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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重生真的很煩》第214章 自己嚇自己
  第214章 自己嚇自己

  欣欣?

  林寶悅嘴角抽了抽,真想一巴掌把這家夥給呼出去。

  “谷子千你給我死開,蘭欣的名字也是你叫的?滾!”

  “老舒你不管管你媳婦.”

  “谷子千”

  舒岩松並不跟他們一起鬧,只是站在一旁盯著櫃台上粉色的甲殼蟲蛋糕發呆。

  林寶悅進來後掃視一圈,在角落熟悉的位置看到了專注看書的肖一舟。

  自從上次說了每晚要跟她一起吃飯,他真的是一頓都不拉。

  “寶悅。”

  林寶悅看向鄧維維,走近後將手裡的袋子遞給她, “看看喜歡嗎?”

  鄧維維開心的將盒子從袋子裡拿出來,再小心翼翼打開,旁邊圍觀的人哇了聲,“呀,竟然是手機。”

  “瞎啊你,這是小靈通。”

  “有什麽區別?不跟手機一樣嗎?”

  “.也對。”

  林寶悅笑了笑,現在世面上雖然已經有平板手機在售賣,但不是彩屏的,版本也比較低, 看著確實跟國內的小靈通差不多,但價格卻比小靈通貴了不知多少倍。

  不過明年,大概2002年彩屏手機就要面世了。

  雖然是彩屏的,但其實功能並沒好多少,對於使用者來說,也依舊是接打電話和發信息這兩樣。

  林寶悅記得自己的第一部手機是在2003年買的,是諾基亞品牌的,哪個型號她不記得了,就記得買了手機後天天晚上跟同學發信息,大拇指把按鍵按的嘎嘣嘎嘣的,按一晚上也不覺得累。

  哪像現在, 讓她看一眼信息都費勁。

  晚上給鄧維維慶生, 除了她們宿舍六朵金花,還有就是舒岩松他們幾個了, 肖一舟沒跟著一起來,他跟他大伯約好了晚上要上課。

  一圈人在飯店的包廂坐下後, 鄧維維開始唰唰唰的點菜, 一口氣點了十八個, 還要再點時,被林寶悅給按住了,“差不多得了啊。”

  “那行,要是不夠我再添。”

  這時只聽金燦燦歎氣道,“唉,可惜我生日是八月份,正好在暑假,不能跟大家一起過。”

  說著,她眼睛還有意無意的掃了眼被鄧維維放在桌上的小靈通。

  林寶悅送給鄧維維的小靈通是京都出來的新款,聽薑奇他們說信號特別好,不比市面上的手機差。

  最關鍵的是,這款小靈通竟然是粉色的。

  她也好想要個啊。

  李可心她們幾個聽到假裝沒聽到,所以誰都沒吭聲。

  林寶悅笑道,“這款粉色小靈通是我表哥他們廠剛出來的新品,目前市面上還沒有,你要想要我給你拿一個,就當是提前給你的生日禮物了。”

  金燦燦大喜,“那怎麽好意思。”

  “請大家吃飯就好了。”

  “那沒問題。”

  金燦燦這人怎麽說呢, 有點小心思,有點自私, 不過好在她懂得適可而止,而且碰到大點的事腦子也轉的快,不會給大家扯後腿。

  就比如沈蘭欣之前被解花妹攔住那次,她去叫人就叫的很有技巧,先是狂奔向教學樓,半路碰到同班同學讓他去班裡叫人,然後轉身又跑去咖啡館找林寶悅。

  在對外時,集體榮譽感也還行。

  所以她想要小靈通,林寶悅也願意給她,不過是一個物件就能搞定的事,費神想那麽多幹嘛。

  “寶姐可真大方啊。”

  薑奇他們很羨慕,但也僅僅是羨慕而已,粉色的小靈通,不想要。

  菜上來後,大家吃吃喝喝一通,林寶悅中間去了趟衛生間,出來回包廂時,眼睛不經意的掃過大堂,突然,她愣住了。

  林寶悅停下腳步,扭頭向靠窗的位置望去。

  那裡面對面坐著兩個人,其中一個還是林寶悅認識的,那時她剛剛和木子談好加入咖啡館,第一天做出果茶以情侶杯套餐出售,來買果茶還順道定下她的第一個生日蛋糕的毛依琳。

  是大三會計專業的學姐,她男朋友許春泉是他們咖啡館的老會員。

  此時毛依琳正和一個戴著帽子的年輕男子吃飯,這倒沒什麽,或許是同學,也可能是朋友,吃頓飯而已,說明不了什麽。

  可關鍵是那個戴帽子的男子腦袋後面有一個小辮子,細細的,不算長,但也很顯眼。

  很巧的是,林寶悅前幾天剛剛在胖子電腦上見過這樣一個小辮子,那人也戴著一頂鴨舌帽,揮舞著錘子打砸櫃台時,小辮子還很應景的甩動了一兩下。

  會是巧合嗎?
  林寶悅不動聲色的又仔細看了那人幾眼,背影和側面都挺像,但因為在低著頭吃飯,看不清長相。

  林寶悅眸子一轉,也不回包間了,轉身向櫃台走去。

  找收銀員要了瓶飲料,回來時故意經過毛依琳那一桌,‘驚訝’道,“毛學姐?”

  毛依琳抬頭,看到是林寶悅,神情一僵,眼中有絲慌亂,雖然很快被她遮掩,可還是被林寶悅發現了。

  “林學妹,這麽巧?”

  平常毛依琳和許春泉一樣,都是叫她林老板。

  “今天我室友過生日,我們在那邊定了包廂。”

  “是嗎?那、那你快過去吧,別讓他們等急了。”

  林寶悅笑著點了點頭,又衝毛依琳對面抬頭向她看來的男子也點了下,然後轉身毫不遲疑的離開了。

  等她走後,小辮男見毛依琳臉色不太好,詫異道,“怎麽了?這個女生得罪過你?”

  毛依琳搖頭,看著小辮男低聲道,“讓你砸的那家店跟她有關系。”

  “啊?你說‘踏步’是她家的店?”

  “是她堂哥的,她經常帶同學去店裡買衣服,而且那家店店長還叫她小老板。”

  “她堂哥?林煜?她是林家人?”

  “沒錯。”

  “你擔心她會發現?我告訴你,沒有可能的,我們當時砸的時候可是把攝像頭砸成了渣渣,電腦和主機也是,然後拿了件衣服和一個小鐵牌扔到了‘健寧’門口。要不然即便他們懷疑那女人的店,可沒證據也不能抓人啊。但當天下去不是把姓柯的給抓起來了嗎?”

  毛依琳一想也是,再說林寶悅最多只知道店被砸了,其它的她肯定不了解,而且她也不認識她表哥啊。

  所以她怕什麽呢?純粹是自己嚇自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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