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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煞之主》第112章 《立言篇》(求訂閱)
  第112章 《立言篇》(求訂閱)
  裝好金身遺蛻,再喝過粥後,精神稍有好轉,起碼看上去沒那麽萎靡不振了。

  小倩問:“公子,你今天還去文廟嗎?”

  陳晉搖搖頭:“今天不去了。”

  接下來好一段日子,都不必再去。

  觀想是個漫長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當有所得,就要緩一緩,吸收消化了再說。

  聽到公子不去看文廟了,小倩頗為開心,這幾天來,她總是一個人在屋子裡,顯得孤單。

  她想請公子教自己讀書,寫字。

  不過現在的陳晉,卻沒得空閑。

  休息好了,進入泥丸宮,見到老師在掃地。

  蘇孝文道:“守恆,那老僧留下一件灰色僧袍,該如何處理?”

  陳晉拿起那件僧衣,掀開來看,看到密密麻麻的字,並非梵文,而是用大乾文字寫成的。

  閱讀之下,發現這竟是一部釋家法門,名曰:《白骨無相大自在法咒》。

  見狀,頓時想起《三立經》來,也是記載在衣物上,那皮衣收拾得好好的,正藏在壺天之內。

  “這和尚,涅槃坐化了,還故意留下這法門……”

  陳晉可不認為對方是善意。

  不同流派的傳承法門,互相間存在觀點之爭,形式相差甚遠,這就是矛盾,甚至不可調和。

  正所謂: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

  有個說法,道“紅花綠葉白蓮藕,三教原本是一家”,那都是洪荒時代的偈語,說的不是一回事。

  好比讀書人日常看佛經沒甚問題,若看著看著,突然看破紅塵,出家為僧去,那他就是遁入空門,換了門庭。

  對於原來的出身,等同於叛變。

  陳晉是建了文廟的人,要是改修佛法,那不得伐山破廟?

  他又不是腦坑。

  所以說老僧留這一手,不管是主觀還是無意,皆可視作誘惑動搖。

  其心可誅。

  只是對方已化作灰灰,如被挫骨揚灰了……

  陳晉想要將僧衣毀去,但想了想,並沒有動手,而是折疊起來。

  來到文廟門口,開始凝神觀想。

  《三立經》的《立功篇》銘刻在懸掛於門額的劍匣上,那《立言篇》呢?

  果不其然,在橫匾與楹聯的字裡行間,他捕捉到了玄奧的口訣秘法。

  理解了後,欣然雀躍。

  這果然是《立言篇》的法門所在。

  只可惜不夠完整,但對於陳晉而言,有一篇綱領,就足夠他進行研習,然後入門了。

  《立言篇》,顧名思義,與“語言”息息相關。說白了,就是要“文以載道”,寫出出色的文章,詩詞畫作等,然後得到人們的認可,成為傳誦經典。

  對於這個條件要求,穿越者表示非常拿手在行,記憶裡有大把的現成的知識儲備,足以應付的了。

  當然,絕非是當個搬運工就行了的,還得講究“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說來說去,始終離不開心境的陶冶。

  陳晉在泥丸宮中一呆就是大半天,醒過神來,已是日落西山。

  小倩已經差不多做好晚飯了。

  天氣炎熱,又沒得冰箱用,每一頓菜肴,都是現買現做的,倒難為小倩天天去買菜了。

  她會買菜,可不會討價還價,問多少錢,就給多少錢,被些奸商販子短斤缺兩是不可避免的事。

  這些都是小事,沒甚計較的。

  只要不被欺負便好。

  不過以她的情況,等閑市井人們,也欺負不了。

  其實陳晉更擔心小倩會不會受到某些刺激,突然發作,把別人欺負了的。

  現在的她,已經好了很多,要是剛從嶺南出來的狀態,萬萬不敢讓小倩單獨一人出入市井人群間,倒不是怕其身上的鬼物娘姆會吃人飲血,而是單純的發作,便會造成極大的騷亂,從而引得巡捕司來降妖除魔了。

  總而言之,麻煩。

  這麻煩幾乎無解,要是把娘姆解決了,那小倩也會死掉。兩者已成一體,不可分割。

  陳晉所能做的,就是把不可控的麻煩,變成可控。

  小倩跟在他身邊,經受文廟氣息的教化熏陶,的確可以讓娘姆狀況安寧。

  這等於是一種安撫。

  然而這治標不治本,隨著小倩年歲成長,體內的娘姆也會成長,到時候,簡單的安撫將失去了效果作用。

  好在陳晉而今學了《立言篇》,能勾勒出文氣文韻,清心定神,效果更佳。

  相比外界因素,他更希望小倩能自己解決。以前沒頭緒,現在有了個想法。

  吃過飯後,點起油燈。

  “小倩,你可願修佛法?”

  “佛法?”

  小倩一愣神,忙道:“我這樣子,可修不得。黎村祖訓,便是不要與佛門打交道。”

  很簡單的事,鬼修進佛門,那不是找不自在嗎?

  陳晉淡然道:“其實佛法也分很多種的,我手頭上有一部法門,感覺你能學。”

  小倩眨了眨眼睛,遲疑道:“那我試試?”

  “嗯,嘗試一下,未嘗不可。”

  陳晉當即鋪開文房四寶,讓小倩磨墨,然後把《白骨無相大自在法咒》默寫出來。

  “伱看下。”

  “嗯。”

  小倩就開始看,誰知沒看完一行,頭就感覺疼。不是被內容刺激到的,而是根本看不懂,納悶頭疼:“公子,我看不明白。”

  陳晉笑笑,早有預料,乾脆一字一句地解說起來。

  小倩很認真地傾聽著,她基礎淺薄,但不管做起什麽事,只要認準了,便會十分認真。

  認真的態度,能彌補許多不足之處。

  況且,她的見識只是受限於出身,其本身的悟性卻相當不錯的。

  聽完陳晉的講解,小倩對於《白骨無相大自在法咒》有了一定的認識,此部法門並不同於常規的佛經,看“白骨”二字便知道了,其中不少內容,竟牽涉到魔道的練法,正與她的鬼修出身相匹配。

  誠如陳晉所言,此法她能學,如果能學成,把鬼物娘姆轉化成白骨無相,那小倩將能脫胎換骨,從而真正擺脫黎村祖輩的詛咒和宿命,再不用擔心短壽夭折了。

  此經對她,堪稱無價之寶。

  小倩忽而俯身,跪拜在地:“多謝公子賜法,小倩銘刻五內。”

  陳晉笑道:“你父親把你交給我,那你就是我的人了,對於自己人,我可不會刻薄。”

  聽到這話,小倩心裡頓時美滋滋的:“公子,那我先去修煉了。”

  “好,有甚不懂的,再來問我。”

  陳晉也回自己房間,開始提筆練字。

  學得《立言篇》,他的日常功課倍增,多了好幾項事務,諸如讀書寫字做文章等,看著不用賣力氣,實則費神費力,並不比練劍練功輕松多少。

  接下來,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立言立言,不僅僅是著書立說,核心得要“傳揚”出去,廣為散播,並達到膾炙人口的地步,這才算把“言語”給“立”住了。

  如果關起門自己寫,寫完就束之高閣,就算寫得妙筆生花,也是無用,等於一疊故紙堆。

  傳揚散播的話,就得搞人設,揚名立萬才行。

  異史氏曰:頻居康了之中,則須發條條可醜;一落孫山之外,則文章處處皆疵。

  說的就是功名加成的要旨。

  在這階層森然的時代,若是籍籍無名之輩,誰理會你?
  那麽,就去揚名立萬吧,這沒有什麽不好的。

  陳晉從不認為自己是個端著的人,他一直在各種學習,銳意進取,要立足於這個世界上。

  作為“外來戶”,這並不容易,好在得了《三立經》,那就跟著金手指走便是。

  第二天,帶上小倩,前往文廟附近的一條大街,繼續選購各種筆墨用品。

  由於日常功課,筆墨紙張這些消耗得厲害,每隔幾天就得補充一批。

  陳晉本還沒覺得什麽,可仔細盤算一番,猛地發覺: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都說“坐吃山空”,指的是日常吃喝的問題,可要是再加個可以說是“奢侈”的用度呢?
  那不是有礦都得空了。

  在高州府那會,陳晉前所未有的富綽,讚助了顧樂遊一筆,然後出嶺南,一路花銷,再到江州,直接買了宅院,然後就是各種吃喝,以及筆墨耗材等消費。

  而今清點剩余的銀票銀子,頓時有了危機感。

  按照目前的消費標準,恐怕支撐不到一個月了。

  錢都花到哪去啦?
  陳晉竟又產生了靈魂拷問。

  好吧,其實他自己花錢真得欠缺節製,吃要吃好,喝要喝好,用要用好,極少討價還價,甚至都懶得貨比三家。

  這絕非會過日子的。

  至少不是百姓人家那種過日子的方式。

  不過這倒沒有太大的問題,陳晉相信自己,是能賺錢的。他有功名、會武功、還掌握術法,如果這樣還挨餓,那真是白活了。

  關鍵在於,得著手開始做營生賺錢了。

  他自不會學顧樂遊,扛著招牌走街串巷當“神棍”,既然學了《立言篇》,就從此間開始。

  “老板,我想刻一方印章,大概需要多少錢?”

  走進一間金石店鋪,陳晉問道。

  老板年過花甲,長須皆白,打量他一眼,堆上笑容:“那得看用什麽材質,以及請什麽樣的師傅來雕刻。本店乃是老字號,江州公認的招牌。各種材質皆備,有田黃、雞血、天山白玉……”

  劈裡啪啦一通介紹。

  陳晉聽著,發現貴的印章,那價錢簡直離譜,要幾十兩之多。

  這甚至還不是最貴的。

  文藝界的玩意,真是玩得高端。

  店裡又來客了,是一群儒生,無巧不成書,“熟人”。

  “陳公子,咱們又見面了。”

  一身男裝的程艾笑語盈盈:“你是要刻印章嗎?”

  陳晉點點頭:“是的。”

  伸手不打笑臉人,基本的禮儀還得有。

  程艾又問:“看中了哪款?”

  陳晉道:“看中的多,可買不起。”

  聞言,程艾不禁張大了小嘴。在她印象裡,男人都是好面子的,就算買不起,也會找個借口搪塞過去,哪有這般直接承認的?

  “嘿,既然買不起,何苦來看?”

  那程明特意來打臉了。

  陳晉淡然道:“我來店裡看,也許能學點雕刻手藝,然後自己找塊石頭雕刻成章,也就不用買了。”

  “自己刻?”

  程明忍不住捧腹大笑起來,同行幾個儒生皆笑。

  其實自己銘刻印章並不罕見,一些出身貧寒的士子,用不起好料,於是自己前往山川處,尋覓適合的石頭,然後拿回來雕刻。不過那石頭自然好不到哪裡去,至於雕工,更是馬虎,最後出來的品質可想而知,粗糙得很。

  在程明他們看來,陳晉窮酸倒沒什麽,但窮酸得又表現出清高,這就招人厭煩了。

  聽到這刺耳的笑聲,小倩心頭湧起怒氣來。

  陳晉立刻察覺到她的異樣,連忙伸手按住肩膀,輕輕一拍:“我們走吧。”

  兩人離開了店鋪,出到外面,小倩道歉道:“公子,我剛才衝動了,差點要發作。”

  陳晉笑道:“些許嘲笑,不值得發怒。最主要的是,店裡的那些貨色,華而不實,價錢更不值當。”

  小倩乖巧地點點頭:“現在冷靜下來,我倒覺得他們可笑了。”

  “走吧,順路去買肉,然後回家吃。吃肉,才是快樂的事。”

  店內,程艾臉色怒道:“哥哥,你無端嘲弄陳公子,豈是君子所為?”

  程明一攤手:“我就是笑了笑,可沒說什麽。”

  程艾哼一聲:“人家陳公子坦蕩蕩,買不起就說買不起,光明磊落,值得敬佩。倒是你們瞧不起人,枉讀了聖賢書。”

  程明嚷道:“我才是你哥哥。”

  “我隻論理,不論親。”

  “妹妹,你不會真看上他了吧?這廝倒是長得一副好皮囊,可沒用,就是個窮酸秀才,我可不能把你嫁過去受苦吃累。”

  “你胡說什麽?”

  程艾面皮緋紅:“不和你說了。”

  轉身跑出去,一方面因為羞意,一方面想去找陳晉說話賠個禮,可到了外面,哪裡還有影蹤?
  回到宅院,解決了晚飯,見天氣甚好,陳晉靈機一動,居然又跑出去,沒多久回來,手中多了一杆魚釣。

  然後搬出個小凳子,尋個好地方,坐在江邊開始垂釣。

  這就是江景房的妙處之一。

  小倩則回屋修煉《白骨無相大自在法咒》去了。

  天色漸晚,月亮升起來,明月浸江,江景更美。

  不知是水流太急呢,還是誘餌不夠香,這許久都沒魚兒上鉤。

  他也不急躁,權當修心養性了。釣魚佬的快樂,總是很簡單。

  又過了一陣,咕咕咕聲響,水花翻湧,一個巨大的怪頭冒了出來。

  對於這怪頭,陳晉可不陌生,而今能看得清楚了,確實是個斑駁的魚頭,明顯是變異了的,大嘴張合之際,可見一排列鋒利的牙齒。

  瞧著稀奇,於是招手叫道:“你好,願者上鉤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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