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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科技從山寨系統開始》313.第312章 曙光智能手機的真實利潤
  第312章 曙光智能手機的真實利潤

  手機品牌利潤要是獲利太低,那麽肯定不能在上市時獲得高估值,到時就是想上市都很困難。

  但如果手機品牌方面的利益太高,那最終吃虧的還是曙光體系自身,因為曙光科技上市盈利後肯定要分享收益給股民股東們啊。

  “不知曙光S2智能手機該定多少的利潤呢?這可是個麻煩的問題啊。”

  此時負責手機銷售的黎千強發表出了他心中的疑惑,需要等待雷布斯或林晨來作出最終的利潤裁決。

  因為作為上市後的曙光科技賣一台手機能獲得多少利潤,實際是能由林晨控制的。

  當前的曙光科技因為能自己生產除了電池總成與手機屏幕總成、內存與閃存之外的手機零配件,並且還能自己進行手機整機組裝。

  此外手機屏幕因為是和驚東方合作研發,采購價格自然極低。

  最終以一台售價4999元的低配曙光S2智能手機為例子。

  曙光科技賣一台低配曙光S2智能手機的最終總利潤並不是外界所猜測的一千幾百塊,而是高達3500塊!
  當然這是指扣除稅收以及生產成本後的總收入!
  而這總收入能這麽高也是因為曙光科技能自產絕大部分手機零配件與自己生產手機整機的關系。

  這時如果加上營銷成本以及研發成本還有運輸倉儲成本,那最終利潤肯定會暴降下來達不到3000塊。

  也就是說一台售價4999元的手機,曙光科技手機成本與稅收大概佔了1500塊。

  其中這1500元支出中最大最讓人肉疼的就是稅收成本了,手機零配件自己生產與部分手機零配件采購還有手機整機組裝成本等實際反而並不算太高。

  畢竟是大規模化量產,手機產量越大越多就越便宜,而且因為絕大部分手機零配件還是自己生產不是采購別人的手機零配件。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稅收成本自然是顯得十分突兀,佔據了這1500塊支出的大頭。

  畢竟手機零配件生產完後要交稅、手機整機生產完後也要交17%的增值稅,手機賣給消費者也要繳納印花稅,最後還有25%的企業所得稅……

  一個手機從零配件到手機整機再到賣給消費者,每個生產環節曙光科技都是繳了稅……

  最終這稅收成本對比手機零配件生產成本與手機整機生產成本自然是顯得無比突兀。

  而且值得一說的是手機的利潤收入越高,那增值稅就收得越狠,而25%的企業所得稅也是如此,你賺得越多那要交的稅就越多。

  所以曙光科技賣一台手機如果不計算研發成本、營銷成本、運輸倉儲成本等,那大概能賺到3500多塊的收入。

  但如果加上研發成本、營銷成本、運輸倉儲成本,理論上利潤收入也就一千幾百多塊而已,與外界猜測倒也相差不算太多。

  但真實利潤情況卻是比理論的一千幾百塊多得多。

  因為曙光手機絕大部分零配件與核心技術都是自己生產研發,手機零配件的利潤自然屬於曙光科技。

  此外曙光科技因為有林晨的存在曙光科技研發啥東西簡直就像沒有瓶頸一樣,研發速度飛快的同時研發總投入自然就降低了下來。

  此外在研發諸多核心技術方面,因為林晨來自前世提前知道了想要研發的核心技術是什麽樣子,沒有走彎路後錢自然都是用在了刀刃之上。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曙光科技的研發成本說實話真的很低很低,研發一個核心技術需要的成本只有其他公司的五分之一不到。

  最後剩下的就是營銷成本與運輸倉儲成本了,這運輸倉儲成本不用說是固定的也不算高,而在營銷成本上面曙光科技則是出了名的吝嗇。

  雖然不是沒有做市場營銷,但對比其他手機公司那營銷成本真是支出得太少了,所以曙光科技的營銷成本也是相當低。

  在這種情況下,曙光科技賣一台4999元的曙光手機實際能賺到的利潤比前世的平果手機高得多。

  就算加上研發成本、營銷成本、運輸倉儲等成本,那真實總利潤能勉強達到3000元左右。

  當然,真算起來前世的平果手機利潤也是不比曙光手機差多少,因為他們可是能收“平果稅”的。

  所謂的“平果稅”就是只要使用平果iOS系統的軟件與遊戲,只要他們產生收益都要被強製抽成30%的利潤給平果公司,其中甚至包括廣告方面獲得的利潤!
  在這種情況下,平果手機賣一台手機的利潤也許比不上曙光科技。

  但當消費者使用平果手機一兩年後,最終平果公司從消費者賺到的利潤並不比曙光科技少多少。

  甚至消費者如果使用平果手機更久一點,比如一台平果手機就用他個三四年。

  那賣一台平果手機能賺到的利潤更是遠遠大於曙光科技賣一台手機所能賺到的利潤。

  至於曙光科技為什麽不學習平果公司也來搞個曙光稅,這只能說想得容易做得難。

  如果硬要找一個理由,那就是曙光科技是大夏企業而不是美迪國企業這一點。

  不過閑話不提,此時的公司高層高管們聽到黎千強指出的曙光S2智能手機利潤分配問題。

  他們紛紛將視線投注在雷布斯與林晨身上,想看看這曙光S2智能手機的利潤該怎麽分配。

  然而面對人們投入過來的視線,雷布斯沉思了一下後給出了一個建議:
  “我建議將低端曙光S2智能手機的利潤定在1300元左右吧。

  這樣不算高也不算太低,畢竟利潤太低了也不好拿到上市時的高估值,也達不到上市尋求保護傘的戰略目的效果。”

  對此,其他高層高管也是陷入了沉思,隨後覺得這個價格還可以接受。

  因為從此開始手機零配件生產與手機整機生產與曙光手機品牌做了個區分。

  這也就代表著未來手機整機研發成本、銷售成本、運輸倉儲成本全由手機品牌承擔,實際每台利潤可能不足1000元左右。

  而剩下2200元的利潤大頭則由曙光研發中心與即將成立的曙光電子公司瓜分。

  最終吃了利潤大頭的曙光研發中心和曙光電子公司自然是沒有什麽二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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