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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卷度人經》第77章 人皮面具,幾欲出逃
  第77章 人皮面具,幾欲出逃

  傍晚時辰。

  余琛在正青幫謝青哪兒呆了幾個時辰,方才走出來。

  同時帶走的,還有那雜耍兒的消息。

  要說能這麽快找到這家夥,那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余琛自個兒。

  ——不久前,說他開始操持完成死者遺願的時候,化身摘頭惡鬼,以一些不太和諧的法子殺了不少的人。

  一度讓整個渭水衙門緊張兮兮。

  ——雖說摘頭鬼的名聲在百姓裡算得上褒,但說破了天,私刑殺人就是犯法的。

  哪怕總捕林一都快跟余琛勾搭上了,但面兒上的功夫還是要做的。

  比如,通緝令和城門禁。

  以往的渭水,平常時候倒是來去自如,但今兒這段是看,想要出城去,那得看看身份魚牌才是!
  沒有?

  那要麽學余琛直接從那好幾丈高的城牆上翻出去,要麽就老老實實待在城裡。

  而那雜耍兒的惡事兒敗露了以後啊,衙門立刻查了出城記錄,卻沒發現那家夥有離開縣城的痕跡。

  說明啊,哪怕他躲起來了,也還在這縣城裡邊兒。

  這樣一來,就到謝青發揮作用了。

  作為掌控整個渭水勞務的正青幫的老大,在查人找人那方面簡直就是讓衙門都拍馬莫及。

  於是,余琛從清風陵上下來,徑直來了這正青幫,讓謝青幫他找那雜耍兒的消息。

  謝青哪兒敢懈怠半分?
  當即整個渭水的勞力都成了眼線,搜尋那雜耍兒的蹤跡。

  幾個時辰過去,天色入暮的時候,謝青得了消息,立刻馬不停蹄地告訴了余琛。

  風雪裡,黃昏臨近。

  余琛走在街巷上,聽著周遭來來往往的販夫走卒基本上都在談論那“說話的狗”的事兒。

  都怒罵那雜耍兒太過沒有人性,慘無人道,應當凌遲處死。

  還有一個挑糞夫直言,應當讓那雜耍兒也被剝了皮,再貼上狗的皮,讓他感受一下那般痛苦才是!
  余琛聽罷,邁步而過,朝謝青打聽來的地兒去了。

  今兒這情況,那雜耍兒跟摘頭鬼一樣,幾乎是全城通緝。

  反正客棧啥的是不可能住了,要麽就躲在某條陰暗的巷子裡,要麽就躲在魚龍混雜的旱橋貧民窟裡去。

  而正青幫管轄之下的某個做工人,回家時就看見一個背著行囊的鬼鬼祟祟的男人在貧民窟附近遊蕩。

  那身形背影還有兜帽下的半張臉,都和那前幾天相當出名的雜耍兒一模一樣哩!

  正好,正青幫又在找這個人,忙不迭地朝將消息告訴了去,拿了點兒賞錢,心滿意足地去茶酒鋪喝酒暖身子去了。

  余琛來到城南,在某個角落裡附上鬼臉,然後放出一隻隻紙鶴,在天上圍著貧民窟轉悠。

  不多時候,其中一隻紙鶴,就在一座破房子裡,發現了痕跡。

  黑衣鬼臉的摘頭鬼,風雪當中長歎一聲。

  “——找到你了。”

  ·
  ·
  這檔兒,貧民窟一家破房裡,門窗支離破碎,梁柱搖搖欲墜,風雪呼嘯。

  而在房間兒的最深處,一個人影正在滿頭大汗地忙碌。

  只見那個大大的行囊被打開,各種各樣的怪異小玩意兒被一一擺在地上。

  一盆乳白色的不知名漿糊,一張人皮顏色的面具,一頭假發,一隻紙筆,還有一張黑狗的皮膚。

  而那人影,就用剪刀小心翼翼地修剪著那張面具。

  ——雜耍兒作為走江湖地老油條,雖然武力不高,但各種偏門兒手段卻是無比精通。

  就比如那造畜之術。

  地上的那黑狗皮,就是他不久前在渭水縣城的集市買來的。
    ——這造畜邪術,可不是一勞永逸的,隔一段時間就要取下舊的狗皮,再用藥膏和新的狗皮重新粘上,只有這樣,那不人不狗的家夥,才能活得很久,賺更多錢。

  可惜,這張狗皮還沒用得上,那瘦猴兒便被自個兒失手打死了去。

  然後屍首被人發現,搞得雜耍兒被全城通緝。

  但,雜耍兒怕嗎?

  怕當然是怕的,但你要說他多慌,那也不至於。

  畢竟是混跡江湖的老狐狸了,不可能沒點兒手段。

  ——比如他今兒在做的,就是發現出不去城後,一張用於偽裝的人皮面具。

  將人身上的皮膚用特製的藥水浸泡後,用剪刀剪出形狀來,用紙筆勾勒出細節,在我再用藥膏粘上。

  再往臉上一戴。

  成了!

  就變為了另一個人。

  雜耍兒就憑借這個人皮面具易容之術,曾經在別的城池裡逃脫了好幾次哩!
  他相信,這一次,也不會例外。

  趕明兒一早,把面具戴好,再在街上摸張魚牌,大搖大擺出城去!

  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就是可惜了,那瘦猴兒那般好的身子骨兒,又是無親無故的乞丐,不好找了!
  想到這兒,已經將人皮面具做好了的雜耍兒,低罵一聲,“雜碎!”

  顯然是對瘦猴兒跑路被自己失手打死的事兒感到憤怒。

  財路,暫時斷了。

  只是他沒發現的是啊,那斜斜的房梁上,已經將所有都看在眼裡了咧!

  雜耍兒把人皮面具往臉上一戴,一貼,斜眼歪嘴,也不掉下來。

  除了那下頜接縫處有點兒皺紋一般的痕跡以外,看不出問題來!
  他才又取出一枚銅鏡,仔細端詳後,方才滿意點點頭,當即從行囊裡取出一套新的衣服,換了以後就準備光明正大出門去了!
  ——他有自信,哪怕他站在街上,站在那衙門走狗的跟前兒,對方一晃眼也發現不了他的底細。

  可所謂,樂極生悲。

  他這剛一轉頭,就看見那昏暗的風雪裡,有人!

  暮色太暗,看不真切。

  但雜耍兒可以確定,這一定是個人影兒!

  難不成是衙門的走狗找上門來了?

  雜耍兒心頭一驚,但面兒上去不露聲色。

  畢竟這會兒他已經易好了容,可不是那個通緝犯了!

  往門外走。

  可走著走著,他發現那人影兒,竟走進來了!

  借著昏黃的油燈的光,雜耍兒方才看清了對方的模樣!

  一身看不出材質與樣式的黑袍,一個包裹了腦袋的寬大兜帽,一張似哭似笑的鬼臉面具……

  哎呀!

  雜耍兒當即一拍大腿!
  這人,眼熟啊!

  今兒白天的時候,他悄悄咪咪看了一眼。

  除了看到自個兒的通緝令以外,還看到了另外幾張通緝令。

  其中最讓他感到印象深刻的,就是眼前這人兒!
  黑衣鬼臉,號“摘頭鬼”!
  因為是唯一一張沒有樣貌的畫像,雜耍兒就多看了幾眼。

  而就是這一看,當即給他人都看傻了!
  那好家夥,別的通緝犯都是一兩條罪狀,這摘頭鬼的罪名密密麻麻一大篇,一張紙都寫快不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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