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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利堅,這是我的時代》第11章 芭芭拉律師?法師!
  第11章 芭芭拉律師?法師!

  按照絕大多數人的邏輯,一個產品誕生之後,最重要也是最該做的事情,那就是尋求銷路,但這種邏輯,一般只出現在沒有版權或者專利侵權的行業裡。

  一旦涉及專利版權,那麽第一件事情就是注冊在案。

  尤其是那種容易被仿製,容易被抄襲的產品。

  所以,當《貪吃蛇》做出來後,伊森最該乾的事情,那就是尋求法律的庇護。

  沒辦法,誰讓米羅華開除他的理由還歷歷在目呢?
  而按照伊森最初的想法,請律師這種事情是應該拜托托馬斯的。

  身為一名地主,加州農業聯盟、阿美利加農業聯合會裡的一員,伊森相信,托馬斯能夠幫自己找到適合的律師。

  但當伊芙琳表示,自己在製作《貪吃蛇》的過程中,就已經尋求了斯坦福法律學院的老師的幫助後,伊森便果斷把托馬斯拋至腦後了。

  於是乎,第二天一早,伊森便駕駛著雪佛蘭,和伊芙琳一同前往了斯坦福。

  …………

  由利蘭·斯坦福夫婦建造的斯坦福大學是阿美利加面積最大的校園之一,它位於舊金山半島,聖克拉拉谷的西北部。

  雖然看起來很遠,但從洛斯加托斯過去,也就十五英裡不到的距離。

  沿著85號公路跑了不到半小時,伊森便瞧見了以黃色磚牆和紅色屋瓦頂構成的特色建築。

  這是斯坦福大學裡最多也是最顯著的建築,采用的是西班牙殖民時期的經典風格。

  沿著寬闊的道路再往前開,便能瞧見棕櫚成排的樹林,百合點綴的花圃,玫瑰構造的花園。

  作為一所佔地8180英畝的開放性大學,斯坦福大學顯然是沒有圍牆的,畢竟,不是每個帶資本家都系紅領帶的。

  在自由穿梭的情況下,伊森很快便來到了一幢教學樓前,而在大樓的門口,還碼放著一個石碑,上面雕刻著一顆斯坦福樹,下面則寫著兩行字,第一行,是‘Stanford’,第二行,是‘Law School’。

  “是這裡對吧?”伊森認出了斯坦福法學院的名稱。

  “嗯哼。”伊芙琳點了點頭。

  停車,上樓,一陣奔波後,伊森跟著姐姐來到了二樓的一間綜合辦公室前。

  簡單敲門,大概五六秒,緊閉大門便被人從內拉開,一道身影出現在了他們的面前。

  這是一個擁有著棕色卷發,穿著黑色針織衫,上面還有幾朵花的中年女士。

  在瞧見伊芙琳後,她頓時就笑了起來。

  張開雙臂,給了伊芙琳一個大大的擁抱,“Oh~伊芙琳~你來了~”

  “是的,芭芭拉老師,我來了。”

  伊芙琳同樣熱情,並表露歉意,“很抱歉佔用你的閑暇時間。”

  “No,No,No,用法律幫助每一個需要的人是我們的職責。”

  這個名叫芭芭拉的老師連連搖頭,否認被打攪的同時,她也說道:“而且,我的閑暇時間不是經常被你佔用嗎?如果沒記錯的話,有一周你來了三次還是四次?”

  “Wow~那和我沒有關系對吧?都是文頓老師讓我來向你谘詢問題!”

  一提起這事,伊芙琳就有話想說:“我相信,如果不是因為電話和助聽器一起使用很容易出現電磁干擾和聲學反饋的異常,那麽你辦公室的電話,或許會天天響起。”

  這個形容讓芭芭拉老師噗嗤一聲笑了出來,搖著頭道:“伊芙琳,你這是在說文頓囉嗦嗎?”

  “沒有吧?”伊芙琳眨了眨眼,偏頭道:“芭芭拉老師,你可不能亂延伸哦!我只是在闡述一種可能會發生的事實而已。”

  “哈哈哈哈~我知道,我知道,看把你緊張的。”

  芭芭拉老師沒有在這個話題上繼續,而是將目光看向了伊森。

  “這是你弟弟?伊森……瓊斯?”

  “是的,他就是我跟你說的伊森。”伊芙琳向伊森介紹起了芭芭拉,“伊森,這是我給你說過的芭芭拉·巴布科克老師。”

  “你好,巴布科克女士。”

  見話題轉移到了自己身上,伊森便主動打起了招呼。

  芭芭拉則是熱情的伸出了手,“伊森,我可以這麽叫你吧?”

  “當然。”伊森點頭,熱切相握。

  “好的伊森,你在我這兒不需要那麽拘謹。”握手之後,芭芭拉還拍了拍伊森的肩膀。“小夥子,你和伊芙琳一樣喊我芭芭拉就行,巴布科克女士聽起來太奇怪了,有一種接到電話,被人推銷垃圾股票的感覺。”

  “Oh,芭芭拉老師,你很幽默。”伊森紳士的笑道。

  “Okay,別站在門口了,進來坐吧。”簡單認識過後,芭芭拉老師也讓開身子,邀請他們進去,同時,她還指了指茶水台。“你們不用跟我客氣,那裡有咖啡和茶,你們想喝什麽自己衝。”

  …………

  實際上,伊森·瓊斯並不認識芭芭拉女士,又或者說,在他前世的記憶裡,活躍在阿美利加的知名人士中,壓根就沒有一個叫芭芭拉·巴布科克的。

  但在伊芙琳給他介紹了一下芭芭拉的履歷後,伊森便果斷的選擇了她。

  這個名叫芭芭拉·巴布科克的女士出生於1938年,在1960年獲得了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本科學位,後去耶魯大學法學院進修法律,並戴著Coif勳章從耶魯畢業。

  之後,她去給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的亨利·埃傑頓法官當了書記員,然後為阿美利加知名的刑事辯護律師愛德華·威廉姆斯工作,在這兩個大佬的推薦下,她在1968年的時候,成為了哥倫比亞特區的公設辯護人服務處的第一主任。

  並從1972年開始,接受了斯坦福的邀請,來這兒任教。

  這一事實讓她成為了斯坦福歷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律教師。

  當然了,她最牛嗶的地方並不是她的從業經歷,而是她從1970年開始,就在喬治敦大學和耶魯大學教授婦女與法律的課程,並在過去的五年裡,對阿美利加的女性法律史進行了匯編和總結。

  用伊芙琳說的話來說,那就是——

  “伊森,芭芭拉老師真的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人!她今年會出版一本關於基於性別的歧視和法律的案例集,很多教授都看過,誇獎她做得很好,是所有律師的榜樣,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本案例集會讓她的名聲響徹整個阿美利加!”

  當伊森聽到這裡時,他頓時就明白了,芭芭拉女士就是適合自己的律師!
  畢竟,敬畏法律,那只能讓你成為合格的律師!

  但在法律的道路上另辟蹊徑,卻能讓你掌控魔法!
   注:①Coif勳章:是米國法學院畢業生的一種榮譽獎章,只會授予每年畢業生中成績前百分之十的人。②文中所寫的與性別歧視有關的案例集是米國歷史上第二本與性別歧視有關的案例集,芭芭拉憑借這本案例集聞名整個阿美利加法律界,之前和maga王對熬的金斯伯格就曾多次在公開場合對芭芭拉高度讚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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