專門的宣傳車隊。

  這個所謂的宣傳車隊其實沒什麽新意。

  它就是一一輛輛貼滿陳啟明海報,車上安裝著音響,全天式在大街上遊蕩,一直播放陳啟明三首歌的一個車隊。

  “瘋了瘋了!華納唱片瘋了!”

  大量的車輛在街道上奔馳,上面響徹著陳啟明的歌聲。

  這直接引起了洛杉磯時報的注意。

  在隔天的新聞報道中,直接以瘋了來稱呼華納唱片。

  甚至,因為華納唱片安排的車隊音響開的實在太大,隔天,洛杉磯這邊的一些社區的官方機構,直接收到了大量的投訴。

  說一天到晚,大街上全是陳啟明那三首歌,已經嚴重擾民,希望相關部門能勒令禁止。

  因為投訴太多,洛杉磯市政府甚至約談了華納唱片,要求禁止繼續這種擾民的宣傳方式。

  因為被市政府約談。

  這種滿大街全是陳啟明歌聲的宣傳方式並沒有持續太久。

  僅兩天,華納唱片便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停了下來。

  不過,雖然被禁止了。

  但華納唱片這種宣傳方式卻是的的確確的起到了大作用。

  車輛在大街上炸街,一直循環播放陳啟明這三首歌的方式,著實吸引到了不少對這三首歌有興趣的市民。

  連續兩天,《那個女孩》這張唱片的銷量都迎來了大爆發。

  同時,傑米陳這個名字也被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所熟知。

  在各大電台榜上,三首歌也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榜單上攀登了起來。

  截止七月二十七日晚上,《That Girl》已經殺進洛杉磯電台榜前三,《Lemon Tree》第五,《Take Me to Your Heart》則是排在第六。

  不僅是洛杉磯等地。

  經過華納唱片在美國全國范圍的大規模宣傳,這三首歌在美國其他地區也開始逐漸展開影響力。

  特別是美國第一大城市紐約。

  二十七號這天,《Lemon Tree》這首歌在紐約電台榜竟是直接空降,一舉殺進紐約電台點歌榜前五。
    而之所以造成這首歌的空降,功勞都要歸功於紐約那邊的一個男子組合樂團。

  在二十六日,紐約那邊康納爾大學舉辦了一場演出。

  演出上,一個叫後街男孩的男子組合樂團演唱了一首陳啟明的《Lemon Tree》。

  這首歌在演出上一經演出,立刻受到了到場觀眾的喜愛。

  那個叫後街男孩的組合因此名聲大噪,直接登上了當日的紐約娛樂刊頭版新聞。

  據說,這個組合還因此獲得了唱片公司的青睞,被Jive唱片公司簽到旗下。

  其實,認真來說,後街男孩在沒有經過陳啟明方面的同意,就在演出上演唱陳啟明的歌,這是屬於侵權的。

  嗯,老美這個國家雖然有很多東西讓人吐槽,但在對創作人的重視這方面卻是沒得說的。

  侵權要是被發現,被侵權的一方完全可以告得對方傾家蕩產。

  當然,陳啟明與華納唱片當然沒有告後街男孩。

  除了這個組合當時並沒有簽約唱片公司外。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後街男孩的所作所為其實在很大程度上還幫忙宣傳了陳啟明這張唱片。

  因此,在後街男孩剛剛簽約的唱片公司打電話到華納這邊道歉以後,陳啟明與華納便原諒了對方。

  “陳,Jive公司那邊希望獲得你的授權,讓後街男孩在接下來的高校巡演中演唱你的歌曲,公司認為可以答應,你這邊怎麽想?”

  晚上,剛剛參加了一個電台采訪的陳啟明一回到酒店,便衣服都不脫的直接躺到了床上。

  剛躺下沒兩分鍾,一個電話便將他從半睡半醒中驚醒。

  接通電話,電話裡傳來邁克的聲音。

  “你放心,JIVE唱片公司會付版權費!”

  聽著電話裡的話,陳啟明揉著太陽穴坐了起來。

  這幾天他真的很累。

  一來到美國,便馬不停蹄的進入了宣傳中。

  本來時差就沒倒過來,一天又只能睡幾個小時。

  這讓他看起來非常憔悴。

  “版權費倒是無所謂,我只是希望後街男孩在演唱我的歌曲的時候,能注明出處。

  我可不希望下次我演出的時候,有人在台下說我唱的是後街男孩的歌曲。”

  版權費,後街男孩根本給不了多少,所以陳啟明並不是太在乎。

  他在意的是歌曲的出處。

  他可不希望自己演唱自己的歌曲的時候,被人說自己是在翻唱別人。

  這不是沒有可能。

  在這個紙媒時代,消息傳播速度緩慢。

  因為翻唱很好聽,然後導致原唱變成翻唱的事並不少見。

  當然,陳啟明並不是認為自己的版本就不如後街男孩的版本。

  這只是一種防范。

  他可不想變成夢裡的汪峰。

  “這個你放心,後街男孩那邊做出了保證,只要你容許他們在接下來的高校巡演中演唱你的歌曲。

  他們會在演唱之前標注出歌曲的出處,並幫忙宣傳你的唱片!”

  邁克在電話裡說道。

  “OK!那就讓他們唱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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